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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行政加强河道管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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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行政加强河道管理.ppt

    依法行政加强河道管理 Still waters run deep.流静水深流静水深,人静心深人静心深 Where there is life,there is hope。有生命必有希望。有生命必有希望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一)合法行政 (二)合理行政(三)程序正当 (四)高效便民(五)诚实守信 (六)权责统一合法行政w行政主体合法 w行政职权合法 w行政行为合法、适当w行政程序合法 合理行政w行政的目的、动机合理行政的目的、动机合理 w行政的内容和范围合理行政的内容和范围合理 w行政的行为和方式合理行政的行为和方式合理 w行政的手段和措施合理行政的手段和措施合理 程序正当程序正当w行政程序公开行政程序公开w保证当事人的参与权保证当事人的参与权 高效便民w(1)行政机关从事行政管理应从方便老百姓办事出发,把为公众提供优质服务作为行政管理的根本宗旨,而不应把行政管理看作是限制老百姓的工具和手段。w(2)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尤其是对法定职责应及时履行。w(3)行政机关应遵守法定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对办理的事项不能久拖不决。诚实守信诚实守信w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w制定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决定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w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撤回或者变更。但由此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予以补偿。权责统一权责统一w行政职权与行政职责统一w行政主体和责任主体一致 w行政结果与行政责任相当 w自觉接受对行政行为的监督,确保违法受追究二、河道的概念 1、人们对河道通常的几种理解 最狭义的理解最狭义的理解河道就是指河床,也就河道就是指河床,也就是江河天然水流的通道和载体。是江河天然水流的通道和载体。一般的理解一般的理解河道是河流的同义词,也河道是河流的同义词,也就是江河水流与河床的综合体。就是江河水流与河床的综合体。广义的理解广义的理解河道不仅包括水流与河床,河道不仅包括水流与河床,还包括河床范围以内及其边缘的附属物。即从河还包括河床范围以内及其边缘的附属物。即从河道本身的构成来说,河道应包括堤防及其之间的道本身的构成来说,河道应包括堤防及其之间的主河槽、河滩、沙洲、岸线、两堤外的护堤地。主河槽、河滩、沙洲、岸线、两堤外的护堤地。2、法规对河道的规定 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 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滞洪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洪区、蓄洪区、滞洪区。三、河道管理法律法规依据三、河道管理法律法规依据(一)法律(一)法律(二)法规及法规性文件(二)法规及法规性文件(三)规章(三)规章(四)规范性文件(四)规范性文件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第74号,2002年8月29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1997年8月29日)(二)法规及法规性文件(二)法规及法规性文件 1 1、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19881988年年6 6月月1010日)日)2 2、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20012001年年1010月月2525日)日)3 3、防汛条例防汛条例 4 4、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5 5、蓄蓄滞滞洪洪区区运运用用补补偿偿暂暂行行办办法法(2000(2000年年5 5月月2323日日 )6 6、蓄蓄 滞滞 洪洪 区区 安安 全全 与与 建建 设设 指指 导导 纲纲 要要 (国国 发发199874199874号批转)号批转)7 7、关关于于加加强强蓄蓄滞滞洪洪区区建建设设与与管管理理的的若若干干意意见见(国办发(国办发200645200645号)号)8 8、关关 于于 加加 强强 城城 市市 防防 洪洪 工工 作作 的的 意意 见见 (国国 发发198944198944号批转)号批转)9 9、国国务务院院关关于于机机构构设设置置的的通通知知(国国发发200811200811号)号)(三)部门规章 1 1、河河道道采采砂砂收收费费管管理理办办法法(水水利利部部、财财政政部部、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19901990年年6 6月月2020日)日)2 2、长长江江河河道道采采砂砂管管理理条条例例实实施施办办法法(水水利利部部令令第第1919号,号,20032003年年6 6月月2 2日发布)日发布)3 3、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审审批批管管理理的的有有关关规规定定(水水利利部部、国国家家计计委委水水政政1992719927号号联联合合发发布布,19921992年年4 4月月3 3日)日)4 4、珠珠江江河河口口管管理理办办法法(水水利利部部令令第第1010号号,19991999年年9 9月月2424日发布)日发布)5 5、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2007年11月29日)6 6、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四)规范性文件 1 1、长长江江河河道道砂砂石石资资源源费费征征收收使使用用管管理理办办法法(财财政政部部、国国家家发发展展和和改改革革委委员员会会、水水利部文件,财综利部文件,财综200369200369号)号)2 2、关关于于制制定定长长江江河河道道砂砂石石资资源源费费征征收收标标准准的的通通知知(国国家家发发展展和和改改革革委委员员会会、财财政政部、水利部文件,发改价格部、水利部文件,发改价格2003235620032356号)号)3 3、水水利利工工程程目目标标考考核核管管理理办办法法(水水建管建管20032082003208号)号)4 4、水水利利工工程程管管理理体体制制改改革革实实施施意意见见(国办发(国办发200248200248号)号)5 5、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设项项目目防防洪洪评评价价报告编制导则报告编制导则(试行试行)(办建管(办建管20041092004109号)号)6 6、关关于于长长江江流流域域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审审查查权权限的通知限的通知(水管(水管1995519955号)号)7 7、关关于于黄黄河河水水利利委委员员会会审审查查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设项目权限的通知项目权限的通知(水政(水政19932631993263号)号)8 8、关关于于海海河河流流域域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审审查查权权限限的的通通知知(水水管管19971281997128号号)8 8、关关于于淮淮河河水水利利委委员员会会审审查查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设项项目目权权限限的的通通知知(水政(水政1993143319931433号)号)9 9、关关于于松松花花江江、辽辽河河流流域域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设项项目审查权限的通知目审查权限的通知(水管(水管19962841996284号)号)1010、关关于于珠珠江江水水利利委委员员会会审审查查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项目权限的通知设项目权限的通知(水建管(水建管200081200081号)号)1111、关关于于太太湖湖流流域域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设项项目目审审查查权限的通知权限的通知(水建管(水建管199961199961号)号)1212、河河道道等等级级划划分分办办法法(内内部部试试行行)(水水管管19941061994106号)号)四、河道管理的主体四、河道管理的主体 为了加强河道的管理和保护,必须明确河道管理活动中的主体和客体,也就是谁来管理的问题。