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负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中国建筑威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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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负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中国建筑威力.docx
淮 阴 工 学 院毕 业 论 文作 者:虞怡媛学 号:1154022247学 院:应用技术学院专 业:财务管理(专转本)题 目:“营改增”对建筑行业税负的影响及对策研究以中国建筑为例 王姗姗 讲师指导者: (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评阅者: (姓 名) (专业技术职务)2019年6月毕业论文中文摘要我国为了解决建筑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实行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并通过加强税收管理制度来使得企业更加平稳的发展。本文以建筑行业中典型的建筑企业中国建筑为例,深入研究了实施“营改增”后出现的问题并做出了相应的措施来乐观的应对“营改增”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本文首先介绍了建筑业“营改增”的相关背景、意义以及相关概念;其次分析了我国建筑业发展现状以及营业税的纳税情况;然后分析了中国建筑实施“营改增”后对企业实际税负的影响;最后从企业层面和政策层面两方面来对中国建筑实施“营改增”后税负变化的情况提出建议。关键词 营改增,中国建筑,税负改革毕业论文外文摘要Title The Impact of Changing Reform on the Tax Burden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Its CountermeasuresBased on the Case of Chinese Architecture AbstractIn order to solve the problem of repeated taxation for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China has implemented a business tax reform VAT policy and strengthened the tax management system to make the company develop more smoothly.Taking the typical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Chinese architecture in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as an example, this paper deeply studies the problems that have occurred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camp reform and has taken corresponding measures to respond optimistically to th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brought by camp reform. This paper first introduces the related background, significance and related concepts of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s reform of the camp. Secondly, it analyzes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China's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the taxation of business tax. Then it analyzes the actual tax on the enterprise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form of the camp. Negative impact; Finally, from the enterprise level and policy level, it proposes suggestions on the changes in tax burden after the implementation of reform of the camp.Keywords business tax vat instead, chinese architecture, tax burden 淮阴工学院毕业论文 第 页 共 页目 录1 引言11.1 研究背景11.2 概念界定12 我国建筑企业税负现状及改革情况的分析12.1 我国建筑业的发展现状12.2 建筑业营业税政策情况32.3 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43 “营改增”对中国建筑的税负影响的实证分析53.1 中国建筑概况53.2 “营改增”前对中国建筑营业税纳税状况的分析53.3 “营改增”后对中国建筑税负的影响73.4 研究结果分析113.5 中国建筑税负变化的原因124 政策建议144.1 企业层面144.2 政策层面15结论16致谢17参考文献18 淮阴工学院毕业论文 第 18 页 共 18 页1 引言1.1 研究背景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蓬勃发展的阶段,在实施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的流转体系的话就会影响到专业化分工和服务业的发展,甚至还会影响到经济的运行。所以在2016年5月1日时,国务院做出了将建筑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决定,因此增值税完全取代了营业税。