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绿色债券方兴未艾_助力提高发展质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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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绿色债券方兴未艾_助力提高发展质量.docx
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绿色债券方兴未艾_助力提高发展质量一、 绿色债券项目标准已统一,迈向国际化仍有距离1.1 国内标准渐趋统一,但募集用途占比、三方认证和后督有差异绿色债券概念的核心是绿色项目的概念,其次是资金用在绿色项目的比重,再次是信息披露和外部 认证。首先绿色债券需要将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绿色项目,国际有 GBP 和 CBI 两个认证标准,国内 以 4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以及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 (2021)为依据。其次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绿色项目的比例也存在调节的空间,目前的国际认证要求 100%投入绿色项目,我国的标准在 70%左右。最后绿色债券与普通债券相比最大的差别就是“绿 色”这个标签,但是要让投资者信服这个标签,真正达到支持绿色项目的目的,防止监管套利,就 需要建立起对于“绿色”这个标签的信息披露和外部认证标准,国际上第三方认证趋于强制,我国 处于自愿鼓励阶段。1.1.1 国际主流绿债标准有 GBP 和 CBI 两个(1)国际认证标准有 GBP 和 CBI 两个:一是国际资本市场协会(The International Capital Market Association,简称 ICMA)联合 130多家金融机构共同出台的绿色债券原则(Green Bond Principles, 简称GBP),目前适用的是2018年发布的版本;二是气候债券倡议组织(The Climate Bonds Initiative, 简称 CBI)发布的气候债券标准(Climate Bonds Standard,简称 CBS),目前适用的是 2020年 颁布的 CBS 3.0 版本。GBP 中的绿债发行标准需要满足募投项目范围达标以及保证专款专用的一系列流程。首先,绿债项 目包括但不限于,可再生能源、污染防治、适应气候变化、绿色建筑、生物自然资源和土地资源利 用、生物多样性保护、水资源管理等。其次,为保证募投项目专款专用,绩效达标,发行 人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1)发行人应向投资者明确披露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符合绿色债券标准的依据、 绿色项目评估流程。2)对于募集资金及项目收益应建立专门账户,以适当的方式跟踪募集资金的使 用。3)发行人应至少一年一次对外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包括募集资金投向的绿色项目清单及资 金分配、项目的简要说明及预期影响),并在出现重大进展时及时报告。4)在存续期内,募集资金 必须定期调整,以保证其始终投向适用的绿色项目。CBS 对绿债的认证分为发行前和发行后两个阶段。发行前的认证重点是募投项目是否属于 CBS 认 可的范围。CBI在其官网1公布了绿色项目的分类结果,总共分为 8大类行业:能源类、交通类、水 资源类、建筑类、土地利用与海洋资源、工业、污水防治、网络通讯设施污染,各大类项下还有细 分项,CBI用不同符号代表哪些已经通过认证,可以用于募集资金(蓝色),哪些分项的认证标准正 在制定中。2020年 10月,CBI 募集资金中用于投向绿色项目的比例由 95%调高至 100%, 也就是说,只有将预期所有净收益都投向绿色项目或活动的债券才能认证成为气候债券。发行后的 认证重点是跟踪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与此前募集说明书中列示的绿色项目一致,其次是对发行人偿 债能力的跟踪,当所募投项目的市场公允价值小于债券未偿规模时,发行人将失去绿债项目的所有 权。