w河道管理体制包括:(一)河道管理主体(二)河道管理组织体系(三)河道管理权限划分(一)河道管理主体 1 1、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负责全国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规规定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管理和监督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规定的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理和监督工作。1988年6月10日发布施行河道管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全国河道主管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是该行政区城的河道主管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八条规定:第八条规定: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负责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全国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设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立的流域管理机构,在所管辖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政法规规定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防洪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和监督管理职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国务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院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洪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调、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防洪工作。(二)河道管理组织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二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流域管理与与行政区域管行政区域管理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河道、湖泊管理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水系统一管理和和分分级管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护,确保畅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防护,确保畅通。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河道实施统一管理的目的 为了统筹兼顾各地区、干支流、左右岸、上下游之间的利益,以求得最大的效益。河道的分级管理是在统一管理下的分级管理。(三)河道管理权限 监督权 管理权 许可权 处罚权 行政强制权 (三)河道管理权限 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下级之间的权限划分;水行政主管部门与河道管理单位的权限划分;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权限划分。水法规规定的具体管理权限水法规规定的具体管理权限 水法水法第十二条第十二条规定规定 国国务务院院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在在国国家家确确定定的的重重要要江江河河、湖湖泊泊设设立立的的流流域域管管理理机机构构(以以下下简简称称流流域域管管理理机机构构),在在所所管管辖辖的的范范围围内内行行使使法法律律、行行政政法法规规规规定定的的和和国国务务院院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授授予予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的水资源管理和监督职责。县县级级以以上上地地方方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按按照照规规定定的的权权限限,负负责责本本行行政政区区域域内内水水资资源源的的统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一管理和监督工作。防洪法防洪法规定规定 国家确定的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重要江河、湖泊的主要河段,的主要河段,跨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河段、湖泊,省、自治区、的重要河段、湖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直辖市之间的省界河道、湖泊省界河道、湖泊以及以及国(边)界河道、国(边)界河道、湖泊湖泊,由,由流域管理机构流域管理机构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和江河、湖泊所在地的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务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其他河道、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其他河道、湖泊,由湖泊,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部门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门授权的机构的划定依法实施管理。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第五条规定 长长江江、黄黄河河、淮淮河河、海海河河、珠珠江江、松松花花江江、辽辽河河等等大大江江大大河河的的主主要要河河段段,跨跨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的的重重要要河河段段,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之之间间的的边边界界河河道道以以及及国国境境边边界界河河道道,由由国国家家授授权权的的江江河河流流域域管管理理机机构构实实施施管管理理,或或者者由由上上述述江江河河所所在在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的的河河道道主主管管机机关关根根据据流流域域统统一一规规划实施管理。