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建筑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它提供了就业机会从而有效的增加了就业人数,此外还能辐射多个行业。近年来由于工业化,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建筑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而且大部分都是农民工。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6-2018年农民工占建筑业人数的比重还是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趋势的,稍微有小幅度的下降。建筑业仍然是我国传统行业中比较重要的,能够解决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中国建筑又是我国建筑业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所以它也能很好的为我国提供就业岗位,解决农民工的就业问题。最后再通过研究的具体展开,能够深刻地了解到“营改增”在我国建筑行业的全方位影响。表1 2016-2018年农民工在建筑业中所占比重年份201620172018农民工占比(%)19.718.918.6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整理得出1.2 概念界定所谓“营改增”是指近年来我国实行税制改革的成果就是将缴纳营业税变成缴纳增值税。通过税制改革,可以更好的解决营业税中存在的重复征税的问题,使得企业的税负减少,为企业的发展注入全新的活力,从而推动经济的发展1。 2 我国建筑企业税负现状及改革情况的分析2.1 我国建筑业的发展现状建筑业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是最重要的生产部门之一,因此发展建筑业除了可以提高我国的国民经济,而且也有助于改善人们的生活水平。大多人对于建筑业的了了都还只停留在“狭义建筑业”的方面,就以为只有企业对项目进行施工才是建筑业,但是其实建筑业应该是包含全部的建筑产品以及与建筑相关服务的“广义建筑业”。比如:要在施工之前进行规划、设计、勘探等等,在施工之中出现的半成品、安装等等,最后就是施工之后出现的一些维护管理等等。近些年来,建筑业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比还是比较稳定的。建筑业由于其覆盖范围广泛,波及很多产业所以直接影响到国家的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而且目前建筑业也逐渐向稳定增长的道路去发展了。从表2可以得出,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2009年开始一直都在迅速增长,直到2017年时我国GDP达到了这几年中的最高值是820754亿元。在这几年中,建筑业总产值也都保持着稳定增长的速度,但在2015年时增长率却只有2.3%。建筑业总产值的实际增长率波动趋势与GDP实际增长率相比要大很多,GDP增长率在2015年时增长最小是6.4%,最大是在2011年为18.4%,两者只相差了12%。而建筑业总产值实际增长率在2015年时最小只有2.3%,最大是在2010年为25%,两者相差了22.7%。建筑业总产值在2011年终于突破了10万亿元,而且建筑业一直都是处于上升发展趋势,在2017年时建筑业总产值达到了这几年中的最大值是213944亿元。 建筑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从2009年开始一直保持着稳定的增长,并且在2015年以后还出现了平稳调整的趋势。另外建筑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在2012年以后一直都是在26%以上,在2017年时建筑业总产值是213944亿元占GDP的比重是26.1%。从表2中可以看出虽然建筑业总产值占GDP的比重这几年出现了稳中下降的趋势,但它依然在我国传统行业中占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表2 2009-2017年建筑业总产值表年份GDP(亿元)实际增长率(%)建筑业总产值(亿元)实际增长率(%)建筑业总产值占GDP比重20093456299.17680823.822.5201040890318.39603125.023.9201148412418.411646321.324.6201253412310.313721817.826.4201358801910.116036616.127.320146361398.217671310.227.820156767086.41807572.326.7201674412710.01935667.126.0201782075410.321394410.626.1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整理得出数据来源:根据国家统计局官网数据整理得出图1 2009-2017年建筑企业从业人数占比图由图1可以看出,自从2009年以来,建筑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除了2011年有小幅度下降以外,一直都在以1%左右的增幅慢慢增加着。在2017年时,建筑业的从业人数达到了这几年中的最高值,占全社会就业人数的比重是7.11%而且人数都达到了5529.63万人。在过去建筑业为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杰出的贡献,是我国极具代表性的传统行业。建筑企业在“营改增”之后被迫走上了新型发展企业的改革之路,这一改革使得建筑业在未来的发展中可以吸纳更多优质的就业人员,还可以培养出新型的农民工大军,从而使得我国的建筑业发展从基础转向高效智能的建筑业。2.2 建筑业营业税政策情况建筑业收取营业税的方式是在具体的范围内,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不需要缴纳以外,只要是在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了以下的行为就必须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要缴纳营业税的行为包含了安装、修缮、装饰、建筑、其他工程作业等等。建筑方委托第三方从事一定的劳务然后支付给建筑方全部的费用这就是建筑业营业额的定义。当然如果出现了外包情况的话,那就要在全部的费用之中扣除外包工程所需要支付的金额,这才是建筑业的营业额。