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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养老服务的合同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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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养老服务的合同范.docx

    关于养老服务的合同范养老服务的长期实践,推动了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建立和老年消费市场的形成。那么养老服务合同怎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点击获取更多"养老服务合同" 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养老院投资合伙协议书 养老服务合同范文子女赡养老人协议书养老服务合同1甲方(受托方):_颐养院乙方(入住老人):_丙方(担保方):_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甲方(受托方):_颐养院所住地:_法人代表联系电话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邮 编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丙方(担保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联系电话 手机号 邮 编总则1、甲方系宁波市江东区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养老服务。2、乙方、丙方详阅甲方入院指南,并经实地考察,自愿决定乙方入住 甲方机构,接受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3、丙方同意为乙方指定的监护人和担保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 的相关事务,自愿与乙方共同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 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第一条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1、接收条件:(1)年龄年满60周岁;(2).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痴呆症者;(3.)生活习惯、性格趣向、精神状态适合过群体生活者;(4).有担保和监护人,本人和担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2、入住程序:(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的体检单(附件2),体 检项目包括心电图、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为乙方 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3)自理能力测评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体检单及对乙方的身 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生活自理老人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对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1、甲方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标准见服务指南。2、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第三条 服务收费1、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服务指南。2、乙方、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20_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关费用。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20_元,乙方或丙方应在接 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在合同终止时,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乙方 或者丙方(不计息)。3、乙方入住缴纳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及其它约定费用,首月费用应在入住当日付清,以后在每月25号前付清次月费用。4、乙方入住不满15天(含15天)的,床位费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床位费按全月计算;护理费、伙食费按日计算。5、入住双人间的,除公共照明、电视、空调用电外,甲方为每床安装电表一只,壁扇和个人家电使用均进入个人电表,费每月底按实结清。6、甲方在乙方入院时,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个人生活用品代办费300元。7、入院时,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楼号床,确定护理等级为级,每月床位费 元;护理费 元;伙食费元;元,合计 元,今后费用收取视乙方身体变化情况和开展服务项目增减结予调整。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3)为了乙方的安全,有权根据乙方身体和自理能力情况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给予调整,但必须事先征得乙方或丙方确认;(4)甲方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等级之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之义务。2、甲方的义务(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生活护理、饮食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服务;(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4)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5)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对外透露;(6)为乙方提供大额现金委托存款服务,存取自由;(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的权利(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2)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批评建议的权利;(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行动不便的外出需经丙方同意);(5)享有隐私权,且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获得及时医疗抢救的权利。2、乙方的义务(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况,如脾气性格、生活起居习惯,家庭成员情况、既往病史等,若因隐瞒相关情况,所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2)在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与入住老人和睦相处;如发生纠纷造成自伤或他伤,由乙方承担责任;如造成公物损坏,照价赔偿;(3)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疗,甲方认为需转外院治疗的,应主动配合;(4)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养老服务费。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1、丙方的权利(1)对甲方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及对乙方的身体健康、享受服务的情况等有知情权;(2)有权监督甲方根据约定的护理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的相应服务,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出批评和建议;(3)有权查阅复制乙方的档案资料,在乙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4)遇紧急情况,包括乙方发生走失、意外事故、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第一时间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2、丙方的义务(1)丙方自愿担任乙方法定监护人和担保人,全权负责乙方入住期间一切事宜。