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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共7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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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共75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我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战决胜期,也是加快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实现 “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的目标,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110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宁政发201630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力争提前两年实现“两个确保”脱贫目标的意见(宁党发201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脱贫攻坚实际,编制本规划。本规划回顾总结了我区扶贫开发特别是“十二五”时期的成就和经验,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问题,把住贫困县(区)摘帽、贫困村销号、贫困人口脱贫的底线任务,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1536”工作思路,明确了“十三五”时期脱贫攻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提出了产业发展、易地扶贫搬迁、生态补偿、发展教育和社会保障等贫困人口精准脱贫路径,突出金融扶贫、技能培训、闽宁协作重要抓手,实施交通、水利、生态等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的行动计划,着力增强贫困地区发展能力。规划范围包括: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海原县,中宁县和沙坡头区的山区,历次生态移民、易地扶贫搬迁县外安置区。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规划基准期为2015年。专心-专注-专业第一章 基本情况第一节 成就与经验改革开放以来,我区扶贫开发历经“三西”农业建设、“双百”扶贫攻坚、千村扶贫整村推进、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四个阶段,实现了从输血式、救济式扶贫向造血式、开发式扶贫转变,从分散帮扶、普惠扶持向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转变,形成了党政主导、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新机制,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不断巩固提升,全区扶贫开发工作取得辉煌成就,中南部地区面貌发生了脱胎换骨的变化。一、“三西”农业建设(1983年1993年)按照“三年停止破坏,五年解决温饱,十至二十年解决问题”的目标,确定了“有水走水路,无水走旱路,水旱路都不通另找出路”的基本思路,从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入手,大力种草种树,兴牧促农,促进农林牧副全面发展,开发银南、银北两个百万亩灌区,建成了固海扬水工程,使57万亩荒塬变成绿洲,解决了20万人、100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建设吊庄移民基地15处,安置移民19.3万人,初步解决了贫困群众的基本生存问题。二、“双百”扶贫攻坚(1994年2000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199430号),宁夏在8个国定贫困县(区),以解决98个贫困乡镇、139.8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为目标,确立了“兴水治旱、以水为核心、以科技为重点、扶贫到村到户”的思路,打井窖、修梯田、铺地膜,实施村村通电工程,着力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启动实施了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开发土地40万亩,安置移民30万人,基本解决了贫困群众的温饱问题。三、千村扶贫整村推进(2001年2010年)对全区1118个贫困村和128.6万贫困人口予以重点扶持。坚持生产、生态、生育一起抓,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建温棚、兴产业、抓劳务,实施了十万贫困户养殖工程、百万亩人工种草工程、宁南山区黄牛改良工程、“十一五”生态移民等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封山禁牧、退耕还林(草),全面恢复生态。贫困村实现了村村通电、通电话和通广播电视,农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0年底,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987元增加到3415元,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的贫困人口由2000年的30.5万减少到10.2万,贫困面由13.9%下降到4.9%,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自我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四、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2011年2015年)“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确立了百万贫困人口扶贫攻坚战略,提出了“1269”的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区域发展与精准扶贫两轮驱动,举全区之力攻坚克难,打好35万生态移民和65万贫困人口“四到”扶贫攻坚两场硬仗。建设生态移民安置区161个、住房7.75万套,搬迁安置7.65万户32.9万人,较好地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的目标,为全国开展“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提供了经验、树立了样板。以整村推进为平台,采取基础设施到村、产业扶持项目和小额信贷到户、转移培训到人、帮扶责任到单位的“四到”措施,完成了300个重点贫困村整村推进脱贫销号。坚持项目到户、责任到人,大力实施以“5·30”养殖和特色种植为主的产业扶贫,年均完成10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探索和建立起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闽宁协作、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少生快富、雨露计划、金融扶贫”等六大品牌。闽宁协作成为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成功典范,华润集团等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成效显著,区内定点帮扶和驻村工作扎实推进,形成了全社会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全区扶贫攻坚迈上了新台阶,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区域发展能力显著增强,我区固原市的扶贫成就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充分肯定。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2015年,全区贫困村由2010年的1100个减少到800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由101.5万人下降至58.12万人,降幅42.74%;贫困发生率由25.6%下降到14.5%。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启动实施了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等一批重大水利骨干工程,解决了110多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由47.4%提高到76%。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及国省道路、乡村道路构成的交通网络,极大改善了贫困地区交通条件,国省道二级及以上公路比重达到80%以上,沥青(水泥)路面铺装率达到90%以上,行政村客车通达率达98.3%。美丽乡村建设和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实现了电、水、路、房、通讯、优美环境、清洁能源七到农家。中南部地区5年累计完成危房改造18.16万户,农村人均住房面积增加到18.1平米,贫困村村容村貌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中南部地区教育办学水平明显改善,义务教育水平逐步提高,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不断增加,教育资源均等化明显加快。