建筑业中的营业税额不能进行进项抵扣,另外建筑业中的税率是3%。如果建筑业工程采用包工包料这种形式,那么就需要分情况来进行纳税了。第一种情况,纳税人自己生产工程所要用到的原材料。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分别对建筑劳务所得的收入、销售原材料所获得的金额来缴纳增值税、由劳务提供获得的金额、提供劳务应该缴纳的营业税来进行核算。另外一种情况,对外购买工程所要用到的原材料。在这种情况下,缴纳税负只要缴纳相对应的营业税就可以了,不用在像第一种情况一样缴纳增值税了。所以如果出现只要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的情况的话,就一定是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的建筑工程。2.3 建筑业“营改增”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2.3.1 必要性分析1994年建立了货物和劳务税并行的模式,我国税制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便是这两大税种,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在计税方法上是采用根据企业的营业收入额从而对各个生产经营环节进行征收的方法。营业税除了会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以外还会出现无法抵扣支出部分的情况。因为建筑业大部分都是劳务的输出,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所以在我国的第二产业之中,只有建筑业需要缴纳营业税。建筑业中会涉及很多的设备而且还会需要很多的物资。如果把这些设备和物资租赁出去就需要缴纳营业税额,但却不能抵扣进项税额,所以这些费用就不能转移出去只能变成其成本。哪怕企业更新自己的旧产品也不能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这是由于其征收模式造成的。对建筑业来说以上的征税方式并不公平,太多重复征税的地方,导致建筑业税负过高,而且不能转嫁税负。因此需要尽快完成建筑业税负的改革。营业税这种制度的缺陷会使得不及时缴税和偷漏税行为的发生,从国家层面的角度来分析的话。应税服务营业额是我国建筑业营业税的依据,然而我国采用的是“以票管税”的方法,即在缴税时一般税务机关只看“建筑业专用发票”。虽然这种方法在操作上相对简便,但它也有不能很好的控制工程进度的缺点。比如会出现不具备承包工程资格的小型建筑企业挂名在相对较大的企业中运营的情况。这样小企业也具备了承包工程的资格,在结束工程之后,结算资金会给所挂名的企业,然后缴税的时间就被拖延了在企业不知情的情况下,这是不及时上交非常普遍的一种情况。2.3.2 可行性分析首先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指示,出现分包情况时,营业额应按所收账款减去其他分包所需支付的款项来计算。这是差额征税方式,使用此方法的目的是为了有效的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而且这种方式有点类似于增值税2。实施建筑业的“营改增”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建筑业交易的发展模式。另外,我国在2011年10月28日修订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两部实施细则3。两部法律在建筑业销售自产货物和向其他企业提供劳务方面都详细的规定了,建筑企业的应税劳务收取营业额,建筑企业的货物销售额收取增值税,建筑业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所获得的金额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由税务机关核定对没有进行分别核算的相关项目的纳税额。此规定的提出,担当了建筑业早日实现“营改增”的基础理论角色。所以,这一系列政策为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奠定了基础。在营业税中建筑业的比重比较大,所以一直以来都被国家和社会所关注。各个地区都分别分析了合格证件的资料、经营管理的方式、工程项目的进度来当作增值税改革的依据。税收征管系统逐渐发展是因为不断加强的监督管理以及不断进步的信息业使得处理数据的能力越来越好,可以整理出关键数据。企业在大数据时代中,可以预测未来的动向、准备备选方案、在改革之前对数据进行相关的统筹、准备好调整措施。因此,应该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防止企业在改革的道路上出现问题,信息技术的发展可以推动建筑业“营改增”。3 “营改增”对中国建筑的税负影响的实证分析3.1 中国建筑概况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在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勘察设计等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同时也是我国专业化经营历史最久、市场化经营最早、一体化程度最高的投资建设集团。中国建筑是我国最有实力的投资商之一,其主要投资于房地产、城镇综合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公司通过强化内部资源整合与业务协同,打造“规划设计、投资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房屋 建筑工程”等“四位一体”的商业模式来为城市建设提供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的一揽子服务4。3.2 “营改增”前对中国建筑营业税纳税状况的分析中国建筑总体税负支出中营业税占了很大的部分,也是最主要的税负之一,在“营改增”之前,营业税还是最主要的税种之一。本文之所以统计了中国建筑近三年的营业收入是因为营业税的税收征收是针对企业所有营业收入额的。到2018年底,中国建筑的覆盖范围已经非常广泛了,而且全国各地都有其项目分布,其中包括正在建设中的,或者已经完工的,甚至独自完成的,还有和其他企业合作完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计算纳税分析会有一些难度。不能只计算中国建筑的项目,而不加入数据,否则会导致结果缺乏真实性,而且也会给“营改增”的过程造成一系列问题。