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论文保障我国出口食品安全的对策分析.doc
此材料由网络搜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材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平安治理论文保障我国出口食品平安的对策分析 摘要: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我国农产品及食品出口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特别是中国频繁发生的食品平安事件给对外贸易造成了严峻的负面阻碍,已成为阻碍食品出口的关键要素。分析了保障我国出口食品平安的对策,包括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平安标准体系,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政府监管,转变检验监管方式等,对保障我国出口食品平安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食品平安;食品出口;保障对策 食品平安和人类生存开展有着直截了当的关系。2008年我国发生了三鹿幼儿奶粉致儿童死亡事件,政府对此高度注重,废止了质量免检制度,要求对所有食品进展一次平安大检查,以保证食品平安,尤其是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企业,进展了专项整顿行动。三鹿奶粉事件严峻阻碍了我国出口产品的信誉,尤其是出口食品方面更是遭到严峻考验,作为检验检疫部门来说,如何加强对出口食品消费企业的监管,把好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关,促进食品出口,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因出口食品平安征询题而给检验检疫带来的负面阻碍,已成为摆在检验检疫人员面前亟待处理的课题1。 1制定统一、完善的食品平安质量标准 统一、完善的食品平安质量标准,是保证食质量量,提高食品平安,参与国际竞争的根底性条件。目前,我国食品相关标准由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点标准和企业标准4个等级构成,而且是强迫性标准。总体来说,在标准化监管方面,近几年有较大的改良,企业食品平安水平明显提高。但由于我国的标准体系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食品卫生和平安标准普遍存在着穿插、重复和空白的征询题,导致同一产品有几个标准,检验方法不同,含量限度不同。如卫生部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明确黄花菜不属于“干菜”,不能有二氧化硫残留。而质检和农业部门的标准中则规定,“干菜”包括黄花菜,且明确规定二氧化硫的残留限量是0.1 g/kg2。这不仅给不法分子消费加工劣质食品以可乘之机,也给市场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 政府有关部门应借鉴国外兴隆国家在这方面的经历和教训,分析国际食品平安质量标准体系,加紧研究和制定适宜我国的食品平安质量标准体系,对一些包括食品本身的标准,加工操作规程等各项标准,以及标准体系的协调和统一。一是对一些条件比较成熟的食品建立国家标准,统一标准,以与国际标准相适应。二是对目前所使用的标准进展梳理,对一些不合时宜的标准及时进展修订完善,消除同一产品有几个标准,检验方法不同,含量限度不同的征询题。建立科学、统一、易于实际操作的食品平安质量标准体系是处理当前食品市场秩序、改善食品平安质量的前提。 2完善食品平安标准体系 食品平安标准体系是食品平安的根底,也是与国际接轨的依照和标准,完善的食品平安标准体系,是食品平安监管的重要目的和依照。目前,我国共有1 070项食品工业国家标准和1 164项食品工业标准。这些标准绝大多数都是2000年往常制订的,其中最早的制订于1981年。而在食品出口方面,一般来说执行的是进出口食品检验行业标准(SN/T检验规程)578项,即各类食品平安标准大都仅仅是行业标准而非国家标准。甚至有些食品标准构成2套标准,如碳酸饮料、饮用纯洁水、食盐、酱油等。而食品治理先进的国家食品标准都是由国家专门的立法机构制定的,而且一种产品只有一个标准,明晰明确,有利于标准的贯彻执行。因此,当前完善我国的食品标准体系十分迫切。 积极推行采纳国际标准,留意追踪国外先进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成果,研究、搜集各国的技术标准,并主动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协调工作。这不仅能使我们及时理解国际标准动态,还能使国际标准充分反映我们的意见和合理要求,为我国食品出口争取有利的条件。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建立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原则的食品平安标准体系,从食品平安的全程监控着眼,把标准和规程落实到食品产业链的每一个环节,消除所谓的“绿色壁垒”。