市、县、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医院医疗水平明显提高,提前3年实现“乡镇有卫生院、行政村有卫生室”的目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6%,2015年参保人数227.2万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户户通广播电视率98.76%,村村通有线电视入户率52%,自然村通宽带率47.8%。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民群众文化生活。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改善。中南部9县(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0年的3612元提高到2015年的6818元,年均增长13.55%,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35个百分点;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1.4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三北”防护林和天然保护林工程,推进大六盘生态经济圈及水源涵养林建设、防沙治沙、六盘山“三河源”水源保护等重点林业生态工程。通过退耕还林(草)、围栏封育、封山禁牧、小流域综合治理、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等措施,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和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项目,有效改善了中南部地区生态环境。固原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2.2%,首次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于全区9.69个百分点。基本经验:回顾总结30多年的扶贫开发历程,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组织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坚持不忘初心,走好新的长征路,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树立“愚公移山”志,一张蓝图干到底,不达目的不罢休;必须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补短板、抓当前与谋长远结合起来,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大力改善基本条件,着力谋划长远发展,不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高效的工作机制,不断探索构建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必须坚持扶贫开发与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突出群众主体地位,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进步,共享改革成果;必须坚持“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领导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凝聚内力与外力,形成强大合力。第二节 形势与机遇一、困难与问题中南部地区是集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于一体的特殊困难地区。从全国看,贫困区域占比是全国最高的省份,集中连片贫困区域面积占54%,贫困人口分布在全区5个地级市和91%的县(市、区)。宁夏小康社会实现程度低,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0个百分点,中南部地区经济发展指数大多低于50%,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而繁重。从全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看,我区贫困地区GDP、地方财政收入等主要指标依然落后,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位于14个片区后列,较六盘山片区低1.7个百分点,较14个片区低1.6个百分点。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扶贫成本高,脱贫难度大,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依然突出。从全区看,由于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数低,虽然近年来增幅高于全区平均水平,但收入差距拉大的趋势未得到扭转。中南部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区平均水平的差距由2010年的1513元拉大到2015年的2301元。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农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比下降,且增幅趋缓;受农产品价格“天花板”下压、农业生产成本“地板”抬升的双重挤压,生产经营性收入空间收窄;转移性收入虽然逐年增长,但占比较小;财产性收入成为增收的最大短板,缩小发展差距的任务更加艰巨。从贫困地区看,中南部9县(区)2015年地方财政收入仅占全区的5.9%,财政自给率仅8.6%;拉动贫困地区发展的固定资产投资不足,仅占全区的13.4%。水利和交通依然是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主要瓶颈。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供水保证能力不高,库井灌区设施配套率低,部分农村饮水水质存在安全隐患。农村村组道路尚不完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经济总量小,产业层次低,竞争能力不强,工业基础薄弱,辐射带动能力弱。农村信息、文化、体育等设施建设滞后,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低,学前教育基础薄弱,公共服务均等化难度大。生态环境依然脆弱,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生态功能修复仍需较长周期。剩余的贫困人口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属于自我发展能力最弱、脱贫难度最大、减贫成本最高的群体,是最难啃的“硬骨头”。58.12万贫困人口中,因病、因残、因学致贫的家庭占32%,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口占87.7%。二、形势与机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脱贫攻坚令,特别是“银川会议”再次发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冲锋令”。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首次上升为国家意志,首次在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中独立成篇,首次作为刚性任务签订了“军令状”。中央及各部委出台一系列脱贫攻坚政策,大幅增加扶贫投入,采取超常规举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中之重决策部署,确立了“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的目标。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与全区5个地级市、20个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向26个相关厅局下达了脱贫攻坚任务书。各级干部思脱贫、谋发展的信心更加坚定,广大群众盼致富、奔小康的愿望更加强烈,全社会同参与、共帮扶的氛围更加浓厚。30多年的扶贫开发积累了丰富经验,为脱贫攻坚奠定了良好基础。党中央的战略部署,自治区的统筹推进,市县的扎实落实,干部群众的苦帮实干,全社会的关注帮扶,全区五级书记的挂图作战,层层压实责任,级级放大动能,凝聚起了强大力量,迎来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历史机遇。第二章 总体要求第一节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银川会议”精神,遵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1536”工作思路,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围绕“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奋斗目标,坚持五条脱贫路径,突出三大工作抓手,强化六项保障机制,着力实施“十三项”行动计划,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二节 基本原则一、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整体脱贫相结合坚持精准扶贫与区域发展两轮驱动,谋划实施一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程,培育壮大增收致富产业,促进就业创业,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规划实施一批改善区域发展环境的重大项目,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补齐短板,夯实基础,缩小差距,加快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二、坚持精准扶贫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施生态优先发展战略,以建设美丽宁夏为目标,以总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总揽,推进生态建设向质量提升、现代治理转变,促进精准扶贫与生态建设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生态保障。