有如下原因:首先,由于建设之中的项目成本会出现变化而导致其真实性的降低,所以能够提供的比较可靠的成本只有工期已经完成的或者是工期将要完成的项目。由于在开始前期工程都需要大量的人力,反而在材料方面的需求却不是很大,所以新开工的项目不能作为其中的样本。最后,不真实数据的情况也会出现在企业的联营项目上,特别是当共同完成一个项目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时,经常会出现听取别人的意见而不是根据自身真实情况来进行入账的情况。以前中国建筑有很多联营项目,现在随着企业的迅速发展,自营项目也越来越多了,所以联营企业也不适合作为样本。因此经过深思熟虑之后选取了2016-2018年的营业收入数据来分析中国建筑近三年的营业税纳税情况,并且都是拿从中国建筑自营的已经完成的项目或者将要完成的项目的数据来当作样本,具体内容如表3所示。 表3 2016-2018年营业收入及占比情况表 单位:亿元行业2016年占比(%)2017年占比(%)2018年占比(%)房屋建筑工程6202.2564.66250.8459.37242.3160.3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1739.0018.12309.2121.92766.7523.1房地产开发与投资1519.7815.81792.0417.01841.1215.4勘察设计73.400.881.750.894.360.8其他192.122.0229.192.2207.501.7分部间抵消-128.88-1.3-121.96-1.2-158.81-1.3合计9597.65100.010541.07100.011993.25100.0数据来源:根据新浪财经数据整理得出()由表3可知,从总体来看,在2016-2018年,各行业营业收入占比情况还是比较平稳的,房屋建筑工程在这些行业中所占比重最大。在这三年中,2016年时房屋建筑工程所占的比重最高是64.6%,当2017年时房屋建筑工程所占的比重最低为59.3%,两者相差了5.3%;而且房屋建筑工程的营业收入在这三年中也是逐步增加的,最低的是在2016年时只有6202.25亿元,最高的是在2018年时达到了7242.31亿元,两者相差了1040.06亿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48.59亿元,增长率是0.78%,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991.47亿元,达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增长率为15.86%。另外在2016-2018年中营业收入是逐步增加的,在这三年中,2016年时营业收入最低是9597.65亿元,当2018年时营业收入最高是11993.25亿元,两者相差了2395.6亿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943.42亿元,增长率是9.83%,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1452.18亿元,增值率为13.78%。还有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的占比在这三年中也是逐步上升的,在2016年时所占比重最低是18.1%,在2018年时所占比重最高是23.1%,两者正好相差了5%;而且其营业收入在这三年中也在不断增加中,营业收入最低的是2016年只有1739亿元,最高的是2018年已经达到了2766.75亿元,两者相差了1027.75亿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570.21亿元,达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其增长率为32.79%,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457.54亿元,增长率为19.81%。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在2016-2018年时营业收入也都在增加,最低的是2016年只有1519.78亿元,最高的是2018年已经达到了1841.12亿元,两者相差了321.34亿元。这些都说明了2016-2018年中国建筑的发展还是稳步上升的。中国建筑2016-2018年的营业收入在扣掉分包款后分别为9597.65亿元、10541.07亿元、9597.65亿元,如果按3%来缴纳建筑业的营业税的话,相当于企业这三年要分别实际缴纳287.93亿元、316.23亿元、359.80亿元。3.3 “营改增”后对中国建筑税负的影响根据相关政策,增值税税率又加入了9%和4%两个税率,在进行试点的地区现代服务业的税率是4%,建筑业的税率和交通运输业的税率两者相同都是9%5。现在进项税的纳入中不包含对于劳务支出方面的分包支出,建筑业的毛利率是8%,建筑业所需的材料成本是60%,税率是9%,设主营业务收入为z。由此可得。应纳增值税 = 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 z×9%1+9%-z×92%×60%×13%1+13% = z×1.91%现在与以前相比,增值税负有所下降,建筑业之前的税率是3%,现在的税负已经下降了1.09个百分点。当所需材料成本所占的比重增大时,企业的税负反而会出现降低的情况,当企业的税负降为0时,企业所需的材料成本在其中所占的比重是78%,而当企业所必须缴纳的营业税等于增值税时其比重为48%。由此可得,理论意义上的“营改增”更加有利于中国建筑的发展。上述内容对建筑行业所面临的基本情况进行了着重的分析,依据每一个公司的每一个特征来对中国建筑实施“营改增”后的税负计算进行了测算。表4是中国建筑成本的主要构成要素情况表,有了以下数据就可以测算出“营改增”后的税负情况。