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方案】赞皇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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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赞皇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docx
【住建方案】赞皇县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解决好我县农村困难群众的居住安全问题,依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冀建村【2010】298号)文件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中共河北省委农村工作部和河北省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河北省农村面貌提升行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冀建村【201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为扎实有效的开展好今年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科学制定危房改造方案,在认真落实好相关政策、尊重农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规范运作程序,严格执行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样式,通过政府补助、帮扶单位支持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改造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的危险房屋,解决好农村居住安全问题,全面推进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二、工作任务(一)改造对象:根据我县农村危房改造2015年度工作计划,对居住在农村危险房屋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实施改造。(二)时间安排:6月底前确定改造户并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前全部完工,11月完成验收。三、补助原则及改造标准(一)补助原则: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各乡镇要根据农村群众困难程度、房屋的危险等级情况,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对危房改造户给予分类补助:是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地基以上工程由政府全额补贴;是低保户和贫困户的政府负责地基以上主体工程(不负责抹墙);维修户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维修。(二)改造标准:农村危房改造应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禁止大拆大建,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总造价,翻建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平方米到60平方米以内(根据家庭人口适当增减,但超出40平米以外面积不在补贴范围),维修加固以墙体改造、门窗置换、房顶加固等为主。四、改造方式提倡村民按改造标准自建,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由乡镇搞好组织协调,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包括个体工匠)进行建设。五、资金拨付补贴资金由县危房改造办公室按照各乡镇改造进度经县危房改造办公室会同有关专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拨付,具体拨付办法:翻建户、新建户是五保户和特困户的,主体完工后拨付50%补助资金,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50%;翻建户是低保户和贫困户的,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维修加固户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补助资金。农户自建的由县财政部门直接转账到危改户账户,没有自建能力的危改户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各乡镇中标的建筑施工队账户。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民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及各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赞皇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组织协调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工作中实行乡村两级“一把手”负责制,乡镇长、村主任(提升改造村驻村工作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的危房改造工作实施专人管理、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危房改造工作有序开展。(二)落实资金保障。为切实解决我县2015年农村贫困户的居住安全问题,我县按照分类补助的原则除国家和省市补助资金以外差额部分由县财政补齐。(三)合理确定补助对象。对补助对象的确定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级审查公示、乡级审核、县级核准”的程序,根据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者优先和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家庭优先的原则,确定危房改造对象,配合好前期的改造准备工作。(四)整合各类资源。对危房改造对象比较集中的村,为避免危改资金使用的浪费,使弱势群体能够相互照应,改造房屋能够循环利用,发挥其最大的利用价值,可采用统一规划和设计,进行集中连片建设,从而达到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功能更完善。同时,统筹协调整合道路、供水、沼气、环保、扶贫、改厕等项目,发挥综合效益,以危房改造带动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提升。(五)做好技术服务。对于确定的改造户,由县住建局提供和推荐设计施工方案,遵照节能环保的原则,指导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组织技术人员对施工的前期、中期、后期进行全程跟踪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六)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实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制度,从危房改造计划正式下达后的次月开始,每月末将当月危房改造进度逐级上报。(七)完善档案管理。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户危房改造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严格规范相关信息管理,要将相关信息同步录入信息系统,确保全面、真实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八)严格考核验收。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准予交付使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各乡镇、各村、驻村工作组及帮扶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县政府要组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驻村工作组要对各乡镇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及提升改造村的危房改造工程进行全面考核验收。(九)加强督导检查。县监察、住建、财政、发改、审计、民政等部门要做好危房改造的督导检查工作,各乡镇政府要严把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户的认定关,确保补助对象准确、真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改造户能够享受到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按时保质完成好这项惠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