入院时应如实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响甲方服务的情况,如甲方认为不适宜休养的,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回,如乙方发生伤人毁物、疾病传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2)甲方因乙方身体健康状况变化需对乙方护理级别给予调整,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3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3)丙方应经常来院探视乙方,保持联络,尽量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养老服务合同2甲方(服务机构): 乙方(服务对象): 丙方(担 保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1.根据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确定的乙方照护等级,甲方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见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附件1)。2.服务要求:各方同意养老服务标准按照以下第(1)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2)第二条 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自年日至日。第三条 服务费用1.乙方支付甲方服务费用:人民币其中床位(托管)费:人民币 护理费:人民币 元/ 。2.第四条 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1)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当月费用)。(2)其它 。2.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1)现金结算 (2)支票转账第五条 保证金1.乙方支付甲方入院保证金:人民币订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清。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1.取得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2.在乙方入住期间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如需变更照护等级的,应经乙方或丙方同意,并调整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见变更事项确认表(1-3)(附件3)。3.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照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做出相应处臵:(1)乙方需要外出就医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并由丙方携乙方就诊。紧急情况下,可送急诊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乙方外出就诊后所配药品,甲方按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医嘱执行。如乙方为中度、重度照护者,甲方还应提供外配药品管理服务,并办理相关药物交接手续。(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告知丙方携乙方外出就医。在征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条执行。a)乙方因机能进行性衰退,坐、立困难,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b)乙方因认知能力下降,行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c)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现精神异常,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1.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2)。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3.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1)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如有带入自行保管。(2)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自带家用电器。(3)吸烟者应在指定地点吸烟。(4)照护等级评估为中度、重度的,外出就医所配药品应委托甲方管理,并与甲方明确约定(约定内容见本合同第十二条)。(5)出院时,应及时清理物品,结清相关费用。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活情况,并可对甲方的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当乙方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2)。3.对乙方入住期间的费用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4.在乙方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1)对甲方反映的有关乙方事宜,应配合甲方共同处理。(2)乙方需外出就医的,应及时携乙方到医院就诊,根据医嘱执行,并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就医情况。(3)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4)当乙方不能自行处理时,办理乙方相应的费用结算,物品清理等事宜。第九条 保险1.甲、乙、丙三方可协商一致办理相关保险事宜。2.甲方打无效)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3.乙方打无效)投保“入住老人意外险”。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解除本合同:(1)乙方出现精神障碍,已经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2)乙方患有必须隔离治疗的传染病。(3)逾期 月未支付费用(不得少于2个月)。(4)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天(不得少于30天)。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甲方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的。(2)不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药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受到行政处罚的。(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的。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1.2.3.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四条 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1.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2.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 3.变更事项确认表(1-3)甲方(服务机构):名 称 住所(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乙方(服务对象):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址) 户籍所在地 邮编 签字/盖章丙方(担保人):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邮编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签约日期 年 月 日养老服务合同3甲方(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一、甲方的权利、义务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 年 月 日开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自 点至 点。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 ,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 元。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养老服务合同4甲方:_负责人:_住址:_电话:_乙方:_乙方代理人_与乙方关系:_住址:_电话:_一、为满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需要,切实保护协议双方的合法权益,为老人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环境,甲乙双方遵循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经平等协商,签订本服务协议。