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docx
医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那么一、为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实现医院内部审计工作 的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部审计应有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卫 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内部审计基本准那么及具体 准那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二、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的职 责与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及程序,审计业务文书及档 案管理等规范,是医院开展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第二章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三、内部审计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 责任审计;(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工程;(六)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 专项审计;(七)对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A)对医院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与监督;(九)其他审计事项。四、审计科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以下权限:(一)要求财务科按时报送财务预、决算、会计报表及 有关文件、资料;(二)参加医院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与 经济活动相关的会议,组织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三)参与研究制定与经济活动相关的规章制度;(四)审核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现场观察实物;(五)检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六)对审计涉及的有关事项,向被审计部门和个人进 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 出临时制止决定;(八)对阻挠、防碍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经院长批准,采取封存帐册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 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 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十)对模范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成绩显著的科室、部 门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的建议;对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损失 浪费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造 成严重损失浪费的科室、部门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经济处 罚措施或追究责任的建议。五、医院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 处理、处分权。第三章 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六、内部审计的主要工作程序:(一)根据医院年度计划和具体情况,拟定审计年度计 划,确定审计工作重点,报院长批准;(二)根据审计年度计划,编制审计工作方案,并提前 以书面形式通知被审计对象;被审计对象应配合审计工作,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 工作底稿,由被审计科室、部门及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四)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对象的意 见。被审计科室、部门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内,提出书面反应意见连同审计报告送交审计科,逾期那么视 为无异议;(五)审计报告报分管院领导审签、院长审批后下达被 审计科室、部门,被审计科室、部门应当执行。重要的审计 报告应抄报上级主管审计机构;(六)催促被审计科室、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落实审计 意见,并书面报告执行结果;(七)对重要事项进行后续审计。第四章 内部审计业务文书规范七、审计公文、业务用纸及行文格式标准按国家有关部 门规定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八、审计工程立项后,根据被审计对象的具体情况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编制依据;(二)审计对象;(三)审计目的;(四)审计范围;(五)审计内容与重点;(六)审计方式;(七)审计时间及实施步骤;(八)审计组的人员组成及分工;(九)编制方案的日期。九、审计通知书由审计科发出,向被审对象通知有 关实施审计的事项,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审计科室、部门或个人名称;(二)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及时间;(三)审计组组长及人员名单;(四)要求被审计部门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五)签发日期。十、审计证据是审计部门提供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 相并作为审计结论的基础材料,主要包括:(一)与审计有关的各种原始凭证、会计记录(记账凭 证、会计帐簿和各种明细表)各种会议记录和文件;各类合 同、通知书、报告书及函件等资料的复印件;(二)通过实际观察和清点,取得为确定与审计事项相 关的事实存在的取证签证单;(三)就审计事项向相关人员进行口头调查所形成的审 计调查记录;(四)其他有关证据。十一、审计工作底稿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取 得的证明材料名称、来源和时间等。主要内容包括:(一)被审计部门名称;(二)审计工程名称;(三)审计时间;(四)审计过程有关记录;(五)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六)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七)其他应说明的事项。其中,审计过程记录的内容包括:(一)实施审计具体程序的记录及资料;(二)审计测试评价记录;(三)审计方式及其调整变更情况记录;(四)审计人员的判断、评价、处理意见和建议;(五)审计组讨论记录和复核记录;(六)审计组核实与采纳被审计者对审计报告反应意见 的情况说明。审计工作底稿包括:(一)被审计部门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二)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 录、往来函件、公证、鉴定等资料等原件、复印件或摘录件;(三)其他有关的审计资料。十二、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一)审计时间、内容、范围、方式;(二)被审计部门基本情况;(三)通过审计揭示的有关事实,包括主要业绩和发现 的问题;(四)对审计事项的评价。概括已审计工程的内容,对 已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风险性、效益性及内控制度等 进行评价;(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具有普遍约束力的 决定、规定和命令,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界定、提 出纠正、改进意见和建议;对违规违纪行为提出处理、处分 的意见和建议。十三、审计处理决定主要内容:(一)审计内容、范围、方式、时间;(二)审计报告认定的被审计单位存在的违规、违纪行 为及事实;(三)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定性,做出处理、处分决定 及其依据;(四)需要整改的事项;(五)处理处分决定执行的期限和要求。第五章审计档案管理十四、审计档案实行谁主审谁立卷、审结卷成、定期归 档责任制。十五、当年完成的审计工程应在本年度立卷归档;跨年 度的审计工程在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归档。十六、审计档案保管时间分为永久、长期(10年至50年) 和短期(10年以下)三种类型,存档时应标明保存期限。审 计档案的借阅应履行必要审批手续。第六章 罚那么十七、对违反本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部门和个人, 由审计机构提出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分或行政处分的建议, 报告医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处分:(一)拒绝或拖延提供有关文件、凭证、帐簿、报表、 会计资料和证明材料;(二)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检查的;(三)转移、隐匿、篡改、销毁会计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四)转移、隐匿违法所得的资金、财产的;(五)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六)拒不执行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书的;(七)报复陷害审计人员和检举人的。上述所列各款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处理。十八、对违反本制度,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审计人员,经 医院批准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分:(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循私舞弊的;(三)玩忽职守,给医院和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四)不遵守保密规定的。上述所列各款行为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