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开挖监理细则12资料讲解.doc
Good is good, but better carries it.精益求精,善益求善。土方开挖监理细则12-B13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土方开挖)内容提要: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部(章):专业监理工程师:_总监理工程师:_日期:_江苏省建设厅监制产品策划评审记录表ZY-QR54-B01编号:产品名称土方开挖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人编制日期2013年5月12日编制地点工地办公室评审人评审日期评审地点评审结论:备注:在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时,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修改,并按原报审程序重新报审批。注:本表适用于各类投标文件(包含监理、咨询、项目管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产品策划的评审。土方开挖监理细则一、工程概况二、编制依据1、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3、国家标准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4、国家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5、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6、依据地质勘察报告及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三、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采用机械开挖,基底人工修平,放坡系数为1:0.6,基坑支护形式采用挂网喷浆及锚杆,网厚度2mm,网眼50×100的钢丝网,坡面纵横向钉入2000长70010钢筋,喷射砼厚度60mm。基坑坡顶卷边向外地面修2%排水坡,宽度不小于1.0m(含卷边宽度)。降水措施采用坑内设置排水沟及集水坑,基坑周边采用12口,深6米,井径为600mm,间距20.0m25.0m的管井进行降水,在开挖之前先进行管井降水,对管井水位进行测量,水位达到开挖要求后方能进行土方开挖。四、监理工作流程熟悉图纸及设计要求掌握施工工艺规范验收标准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审核承包单位施工技术方案人员上岗证签认开工报告施工过程监理测量放线技术复核各分项工程验收签认巡视检查旁站监理开挖土方完毕。五、监理工作控制目标及控制要点(一)监理工作控制目标1、 质量控制:合格;2、 进度控制:约15天3、 投资控制:严格掌握工程变更签证,一旦有较大工程变更,及时向业主反映会同设计院共同洽商。4、 安全控制:无安全事故。(二)监理工作控制要点1.土方开挖:(1)监理准备工作:根据总平面图中的测量控制点和规划红线,对定位控制桩、线、高程引测点进行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所放的线,务求准确。收集基坑周边建筑物,公用设施分布,地下管网、交通、水域、道路、地面临时荷载的堆放情况等相关资料。(2)监理控制重点: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要求,将施工场地清理干净、平整。建筑物的定位控制桩、线、标高控制点,施工场地的自然标高测设,挖槽放线尺寸,必须经监理验收复核,并办理好验收签认手续,了解原地下管线情况。开挖基槽,应当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基面)以下0.5m,然后才能开挖。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明显标志,并合理安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严禁超挖。对先打(或钻、挖)桩后开挖基坑的工程,则在开挖前必须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工程桩的保护措施,开挖中安排专人监测工程桩的位移、倾斜和桩身完整性。加强现场检查:1)认真监督承包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发现偏离,应及时纠正。2)先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后进行施工严格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为上道工序,“进行施工”为后道工序办。3)加强巡视,尤其是重要部位,对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发现偏离,立即制止。4)加强观测,对地下降水情况、地面沉降和位移,地面裂缝,基坑底有无隆起等,每天定时及不定时观测。发现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情况紧急时,可下达工程暂停令。5)依靠信息化施工进行管理,认真核查基坑检测单位定期报送的现场监测资料,发现数据已达设计警戒值,应停止施工并请设计人员到现场召开“四方”现场会,查找原因,采取措施,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6)在基坑(槽)开挖过程中,经常巡视工地。注意如下问题:61)轴线桩、龙门桩或水平桩有无位移;62)坑边堆土高度、位置与范围、以及建材堆放;63)土壁、坑底渗水现象;64)地表水、雨水冲刷情况;65)周边地面有无裂缝;66)有无塌方;67)土质异常、局部土质松软、古墓、古井、局部障碍物;8)施工进度是否与进度计划相一致;9)有无超挖,是否有损坏桩头。工艺流程:1)开挖基槽应严格按施工技术方案规定的开挖顺序,开挖深度、宽度、放坡坡度,进行土方开挖施工,放坡坡度现场规定宜为1:0.752)开挖工程中,对定位桩,轴线引桩,高程引测点,不得碰撞破坏,并经常测量,校核检查是否正确。