二、甲方义务:甲方应配备适合老年人生活起居的基本设施,同时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护理服务人员,有完善的管理规章和服务流程。在老人入住期间,根据老人的身体状况和家属要求,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照料老人日常生活起居、环境及个人卫生的服务。甲方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老人的状况,经常组织老人进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会交往,提供报刊棋牌影视等文化娱乐设施,组织老人开展适当的活动,并帮助老人进行心理调适和处理好老人之间的关系。一日三餐实行科学配餐,荤素搭配,尽量满足老人所需的均衡营养;及时清扫房间,保持乙方老人生活环境舒适、洁净;保证饮用开水充足;及时清洗乙方换下的衣服;至少每月更换清洗床上用品一次。对于介助、介护老人按照护理等级提供相应的洗头、洗澡或擦身等服务。甲方提供热水、无绳电话方便老人。三、乙方义务:(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管理。文明休养,维护公德,老人之间要和睦相处,不能打人、骂人。爱护甲方的财物,节约用电、用水。损坏甲方设施及私人物品要照价赔偿。(二)遵医嘱并配合护理。入住老人须配合甲方履行护理义务,还应在患病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三)及时交纳各项费用。对日常清洁卫生的费用和疾病治疗费用等应随时结清。(四)乙方外出时要请假,并应在甲方设定的登记处进行登记或有家属陪同。(五)乙方代理人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因乙方代理人联系中断引起的责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担。(六)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贵重物品、大量现金应交甲方服务台代为保管或储蓄。四、入院时乙方代理人须将乙方基本资料、身体自理状况及脾气秉性、生活习性、特殊爱好、既往病史、住院史、药物过敏史等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并完整填写入住申请表。乙方入住前如已经过体检,或三个月内曾在医院进行检查或治疗的,应向甲方提供体检报告或医院病历;如无相关体检证明,则乙方代理人确认并保证入住老人未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适合养老院集体居住。乙方入住甲方期间因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所引起的侵权责任由乙方代理人承担。五、甲方为乙方老人免费提供测体温、量血压服务。甲方与签约的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可为乙方提供常见病和老年病的诊疗服务(免出诊费),医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因受伤或疾病危重需抢救的,乙方代理人委托甲方采取以下_种措施(选择)。医院的医疗检查费用由乙方及代理人承担。1、先行送二级以上医院或乙方指定医院进行抢救,及时通知乙方代理人。2、先行通知乙方代理人,等候乙方代理人来养老院处理。乙方代理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赶到或授权,如因乙方代理人懈怠等原因造成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担责任。六、乙方老人有老年痴呆或类似症状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自身或他人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由其监护人承担。七、甲方其他责任免除。1.因不可抗力或老人自身原因(含疾病、并发症)造成老人衰老、病情加重甚至身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2.甲方仅接受乙方代理人的委托,帮助照顾乙方的饮食起居和个人卫生。由于养老服务对象群体的特殊性以及生命的自然规律,老人又是在养老院长期居住,因此,除非甲方有明显的过错,或是由甲方提供的设施、服务直接导致的损害结果,否则甲方不承担责任。3.乙方老人请假外出或亲属带乙方老人外出,甲方不承担乙方外出期间除保管交管物品外的其他责任。4.未经甲方保管的现金、金银首饰等贵重物品,如果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5.因服用自带药品、食品或使用自备物品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6.因乙方不遵医嘱、不配合护理并经通报代理人知晓,造成甲方无法履行义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八、双方安全义务:1.对于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老人伤害的,甲方有告知和警示的义务。2.甲方在楼前设置值班,外人入内均需登记。3.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间内装置其他设备,不得使用电炉、油炉等危险用品,电热毯、电吹风等自备电器要经甲方允许后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使用。4.乙方认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胁或对于某种器材或设备的使用方法不明时,须向甲方及时说明并服从甲方的安排与指导,否则甲方对可能的伤害或损失不承担责任。5.乙方突发传染性疾病,应听从甲方安排,并按照行政部门相关法规执行。6.如乙方身体状况已超出甲方服务范围,乙方代理人接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联系转院或委托甲方协助转院。乙方及其代理人要求继续留住甲方处的,如因此发生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转院费用由乙方承担。九、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费用。伙食费、护理费等费用可以随物价上涨及乙方护理等级的改变而作相应的调整。收费调整时,甲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代理人。乙方所用的医药费用,按实际发生额随时收取。按月计算的费用以半个月为结算单位: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结算,超过半个月按一个月结算。老人临终服务费用为_元/人。1、一次性入住费_元。2、床位费、伙食费、护理费三项合计每月_元。支付方式:_。3、医疗备用金_元。4、空调取暖费_元。5、电费(指自带家用电器并经甲方同意)根据家电功率核定每月_元。6、预交小额支出备用金_元。首次交纳款项合计大写人民币:_十、本协议执行期间为: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协议期满时双方要结清所有费用。协议期满结清费用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随之消灭。乙方需继续入住的,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协议。协议期间乙方身故的,本协议自然终止。十一、如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可单方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按规定退还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1、甲方认为乙方的身体状况超出了甲方的护理能力;2、乙方患传染病、精神病等不适合群居的疾病;3、乙方有过度暴力、自残、盗窃、诈骗倾向或其他严重不良嗜好,并有多名老人投诉;4、乙方涉嫌刑事犯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乙方未按时缴纳有关费用或赔偿金;6、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对甲方工作产生严重干扰。十二、乙方如住院治疗或甲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甲方义务,乙方可解除协议。协议解除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尚未发生但已预交的费用。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除医疗备用金外,已交费用不予退还。十三、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订补充条款。