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管理人员培训.docx
上海站电梯平安管理人员培训一述语及定义1电梯根据条例: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 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 动人行道等。2单位及机构2. 1使用单位:路局电梯平安管理方法:所称电梯使用单位是指局属对电梯具有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 单位,包括受托管理住宅小区的铁路物业单位。3. 2维修保养单位路局电梯平安管理方法:所称电梯维保单位是指受使用单位委托,按照电梯使用管理 与维护保养规那么等相关规定,从事电梯定期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3.3 检验检测机构: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包括地方检验机构和路 局检验机构。3.4 监察机构:省市区地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现上海区已与工商部门合并成立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路局安监室及各办事处特种设备监督大队。3人员3.1 使用单位作业人员:使用单位电梯平安管理人员及电梯司机3.2 维修保养单位维保人员:电梯维修保养人员。4作业活动4.1 安装:电梯制造的延续,将电梯部件组合成具有电梯使用功能的过程。根据特种设备相 关法规的要求,安装前需办理开工告之后方4.2 改造:是指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备的 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4.3 修理:是是指不改变原特种设备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控制系统,致使特种设 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又分为重大修理与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是指需要 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 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但大修后特种设备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应变更。4.4 维护保养:指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根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那么内容及要求对电梯定期进行保养。4. 5资质:A:参数不限B: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t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 电梯,以及所有技术参数等级的自动人行道和自动扶梯、C:额定速度不大于l.7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t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以及所有技术参数等级的杂物电梯、自动人行道和提升高度不大于6m的自动扶梯二、电梯使用管理1、使用单位是电梯使用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电梯的平安管理,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平安技术规范(以下简称平安技术规范) 的规定,对电梯的使用平安负责。使用单位应当购置符合平安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 全运行所必需的投入,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根据技术规范的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4类:(1)平安技术监察规程类(其主要内容为平安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2)技术检验规那么类(其主要内容为具体的检验要求、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结 论);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那么一一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那么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TSG T7005-2012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那么一一杂物电梯(3)资格认可规那么类(其主要内容为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可条件、审查程序);(4)监督管理方法类(其主要内容为监督管理的要求和做法)。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有哪些?关于电梯产品没有明确明令淘汰的产品。新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中明确不得 符合平安使用性能和不符合电梯能效的电梯。对我们使用单位来说,关键做好在采 购电梯时应选好有制造资质的生产厂家电梯,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就行了。2、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平安技术规范以及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和实际使用状 况,组织进行维保。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电梯维修工程许可的单位(以下简称维保单位)进行维保, 并且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约定维保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维保合同至少 包括以下内容:(一)维保的内容和要求;(二)维保的时间频次与期限;(三)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1)维保计划制定的目的及意义(2)维保质量的监控有效措施3、使用登记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 手续,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办理登记手续的时间不得晚于电梯投入使用后3 0日。经安装监督检验,也取得检验合格证,但没有按规定注册。案例:京沪高铁某台自动扶梯,2011年6月19日经地方检验机构安装监督检验,也取得了 检验合格证,但并没有到注册机构办理注册,仍属非法使用。使用管理单位变更的,应当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变 更手续。电梯报废的,应当在报废后3 0日内,向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 办理注销手续。