把绿色壁垒由现阶段的出口障碍变成促使我们加快开展绿色产业的强大动力。 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点标准、企业标准分层次分级别进展全方位的完善。有条件的情况下,建立与国际标准一致的国家标准,努力做到一种产品只有一个标准,以便于标准的贯彻执行。 3健全国内食品平安法律体制 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是开展进出口食品平安治理工作的根底3,是我国保证食品平安、提高生活质量的需要,也是我国在国际贸易中施行我国环境战略的需要。兴隆国家的食品监管的经历和教训说明,相对独立的食品平安法律体系,有利于食品平安法律体系和产业政策的完善以及与国际市场的接轨。我国现有的食品平安法律法规比较分散,调整范围有限,有些已经不适宜食品平安的需要,也落后于兴隆国家的先进水平。美国是全世界食品平安保障最好的国家之一,其有关食品平安的法律法规特别繁多,既有综合性的,如联邦食品、药物和化装品法食质量量保护法和公共卫生效劳法,也有特别详细的,如联邦肉类检查法禽产品检查法和蛋类产品检查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几乎涵盖了所有食品,为食品平安制定了特别详细的标准以及监管程序。 2009年6月1日施行的食品平安法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1部食品平安法律,明确提出了食品平安的3个责任体系,即地点政府必须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消费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三重责任体系。 4完善食品平安监管体系 要想从根本上处理食品平安征询题,单靠行政执法部门利用法律手段进展监管是远远不够的,它还需要通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的齐抓共管才可以得以实现。组建食品行业协会或专门的食品治理委员会,组织开展食品平安知识行业培训,提高企业食质量量治理水平,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加强从农场到餐桌的整个食品链的每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监管环节包括消费、收获、加工、包装、运输、贮藏和销售等;监管对象包括化肥、农药、饲料、包装材料、运输工具、食品标签等。通过全程监管,对可能会给食品平安构成潜在危害的风险预先加以防范,防止重要环节的缺失,并以此为根底实行征询题食品的追溯制度。 建立食品消费商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制度。加强对销售环节的食品平安监管,同时对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准销售,加大对食品平安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一经觉察食品平安的违法行为,对涉及的销售、消费企业实行严惩,大大提高食品平安的违法本钱,从而更有效地确保食品平安。 建立食品消费商的诚信档案制度。信誉体系的建立可以降低监管本钱,加强企业的自律认识,提高食品平安监管工作的群众参与程度。一是建立企业的信誉记录制度、信誉信息通报与共享制度,通过及时准确地记录企业的信誉信息,为企业的信誉评级提供科学依照;二是建立征信制度,加大群众对企业的监视力度,提高公众参与食品平安监管的积极性,加强信誉评级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三是建立诚信鼓舞机制、信誉预警机制及失信惩戒机制,加强企业的自律认识;四是建立企业信誉信息数据库,搭建信誉等级公示平台,加强信誉体系建立的实效性。 5转变出口食品检验监管方式 传统的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方式是以成品为主,随机抽样,施行批批检验检疫,随着现代社会越来越快速的开展,这种传统的方式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快进快出、少环节、“零库存”的现代物流的需要,与国际通行做法不相符。由于阻碍出口食品卫生平安的要素、环节相当多,而传统的批批检验检疫方式已经不能从根本上确保出口食品的平安卫生质量,在严格依法检验检疫把关的同时,改变传统的检验检疫方式,从批批检验检疫方式转变为以日常监管为主,批次检验为辅的新检验方式,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出口食品卫生质量事故的发生率,加快验放速度,促进农产品出口创汇4。 5.1进展出口食品风险分析 传统的批批检验检疫方式尽管可以起到相当的把关作用,但是效率低,效果差。针对这种情况,可以采纳风险分析和评估的方法对产品及其企业进展分析。对产品本身质量稳定、平安卫生要素风险小、出口产品在一定时期内无严峻征询题、企业水平较高的,在其平安卫生质量体系运转良好并进展有效监管的情况下,实行分类治理和动态治理,减少检验频率。推行过程检验、周期检验和监视检查检验相结合的方式,如此检验检疫人员可以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检验检疫监管工作上,加快验放速度,从整体上最大限度地降低风险,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出口食品的平安卫生质量。 