甲方:_法定代表人:_乙方:_乙方代理人:_年_月_日养老服务合同5甲方(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 职务:住所: _编码: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乙方(入住老年人)姓名: 性别: 年龄:居民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乙方监护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入住老年人,须由监护人签字确认)姓名: 与乙方关系:居民身份号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丙方丙方作为入住老人的:付款义务人 连带责任保证人 联系人 代理人 其他丙方为个人的:姓名: 与乙方关系:居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经常居住地地址:通讯地址: _编码:工作单位: 电子邮箱:丙方为单位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通讯地址: _编码: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号码: 电子邮箱:通用条款鉴于: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养老机构,能够提供个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养老服务;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经实地考察甲方,自愿入住甲方(养老机构名称) ,接受甲方提供的专业养老服务,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丙方作为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的代理人、联系人,代为处理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在本合同项下的相关事务,丙方同意接受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授权。为了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需要,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第一条 服务地点及服务设施1.1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地点为: (写明养老机构的具体门牌号)。1.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入住的房间类型为(在以下几种情况中选择一种):单间 双人间 三人间 多人间(四人以上,含四人)其他 。1.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选择的具体房间为: 。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基于正当理由要求调整房间的,甲方在条件许可的范围内应尽量满足。涉及房间变化,需要相应调整费用的,还应由各方协商一致书面确认后同时调整,如各方不能达成一致书面确认,则仍依本合同约定房间履行。1.4甲方提供的服务设施除了住宿的房屋,还包括房间内设施及公共设施,具体明细见本合同附件设施设备清单。第二条 服务内容2.1根据乙方提供的体检报告(见本合同附件)及甲方对乙方进行护理等级的评价,经甲方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护理等级和服务项目详见本合同附件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2.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如果选择护理等级与服务项目以外的其他服务项目,经甲、乙(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确定。2.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第三条 收费标准及费用的支付3.1养老服务费用3.1.1甲方提供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应以 方式进行公示,并作为本合同附件。3.1.2根据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条乙方所选择的房间及服务项目,乙方入住甲方的养老服务费为每月 元,其中包括 。3.1.3乙方接受甲方除本合同约定外的其他项目服务的,应根据甲方公示的收费标准或者补充合同的约定交纳费用。甲方每月向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提供个人费用明细表,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应签字确认。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如有异议,可在收到个人费用明细表后7日内书面提出,甲方应做出书面说明。对于双方无争议费用金额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不得以异议费用拒绝支付其他费用,否则按本合同第9.2.2条约定处理。3.1.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支付养老服务费的时间为 ,支付方式为 。3.1.5甲方在收到款项后应向付款人开具等额收费凭证。3.2押金(合同中有押金约定的适用本条,无押金约定的不适用本条)3.2.1本合同签署生效后 日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向甲方支付押金,押金金额为: 。该押金可用于抵扣欠付的养老服务费用、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出现突发情况救治时需支付给医院的押金及相关费用等。3.2.2合同期限内因3.2.1情形出现押金不足时,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补足。3.2.3押金不计利息 押金计利息 计息标准为: 。3.2.4甲方不得将押金挪作它用,在合同到期或合同提前终止、解除时,扣除应结清的相关费用后应于返还乙方或乙方监护人。第四条 合同期限及合同期满的处理4.1经协商,确定本合同期限为 年(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该日为合同到期日)止。4.2合同期满前30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申请续签合同,也可由丙方代为申请续签。4.3续签的养老服务合同内容应当由甲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协商确定。4.4如果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未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或者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提出续签合同申请,但各方未就合同续签达成一致,乙方应于合同到期日搬离甲方,办理离院手续并结清所有费用。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5.1甲方的权利5.1.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5.1.2制订、修改养老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5.1.3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在通知乙方监护人或丙方的同时,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转送医疗机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或丙方承担。5.2.4有权依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解除合同。5.2甲方的义务5.2.1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养老服务。5.2.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服务场所、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强制性标准。5.2.3保证从事医疗、康复、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持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上岗,保证养老护理人员接受专业技能培训,能够满足岗位职责要求。5.2.4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尊重乙方,尽力合理地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5.2.5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在乙方突发危重疾病时,及时通知乙方监护人、丙方或者其他紧急情况联系人并转送医疗机构救治;发现老年人为疑似传染病病人或者精神障碍患者时,依照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5.2.6为乙方组织定期体检,建立个人档案。保存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建立各类信息资料档案的保管和使用制度,除向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和其他有权部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养老服务行业主管机关因办案、监督、检查需要)提供查阅、允许复制外,不得对外透露。5.2.7允许乙方监护人、丙方及经乙方许可的亲属和其他人员探视乙方并提供方便,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5.2.8在解散清算前,依法妥善安置乙方。5.2.9接受乙方、乙方监护人、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第六条 乙方及乙方监护人的权利、义务6.1乙方的权利6.1.