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docx
某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来源自合同范文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4(一)学校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落实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填写巡查、检查记录。(二)学校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实行日常防雷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严格执行、全面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应展开每日防雷巡查,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盖章,取走单位消防档案,学校应强化夜间巡查。(三)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每月至少非政府一次全面的定期防雷检查,节假日放暑假、开学前后也应非政府一次全面的定期防雷检查,以全面落实火灾隐患自查工作。定期检查前,应当确认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盖章,取走单位消防档案。(四)日常防雷巡查应当以教室、宿舍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为重点,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用火、用电有没有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撤离地下通道与否通畅,安全撤离命令标志、应急照明与否较完整;3、消防设施、器材与否维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与否即位、完备;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5、其他消防安全情况。(五)定期防雷检查应当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火灾隐患的自查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全面落实情况;2、安全撤离地下通道、撤离命令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3、消防车地下通道、消防水源状况;4、救火器材布局及有效率情况;5、用火、用电有没有违章情况;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教职员工消防科学知识掌握情况;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雷安全检查措施的全面落实情况以及其他关键物资的防雷安全情况;9、消防值守情况和设施运转、记录情况;10、防雷巡查情况;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较完整、有效率情况;12、其他须要检查的内容。(六)学校应当强化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测试检查。应当明晰各类建筑消防设施日常巡查部位,教学期间日常巡查应每周至少一次,并按规定核对记录。(七)学校教学期间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定期检查应每月至少一次,开学前一月内必须积极开展单项定期检查,并按规定核对记录。(八)建筑消防设施的协同检查应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协同掌控功能展开综合检查、测评,并按规定核对记录。(九)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测试检查的内容、方法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议继续执行。(十)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