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讲话】厅长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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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讲话】厅长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x
【住建讲话】厅长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全面推进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协调快速发展在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厅长 柳青同志们:这次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会议是在新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号令)发布实施后召开的,也是在建设部加大建筑节能监督查处力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大环境下组织召开的一次专项工作会议。刚才,李桐生副厅长全面总结了我省建筑节能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就下一步工作重点进行了部署。应该看到,全省建筑节能形势仍很严峻,必须引起在座各位同志特别是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下面,我就下一步如何抓好建筑节能工作讲几点意见。一、提高认识,增强建筑节能工作的紧迫感建筑所消耗的能源约占全社会总能源消耗的一半左右。其中,建筑物在建造和使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能源占全社会总能耗的30%,使用的建筑材料的生产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16.7%。在全国进行的十大节能工程项目中,建设部负责的建筑节能所占的比例是最高的,占全部节能任务的40%以上。我国建筑节能的目标要到2020年节约标准煤3.51亿吨,几乎等于其他九大节能工程项目节能效果的总和。当前,我国正面临着建筑业大发展的时期,每年的建设量20亿平方米,相当于全球建筑量的近半。有人称,中国可能成为全球最大的建筑的浪费国,因为我国人均收入到了这个水平,城市化到了这个程度,经济发展到了这个阶段,最大的消费项目就是住宅和建筑。我国这个时期所建造的建筑是否节能,不仅关系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实际上也关系到全球的气候变化,世界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事关重大,也是我国资源节约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省的实际情况看,2004年全省城镇按节能50%设计标准建造的居住建筑面积,占新建居住建筑总面积的91.9%,占新建民用(含公共)建筑面积的49%。这些数据只是各地上报的汇总,离实际情况有较大偏差,而且其中的许多建筑还不是真正意义上达标的节能房。因此,全省建筑节能工作任务仍很艰巨,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站在保障经济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道路,加快推进节能建筑步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建设系统的资源节约工作。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2005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意见。为加强领导,省政府成立了由副省长牛海军为组长,王葆光副秘书长、柳青厅长为副组长的省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建设厅、发改委、经委、科技厅、财政厅、国土厅、审计厅、监察厅和国税局等相关部门,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抓紧制定出台本地区推进墙材革新与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推进墙材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要行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年终考核和表彰奖励机制,落实责任。关于建材行业管理职能设置问题,从目前落实情况看,除通化和白山市以外,其它地区均已并入建设系统管理,在此基础上组织筹建墙改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要进一步理顺建材行业管理职能,墙改办不能设在建设系统的,应当成立建筑节能办公室,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工作。从2005年全国和省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情况看,我省建筑节能工作虽取得很大进展,但问题仍很突出。一是发展极不平衡。建筑节能开展较好的地区有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和白城市等个市州,当年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比例达到80%以上(长春市、白城市的比例达到91%以上),而其他地区执行率比较低,特别是松原市近几年新建居住建筑绝大多数没按节能标准进行设计,辽源市基本上没按节能标准进行施工,导致全省9个市州出现两个空白点,如果国家检查组抽查到这些地区,吉林省就会挨板子,就会在建设部的通报上有名,而且是坏名。地级市如此,县级市就更无从谈起,反映出这些地区的领导节能意识淡薄,宣传不到位,监管不利。二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存在薄弱环节。一方面工程项目普遍缺少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开窗趋于增大,建筑物耗热量指标达不到节能标准要求。另一方面还没有组织节能工程专项验收,能否达到设计要求,缺乏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三是激励政策执行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执行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还仅有敦化一地,其他地方的热费依然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没有体现出节能建筑与非节能建筑的区别,节能不节钱障碍了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会后,节能工作搞得好的地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积极开创建筑节能工作新局面;节能工作搞得不好的地区要切实查找问题与差距,认真整改。要加强对各县(市)建筑节能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同时,要对违反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按照建设部的统一要求,今后省建设厅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以上的建筑节能专项大检查,而且将检查作为省厅的重点工作来抓,常抓不懈。要针对目前建筑节能标准“有令不行”的现象,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从设计到竣工备案全过程的所有环节进行监控。对于不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各有关单位,根据责任给予罚款、公开曝光、限制进入市场、对资质或资格进行处置、不予核准售房等各种处罚。当然,执行的关键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些地方建筑节能进展迟缓,有种种借口,但根本原因是主管领导认识上不去,工作不得力。因此,在这个问题上政府部门绝不能手软,必须用强制性的行政措施,强制性的技术规范和强制性的纪律来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加强行政强制性管制在市场机制中的先行作用,这是历史教训也是世界各国的经验。