划实施管理。其其他他河河道道由由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或或者者市市、县县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的河道主管机关实施管理。河河道道划划分分等等级级。河河道道等等级级标标准准由由国国务务院院水水利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根根据据等等级级进进行行管管理理。分分级级管管理理包包括括直直管管河河道道和非直管河道(河道等级划分)和非直管河道(河道等级划分)五、河道管理范围五、河道管理范围(一)河道管理范围的具体规定(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三)其他的河道管理范围河道管理范围主要涉及两方面的问题:河道管理范围的具体规定;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定。(一)河道管理范围的具体规定 1 1、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适用范围、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律适用范围 河河道道管管理理条条例例第第二二条条规规定定:本本条条例例适适用用于于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国领领域域内内的的河河道道(包包括括湖湖泊泊、人人工工水水道道,行行洪洪区区、蓄蓄洪洪区区、滞滞洪洪区区)。与与19901990年年出出版的水利百科全书一致。版的水利百科全书一致。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建建设设项项目目管管理理的的有有关关规规定定规规定定:本本规规定定适适用用于于在在河河道道(包包括括河河滩滩地地、湖湖泊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2 2、河道管理范围具体规定、河道管理范围具体规定 防防洪洪法法第第二二十十一一条条规规定定:有有堤堤防防的的河河道道、湖湖泊泊,其其管管理理范范围围为为两两岸岸堤堤防防之之间间的的水水域域、沙沙洲洲、滩滩地地、行行洪洪区区和和堤堤防防及及护护堤堤地地;无无堤堤防防的的河河道道、湖湖泊泊,其其管管理理范范围围为为历历史史最最高高洪洪水水位位或或者者设设计计洪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河河道道管管理理条条例例第第二二十十条条规规定定:有有堤堤防防的的河河道道,其其管管理理范范围围为为两两岸岸堤堤防防之之间间的的水水域域、沙沙洲洲、滩滩地地(包包括括可可耕耕地地)、行行洪洪区区,两两岸岸堤堤防防及及护护堤堤地地。无无堤堤防防的的河河道道,其其管管理理范范围围根根据据历历史史最最高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为加强河道的管理,防止在河道、附近从事有碍其管护的活动,确保防洪安全,需要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河道的管理范围,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法规规定 河道管理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条规定:规定: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河道的具体管理范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划定。政府负责划定。防洪法防洪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按照管理权限规定:按照管理权限规定:不同机构管理的河道,其管理范围由相应不同机构管理的河道,其管理范围由相应级别的机构划定。级别的机构划定。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湖泊管理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由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范围,由流域管理机构会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界定;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界定;其他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由有关县级以其他河道、湖泊管理范围,由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界定。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前款规定界定。(三)其他(三)其他 (1 1)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水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水水法法第第4343条条规规定定:国国家家对对水水工工程程实实施施保保护护。国国家家所所有有的的水水工工程程应应当当按按照照国国务务院院的的规规定定划划定定工工程程管管理理和和保保护护范范围围。国国务务院院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或或者者流流域域管管理理机机构构管管理理的的水水工工程程,由由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或或者者流流域域管管理理机机构构商商有有关关省省、自自治治区区、直直辖辖市市人人民民政政府府划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水水法法第第7979条条规规定定:本本法法所所称称水水工工程程,是是指指在在江江河河、湖湖泊泊和和地地下下水水源源上上开开发发、利利用用、控控制制、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调配和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防防洪洪法法第第3535条条规规定定:属属于于国国家家所所有有的的防防洪洪工工程程设设施施,应应当当按按照照经经批批准准的的设设计计,在在竣竣工工验验收收前前由由县县级级以以上上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按按照照国国家家规规定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河河道道管管理理条条例例规规定定:根根据据堤堤防防的的重重要要程程度度、堤堤基基土土质质条条件件等等,河河道道主主管管机机关关报报经经县县级级以以上上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批批准准,可可以以在在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的的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相连地域划定堤防安全保护区。(四)应注意的两个问题(四)应注意的两个问题 1 1、河道管理与土地管理关系、河道管理与土地管理关系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管理主要是对范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管理主要是对范围内的可耕地和其他可以利用的土地的地籍管理,内的可耕地和其他可以利用的土地的地籍管理,即土地的权属管理。即土地的权属管理。确权划界确权划界水利工程及其设施的土地申报、水利工程及其设施的土地申报、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领取土地使用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和领取土地使用证工作统称证工作统称“水利工程用地划界工作水利工程用地划界工作”。