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大苏计乡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docx
【乡镇方案】大苏计乡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大苏计乡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河北省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冀办字20176号),和中共张家口市委办公室、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张家口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张办字20177号)精神,以尚义县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尚办发201736号)为指导,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体制机制,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实施范围全乡境内河流实施河长制管理。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河流水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三、主要目标(一)到2017年底,建立村级河长制组织体系。(二)到2017年底,全面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河流水库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三)到2020年,基本建成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四、组织体系(一)构建乡、村二级河长组织体系建立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立乡河长和村河长,乡长担任乡级河长,村主任担任村级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二)明确工作职责1.河长职责。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乡级河长职责。负责领导本乡内河长制工作,分别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负责抓好辖区内河流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水污染治理、巡查保洁、生态修复工程的具体实施、河流的保护管理工作,抓好具体问题的协调解决,检查督导村级河长履行职责。2.乡河长制办公室职责。编制全乡河流综合整治规划,拟定全乡河流综合整治方案,提出年度重点整治任务;做好河流调度工作,组织实施督查通报,协调处理全乡河流综合整治问题;负责河流信息化平台整合、建设与管理;对重大决策事项跟踪督查;协调组织检查考核工作等。五、主要任务(一)统筹乡河流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河流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河流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流水库整治、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三)开展河道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河道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河道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执行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河流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六)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乡村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以生态立乡、全面加快生态村和美丽乡村的创建活动。(七)加强监管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监管。(八)落实河流水库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落实河流水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六、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乡党委、政府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流水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长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长效工作。实现每一条河流都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推进河长制全面落实。(二)创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河流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召集人根据工作任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召开2次以上成员会。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河流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建立管养工作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河流水库管养水平。(三)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评先奖励、信息平台建设、河流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足额保障河流巡查保洁日常管养经费,纳入乡财政预算。加大乡村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流水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流管护市场化。(四)严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河流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五)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河流水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河流水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河流水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河流水库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