(2)GBP 对第三方认证的态度是引导或推荐式的:“建议债券发行人使用外部审查的方式来确认其 发行的债权符合绿色债券原则(即 GBP)所规定的核心要件”,但 GBP 不对这些出具意见机构的资质 进行认证,机构自觉服从 GBP 的监管要求。而 CBS 对第三方认证的要求相对严格,发行前、发行 后都必须要第三方机构的认证,认证通过才会被 CBS 认定为“气候债券”,发行人才可以在债券营 销中使用气候债券认证标志,在债券发行以及债券募集资金开始分配后,发行人必须继续指定第三 方审核者,获取保证报告并上交给气候债券标准委员会,以保证债券仍然符合认证标准。1.1.2 国内认定标准从分化逐渐走向统一2021 年 4 月 21 日三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成为国内绿债的统一指引。 2016 年 1月,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相继发行了第一期绿色金融债,标志着我国绿色债券市场正式形 成。截至 2020年末,中国绿色贷款余额约 1.8万亿美元,绿色债券存量约 1250亿美元,规模分别 居世界第一和世界第二。早期由于我国监管多头,央行、发改委、证监会、交易所对绿色项目范围 的界定标准不统一,央行下属的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绿金委)于 2015年编制的绿 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于 2015 年发布绿色债券发行指引。2021 年 4 月 21 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以及证监会三部门联合印发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 这是该目录自 2015 年以来的首次更新,本次修订实现了监管口径的统一,将于今年 7 月 1 日正式 生效。(1)目录确定了绿色债券的定义:将募集资金专门用于支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绿色产业、绿色项目或 绿色经济活动,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并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绿色金融债券、绿 色企业债券、绿色公司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2)对绿色债券支持领域和范围进行科学统一的界定:一级目录上:新版目录分为节能环保产业、 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生态环境产业、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 6 大领域, 与旧版相比,新增了绿色服务领域这个一级目录,并把旧版中的节能、污染防治整合为节能环保产业。二级目录上:新版目录在二级分类上新增了绿色农业、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水资源节约和 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等新时期国家重点发展的绿色产业领域类别。三级目录上:分类更加细致, 覆盖范围更广,将旧版的 38项三级目录扩充至 48项,同时增加了 204项四级目录。更重要的一点 是,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与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 年版)三级目录基本一致, 实现了政策间的统筹协调,有助于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重点项目得到“清单”式金融服务。(3)在绿色项目的认定上更加科学准确并力求与国际接轨:在分类逻辑上,实现了二级和三级目录 与国际主流绿色资产分类标准基本一致,有助于境内外主体更好地识别、查询和投资绿色资产。采 用目前国际通行的“无重大损害”原则2,对水电、核电等项目的利用上加上了“对生态环境无重大 影响前提下”的前提。此外,不再将煤炭等化石能源清洁利用项目纳入绿色债券支持范围。1.1.3 国内外绿色项目定义趋同,但资金定向占比、强制三方认证和存续期督导存在差距(1)绿色项目的定义已经基本趋同,针对非绿行业过渡期融资需求,监管将设计新的产品承接。