4、使用基本要求使用管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电梯平安技术档案,设置平安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 全管理人员。使用管理单位应当通过书面合同方式,委托制造单位或者取得电梯安装、改造、修理资 质的单位承当电梯维护保养工作,签订合同前应当查验相关资质证书。使用管理单位具备电 梯制造、安装、改造、修理资质的,可以自行承当电梯维护保养工作。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登记标志、 平安使用说明、平安考前须知、警示标志、本单位应急救援 号码、电梯平安责任保险的 投保信息。使用管理单位对电梯轿厢装修应当符合电梯平安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影响 电梯平安性能。5、日常平安管理职责使用管理单位的平安管理机构或者平安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巡视电梯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巡视记录至少保存5年;(二)保管电梯层门钥匙、机房钥匙和平安提示牌;(三)配合维护保养单位开展工作,签字确认维护保养记录;(四)电梯安装、改造、修理、检验、检测时,做好现场配合工作,协助施工单位落实安 全防护措施;(五)在需要暂停使用的电梯出入口张贴停用告示,并采取防止电梯乘用的平安措施;(六)发现违反电梯乘用规范的行为,予以劝阻;(七)发现电梯存在故障或者其他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情况时,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 及时报告本单位负责人。6、应急响应和事故救援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运行,即时响应乘客被困报警,做好平安 指导工作,并在乘客被困报警后5分钟内通知维护保养单位采取措施实施救援。电梯出现故障、发生异常情况或者存在事故隐患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做好警戒工作, 控制电梯操作区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组织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电梯经排除故障、消除 事故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需停止电梯运行时间超过2 4小时以上的,使用管理单位应当 公告电梯停止运行的原因和修复所需时间。电梯发生事故时,使用管理单位应当组织排险、救援,保护事故现场,并于1小时内报 告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7、定期检验1、地方法规的一般要求: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按照规定向 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因建筑物改造、维护等原因,电梯需要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出下次检验日期的, 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封存电梯,并自停用之日起3 0日内,向电梯所在地的区 县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电梯恢复使用前,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进行检查, 并向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1 5年的电梯,应当每5年在定期检验时,按照监 督检验的要求进行功能性试验和制停距离检查。2、路局相关要求2.1、 .根据上海铁路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管理方法上海师2015 33号文第十二条要求: 新增特种设备办理注册登记后,使用单位应将新增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或书面报送 科研所(特检站),科研所(特检站)应及时与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协调办理特种设备 信息数据的划转。2.2、 每年年底上报下一年度的检验需求,特检所根据检验需求汇总,公布下达年度的检验 计划。使用单位每月10前上报下月检验需求,经检验机构确认后下达月度检验计划。2.3、 相关考核为了提高使用单位上报检验需求的准确率和特检所的检验任务完成率,2015年5月起 开始对使用单位的检验计划兑现率及检验机构完成率进行考核试。检验检测计划兑现率=(计划内具备检验检测条件数/检验检测计划数)*100%检验检测完成兑现率=(计划内实际完成数/计划内具备检验检测条件数)*100%三、维护保养1、维护保养单位的基本要求应当具备电梯制造或者安装、改造、修理资质,依法在本市办理工商登记。不具备相应 资质,或者未依法在本市办理工商登记的,不得在本市设点开展电梯维护保养经营活动。(目 前上海,南京均有相应规定)2、承接维护保养业务维护保养单位承接维护保养业务前,应当对电梯状态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 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不得转包、分包或者变相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3、维护保养人员的培训教育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和技术培训I,并支持作业人员取得职业 技能资格。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并至少保存5年。4、维护保养单位职责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平安性能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电梯平安技术规范、相关标准和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的要求,制定平安管理制度、 维护保养计划,开展维护保养工作;(二)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本单位的名称、应急救援 号码和投诉 号码;(三)对住宅小区电梯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公布最近一次维护保养信息,信息至少应 当包括维护保养人员、维护保养时间和内容等;(四)维护保养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资格,并落实现场平安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 全;(五)更换的电梯零部件应当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其中平安保护装置还应当具有型式 试验证明;(六)确保应急救援 2 4小时有效应答,接到乘客被困报警后,3 0分钟内赶到现场 完成救援解困;(七)发现故障或者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排除故障,对故障暂时难以排除的,应当将解 决方案书面通知使用管理单位,并告知使用管理单位故障排除前,不得使用;(八)至少每6个月对电梯进行1次自行检查,并向使用管理单位出具自检报告;(九)建立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置记录,并至少保存5年。