三、认真贯彻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全面启动建筑节能产品和节能建筑认定工作为全面推动我省的建筑节能工作,省建设厅在去年省人大修改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之际,在条例中增设了“建筑材料与建筑节能”专章,建立了建筑节能产品和节能建筑的认定制度,并以地方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为配合贯彻实施条例,我们又出台了吉林省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把好建筑节能关,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建筑节能检测、竣工备案、节能建筑享受热费减收的建筑节能验收机制,初步形成了节能建筑的准入制度,使得全省建筑节能工作在法制方面有了基本保证,有了全面推进的地方法律基础。下一步围绕贯彻细则,还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建筑节能产品和节能建筑认定。细则规定,对使用尚未通过国家、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的工程项目,不予办理节能建筑认定手续。没有通过认定的节能建筑,不予享受减收热费和返还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优惠政策。这就是说,从2006年开始凡新建建筑要想返还新型墙材专项基金,除了必须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外,还必须进行节能建筑认定,也就是必须达到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要求,所用的节能材料应当通过认定。从这种意义上讲,把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推广、使用未经认定的建筑节能产品”等强制性条款,通过经济杠杆加以强化和约束。也可以说,已经实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地区(如长春市等),仍然继续征收新型墙材专项基金。下一步,省建设厅将会同省财政厅联合下文具体规定。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定要把住进入建筑工地的入口关,并做好本地节能产品与节能建筑认定的组织工作。强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制度。各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我国多年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建筑节能工作不可能自发地开展,必须通过政府因势利导,从多方面采取引导加强制的办法才能真正推动起来,取得成效。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是一项行政许可,是必须要做的一道中间控制环节。没有进行节能专项验收的工程就不能进行竣工验收备案,也就谈不上交付使用。去年底进行的国家和省两级建筑节能专项检查,虽然反映出的问题较多但都可以在节能专项验收时加以纠正,这是最后一道防线。因此,目前建筑节能最突出的问题应该是设计的节能建筑在建造过程中未按图纸施工和竣工验收环节监管不严格。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同志在全国建筑节能专项检查汇报会上,针对施工验收环节出现的问题指出,各地的监管成效可分三个等级:一是违法必纠型。目前没有发现一个省市达到这个标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纠正一起的城市几乎还没有。可以说建筑节能是执法最不力的领域之一。二是杀鸡儆猴型。少数城市,最近一两年做到了这一点,处理了几个典型,但还做得很不好。三是偶发事件型。上级要检查了,再被动或偶尔处理一下违规事件。在这三个等级中,最低标准也只有部分省市才能达到,可见建筑节能的验收监管环节疏漏面很大,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建筑节能专项验收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较多,节能管理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也就是竣工验收备案部门)一定要负起责任来,真抓实管,特别是竣工验收备案部门的责任重大,对于没有进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的工程项目,坚决不予备案。只有这样才能把节能专项验收工作开展起来,通过专项验收保证建筑施工质量达到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最终实现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目的。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为了解决建筑节能不节钱的问题,省发改委与省建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供热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节能建筑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可按节能住宅比普通住宅节约热量部分差额的50%相应降低供热收费标准。这方面,敦化市政府带了个好头,出台了节能建筑减收元m2的优惠政策。敦化市的经验说明,只要各地领导重视,节能建筑减收热费的政策就能够出台,这对推广节能建筑非常必要,也是动力之所在,必须下大气力促进这一政策尽快落实,让老百姓在住上保暖房子的同时享受到经济实惠,调动消费者节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地房地产或公用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并经科学评估与论证,在2006年底前制定具体的落实政策,做到节能建筑减收热费。加快完善建筑节能技术标准。一是要积极开展建筑节能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加强技术集成。省建设厅要加强对节能新技术与新产品的培育,成熟一个推广一个,并分期分批地下达科技成果推广计划。像今年推广的建筑节能设计软件,对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节能计算很有帮助,要加大推广力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节能技术标准,特别是要加强对节能检测和验收等标准的研究工作。目前,吉林省民用建筑节能检测与验收规程的编制工作已进入论证阶段,要尽快出台。对于比较成熟的企业标准,能上升到地方行业标准的要积极支持,尽快完善和升级。四、广泛开展建筑节能宣传教育培训,加大政府表彰奖励力度一要使建筑节能深入人心,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要贯彻曾培炎副总理在今年1月23日关于“建筑节能潜力很大,要加强宣传推广及有关法规标准的制订和贯彻工作”的批示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普及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知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要总结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树立良好的节约能源的意识和正确的消费观,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对执行不利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公开通报批评,在媒体曝光。二要将建筑节能纳入建设类注册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要求所有注册执业人员必须参加建筑节能系统培训,作为继续教育的必修课,并为此编写教材,培训教师,提高从业人员的执业能力和水平。三要把建筑节能工作成效与对城市政府的奖励和各种荣誉称号挂起钩来。对国家开展的节水型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人居奖,建筑评比方面的鲁班奖、詹天佑奖等,评先进等都要和建筑节能挂钩,凡是对建筑节能工作不重视,推行不力的,实际效果比较差的,都不予考虑,真正把推进建筑节能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我们的总体规划、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之中。四要建立建筑节能表彰奖励制度。从今年起,省建设厅将开展建筑节能表彰评比工作,对建筑节能工作搞得好的地区,予以主管部门和个人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于在研制和开发建筑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也要给予表彰。同志们,全国建筑节能风暴已经来临。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43号令),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力协作,使我省建筑节能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实现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