我 国的绿色项目范围界定考虑到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以及绿色产业发展现状,包含了某些不符合 国际标准的绿色项目,比如旧版中允许煤炭、石化清洁相关的项目募集绿色债券。为了与国际接轨, 获得更高的国际认可度,新版名录删除了部分与其有关的项目,但由于碳中和、碳达峰的过度期, 新旧产业交替仍需要资金支持,预计后续将出台针对煤炭、石化行业节能减排的融资方式,比如近 期易纲行长提出的,碳减排支持工具,以及交易商协会推出的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等。(2)国内外绿债差异来自资金使用定向占比、强制第三方认证和存续期督导。国外绿债募集资金必须全部用于绿色项目,国内绿色债券可适用 70%-80%的资金用于非绿债项目。 国际监管标准更加严格,CBI 和 ICMA均要求全部募集资金投向绿色项目,而国内发改委管辖的绿 色企业债要求 80%以上,沪深交易所的绿色公司债要求 70%以上。国际绿债的第三方认证属于强制性、我国仍属于自愿鼓励阶段。我国仍在积极推进第三方认证,但 目前仍属于自愿阶段,措辞上多以“鼓励”为主,这与 CBI 的强制认证机制是不同的。未来随着绿 色债券的进一步扩容,为了更好的监管,防止“非绿”企业“漂绿”,第三方认证可能成为绿色债券 发行的必要流程。2017 年人民银行及证监会联合发布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规 范了第三方评估认购机构开展业务的条件,目前我国第三方认证机构主要以专业咨询机构、信用评 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为提高审核通过率,发行人聘用第三方认证的意愿也有所提升,2020 年发行的 278 只绿色债券中共有 143只进行了第三方评估认证,占比较 2019 年上升 17个百分点至 51.4%。国际绿债的存续期督导由由第三方执行,更为严格,国内存续期督导并非强制执行,信息披露问题 有待关注。绿色债券存续期督导的重点是跟踪募集资金的用途是否与此前募集说明书中列示的绿色 项目一致,其次是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跟踪。国际原则的存续期管理要求更加严格,CBI 原则中有 专门的章节对绿色债券存续期管理做以规定(Post- Issuance Requirements),发行人需要发布具体决 策流程确认募集资金用途始终与公司绿色项目、资产框架一致。发行人需要每年对外更新募集资金 使用进度报告,CBI 要求发行人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存续期内绿色债券是否仍符合原则进行认证,防 止绿色债券“褪色”。国内虽然出台了绿色债券评估认证行为指引(暂行),但是监管规定在绿色公 司债券存续期内,鼓励而不是强制发行人按年度向市场披露由独立的专业评估或认证机构出具的评 估意见或认证报告。此外,国内外绿债券种的分类方式有一定差异,但这并不妨碍国内绿债走向国际化。海外分类是基 于债券偿债来源的不同,国内绿债券种的分类主要是基于监管机构的差异。GBP和 CBS 两项国际标 准按照资金用途和追索方式将绿色债券分为四类:1)标准收益用途绿色债券:要求发行人偿还本息 的一般标准债券,主要由国际开发性金融机构发行,募集资金用于绿色标示项目但不指定具体项目。2)绿色收益债券:以发行人的现金流(包括收入、费用、税收)为抵押,对发行人无追索权的债券。3)绿色项目债券:以单个或多个绿色项目的收益或资产为抵押的债券,投资者直接承担该项目的风 险。绿色收益债券和绿色项目债券主要由企业发行,用于特定绿色项目融资。4)绿色证券化债券: 经资产证券化的一个或多个绿色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券、ABS、MBS或其他证券化结构。 第一偿债来源需要来自于底层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而我国绿色债券的分类与普通债券一致,分为央 行管辖的绿色金融债、证监会管辖的绿色公司债,以及发改委管辖的绿色企业债。1.2 发行与投资端扶持支持政策迅速落地发行端,全国层面主要是以加快上市审批、给予费用减免等方式为绿色债券上市提供便捷,而地方 层面则更多以财政手段来直接补助绿色企业,支持其上市融资。1)全国层面以绿色审批通道、优惠服务费率等推动绿色债券发行。2016 年 2月,发改委印发绿 色债券发行指引,提出企业申请发行绿色债券可享受防风险指标的放宽优惠,例如不受发债指标限 制,在资产负债率低于 75%的前提下核定发债规模时不考察企业负债。