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doc
-
资源ID:52870926
资源大小:23.50KB
全文页数:4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安全管理制度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doc
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制度药品采购、验收、保管、储存出入库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药品治理法,标准药质量量。我院要加强药品监视治理,保证药质量量和人体用药平安。药品采购治理制度一、药品采购时应选择已通过药品运营质量治理标准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 作为供应商;通过河北省药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购进药品。二、应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质进展验证。应索取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和供货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的销售人员“授权委托书”。三、应有明确的书面质量条款合同或质量保证协议书。四、购进药品应索取合法票据(发票、供货清单),并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凭证应按规定保存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五、购进药品应建立真实完好的药品购进记录,药品购进记录应注明药品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消费批号、有效期、消费厂商、供货单位、购进数量、购进价格、购进日期等,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药品验收治理制度一、医疗机构应对购进药品进展逐批验收;待验收的药品应放在待验区,并在当日内验收完毕。二、验收药品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药品的外观形状、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标识逐一进展检查。三、验收合格的药品方可入货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或盖章,并注明验收 合格字样,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结实或破损、标志模糊或有 其他征询题的药品,应不得入货架。药品保管储存治理制度一、分类治理:在架药品应分品种按批号分开堆放。口服、注射、外用药品 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以及危险品等应分开存放。二、分区治理:按照药品性质及贮藏要求分常温、阴凉、冷藏区。设置相应的药 房、药库,并按照药品储存要求逐步做到设置常温库(0-30摄氏度)、阴凉库(不高于20摄氏度)、冷库(冰箱)(2-10摄氏度);药房、药库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药房、药库应装备温湿度检测设备。并认真做好温、湿度记录。觉察温、湿度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展调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医疗用放射性药品等特别治理的药品应专柜存放,专人上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四、药房应做好防尘、防潮、防污染及防虫、防鼠等相应的治理工作。 五、应装备符合要求的底垫、货架及避光、通风等药品储存设备,在库药品应堆放整齐,离地间隔不小于10cm,离墙顶、散热器及墙壁间隔不少于30cm。药品出库复核治理制度 为了标准药品出库复核治理工作,确保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库药品应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如“先产先出”与“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照“近期先出”的原则。 三、库管人员按药品移库单装备药品完毕后,将移库单交给复核员复核。复核员应按发货清单逐一核对品种,对实物及包装进展质量检查和数量、工程的核对。复核工程应包括:品名、剂型、规格、数量、等工程,核对无误后,再确认出库。 四、出库复核与检查中,复核员如觉察以下征询题应停顿发货,并按及时报告处理:(一)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和液体渗漏;(二)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峻损坏等现象;(三)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四)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五、以下药品不得出库:(一)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虫蛀、鼠咬及淘汰药品;(二)内包装破损的药品;(三)瓶签(标签)脱落、污染、模糊不清的品种;(四)疑心有质量变化,未经质量治理部门的明确质量情况的品种;(五)有退货通知或药监部门通知暂停使用的品种。调剂室药品陈列治理制度 为加强药质量量治理,保证使用药品平安有效,特制定本规定。一、陈列药品的货柜应保持清洁和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二、应经常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三、应按药品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整齐陈列摆放和储存,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明晰。四、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别治理药品应按国 家有关规定存放。五、危险品不得陈列,如因需要必须陈列的,只能陈列代用品或空包装。六、觉察有质量疑征询的药品,不得上架陈列使用。并及时报告处理。药品使用治理制度 为标准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药品使用过程中的行为,保证临床用药平安、合理、经济,提高医疗效劳质量,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按照药品治理法处方治理方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一、医师:按照病人诊断结果为病人选择适宜的药物,严禁医师开大处方、乱开贵重药品,实行医师医嘱、电子处方、纸质处方开具药品。二、药房工作人员:应认真审核处方,准确调配药品。向患者交付药品时,应当对患者进展用药交待及指导。调配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存在平安征询题时,应告知处方医师,请其修正、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觉察药品滥用或用药失误,应回绝调配,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发代用药品,关于发生严峻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技术人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三、护理人员:应做好最后把关工作,觉察有不合理使用或其他失误的应及时询征询相关人员并作处理。对有特别规定的药物应按规定认真执行。患者出院带药,一律由护理人员带着送到床前,并详细介绍药品名称及服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