2002 2002年,水利部以年,水利部以关于开展水利工程管关于开展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普查的通知理和保护范围划定情况普查的通知(办建管(办建管20021242002124号)对全国确权划界开展情况进行了号)对全国确权划界开展情况进行了普查。普查。水库、水闸工程管理范围确权情况水库、水闸工程管理范围确权情况 :水库枢纽范围完成确权座数占总座数的百水库枢纽范围完成确权座数占总座数的百分比分比28.49%28.49%。水闸枢纽范围完成确权座数占总座数的百水闸枢纽范围完成确权座数占总座数的百分比分比30.67%30.67%。河道工程管理范围确权情况:河道工程管理范围确权情况:河道管理范围完成确权长度占总长度的百河道管理范围完成确权长度占总长度的百分比分比11.36%11.36%。堤防管理范围完成确权长度占总长度的百堤防管理范围完成确权长度占总长度的百分比分比41.40%41.40%。2 2、河道管理与河道工程建设问题、河道管理与河道工程建设问题 (1 1)竣工验收前要划定防洪工程设施管理)竣工验收前要划定防洪工程设施管理和保护范围和保护范围 水法水法第第4343条规定和条规定和防洪法防洪法第第3535条规条规定:定: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应当在设防洪工程设施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应当在设计中明确,其中管理范围应视为工程设施的组计中明确,其中管理范围应视为工程设施的组成部分。成部分。(2 2)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设施与主体工)工程建设过程中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要同步实施程要同步实施,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收收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22002年年9 9月月1717日转发国务院日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规定:要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要实现新建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机结合。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合。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将管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程同步实施,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收。管理设施不健全的工程不予验收。(3 3)要满足)要满足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有关规有关规定要求定要求 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1SL 1719696)1.0.31.0.3条规定:条规定:“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与堤防主体工程设计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与堤防主体工程设计同步进行。工程管理的基本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同步进行。工程管理的基本建设费用,纳入工程总概算。概算。”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包括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堤防工程管理设计应包括管理体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工程观测,交和人员编制,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工程观测,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生物工程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通设施,通信设施,生物工程和其他维护管理设施,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管理单位生产、生活区建设,工程年运行管理费测算等算等8 8项内容。项内容。六、河道管理的内容六、河道管理的内容 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管理内容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管理内容 按工作性质划分可以归纳分为以下几类:按工作性质划分可以归纳分为以下几类:1 1、基础工作、基础工作 2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 3 3、行政许可、行政许可、4 4、行政强制、行政强制 5 5、征求意见、征求意见 6 6、管理行为、管理行为 1 1、基础工作、基础工作 (1 1)划划定定河河道道管管理理范范围围、规规划划保保留留区区和和防防洪洪区区(蓄蓄滞滞洪洪区区、洪洪泛泛区区、防防洪洪保保护护区区),并并公告。公告。(2 2)河道划分等级。)河道划分等级。(3 3)编编制制流流域域综综合合规规划划和和区区域域综综合合规规划划、防洪规划、河口整治规划、河道整治规划。防洪规划、河口整治规划、河道整治规划。(4 4)拟定规划治导线。)拟定规划治导线。(5 5)拟定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拟定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6 6)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2 2)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处罚的种类(3)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4)一事不再罚原则 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体;()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3、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特征(2)行政许可的种类(3)行政许可的实施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防洪法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防洪标准、岸线规划、航运要求和其他技术要求,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不得危害堤防安全,影响河势稳定、妨碍行洪畅通;其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性研究报告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请批准前,其中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的工程建设方案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前述防洪要求审查同意。求审查同意。