表4 成本主要构成要素情况表 单位:亿元行业成本构成要素2016年占比(%)2017年占比(%)2018年占比(%)房屋建筑工程产品销售成本103.971.6134.061.4170.111.2分包成本2367.4922.12138.4922.72335.0827.4原材料1742.6422.21989.4421.12343.9820.2职工薪酬217.432.5241.312.6259.082.5其他费用1382.6015.71398.5814.81650.3516.0小计5814.1364.05901.8862.66758.5967.3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产品销售成本-分包成本764.4510.8973.1310.21148.078.9原材料421.077.5656.497.0794.154.9人员费61.822.5222.812.4262.990.7其他费用357.743.2279.443.0328.454.1小计1607.5924.02131.8722.62533.6618.6房地产开发与投资房地产开发产品结转1082.6910.81240.1613.21137.1712.5其他费用31.250.530.870.359.570.4小计1113.9411.31271.0313.51196.7412.9勘察设计小计59.600.769.940.777.400.8其他小计155.201.4172.821.8146.451.8分部间抵消/-122.98-1.4-112.15-1.2-145.74-1.4合计8627.881009435.3910010567.10100数据来源:根据新浪财经数据整理得出()从上表4可以得到,在2016-2018年以来,房屋建筑工程占成本要素的比重都是最大的,在2017年时其比重最低为62.6%,在2018年时其比重最高达到了67.3%,两者相差了4.7%;另外在这三年里房屋建筑工程的成本也和营业收入一样逐年增加,在2016年时成本最低是5814.13亿元,到2018年时成本达到最高为6758.59亿元,两者相差了944.46亿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87.75亿元,增长幅度为16.24%,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856.71亿元,增长幅度为14.52%。其次占成本要素比较大的是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在2016年时其所占的比重最高已经达到了24%,反而在2018年时其所占比重最低为18.6%,两者相差了5.4%;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的成本是逐年增加的,而其所占的比重反而是逐年降低的,当2016年时其成本最低是1607.59亿元,成本在2018年时达到最高是2533.66亿元,两者相差了926.07亿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524.28亿元,增长了较高的幅度,增长率是32.61%,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401.79亿元,增长率是18.85%。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占成本要素的比重最低的是在2016年时只有11.3%,在2017年时达到了最高为13.5%,两者相差了2.2%,增加幅度并不大;其成本也是在2016年时最低只有1113.94亿元,在2017年时最高达到了1271.03亿元,两者相差了157.09亿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157.09亿元,增长率是14.10%,2018年比2017年减少了74.29亿元,较少幅度为6.21%。在2016-2018年时,产品销售成本的成本在这三年中逐渐增加,在2016年时最小只有103.97亿元,在2018年时最大达到了170.11亿元,两者相差了66.14亿元;2017年比2016年增加了30.09亿元,增长率为28.94%,2018年比2017年增加了36.05亿元,增长率是26.89%;其所占的比重反而是在逐年下降的,最高的是2016年时所占比重为1.6%,在2018年时所占比重最低为1.2%,两者相差了0.4%。另外其他费用和人员费在这三年中也都呈现出了比较稳定发展的状态,然后分包成本在这三年中也都占据了30%以上较大的比重。自从2016-2018年以来直接材料占成本要素的比重分别是29.6%、28.1%和25.1%,最高和最低两者之间相差了4.5%,由此可以看出直接材料的比重反而还出现了小幅度下降的趋势。目前像砂石料、钢材和水泥这些都是属于直接材料的,除了这些还有例如试验费、材料费等等的其他费用。目前除了直接材料可以直接抵扣增值税外,像其他费用、人员费、分包成本、产品销售成本等等都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这也是中国建筑实施了“营改增”政策之后税负并没有得到很大幅度的下降的原因之一。下面根据公式:增值税税额= 收入额÷1+9%×9%-材料成本额不含税×13%- 劳务分包工程之出不含税×9%结合具体的数据测算出了中国建筑“营改增”后要缴纳的税负,由表5可以看到具体的内容。表5 2018年增值税税额表 单位:亿元行业收入额收入额(不含税)*9%材料成本材料成本(不含税)*13%专业分包支出(不含税)*9%增值税额房屋建筑工程7242.31597.992343.98269.66192.801060.45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2766.75228.45794.1591.3694.79414.60房地产开发与投资1841.12152.02-152.02勘察设计94.367.80-7.80其他207.5017.13-17.13分部间抵消-158.81-13.11-13.11合计11993.25990.273138.13361.02287.60341.65数据来源:根据新浪财经数据整理得出()从表5可知,房屋建筑工程的收入额是这些行业中最多的同时材料成本也是最多的,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的收入额和材料成本在这些行业中次之于房屋建筑工程,最后要缴纳的增值税额为341.65亿元(990.27-361.02-287.60)。要缴纳的增值税为341.65亿元在中国建筑实施“营改增”政策以后,在营业收入总额为11993.25亿元中所占的比重是2.85%,这与之前规定的3%的营业税相比小幅度下降了0.15%。可以看出中国建筑在实行“营改增”政策后,税负还是得到了小幅度下降的,如果可以顺利取得相关项目的增值税的发票纳税情况就可以使税负出现更明显的下降。然而在现实情况中会出现因为在房地产开发与投资、勘察设计、其他以及分部间抵消之间都没有可以直接抵扣的直接材料等情况,再加上有些增值税发票如果不能够顺利拿到的话,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实际税负其实反而会更加容易出现比测算税负偏大的情况。表6 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表 单位:亿元行业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率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房屋建筑工程1060.4510%106.05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414.6010%41.46房地产开发与投资152.0210%15.20勘察设计7.7910%0.78其他17.1310%1.71分部间抵消-13.1110%-1.31合计341.6510%34.16由上表6可得,实行“营改增”政策之后中国建筑要缴纳的增值税为341.65亿元,要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是34.16亿元。