5、公共交通场所电梯的维护保养车站、机场、客运码头等公共交通场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中选择制造单位或者 制造单位委托的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公共交通场所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 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工程。6、老旧电梯的维护保养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1 5年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应当 根据电梯运行的实际状况,增加维护保养频次和维护保养工程。四、检验、检测和平安评估1、检验机构规定检验机构依法从事电梯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催促使用管理单位按期申请检验;对逾期未申请检验的,应当及时报告电梯所在地的 区县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二)在电梯轿厢内、出入口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公布最近一次电梯检验信息,信息至少应 当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时间、检验人员和检验结论等内容;(电梯使用标志和临时电梯使用根据电梯临时使用标志:是取得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前的检验证明,路局电梯管理方法 第三十六条 路局科研所(特检站)应当根据路局公布的月度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并在检验 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发放电梯使用标志。对检验合格的电梯,应现场出具临 时检验合格证明交予电梯使用单位张贴在电梯的显著位置。使用单位收到电梯使用标志后,应及时替换临时合格证明。(三)在检验活动中,对电梯生产、使用管理单位执行法规标准规定、落实平安责任的相 关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核查;(四)将监督检验、定期检验结果报送电梯所在地的区县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2、平安评估(地方法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使用管理单位可以委托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电梯平安评估,根据评 估结论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新:(一)电梯故障频率较高、影响正常使用的;(二)电梯曾遭遇水浸、火灾、雷击、地震等灾害影响的;(三)其他需要进行平安评估的。电梯到达设计使用年限或者次数,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按照平安技术规范的要求,委 托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平安评估,确定继续使用电梯的条件或者对电梯进行修理、改造、更 新,并办理使用登记证书变更。平安评估的意义:(1)对电梯平安状况进行系统的分析评价。(2)为使用单位后期的更新、改造、修理提供依据目前,路局特检所于2014年成立在用电梯平安评估科题研究,制定了在用电梯平安 评估规范,并于当年承当了上海市闸北区住宅小区10台电梯的平安评估工程,得到了市、 区质监局领导的一致好评,2015年经竞争性谈判,又顺利承接了闸北区50台电梯平安评估。 2015年,在路局科研究的领导支持下,我们着手开展自动扶梯的平安评估工作。五、电梯的购置施工1、电梯的采购应严格执行路局物资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严禁购置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铁路车站等公共交通场所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须符合公共交通领域电梯相关平安 技术规范要求,满足电梯使用频率大、承载要求高的需求。2、电梯选型和数量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电梯的设置应充分考虑周边环 境因素对电梯平安使用的影响,必要时应增设相应的辅助设备和设施。电梯的辅助设施设备是指电梯机房空调,基坑(集水井)排水泵、排水管道和水位报警 装置等保证电梯能在恶劣环境下平安运行的设施设备。案例:基础下沉,底坑大量积水3、工程建设单位要结合车站客运电梯运用实际,完善客运电梯平安防护设施,并纳入车站 新建、改建设计方案。(一)合理配套设置步行梯,对高峰时段电梯乘客进行必要分流;(二)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对自动扶梯邻空侧加装防护栏杆;(三)根据现场实际设置限制超大行李乘坐自动扶梯的装置;(四)优化自动扶梯紧急按钮设置位置和方式,将按钮以凹槽式设置在醒目位置;(五)在电梯覆盖区域设置视频装置,在电梯进出口设置语音提示装置;(六)改进电梯基坑设计,保证排水功能良好,防止电气原因引起电梯故障。4、已投入使用的客运电梯由使用单位负责做好自动扶梯邻空侧防护栏杆加装、限制超大行 李乘坐自动扶梯装置设置、自动扶梯紧急按钮优化、电梯区域视频监控覆盖、电梯进出口语 音提示装置设置等工作,并在年度计划中合理安排。5、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将拟施工的时间、地点和内容等情况, 于施工前书面告知地方特种设备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并按规定申请监督检验。更新、改造、重 大维修的施工告知应同时报路局安监室、属地办事处安监室和科研所(特检站)备案。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使用单位提供有关平安技术规范要 求的设计文件、安装及维修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文件和监督检验证明。6、在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使用单位(建设工程的电梯由建设单位负责)应安 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控,对电梯及其辅助设备设施的安装、改造和维修质量实施监督管理。涉及铁路车站的建设工程,设备使用单位要在电梯安装前提前介入,会同建设单位一起 对电梯及其辅助设施设备的安装质量进行把关。7、电梯施工竣工后,建设部门应按规定组织参与验收的单位(部门)按照特种设备法律法 规、平安技术规范、电梯购置合同和路局有关要求对电梯本体和辅助设施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工作完成后,电梯的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应当在30日内完成移交,由使用单位将 其存入设备平安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