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6.1.2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6.1.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6.1.4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6.1.5享有隐私权,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6.1.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权获得及时、必要的医疗帮助。6.2乙方监护人的权利6.2.1对甲方的服务有批评建议的权利。6.2.2对乙方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乙方建立的个人档案。6.2.3有权了解提供服务的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未经专业培训或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提供服务不合格的人员。6.2.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6.2.5遇紧急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走失、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6.3乙方的义务6.3.1如实告知甲方本人的健康状况、药品使用情况等信息,并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6.3.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配合甲方定期参加体检。6.3.3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6.3.4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6.3.5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6.3.6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6.3.7入住期间损坏甲方设施设备的,应当按照设施设备清单上标明的价格赔偿甲方损失。6.3.8配合甲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的养老服务。6.4乙方监护人的义务6.4.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乙方的情况,如脾气秉性、家庭成员、既往病史、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等,协助乙方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6.4.2劝导乙方入住后要自觉遵守养老机构的规章制度,接受管理,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服务设施。6.4.3劝导乙方与其他入住老年人和谐相处。6.4.4劝导乙方在接收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期间,因疾病出现诊疗情形,应在治疗期间遵守医嘱,配合治疗。6.4.5按照约定自行或与丙方共同支付养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6.4.6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6.4.7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6.4.8家庭及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6.4.9对乙方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和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6.4.10乙方在养老机构去世的,应及时进行善后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第七条 丙方的权利、义务7.1丙方的权利7.1.1对乙方的身体健康状况、享受服务情况等有知情权。7.1.2有权查阅、复制乙方在甲方的档案资料。7.1.3遇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有权及时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7.1.4对乙方有探视权,但不得影响甲方对于乙方正常服务或管理。7.1.5在本合同约定的紧急情况下有权代理乙方处理相关事宜。7.2丙方的义务7.2.1 经常与乙方沟通,保持联络,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7.2.2家庭或者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变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7.2.3及时协助甲方处理乙方出现的紧急情况。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8.1甲方保证为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设立并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具有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养老服务的资格和能力。8.2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保证乙方不属于精神病、甲类或乙类传染性疾病等不符合入住养老机构疾病的老年人。8.3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乙方在本协议签署前一个月内在甲方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包括:精神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及养老机构要求的其他体检项目等)(作为本合同附件)。8.4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乙、丙方共同签字的健康状况自我陈述书(作为本协议附件)是真实的,没有任何虚假或隐瞒。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合同的变更9.1.1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甲方可以提出变更服务方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经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协商一致,签署补充协议。乙方或乙方监护人、丙方收到甲方变更服务方案的书面通知后 日内既不确认又不提出异议,但乙方实际接受甲方提供的相应服务的,视为甲、乙或乙方监护人、丙三方就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变更达成了一致,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有义务按照新的服务项目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如果根据乙方健康状况的变化,不调整服务项目将导致乙方的健康安全无法保障的,甲方提出变更的服务方案后,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既不同意,也不接受实际服务,甲方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均有权解除本合同。9.1.2当与甲方日常管理、服务直接相关的物价指数变动幅度超过10%时,甲方有权适当调整收费标准,并将价格调整的通知在调价前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及丙方。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对价格调整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虽有异议但要求继续按照原收费标准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收到通知后15日内不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但拒绝根据调整后的价格支付相关费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已提供服务的费用。9.2合同的解除9.2.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下列情况下,乙方或乙方监护人可以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1)甲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经乙方或乙方监护人提出, 日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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