2017年 3月,证监会在中 国证监会关于支持绿色债券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绿色债券申报和审核将走“绿色通道”,实行“专 人对接、专项审核”,适用“即报即审”政策。2020 年 1 月,上清所印发关于调降债券业务收费 标准的通知,指出将绿色债券的发行登记费率、付息兑付服务费率降低 50%。同时,为了鼓励证券 公司积极承担绿色债券发行工作,证监会上述文件中还提出证券业协会应定期发布“绿色债券公益 榜”,证券公司参与绿色公司债券承销情况被列为证券公司社会责任评价的重要一项。2)地方层面通过债券贴息、财政补贴、上市奖励等多种方式灵活鼓励绿色债券发行。以江苏省为例,2020 年 3 月江苏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列明多项具体绿色债券发行奖励。其一, 上市现金奖励:对于实现境内外上市的绿色企业,可给予最高 500 万元的一次性上市奖励;对绿色 企业增发再融资按其融资额 0.5%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最高补助 80 万元。其二,债券 贴息:对经过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认定的且成功发行绿色债券的辖内非金融企业年度实际支付利息 的 40%进行贴息,贴息持续时间为 2年,单支债券每年最高贴息 300万元。对在境外成功发行绿色 债券的辖内非金融企业,给予 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融资端,全国层面由央行统筹鼓励大型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对绿色企业提供定向支持,地方层面将配 合中央设置绿色金融服务机构和健全金融机构对绿色企业的服务体系。1)央行将绿色信贷纳入 MPA 考核,鼓励地方探索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2018 年 7 月,央行 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绿色信贷业绩评价的通知,将绿色信贷纳入 MPA 考核,每 季度对银行展开绿色信贷业绩评价,考核指标分为定量和定性两类,其中定量指标包括绿色贷款余 额占比、绿色贷款余额份额占比、绿色贷款增量占比、绿色贷款余额同比增速、绿色贷款不良率 5 项,定性得分由人民银行综合考虑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日常经营情况确定。2021年 4月易纲表示 央行已将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纳入央行贷款便利的合格抵押品的范围,还将通过商业银行评级、存 款保险的费率、宏观审慎评估等渠道加大对绿色金融支持力度。2019年 12月,银保监会也发布关 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 色分(支)行等方式,提升绿色金融专业服务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积极发展能效信贷、绿色债券 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探索碳金融、气候债券、蓝色债券、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气候保险等创新 型绿色金融产品。2021年,国内首批碳中和债发行,3月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明确碳中和 债相关机制的通知,明确碳中和债的发行和募集机制。2)地方金融机构通过完善绿色信贷、创新担保、专项保险等服务体系支持绿色债券融资。以江苏省 为例,其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四方面的绿色金融鼓励措施。一是机构设立奖金: 即对于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的,在设立次年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万元;二是为绿色担保公司提供 风险补贴:对于通过绿色担保成功为企业实现融资的,担保额度在 1000万元以内,按其担保业务的 季度平均余额给予不高于 2%的风险补偿。同时,以政府风险补偿基金覆盖贷款本息的 80%为企业 融资担保,担保方式可为金融质押品质押、房地产抵押、保证人担保等。