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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双版纳职业卫生监督与讲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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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双版纳职业卫生监督与讲稿.ppt

    西双版纳职业卫生监西双版纳职业卫生监督与管理讲稿督与管理讲稿第一单元第一单元.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简介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简介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涵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涵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是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是调整、规范劳动调整、规范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卫生安全关系中劳动者卫生安全的法律规范的法律规范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表现形式依其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表现形式依其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立法主体、法律效力不同,可分为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经国家批准生效的有关经国家批准生效的有关职业病防治国际职业病防治国际条约、公约条约、公约也是职业病防治法规的一种也是职业病防治法规的一种形式形式1.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涵义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涵义职业病防治法律职业病防治法律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是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律规范性文件。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在仅次于宪法,在职业病防治法律职业病防治法律形式中形式中处于第二位处于第二位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的各类的有关的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细则、决定等,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等,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基本构成职业病防治法律体系基本构成2.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2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2.3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2.4职业病防治规章职业病防治规章2.5经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条约、公约经我国批准生效的国际条约、公约2.6地方性职业病防治法规地方性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项项目目申申报报管管理理办办法法建建设设项项目目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分分类类管管理理办办法法职职业业健健康康监监护护管管理理办办法法职职业业病病诊诊断断与与鉴鉴定定管管理理办办法法职职业业病病危危害害事事故故调调查查处处理理办办法法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分类目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职业卫生监督程序职业卫生监督程序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理防护器材、含放射性产品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事故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核设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所劳动保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伤保险条工伤保险条例例尘肺病防治尘肺病防治条例条例工会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条例放射防护标准放射防护标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准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卫生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职业病诊断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所有法律形式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所有法律形式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所有法律形式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所有法律形式中居于最高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所有其他职业病防治法律都要依据宪法确效力。所有其他职业病防治法律都要依据宪法确效力。所有其他职业病防治法律都要依据宪法确效力。所有其他职业病防治法律都要依据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来制定,不可与之相抵触定的基本原则来制定,不可与之相抵触定的基本原则来制定,不可与之相抵触定的基本原则来制定,不可与之相抵触宪法第宪法第宪法第宪法第4242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权利和义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第第43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第第48条规定: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女干部。”我国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主要有:我国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主要有:l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l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l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席令,第六十五号,2008年年1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l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l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法l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l法律法律公布公布发布日期发布日期施行日期施行日期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号2001,11,272002,5,1劳动法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号1994,7,51995,1,1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号2008,6,292008,1,1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号2002,6,292002,11,1清洁促进生产法清洁促进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号2002,6,292003,1,1工会法工会法1992年年4月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年10月月27日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正劳动部门劳动部门卫生部门卫生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就业就业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病危害告知安全告知安全告知劳动工资劳动工资劳动时间劳动时间超时超时 夜勤倒班夜勤倒班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前期预防前期预防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安全性评价安全性评价职业危害申报职业危害申报安全许可证管理安全许可证管理上岗前体检上岗前体检健康检查健康检查劳动过程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中的防护与管理与管理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培训职业培训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培训安全培训安全培训医学救援、诊断医学救援、诊断事故调查处理事故调查处理病人保障病人保障诊断鉴定诊断鉴定治疗康复治疗康复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提供与管理提供与管理法规标准法规标准全面负责全面负责场所事故处理相关法规场所事故处理相关法规伤亡统计伤亡统计职业病报告职业病报告职业卫生报告职业卫生报告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保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社会保险和福社会保险和福利利伤残赔偿伤残赔偿职业病医疗康复职业病医疗康复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职能基本分工我国政府有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职能基本分工3.2-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从职业病防治法从“前期预防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及及“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职业病防治工等方面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出基本法律规定,共作做出基本法律规定,共7章章79条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坚持职业病防治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的方针方针;坚持;坚持“分类管理、综合治理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的原则;原则;坚坚持以人为本的持以人为本的基本思想基本思想,把职业活动中预防和控,把职业活动中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工作放在首位,保证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制职业病工作放在首位,保证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利益关利益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创造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创造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创造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获得职业卫生保护。