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饶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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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应急预案饶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doc
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应急预案饶河县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县境内发生的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消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平安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本预案所称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是指自然要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的露天采石、采土、采砂场,发生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重特大事故。一、监管与预告(一)监管机构及主要工作职责县非煤矿山平安消费监管机构设在县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由县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组成,乡(镇)设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预防监管信息员,各非煤矿山企业设平安消费事故预防报告员,构成县、乡、企业三级监管网络。监管机构应按监管任务及当地实际情况,及时准确上报监管报告。(二)监管范围和品种1、监管范围:凡从事非煤矿山消费的单位。2、监管品种:自然要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平安的露天采石、采土、采砂发生爆炸、坍塌、山体滑坡等。(三)监管方式监管机构要对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平安消费隐患情况进展经常性巡查监视,对严峻平安隐患实行跟踪监管,抽查数量不少于企业总数的50%。各非煤矿山企业平安消费事故预防报告员负责所在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觉察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县非煤矿山平安消费监管机构。(四)监管结果处理和预告县非煤矿山平安消费监管机构要对有平安隐患的企业进展分析并对开展趋势进展预测,及时上报预测报告。对监管的过程逐一记录在案,存档备查。二、应急处理工作程序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发生后,所在地乡镇政府应立即做出反映,组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并施行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一)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发生后,所在地乡镇政府要按照平安消费快报制度要求的内容和程序及时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觉察有非煤矿山平安事故发生时,都应立即向应急指挥机构报告。(二)灾情确认分级非煤矿山平安事故灾情按其程度分为三个等级:1、重、特大型:一次性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直截了当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2、大型:一次性死亡3人(含3人)以上、9人以下(含9人),或直截了当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3、中、小型:一次性死亡3人以下,或直截了当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三)非煤矿山平安事故应急处理1、发生重、特大型非煤矿山企业平安事故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事故发生地乡镇政府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后勤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2、大型非煤矿山平安事故发生后,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应立即采取措施,推断事故类型、受灾程度等,组织乡镇政府开展应急工作,同时,立立即有关情况向市政府和安监部门报告,并恳求市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3、中、小型非煤矿山平安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非煤矿山职工进展自救互救;平息谣传和误解,维护社会安定。在1小时内将灾情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直至应急工作完毕。组织有关部门进展事故情况调查,并按规定将调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和市安监局。三、保障系统(一)组织保障为有效处置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组 长:栾景栋 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王玉彬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杨 峰 县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局长成 员:张 巍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吕世君 县公安局副局长栾广利 县卫生局副局长夏庆昌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吕永才 县总工会副主席郭中全 县财政局副局长高本东 县交通局副局长徐福全 县民政局副局长程春杰 县电业局副局长王 军 县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副局长吴 群 县气象局副局长指挥部及成员部门职责:指挥部:负责组织领导全县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预防、救援等处置工作,决定启动和停顿应急预案,决策有关严峻事项。县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负责及时开展非煤矿山平安消费监视、检查,迅速对平安消费事故做出全面评估,提出应急救援建议,并参与组织施行,配合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展调查处理。承担日常治理工作,宣传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自救、互救知识宣传。县委宣传部:按照新闻报道的有关规定,及时报道事故事实和抢险救援情况;联络接待新闻媒体的现场拍摄、采访及有关报道事宜等;发布事故现场抢险救灾简报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善后工作等有关情况。县公安局: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预防和制止事故单位及事故现场的不安定要素。在第一时间操纵事故单位法人代表(矿主)及企业相关平安治理人员。县卫生局: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抢救队伍,制定抢救方案,向事故地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指导急救人员展开抢救工作;联络、安排救治医院,组织指挥现场受伤人员接受紧急救治和转送医院救治;协助事故地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操纵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县总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事故遇难者和伤员的抚恤、补偿和家属安抚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应急资金的筹集和应急拨款的预备工作。县交通局:负责组织抢修因事故损坏的交通公路设备,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援道路的畅通;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标志牌,警示过往的行人车辆;做好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县民政局:负责采购、储藏、治理救济物品,保障事故地区职工群众的根本生活,做好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事故地区慰征询、安置及善后工作。县电业局:负责组织事故发生地区供电单位进展电力抢修,恢复电力供应,全力保障事故地区医院、重点工程、公共设备等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县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发布及预警预告。县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详细施行指挥部的各项严峻决策,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处置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平安消费监视治理局局长杨峰同志兼任。(二)技术保障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防治应急指挥中心成立专家组,由平安监管、国土、公安、卫生、民政、建立、水力、电力、气象等部门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事故所在地负责人组成,对事故的各项要素进展综合分析,为指挥部提供科学合理的决策按照。四、其它事项(一)各乡(镇)政府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应急预案,成立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指挥机构。(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防治工作中的违法行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同时,对在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防治工作中做出突出奉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预告。(四)应急预案按照事故的态势和施行中出现的征询题及时进展修订和补充。(五)本预案由县非煤矿山平安消费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