企业单户贷款额度最高 500 万元。三是奖励第三方绿色服务机构:鼓励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环境咨询类公司、学术类研究机 构提供绿色认证、绿色评估、绿色评级等专业服务,对于经综合评定的绿色金融、绿色技术第三方 专营机构和成果转化机构,每年最高奖励 80万元。四是为绿色产业投资基金提供现金奖励,提出优 先支持、参股符合国家绿色基金相关标准、绿色投资相关指引的绿色产业子基金。根据设立形式和 实缴注册资本规模(或实际募集资金),给予最高 1500 万元的奖励。二、 国内绿债规模已达世界第二,特征接近长久期好名字 AAA2.1 绿色债券的总体特征与结构画像2.1.1 绿色债券规模持续增长至全球第二符合国内标准的贴标绿色债券发行量已经达到 1.2 万亿,今年发行规模预计再创新高。2016 年至 2021 年第一季度,贴标绿色债券历史发行总规模为 12177亿元,并呈现逐渐上升趋势。2020年发 行规模为 2209亿元,2021年仅一季度完成发行 1178亿元,预计 2021年在政策的推动下绿债发行 将大幅放量。中国发行的国标绿债规模已经仅次于美国,但大量国标绿债难以纳入国际标准,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2019 年,符合 CBI 和国内标准的绿色债券规模为 313 亿美元,居于世界第二位,与美国的 500 多 亿美元仍有一定的差距。此外,只符合国标的绿色债券规模为 245 亿美元,占到绿色债券总规模的 44%,说明国内外绿色债券标准差异较大,统一标准及纳入国际化认证是亟需解决的问题。2.1.2 绿色债券的五大特征画像(1)早期绿色金融债占据主流,近年来绿色信用债发展迅速。国内绿债可以分为绿色利率债、绿色 金融债、绿色信用债和绿色 ABS。截至 2021一季度末,上述四类绿色债券发行占比分别为 7.42%、 37.58%、45.42%和 9.58%,绿色信用债占据主导。但在绿色债券发展早期的 2016年,金融债发行 占比一度达到 76.08%。随着政策的推动和市场逐步提升认知,近年来实业发行的绿色信用债规模大 幅提升:2019 年以来,绿色信用债在绿债中的占比超过 50%,2020 年占比达到 72.44%。绿色利 率债出现较晚,包括绿色地方政府债和绿色政策性银行债,整体发行规模较低,以国开债为主,除 2017 年外,其余年度均占比在 6%以下;绿色 ABS 早期发行规模较少,2019年发行规模有所上升, 目前占比 15%左右。(2)当前绿债募集资金主要投向清洁交通、清洁能源、污染防治等领域。按中国人民银行绿色债 券支持项目目录(2015年)的定义,当前国内绿债投向清洁交通和清洁能源的占比最高,2019年 募集资金投向中,清洁能源占比为 27%,清洁交通占比达到 26%。从 ABS 的基础资产类别来看也 是如此,2019年中国发行的绿色 ABS 中,以公共交通应收账款为基础资产的 ABS 占比达到 40%,排名第一,风电和太阳能租赁收入达到 15%,新能源电价补贴和电动汽车租赁资产分别达到 8%和 4%。(3)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在绿债发行中先行一步。截至 2021年一季度末,发行人所属省份绿色债 券发行规模最高的地区为北京市,发行规模为 2426亿元,在绿债中占比 26.91%,其他规模较高的 省份有福建省、上海市、广东省和江苏省。以上五省经济较发达,历来就是信用债发行大省,因此 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大也并不意外。但是相比于所在区域全部信用债发行规模而言,福建省发行绿色 债券的比例最高,达到 6.18%,说明福建地区绿色债券发行积极性远超其他省份。(4)交易商协会品种快速扩容成为主流产品。截至 2021 年一季度末,交易商协会所管辖的中票、 短期融资券和 PPN 发行绿色信用债占比达到 58.30%,超越交易所公司债成为最主流的品种,同时 也高于普通信用债中协会品种约 50%的市场份额。(5)国企发行居多,信用资质好于普通债,发行期限更长。2016 年以来可以观察到地方国企发行 绿色债券积极性最高。仅考虑绿色非金融信用债的情况下,2016年至 2021年第一季度,央企、地 方国企、民企和其他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的累计规模占比分别为 41.04%、53.82%、3.56%和 1.58%, 其中地方国企占比由 2016 年的 23.12%升至 2020 年的78.23%。从债券隐含评级来看,绿色信用债以高等级为主,且平均资质或超过整体信用债。在所有存续债券 中,超过 50%的绿色信用债隐含评级在 AAA-及以上,高于信用债整体 37.33%的水平。