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用人单位的职业病责任:用人单位的职业病责任:用人单位的职业病责任:用人单位的职业病责任: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配备防护设施、治理职业危害工作场所危害评价与管理工作场所危害评价与管理工作场所危害评价与管理工作场所危害评价与管理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健康监护(上岗前、在岗中、离岗时)危害告知(合同、工作场所、培训教育)危害告知(合同、工作场所、培训教育)危害告知(合同、工作场所、培训教育)危害告知(合同、工作场所、培训教育)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建立危害监测和劳动者健康档案职业病报告义务职业病报告义务职业病报告义务职业病报告义务对患职业病者的救治、安置对患职业病者的救治、安置对患职业病者的救治、安置对患职业病者的救治、安置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险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险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险依法参加工伤劳动保险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落实职业危害治理和职业病防治经费未成年工、女工保护未成年工、女工保护未成年工、女工保护未成年工、女工保护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受教育权:受教育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卫生服务权获得职业卫生服务权: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知情权:知情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请求权请求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作条件;批评权、检举权和控告权批评权、检举权和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规、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拒绝权拒绝权: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违章指挥和强令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的;参与权参与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法律责任,亦称违法责任,是指法律责任主体对其违法行为所应承担的强制性法律后果,它是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完整的法律规范三要素法律规范三要素:适用条件行为模式违反行为模式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规定是体现法律规范的国家强制力的核心部分建建设设单单位位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职职业业卫卫生生技技术术服服务务机机构构职职业业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机机构构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用用人人单单位位直直接接主主管管人人员员用用人人单单位位直直接接责责任任人人员员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直直接接主主管管人人员员医医疗疗卫卫生生机机构构直直接接责责任任人人员员职职业业卫卫生生技技术术机机构构直直接接主主管管人人员员职职业业卫卫生生技技术术机机构构直直接接责责任任人人员员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负负责责人人直直接接责责任任人人摔摔r卫卫生生行行政政部部门门直直接接责责任任人人员员卫卫生生监监督督执执法法人人员员法律责任主体法人主体个人主体通报批评取消资格认证建设项目停建责令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关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收受财物罚款除名开除撤职降级申诫罚行政处分 行 政处罚 法律责任种类警告能力罚财产罚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特点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特点1.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保障的强制性对建设单位法定义务履行的强制性;对用人单位法定职责、法定职责履行的强制性对卫生行政部门及监督人员职责履行的强制性对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机构及其人员、职业病诊断机构、职业病诊断鉴定人员职责履行的强制性通过对义务主体职责、义务的强制性履行,实现权利主体权益的强制性保障 2.处罚力度大处罚力度大:罚款数额是在卫生法中最高3.突出处罚的预防功能与惩诫性突出处罚的预防功能与惩诫性:着眼于行为人的将来行为,并非是已存在的违法行为把职业危害源头的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为法律责任第一条,也是最严格的处罚规定。4.突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补救功能与警突出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补救功能与警示性示性5.突出突出“过罚相当过罚相当”的原则性的原则性:依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职业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不同处罚;违法行为轻的只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逾期不改正的才给予其他处罚;一般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为罚。6.处罚幅度很大,种类很多处罚幅度很大,种类很多3.2-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对维护和实现劳动对维护和实现劳动对维护和实现劳动对维护和实现劳动者的休息权利,合理地安排者的休息权利,合理地安排者的休息权利,合理地安排者的休息权利,合理地安排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和和和和休息时间休息时间休息时间休息时间做出了法律规定做出了法律规定做出了法律规定做出了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六章劳动法第六章劳动法第六章劳动法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从六个方面规定,从六个方面规定,从六个方面规定,从六个方面规定了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基本要求了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基本要求了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基本要求了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基本要求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对女职工和对女职工和对女职工和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职业病防治要求做出了法律规定未成年工特殊职业病防治要求做出了法律规定未成年工特殊职业病防治要求做出了法律规定未成年工特殊职业病防治要求做出了法律规定3.2-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如实告知劳动者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他情况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平等协商平等协商平等协商确定。确定。3.2-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及及“法律责任法律责任”做出了基本的法律规定。在第四、五、做出了基本的法律规定。在第四、五、六条明确规定:六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生产工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3.2-5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通过采取设计、清洁能源和原料、先进的工艺技通过采取设计、清洁能源和原料、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术与设备、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污染,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康和环境的危害采用采用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产品和包装物设计应考虑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产品和包装物设计应考虑其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影响,选择无毒、无害选择无毒、无害、易降解或便于回收利用、易降解或便于回收利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法明确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明确了维,明确了维护职工的政治权益和经济权益的护职工的政治权益和经济权益的两大维权手段两大维权手段“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依照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民主监督”从而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主人翁从而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主人翁积极性积极性3.2-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职业病防治行政法规4.1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年5月月12日颁布实施。共八章七十一条,包日颁布实施。共八章七十一条,包括总则、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劳动过程的防护、括总则、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劳动过程的防护、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监督管理、职业健康监护、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监督管理、罚则和附则罚则和附则条例作为职业病防治法配套的行政法规,在使用条例作为职业病防治法配套的行政法规,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制度、工伤保险、工伤保险、高毒特殊作业管理高毒特殊作业管理规定、规定、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制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制度度、卫生行政部门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责任、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制度、责、责任追究等方面都有明显突破,对于规范使用有毒任追究等方面都有明显突破,对于规范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具有重要意义4.24.2尘肺病防治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1987年年年年1212月月月月3 3日国务院发布,共日国务院发布,共日国务院发布,共日国务院发布,共6 6章章章章2727条,包括防条,包括防条,包括防条,包括防尘、监督监测、健康管理、奖励和处罚等。尘、监督监测、健康管理、奖励和处罚等。尘、监督监测、健康管理、奖励和处罚等。尘、监督监测、健康管理、奖励和处罚等。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尘肺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统筹安排尘肺病防治工作。尘肺病防治工作。尘肺病防治工作。尘肺病防治工作。企、事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卫生标准,结合实际情企、事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卫生标准,结合实际情企、事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卫生标准,结合实际情企、事业主管部门应根据卫生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况,制定所属企业的尘肺病防治规划。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尘肺病防治工作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尘肺病防治工作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尘肺病防治工作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尘肺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粉尘作业场所达负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粉尘作业场所达负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粉尘作业场所达负直接责任,应采取有效措施使粉尘作业场所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到国家卫生标准。到国家卫生标准。到国家卫生标准。4.3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号令)2003年年4月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年1月月1日施行。日施行。