3)基础开挖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严禁对槽底基土(桩基)扰动,机械挖槽严禁超挖,达到设计基底标高,应留5cm以上基土由人工进行清理。4)当基础为桩基时,严禁用机械直接开挖桩基部分,避免扰动桩基,应配合人工开挖。5)为保证边坡的稳定性,在挖方边坡上侧不宜堆放土方、材料,如需堆放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上边缘宜为0.8m高度不超过1.5m,并加以覆盖。在软土地区开挖时,挖出的土方应随挖随运不得堆放在边坡顶上,避免由于地面上加荷载引起边坡塌方,6)修帮和清底:在距槽底50cm(设计标高)槽帮处用水准仪抄出若干水准点,钉上木橛,同时由两端轴线用施工线挂好通线,检查槽边尺寸,确定槽底深度,并将边坡整平整齐。7)槽边集水井、排水沟不得设置在基础下面,应与基础边缘有一定距离宜为0.5m-1m,排水沟深度(高处)宜为0.5m随泛水坡度2%,深挖至集水井,要顺直整齐。集水井宜低于排水沟底1.5m,集水井宜相隔20m40m设置一个,并设专职人员抽水,严禁泡槽。8)成品保护:对定位桩,轴线引桩,高程水准点,应长期做好保护不得随意碰撞破坏;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及时报告当地有关部门处理,方可继续施工。9)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基底超挖,如个别地方超挖,其处理方法应取得设计单位的同意,不得私自处理;开挖尺寸不足,边坡过陡,其槽底部的开挖宽度和坡度应考虑结构尺寸要求外。还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宽度,如排水设施,支撑结构等所需的宽度;随时检查排水设施,并随时抽水严禁泡槽以免出现“橡皮土”。(2)安全监理工作审查核验承包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其他有关的技术文件及材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技术文件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返回整改,否则不得实施。核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有关土方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项目总监在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奖罚分明;.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并核查交底记录。审核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安全文明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建议建设单位采取合同措施。(3)基坑(槽)验收当基坑(槽)开挖完成,并清理好之后,在基础施工前,组织有关单位共同验槽,验槽内容如下:1)基坑尺寸(长、宽、深)及坡度与设计图纸是否相符合;2)基坑壁土层分层,特别是基底土层与地质报告和设计图纸是否相同,(这对线基础和管线基础尤其重要);3)上部结构重要部位(即受力较大或沉降灵敏部位)土质如何;4)地基处理(或者只限局部)效果检验;5)桩头处理验收,确认合格,有关责任人签名确认。2、土方回填(1)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检查进场的土料土质,压实施工机械筛子等设备。土方的回填是将符合要求的土填充到需要填方的部位;回填土应满足密实度要求。(2)复核填土工程的轴线边线。(与施工方共同进行)。(3)审核施工方案。(4)随时检查压实机械的运作,以保证设计要求的压实功能;检查铺土厚度,土粒过筛情况。(5)按相规范、规程或设计图要求,抽检填质量(如含水量、密实度指标),并填写填方土料及填土压实工程隐蔽检查记录(监表基-005)、地面基层分项工程质量抽检表(监表土基-011)和土方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监表土基-013)。(6)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等各方验收填土的面积、标高、坡度并签名确认。六、监理工作措施及方法1、在机械开挖时,当班监理员应旁站,检查施工单位有否避免挖土机碰桩的措施,督促施工员向挖土机司机交底落实。2、每天对管井内的水位进行监测,检查是否进行正常降水,水位是否达到开挖要求。3、检查施工现场投入的机械、人员是否满足进度计划要求,专职质检员、安全员是否在岗。4、现场检查开挖过程是否与经批准的土方开挖专项方案一致,分段分层开挖。5、工程质量验收1)、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2)、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排水沟方向的坡度不应小于2。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m2取1点,但不应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表面平整度每3050m2取1点。3)、土方工程施工中,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4)、验收挖方时,应检查下列各项:(1)平整区域的坐标、高程和平整度。(2)基坑(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3)边坡坡度和边坡的加固。(4)水沟和排水设施的中线位置、断面尺寸和标高。(5)隐蔽工程记录。6、开挖过程中如发现质量问题,监理机构及时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监理机构对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7、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隙、滑动等)等安全隐患时,监理机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