5.2实行全过程监管新方式 施行从原产地到出境全过程监控的质检治理新方式,注重对原料种养殖基地登记注册监管、原辅料收购验收、产品消费及检测等全过程的监控。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进出口食品平安局明确要求,从2006年1月1日,出口日本、韩国、新加坡的保鲜和冷冻蔬菜等,原料必须来自于本企业的备案基地;如进口方提出溯源要求或双方签署协议对其原料来源有要求的,其原料将必须来自于本企业的备案基地 。2010年1月1日后,要求出口蔬菜的原料须来自备案基地。要强化对进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的监视治理,实行“公司+基地+标准化”的消费治理方式。出口食品消费企业的原料必须来自符合要求的种养殖基地,在出口种养殖基地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施行标准化种植、养殖。 5.3加强本身检测才能建立 由于我国对食品药物残留的研究起步较晚,设备相对落后,技术水平不高,适应不了国际上药物残留检测工程越来越多的趋势,经我国出入境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出口后被测出药物残留超标的情况时有发生。加强本身的检验与检测才能,是检验检疫工作的根底和先决条件。目前特别急迫确实实是提高对进出口食品农兽药残、有害残留等工程的检测才能,以满足进出口食品平安卫生检测的需求,促进出口贸易的开展。因此,要尽快提高药物残留的检测才能和技术水平,不断更新仪器设备,推行简便、快速、准确、灵敏的检测方法5。 5.4建立预警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开展,对外交流日益加强,在食品出口中涉及平安、卫生、健康、环保的指标日益重要。由于人们对健康平安要求越来越高,大批的高毒、高残农药被淘汰,使得当今农药的构造正处在一个调整期,农残指标变化迅速。兴隆国家和地区频频利用指标来设立技术性贸易壁垒,因此亲切关注进口国的各类标准和法规的变化,及时向有关部分尤其是企业发布预警通知显得尤为重要6。 5.5协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平安卫生质量治理体系 食品消费者关于食品平安有着不可推脱的重要责任,其行为是食品平安的第一道防线。提高出口食品消费企业卫生注册登记门槛,指导企业建立完善的平安卫生质量治理体系(包括ISO 9000、ISO 14000、HACCP体系等),提高企业的认识,明确其职责,加强企业的自律观念,提高出口食品消费企业治理水平。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对其平安卫生质量治理体系的运转进展监视,保证其正常运转,并对企业的监测与检测才能进展比照验证,以提高其自检才能。 5.6加强执法部门间的互相配合 现行的产地批批检验,口岸零星查验的检验检疫监管方式存在特别大的破绽,极易发生货证不符的情况,一些不法企业利用检验监管方式中存在的破绽,采取“夹带鲜活产品出境”、“假证通关”、“异地报检骗取换证凭条(单)”等方式,以躲避检验检疫和口岸查验。大量的非法出口食品,不排除通过上述“合法”渠道出境。针对这种情况,总局要求所有的出口食品运输包装上必须加贴检验检疫标识,并在运输包装上加注消费厂家名称、卫生注册登记号、消费批次等内容,产地局在检验时要将此信息全部填写在企业报检信息中。口岸的查验率由原来的1.0%1.5%增加到20%30%,实行产地和口岸数据大集中,在产地报检的数据在口岸一样可以看到,在产地对出口食品100%加贴检验检疫标志,口岸严格查验,杜绝“异地报检骗取换证凭条(单)”的现象。建立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对觉察征询题的企业施行3个月内100%查验制度。3个月内都合格,在接下来的3个月内将查验比例由100%下降至50%,持续符合者恢复20%的常规查验比例。关于连续不符合者,取消其出口资历。 与海关实行数据大结合,使得检验检疫一开始的报检数据海关就可以看到,杜绝“假证通关”的现象发生。同时,标准检验检疫机构内部治理,落实责任追查制,标准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6参考文献 1 张春新.对出口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的考虑与讨论J.口岸卫生操纵,2005,11(3):6. 2王国丰.论食品平安与经济开展J.粮食与饲料工业,2007(6):6. 3 安洁,杨锐.日本食品平安技术法规和标准现状研究J.中国标准化,2007(12):23-26. 4 张春新,李建军.对出库食品检验检疫监管方式的考虑和讨论J.口岸卫生操纵,2005,11(3):6-7. 5 赵苏,李江华.食品平安新型贸易壁垒对我国出口贸易的阻碍及对策J.食品科学,2004,25(11):368-371. 6 杨小川,李帆.论我国的茶叶出口与食品平安征询题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6,27(5):365-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