分为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分为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共8章章64条条目的: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目的: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为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参加工伤保险,为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将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在单位内公示将参加工伤保险情况在单位内公示职工发生工伤时,应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职工发生工伤时,应采取措施及时救治工伤职工职工职工:有依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有依照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单位和职工单位和职工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用人单位与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的权利与义务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职工和雇工职工和雇工缴纳工伤缴纳工伤保险费保险费公示参加工公示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伤保险情况及时救治及时救治工伤职工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险待遇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遵守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故,避免和减少职业危害劳动保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认定工伤之情形:可认定工伤之情形:1.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可视同工伤之情形:可视同工伤之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不含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单位应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位应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日起30日内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被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年内,直接向所在地劳,直接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劳动保障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日内作出出工伤认定决定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和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职业病诊断、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职业病诊断、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定书的,劳动保障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和生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十级生活自理障碍生活自理障碍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个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卫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卫生部门等部门制定生部门等部门制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工伤认定决定和工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随机抽取随机抽取3 3名名5 5名相关专家名相关专家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劳动能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申请再申请专家库抽专家库抽取专家取专家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最终鉴最终鉴定结论定结论工伤医疗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工伤治疗费用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标准的,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险基金支付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因工伤住院治疗的,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的70发给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医疗机构出具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其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其交通、食宿费用由单位按出差标准报销交通、食宿费用由单位按出差标准报销工伤职工治疗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疾病非工伤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到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工伤职工到签订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的康复性治康复性治疗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安装假肢等辅助器具的(矫(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经劳动能力鉴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定委员会确认,按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支付费用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或者30%。工伤待遇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资月)伤残津贴(工资的%/月)备注1.保留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关系2.退出工作岗位退出工作岗位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一级249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低于伤残津贴二级2285%三级2080%四级1875%1.保留劳动关系保留劳动关系2.安排适当工作安排适当工作3.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和伤残就业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终止劳动关系)五级1670%难安排工作者,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伤残津贴;贴;职工本人可提出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六级1460%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1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八级10九级8十级6工伤待遇工伤待遇标准标准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本规定的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的40/月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款及上款规定的待遇其他亲属本人工资的30/月人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860个月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亡职工直系亲属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发放标准4.44.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国务院20052005年年年年1212月月月月2 2日发布实施)日发布实施)日发布实施)日发布实施)目的: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防止盲目投资和目的: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防止盲目投资和目的: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防止盲目投资和目的: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低水平扩张低水平扩张低水平扩张内容:该规定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内容:该规定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内容:该规定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内容:该规定明确了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原则、方向和重点、产业结构调构调整的目标、原则、方向和重点、产业结构调构调整的目标、原则、方向和重点、产业结构调构调整的目标、原则、方向和重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要求。整指导目录的要求。整指导目录的要求。整指导目录的要求。产业结构调整的产业结构调整的产业结构调整的产业结构调整的目标:目标:目标:目标:c)c)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展、安全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发布配套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时发布配套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时发布配套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同时发布配套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2005年,国发改委第年,国发改委第年,国发改委第年,国发改委第4040号令)。目录包括鼓励号令)。目录包括鼓励号令)。目录包括鼓励号令)。目录包括鼓励类类类类539539条,限制类条,限制类条,限制类条,限制类190190条,淘汰类条,淘汰类条,淘汰类条,淘汰类399399条。条。条。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三类目录组成。鼓励类目录确定原则包括鼓励类目录确定原则包括a-f。其中,。其中,d为符合可为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资持续发展战略要求,有利于安全生产,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环境;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对鼓励类投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限制类限制类产业指导目录确定原则包括产业指导目录确定原则包括a-e。其中,。其中,b)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资源和能源节约;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资源和能源节约;c)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恢复不利于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恢复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淘汰类淘汰类产业指导目录确定原则包括产业指导目录确定原则包括a-e。其中,。其中,a)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危及生产和人身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b)严重污染环境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污染环境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停止各种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各金融机构停止各种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形式的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内提高供电价格;对国家限期淘汰;在淘汰期限内提高供电价格;对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5.职业病防治规章职业病防治规章概念:职业病防治规章是指由国务院所属部委概念:职业病防治规章是指由国务院所属部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职权制定、颁布的有关职业病防治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关职业病防治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作用:职业病防治法律的必要补充或具体化。作用:职业病防治法律的必要补充或具体化。现行规章:现行规章:)职业病目录)职业病目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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