前款工程建设设施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前款工程建设设施要占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土地,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跨越河道、湖泊空间或者穿越河床的,建设单位应当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施建设的位置和界限审查批准后,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方可依法办理开工手续;安排施工时,应当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和界限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 (一)类型:属于公共基础设施,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且必须占用河道的公共项目。(二)受理:审批机关受理。(或者所在地河道管理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有文件授权)(三)审批机关:必须是法律法规明确或者授权的单位。(四)审批时限:自受理之日起 1、行政许可法:20个工作日 2、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时限;3、延长时限:审批机关一把领导签字,可延长10个工作日;4、含征求意见时间;5、不含技术论证时间。(五)技术论证 1、技术论证不能代替行政审批;2、建设单位应根据技术论证意见,修改建设方案;3、技术论证专家应以熟悉当地河流水文特性的专家为主;4、技术论证时限。(六)审批 1、符合规划、技术标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3、不影响防洪和堤防等工程安全;4、未对第三者利益造成伤害;5、公民待遇、一视同仁。(七)审批内容 1 1、明确建设方案、位置界限、相关高程、施工方法、明确建设方案、位置界限、相关高程、施工方法(工艺)、度汛方案;(工艺)、度汛方案;2 2、施工临时设施及弃渣处理方案;、施工临时设施及弃渣处理方案;3 3、防洪影响措施的落实;、防洪影响措施的落实;4 4、现场建管责任单位;、现场建管责任单位;5 5、批文有效时限;、批文有效时限;6 6、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其他法律法规规定;7 7、涉及第三者利益协议;、涉及第三者利益协议;8 8、现场监督管理单位签定协议(押金)。、现场监督管理单位签定协议(押金)。(八)违规形式 1、未经审批;2、越级审批;3、未按批准方案及位置界限实施;4、未按批准的作业方式及时间实施;5、临时工程及弃渣未清除;6、防洪影响工程未实施。4、行政强制(1)行政强制的概念(2)行政强制的种类和方式(3)行政强制执行(4)行政强制程序防洪法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同意或者未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者未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位置、界限,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从事工程设施建设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审查同意或者审查批准手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续;工程设施建设严重影响防洪的,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逾期不拆除的,强行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担;影响行洪但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取补救措施,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5 5、征求意见、征求意见 (1 1)交交通通部部门门进进行行航航道道整整治治,应应当当符符合合防防洪洪安安全全要要求求,并并事事先先征征求求河河道道主主管管机机关关对对有有关关设计和计划的意见。设计和计划的意见。(2 2)沿沿河河城城镇镇在在编编制制和和审审查查城城镇镇规规划划时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深圳)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深圳)(3 3)河河道道岸岸线线的的利利用用和和建建设设,应应当当服服从从河河道道整整治治规规划划和和航航道道整整治治规规划划。计计划划部部门门在在审审批批利利用用河河道道岸岸线线的的建建设设项项目目时时,应应当当事事先先征征求求河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道主管机关的意见。(4 4)规规划划保保留留区区内内不不得得建建设设与与防防洪洪无无关关的的工工矿矿工工程程设设施施;在在特特殊殊情情况况下下,国国家家工工矿矿建建设设项项目目确确需需占占用用前前款款规规划划保保留留区区内内的的土土地地的的,应应当当按按照照国国家家规规定定的的基基本本建建设设程程序序报报请请批批准准,并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柳州)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柳州)6 6、管理行为、管理行为 (1 1)在在为为保保证证堤堤岸岸安安全全需需要要限限制制航航速速的的河河段段,河河道道主主管管机机关关应应当当会会同同交交通通部部门门设设立立限限制制航航速速的的标标志志,通通行行的的船船舶舶不不得得超超速速行行驶驶。在在汛汛期期,船船舶舶的的行行驶驶和和停停靠靠必必须须遵遵守守防防汛汛指指挥挥部部的的规规定定。在在船船舶舶航航行行可可能能危危及及堤堤岸岸安安全全的的河河段段,应应当当限限定定航航速速。限限定定航航速速的的标标志志,由由交交通通主主管管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后设置。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后设置。(2 2)堤堤防防上上已已修修建建的的涵涵闸闸、泵泵站站和和埋埋设设的的穿穿堤堤管管道道、缆缆线线等等建建筑筑物物及及设设施施,河河道道主主管管机机关关应应当当定定期期检检查查,对对不不符符合合工工程程安安全全要要求求的的,限限期期改建。改建。(3 3)河河道道、湖湖泊泊管管理理范范围围内内依依照照本本法法规规定定建建设设的的工工程程设设施施,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有有权权依依法法检检查查;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检检查查时时,被被检检查查者者应应当当如如实实提提供供有有关关的的情情况况和和资资料料。前前款款规规定定的的工工程程设设施施竣竣工工验验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军事)收时,应当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军事)(4 4)在在洪洪泛泛区区、蓄蓄滞滞洪洪区区内内建建设设非非防防洪洪建建设设项项目目,投投入入生生产产或或者者使使用用时时,其其防防洪洪工工程程设设施施应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5 5)对对壅壅水水、阻阻水水严严重重的的桥桥梁梁、引引道道、码码头头和和其其他他跨跨河河工工程程设设施施,根根据据防防洪洪标标准准,有有关关水水行行政政主主管管部部门门可可以以报报请请县县级级以以上上人人民民政政府府按按照照国国务务院院规规定定的的权权限限责责令令建建设设单单位位限限期期改改建建或或者者拆拆除除。(险桥)(险桥)(6)山区河道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河段,河道主管机关应当会同地质、交通等部门加强监测。(7)在汛期,河道主管机关有权对河道上的竹木和其他漂流物进行紧急处置。(8)护堤护岸的林木,由河道、湖泊管理机构组织营造和管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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