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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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docx
【住建方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关于在全市大力开展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7月30日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集中整治我市农村环境脏、建房乱、设施差的三大“顽疾”,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要求,围绕把我市打造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以及打造核心增长极战略的任务,以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长效化、农民建房规范化、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大力开展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不断提升我市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及秀美乡村建设水平。二、实施时间“百日行动”实施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12月底,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对全市农村环境、农民建房、农村设施进行集中整治。三、实施步骤“百日行动”共分为动员部署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巩固提升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9月20日2015年9月30日)。制定全市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要求,并召开全市动员部署大会;各县区围绕全市行动方案精神,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各地行动方案,落实人员队伍、工作经费、工作机制,在全市上下营造“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15日)。以三大“顽疾”为重点,针对全市农村环境卫生保洁的薄弱环节,全市村民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重点地段,农村基础设施差的关键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整治农村卫生死角、陈年垃圾及农业面源污染,全面整治农村村民私搭乱建、违规建房行为,全面改善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三)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31日)。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在系统总结“百日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户集、村收、乡(镇)运、县(区)处理”等城乡垃圾处理模式,农村村民建房新户型,积极探索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长效运营和管理制度,确保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的成果转化为制度化、常态化。四、主要任务(一)集中整治农村环境“脏”。结合“清洁家园”和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工作,集中开展人居环境“六洁”行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县区为主体,村镇为单元,在全市农村集中开展道路清洁、集镇清洁、村庄清洁、景点清洁、田园清洁、水源清洁等“六洁”行动,重点对国省县乡道路、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景点周边,集镇内部(含乡镇医院、学校、站所、农贸市场)及周边,村庄周边,农户房前屋后,岸边水面,山边等地段的垃圾进行集中整治。开展畜禽禁养区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搬迁或关闭、转产工作,加强对禁养区的监控,禁养区内不出现新增畜禽养殖场。开展农药、化肥零增长行动。实现水稻病虫害统防统治比农户自己防治用药次数减少1-2次、农药用量减少20%-30%;加大测土配方施肥的推广力度,力争全市推广面积突破600万亩,配方肥施面积和推广量分别达到210万亩和6.7万吨,绿肥种植面积90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市委农工部、市农业局、市城管委、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二)集中整治农村建房“乱”。结合农村建房专项整治年行动,集中开展三大行动。集中开展村镇规划编制清查整治行动。重点清查全国重点镇、省百强中心镇、市特色小镇、“五位一体”示范村和中心村的规划编制和修编工作,对清查发现没有编制规划或规划已过时且不符合发展实际的村镇,由县区、乡镇组织进行制定完善,推进全市村镇规划全覆盖,不断提升规划的质量和可操作性。集中开展农村违法违规建房清查整治行动。重点对全市国省道等主要通道沿线新增违法违规建房进行清查整治,通过市级明查暗访巡查和县区集中组织拆除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控制农村违章增量,形成农村依规建房氛围。集中开展农村破败建筑清查整治行动。重点对2015年新农村建设村点、中心村、“五位一体”示范村的破败建筑进行集中清查整治,在保护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建筑的同时,清理和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空心危房、有碍观瞻的残墙断壁、已废弃的猪牛栏、旱厕等破败建筑,基本实现新建新农村建设村点、中心村、“五位一体”示范村村内不见破败建筑。(牵头单位:市委农工部、市城管委、市规划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三)集中整治农村设施“差”。按照秀美乡村建设总体要求,以“八通八有两集中”(通自来水、公路、电、有线电视、宽带、邮政、有条件的争取通天然气、通水系,有标志性门楼、社区综合性服务中心、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卫生院养老院、商业服务场所、文化科技活动中心、生态休闲广场停车场、体育健身场所,垃圾集中处理、污水无害化集中处理),“10+4”、“七改三网”等为目标,分类指导,集中改善2015年度新农村(中心村)、“五位一体”综合示范村、特色小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牵头单位:市委农工部、市水务局、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农村“脏乱差”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市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县、乡两级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靠前指挥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系统整治工作具体方案,监督指导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二)明确责任,严格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主动作为,积极配合支持“百日行动”,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工作推进格局。各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对照目标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宣传部门要负责抓好宣传发动、舆论引导以及典型的总结推广工作;财政部门要负责做好“百日行动”相关工作的经费保障。(三)强化宣传,广泛发动。各级要采取展板、宣传标语、电子宣传栏、微信、微博等多种有效形式,积极宣传“百日行动”,引导动员干部群众参与“百日行动”。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及时全面跟踪报道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成果和典型。(四)督查考核,确保实效。建立旬报制度,各相关县区要在每月15日和30日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市级成立联合督导组,分别在每月中旬和下旬对相关整治工作进行抽查、督导,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建立考核排名制度,对各相关县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排名,排名结果作为最终考核评比的依据。对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将在总结大会上予以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