其中 AAA+/AAA/AAA-在绿债中的占比分别为 7.42%、19.22%和 26.36%,在普通信用债中的占比分别为 3.04%、17.88%和 16.41%,绿债信用资质明显更好,这可能与政策对绿债审核的标准有关,也可 能是因为资质更高的央企国企更主动参与绿债发行。从发行期限来看,绿色信用债发行期限比普通债券期限更长。把发行期限按照 1 年以内、1-3 年、 3-5 年和 5年以上划分为四档,绿色信用债中各档占比分别为 4.22%、53.16%、27.20%和 15.42%, 对信用债整体而言,这组数据分别为 8.15%、35.10%、33.46%和 23.30%。,表明绿色信用债发行 期限更长,这可能与绿色项目投资期限较长、审核要求绿债与项目周期匹配有关。2.2 绿色债券的投资属性价格、违约与投资者结构2.2.1 绿色债券指数与长久期利率债走势更为一致,表现为债券牛市更牛,熊市更熊国内绿色债券指数已经有 152 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截至 4 月 27 日,国内主流证券指数发布商(中债登、中证指数、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共发布了 152 支绿色债券 指数,占全部债券指数的 3.4%。其中“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因发布时间最早、发布机构中债 登权威性更高及纳入范围较全面成为最具代表性的指数。中国绿色债券指数近几年表现好于新综合指数(包含全体债券),且呈现牛市更牛、熊市更熊的特征, 其久期长、信用资质好,与长久期利率债的更为一致。与中债-中国绿色债券指数对标的能反映境 内全部债券的指数是中债-新综合指数,在 4月 27日前者总市值是后者的4.9%。从年度涨跌幅来看, 绿色债券指数在 16和 17年的债熊期间表现比新综合指数差,在 18-20年的牛市期间则相反,可能 主要是因为绿色债券基本是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且久期更长,意味着债券属性强、权益属性弱, 与长久期利率债的走势更为一致。2.2.2 绿色债券相比于普通债券没有明显价格差异一级市场:绿色债券发行利率略高于普通债。我们希望选取与绿色债券同一发行人主体、起息日相 近、期限相同的非绿色债券进行比较,但起息日仍有差别。于是为了能够将不同日期的票面利率进 行比较,我们利用中债收益率曲线在此间的变化来作为利率的变化值,由此可以将不同起息日的票 面利率进行比较。国开债有单独的收益率曲线因此计算起来较为方便,信用债中即使同隐含评级各 个券之间差异也较大,因此我们仅选择同隐含评级各主体收益率差异最小的超 AAA 主体作为研究的 样本。结果显示,绿色债券相较非绿色债券来说更高,其利率水平并无明显优势。二级市场:相同发行人的碳中和债收益率偏低但一般在 3BP以内。我们整理了绿色债券发行人发行 的发行方式、到期日等要素相近的其他普通债券,虽然也有少部分发行人绿色债券估值收益率较普 通债更高,但绿色债券估值收益率略低的发行人居多,一般在 3BP 以内。2.2.3 绿债已有两单民企违约,但违约率远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绿债仅出现两个违约企业,这两家企业都是以垫资为主要经营模式的民企,具有一定的行业特殊性。 历史上非金融企业发行人共有 189个违约主体,占全部非金融信用债发行主体数量的 2.5%。绿色非 金融信用债发行人已经有两个出现违约,占全部绿色非金融发行主体数量的 0.7%,明显更低。这两 个违约主体分别是南京建工和博天环境,分别属于建筑业和环保行业的民营企业,垫资经营特征明 显,对外部信用环境和下游回款情况较为敏感。2.2.4 绿色债券投资者以商业银行为主,考虑非银更偏好信用债,配置积极性或更高境内绿色债券的最大投资者是商业银行,但考虑体量后非银购买绿债的量更大,主要是因为绿债中 利率债占比较低。按持有者结构划分规模排名前五的类型合计发行占比 94%,分别是商业银行、非 法人产品、交易所市场、证券公司和信用社,占比分别为 52%、34%、8%、2%和 2%。不过商业 银行和非法人产品本来就是整个债市前两大的投资群体,因此考虑本身体量后,非银对绿债的投资 积极性更高,这主要是因为绿债基本是信用债而商业银行更喜欢配置利率债。三、 聚焦碳减排的绿债子品种-碳中和债有望异军突起3.1 背景和概念:“30·60”目标下的绿债子品种何为碳达峰、碳中和?碳达峰即碳排放量在某个时点达到峰值,或进入平台期后再进入平稳下降阶 段。