望奎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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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奎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方案.doc
望奎县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3】16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3】9号)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的通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和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严查违规违纪操作、严查不良设备运行、严查伪劣产品生产、严查安全事故隐患的“四个严查”原则,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 方法和步骤检查时间:6月15日至9月30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15日至25日),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第二阶段:自检自查和督促检查阶段(6月26日至9月15日),主要任务是各乡镇各单位和各部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检自查和督促检查,深入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彻底整顿和规范安全生产秩序。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务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查缺补漏;全面总结检查成效,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和措施。三、 范围和重点检查范围:全县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多发的重点企业,突出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化工等重点行业,突出地下商业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检查重点:(一)全县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是否取得实效。(二)全县各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三)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善。(四)开展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情况,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工作机制情况。四、职能和分工(一)非煤矿山:开展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查处超许可范围生产、非法盗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现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设计、诊断情况;液氨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油库、加油站等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情况;打击、治理烟花爆竹企业非法经营行为情况;食品药品加工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设施、设备、安全附件的安全检查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三)消防:各单位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地下建筑、地下商业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粮食仓储场所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挤占消防通道、私接电源线路、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情况;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治理情况。由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四)道路和水上交通:深入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查处“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运营客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农用面包车等安全运营情况;GPS安装及使用情况;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行动情况;乡镇农用船舶、渔业船舶、水上作业船舶和渡口安全情况,城市园林水域、水库、湖泊、河流等相关水域安全和水上应急救援情况。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农委、县水务局、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并协调海事部门做好相关安全工作。(五)建筑施工和燃气:加强大型在建项目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燃气储存企业、汽车加气站、天然气液化气使用单位等安全管理情况。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六)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车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等情况。由质监局牵头负责。(七)工商贸企业:重点检查冶金有色、铸造加工、轻工、机械、建材等工商贸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情况及薄弱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由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县商务局、县工信局牵头负责。(八)农业机械:重点检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驾驶操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农业机械情况;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农业机械证书和牌照情况;驾驶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不相符的农业机械情况。由农机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负责。(九)旅游景区: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旅游交通、旅游船舶的安全运营情况。由县旅游局牵头负责。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大整顿工作。五、责任和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安委会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大整顿工作,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领导小组,并明确牵头单位和人员,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政府、部门的责任,做到动员部署到村屯、班组,责任落实到村屯、班组,监督检查到村屯、班组。在大检查结束后,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将总结报告于9月24日前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王云志,联系电话:0455-,电子邮箱:wangkuianjianju)。(二)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大检查大整顿。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门、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估。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并上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三)严格检查,务求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在安全大检查中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四)上下联动,加强督查。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并对下级政府及辖区内各类企事业单位进行督查,要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全程、全面检查、督查。要对辖区内的各类单位做到全覆盖。县政府有关部门将组成督查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和全过程进行督查、抽查,组织互查,开展专项检查、督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安委办。县政府安委会要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全程督导、督查。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各乡镇各部门将有关情况每月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报到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五)广泛宣传,舆论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利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六)标本兼治,健全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安全专项整治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大整顿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六、组织和领导为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单伟红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张洪涛、县公安局局长刘文辉、县政府办主任李伟胜、县安监局局长林佰利担任。成员由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质监局、县农委、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机局、县旅游局、县文化局、县广播局、县水务局、县人防办、县电业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