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报告】南山公安分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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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报告】南山公安分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docx
【公安报告】南山公安分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南山公安分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现公布南山公安分局2010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包括信息公开基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存在不足及下步计划等三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一、信息公开基本概述2010年,南山公安分局按照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阳光警务”建设,不断拓展警务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方式,重点加强了对全局执法活动和公共服务行为的监督,努力实现阳光管理、阳光执法、阳光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全局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年,分局没有接报群众关于信息公开的投诉,没有接到群众关于信息公开的申请,没有接报关于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案件。(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分局局长王德明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各内设、直属单位及各派出所一把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第一副局长麦新荣兼任办公室主任,督察长谢新、指挥处处长朱韶光、政治处主任张晓鹏兼任副主任,根据工作实际抽调相关单位民警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协调、组织、落实等工作。通过成立领导小组,落实具体责任人,为信息公开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二)深入组织动员,提高全警的思想认识。为抓好贯彻执行,分局及时组织各单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使广大民警充分认识到开展信息公开是落实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树立警察形象、密切警民关系、加强法制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的有效途径,将推动公安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三)明确公开原则,规范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按照上级的要求,分局明确了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具体、及时便民、民主监督的公开原则,并规范了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外,凡社会普遍关心、关系公众利益、涉及公平正义的管理、服务和执法项目,都应当在适当范围内,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开;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公开的事项,应以书面等形式直接答复和告知。同时,分局根据实际研究制定了13项具体公开事项条目,并规定了公开形式、范围及时间,通过分局互联网和内网网站等载体及时公开机构职能、行政行为、便民服务、行政决策、规章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提高信息公开的工作效能。(四)争取政府投入,加强便民服务的硬件建设。分局通过多方争取,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为分局新建了出入境办证大楼。大楼建成后,分局结合群众办证的需求,合理设置各个功能区,并于年底投入使用,提高了市民办证的效率,缓解日益增多的出入境业务办理压力。同时,分局按照正规化建设标准完善了人口办证大楼和各派出所户证室等服务窗口设施的建设,为方便群众办事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二、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情况(一)拓展公开渠道,加强信息公开的载体建设。一是建立新闻发布会制度。对开展的重大警务活动和侦破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分局积极配合市公安局宣传部门,精心组织策划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及时通报相关情况,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网络建设。在互联网方面,分局依托“南山政府在线”搭建警务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分局机构职能、警务活动、办事指南、服务专栏、防范知识等信息,通过“公众留言”栏目提供便民服务。在分局内网方面,分局先后多次对内网网站进行改版,根据工作实际增设一系列特色栏目,加强了公安内部的公开力度。2010年,分局共在互联网发布信息1000余条,通过各类媒体发布信息400余条,在公安内网发布信息2万余条。三是建立年度工作白皮书制度。近几年,分局于每年年初通过蛇口消息报、分局互联网站等媒体,刊登本年度责任工作白皮书,公开具体工作职责、上一年度工作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以及本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提高分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社会监督的力度。(二)建立健全制度,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一是建立责任追究和“买单”制度。对应公开事项未依时公开、公开内容不真实、不按规定形式公开、不按规定更新公开内容、不按规定答复和告知公开申请的,由分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分局通报批评;对责令整改而拒不整改,纪委将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二是建立申请公开和投诉问责受理制度。分局明确规定,各单位在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未统一公开或涉及自身利益的事项,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署真实姓名、附有效证件,提出的公开申请或针对公开工作的投诉后,应当登记并当即或最迟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适当方式答复公开申请或投诉问责的核查处理结果。三是建立内部检查、专门督查及公众监督评价制度。分局要求各单位加强对本单位日常公开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确定一名公开信息员专门负责本单位信息公开和受理公开申请、投诉问责等具体事宜,如实记录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群众投诉和处理情况,并公布公开信息员的联系方式。同时,重视接受社会评议和舆论监督,主动聘请管理服务对象为公开义务监督员,经常听取意见和调查民意需求,不断改进公开工作。(三)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信息公开顺利开展。为确保警务公开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分局各单位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措施。指挥处对分局开展的一系列重大警务活动和侦破的大要案件,及时在分局内网发布,并在不泄密的情况下发布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开。政治处结合实际,对分局党委发展的党员、组织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公布在分局内网,向全局公开。人口管理科和出入境管理科将办事工作流程、业务申请条件、收费标准依据、业务服务承诺等各种公开内容及时上墙或印成办事须知由群众取阅,并在办证大厅门口设置“公示栏”,公开最新业务办理的规定和程序,提供便民服务。各派出所也按照正规化建设的标准,在原有警务公开项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宣传栏和户政窗口,及时公布办证、案件办理的依据和流程,服务辖区群众。三、存在不足及下步计划去年,分局警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不足。如有的民警对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缺乏正确认识;有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不够规范等等。因此,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继续推进警务信息公开,不断推出便民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全局的各项工作水平。南山公安分局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