碳中和指的二氧化碳产量和减排量抵消而实现“零排放”,是企业、团体或个人测算在一定时间 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 碳排放量,实现二氧化碳“零排放”。实现碳达峰有较大资金缺口,需要以市场化融资的形式弥补。央行行长易纲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 桌会上提到“对于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资金需求,各方面有不少测算,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资 金需求规模级别是百万亿人民币”,这种级别的巨量投资政府资金只能覆盖很小一部分,缺口要靠市 场资金弥补要以市场化的方式,引导金融体系提供所需要的投融资支持。在高层政策精神指引下,金融监管部门加快了碳中和债券制度制定与落实的步伐,碳中和债应运而 生。2021 年 2月 9日,交易商协会官网发布动态,提到“在绿色债务融资工具项下创新推出碳中和 债”,同日、三峡集团、华能国际、国家电投集团、四川机场集团、雅砻江水电等 6家企业 注册的首批碳中和债成功发行。交易所方面,2月 24日-25日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华能集团、 核工业集团、华能天成融资租赁公司 5 家企业先后在上交所披露专项用于碳中和的公司债券发行公 告,深圳市地铁集团也于 2月 26日在深交所发行首只碳中和债,这些企业成为上交所、深交所市场 上的首批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发行人。碳中和债本质上属于绿色债券的子品种,与传统绿色债券相比主要差别在于需要聚焦于低碳减排领 域。具体来看,碳中和债的募集资金使用项目除需符合绿色债券支持名录及其他必要的绿色项 目评估标准外,还需具有碳减排效益,主要包括清洁能源类项目、清洁交通类项目、可持续建筑类 项目、工业低碳改造类项目以及其他具有碳减排效益的项目等。目前交易所未对碳中和债券给出具体的标准,交易商协会在 2021年 3月 18日发布的关于明确碳 中和债相关机制的通知中明确了碳中和债的募投领域、发行管理、信息披露、项目评估等相关要 求。如交易商协会要求碳中和债发行企业在发行文件中应披露定量测算环境效益信息并建议聘请第 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规定发行人在债券存续期定期披露资金使用情况和绿色低碳项目 进展、碳减排效益等情况等。实际操作中评估认证报告并非必须,银行间市场上首批 6 只碳中和债 券均在发行前披露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评估认证报告,但此后上交所上市的首批碳中和债券、深 交所上市的首支碳中和债券均未披露此评估认证报告。截至 2021年 4月 26日,出具评估认证报告 的碳中和债多为银行间债券。3.2 碳中和债市场特征初探自 2021年 1季度碳中和债市场初步形成,有望异军突起成为迅速扩容的热门品种。截至 2021年 4 月 26日,累计发行碳中和债 62只,规模 1005.39亿元,其中银行间市场发行 37只,规模 530.20 亿元;交易所市场发行 24 只,规模 283.19 亿元;跨市场债券 1 只,规模 192 亿元。涉及公司债、 中期票据、政策银行债、短融、私募债、ABN、ABS 等多个债券品种,中期票据发行规模最高,为 353.4 亿元,其次为公司债、政策银行债、ABN 和短融。募集资金一般 70%以上用于碳减排领域,此外碳减排领域的资金也可用于项目资金的借新还旧。我 们对当前已发行的碳中和债的募集资金用途做了整理,其中交易商协会的碳中和债基本全部用于碳 减排领域,交易所债的规定可能是 70%以上用于碳减排、剩余部分可补充流动资金。聚焦于碳减排 领域的部分除了项目建设、项目权益投资、收购股权之外,还可以用于相关债券的借新还旧、偿还 项目贷款、绿债回售等。当前碳中和债发行人多为国企央企,信用资质高,行业以电力、金融、煤炭为主,期限以 1-3 年居 多。碳中和债的发行人几乎全部为央企和地方国企,大部分为央企,央企发行规模占比约 87%。碳 中和债发行人信用资质高,无论是银行间市场还是交易所市场,AAA 主评发行规模占比均在 95%以 上。碳中和债期限主要集中 3年以内,其中 1-3年期限的发行规模占比约 75%。行业分布方面,目 前发行的碳中和债主要集中在电力、政策性银行、多元金融、煤炭开采、机场等行业,电力行业占 比 51.66%。报告链接:绿色金融专题报告:绿色债券方兴未艾,助力提高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