为了更加直观的对比“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变化情况,为此做了一个表格来表示,具体税负的变化情况由表7可知。表7 “营改增”前后税负变化情况表 单位:亿元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营改增”前359.8035.98395.78“营改增”后341.6534.16375.81差额-18.15-1.82-19.97通过表7的计算可以看出,“营改增”前要缴纳的税负是395.78亿元,“营改增”后要缴纳的税负是375.81亿元。中国建筑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增值税下降了18.15亿元,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下降了1.82亿元,一共下降了19.97亿元。这表明了中国建筑在执行了“营改增”政策之后税负还是出现了小幅度下降的,这一点还是非常符合为了减少税负而实施“营改增”的目的。即使实施“营改增”是为了减少企业的税负,更好的帮助企业发展,然而并非所有的企业在“营改增”之后税负都能立刻减少的,有些企业甚至还会出现税负上升的情况,这也和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密切相关。所以仅仅凭借“营改增”前后税负的变化情况就来判断这项改革是否成功是不合理的,反而需要综合多种因素来考虑判断。3.4 研究结果分析建筑业在我国传统行业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并且在我国国民生产总值中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而中国建筑又是我国建筑企业中及其具有研究必要的样本企业,所以中国建筑也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平稳发展。由于建筑业为我国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可以使得很多失业人员再次就业,所以当中国建筑在实行了“营改增”政策之后就更要吸纳更加多的优秀人员来就业,甚至还可以培养新型的农名工大军来使得企业走向高效智能的道路。中国建筑2016-2018年的营业收入分别是9597.65亿元、10541.07亿元、11993.25亿元,“营改增”前要缴纳的营业税分别是287.93亿元、316.23亿元、359.80亿元,要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是28.79亿元、31.62亿元、35.98亿元。然而在实施了“营改增”政策之后,2018年要缴纳的增值税就变成了341.65亿元以及要缴纳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就变成了34.17亿元。从这些具体的数据中可以看出中国建筑在实行了“营改增”政策后,税负还是出现了小幅度下降的,总共下降了19.97亿元。之所以在实行“营改增”政策后税负只是出现小幅度下降的情况是因为这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例如:首先不能抵扣分包工程支出中的材料成本,其次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然后不能抵扣间接费、安全生产费等费用,最后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人工成本等等;然而实施“营改增”之后除了上述的消极影响以外也有积极的影响,比如可以减少重复纳税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的行为,使企业资产结构得到优化,企业竞争力得到提升等等。所以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后,中国建筑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应对“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影响,帮助企业更有效地发展,为企业带来实际的利益,使得企业能够走向高效智能的发展道路。3.5 中国建筑税负变化的原因3.5.1 不能抵扣分包工程支出中的材料成本目前中国建筑需要分包的项目还是存在很大一部分的,分包分为清工、包工包料、包工包料包机械。本文研究的样本是材料外包出去的,这样的话购买分包材料的任务就落到了分包商的头上,本企业也就不再需要购买分包的材料了,所以也不会获得相应的票据,企业也只能按9%的税率来进行抵扣即便是分包商拥有建筑的资格也不能再按13%的税率来抵扣增值税6。因此,这也是税负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以后没有得到很大幅度下降的一个原因。3.5.2 很难取得增值税发票建筑业由于其自身性质导致其和其他短期行业不同,其项目所需要的时间大多都很长,除此之外完成一项工程还需要很多其他类别的材料才能完成,例如最基本的三项分别是水泥、砂石和砖。除了以上最基本的三项以外还需要一些零星的材料。选择采购上述材料时一般是根据工程的地点来选择的,所以极其有可能就从规模较小的个体户或者普通老百姓手里购买这些零星材料了。建筑业的社会环境变得更加复杂和更加的不规范是因为上述材料的供应者不具备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然后“强买强卖”的情况也经常会发生在施工的过程中,比如:地材供应、挖土、泥土外运等。有很多供应商都没有资格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提供普通发票给施工单位,甚至有的只能开具收据7。另外一种情况,在进行工程建设时某单位采购施工企业所需要的材料。由于只能在工程款中抵扣采购材料的金额,这就使得发票离开了施工单位,反而被留在了某单位,于是就导致了不能抵扣这部分的材料款。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全部抵扣进项税发票是理论意义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