三、坚持脱贫攻坚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创新驱动,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前瞻性理论研究,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用新理念、新措施、新模式、新业态引领新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促进片区内外、国内外合作与交流。四、坚持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各级党委、政府组织领导和总揽全局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承包联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放大动能。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广泛参与扶贫济困。五、坚持外部扶持与自力更生相结合充分发挥内力和外力两个积极性,通过政府整合投入各类涉农扶贫资源和社会帮扶力量,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条件。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脱贫攻坚、勤劳致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切实增强脱贫致富的主体意识,不断提高自我发展能力。第三节 工作思路贯彻落实“银川会议”精神,依据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结合我区脱贫攻坚实际,坚持进度服从质量,科学制定脱贫时间表、路线图和行动计划,确定“十三五”时期我区脱贫攻坚“1536”工作思路,大力实施“十三项”行动计划,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1”即紧扣一个奋斗目标。就是“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到2020年确保58.12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00个贫困村全部销号、9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5”即坚持五条脱贫路径。就是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扶贫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五条路径。“3”即突出三大工作抓手。就是金融扶贫、技能培训和闽宁对口扶贫协作。“6”即强化六项保障机制。就是干部联系机制、识别与动态管理机制、到村到户扶持机制、扶贫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机制、社会扶贫机制、督查考核评估机制。第四节 目标任务按照自治区“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奋斗目标,到2020年,全区9个贫困县(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万元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领域主要指标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冬季取暖,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确保58.12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00个贫困村全部销号,9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贫困村、贫困县(区)贫困发生率均下降到3%以内,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年集中攻坚:2016年实现19.3万人脱贫,249个贫困村销号。2017年力争实现19.3万人脱贫,300个贫困村销号,盐池、隆德、泾源、彭阳4个贫困县摘帽。2018年力争实现19.4万人脱贫,251个贫困村销号,西吉、海原、同心、原州、红寺堡5个贫困县(区)摘帽。对2014年2015年已销号的300个重点贫困村和已脱贫的22.2万人继续给予扶持,保障稳定脱贫退出。两年巩固提高:2019年2020年,保持脱贫攻坚政策不变,继续对已脱贫户、销号村和摘帽县给予扶持,查漏补缺,扶弱固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态建设,补齐短板,缩小差距,解决区域性发展不平衡和整体贫困问题。专栏1 脱贫攻坚主要指标序号主要指标2015年2020年属性1贫困县(区)(个)90约束性2建档立卡贫困村(个)8000约束性3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万人)58.12实现脱贫约束性4易地扶贫搬迁(万人)8.2约束性5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9.5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期性6有条件的村村组道路硬化覆盖率(%)5695预期性7农村自来水普及率(%)7687预期性8贫困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6572预期性9贫困县(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8593约束性10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窑危房改造率(%)76近100约束性11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返)贫户数(万户)2.24基本解决预期性12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万元)5预期性第三章 坚持五条脱贫路径紧盯58.1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科学决策、分类指导、精准施策原则,对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生产脱贫,对“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贫困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脱贫,对生态移民迁出区和生态保护核心区周边的贫困人口通过生态补偿脱贫,对因学致贫的贫困人口通过发展教育脱贫,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脱贫。通过五条脱贫路径,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第一节 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坚持因村制宜、因户施策。根据贫困地区、贫困村的资源禀赋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因地制宜发展扶贫特色产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有1个2个稳定增收的产业。通过发展生产,力争使30万贫困人口实现精准脱贫。一、发展壮大特色种养业围绕自治区“1+4”主导产业,坚持主业突出、多业并举、各具特色的扶贫产业发展思路,因地制宜发展与贫困户增收紧密相关的特色产业。重点支持马铃薯、蔬菜(瓜果)、中药材、小杂粮等特色种植业。大力发展枸杞、葡萄、红枣、红梅杏、红树莓、苗木(林)等林业产业。继续实施“5·30”(一户5头牛或30只羊)扶贫到户养殖计划,适时推进倍增计划。结合贫困村资源禀赋和贫困户自身条件,支持发展适宜贫困户参与的鸡(禽)、蜂、兔、驴等特色养殖业,多门类发展,多动力牵引,多增长极拉动,把小产业做成脱贫强引擎。专栏2 主要特色产业1.马铃薯产业。以西吉、原州、海原、同心为重点,加快马铃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加大马铃薯一级种薯推广应用,加大主食化等专用品种选育推广。在贫困村、贫困户大力推广脱毒种薯种植。到2020年,马铃薯面积稳定在260万亩,其中带动贫困村发展120万亩。2.瓜菜产业。支持脱贫销号村发展西芹、娃娃菜、菜心、白菜等叶类蔬菜,打造西吉西芹、原州娃娃菜、彭阳辣椒、香山硒砂瓜等瓜菜品牌。到2018年,贫困县(区)瓜菜面积达到105万亩,带动贫困村发展瓜菜40万亩。到2020年,贫困县(区)瓜菜面积达到110万亩。3.中药材产业。以隆德、同心、盐池、彭阳、海原为重点,发展黄芪、秦艽、银柴胡等道地中药材和甘草等沙生药材。到2018年,贫困县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21万亩,2020年达到27万亩。4.小杂粮产业。以盐池、同心、原州、西吉、彭阳、海原为重点,支持小杂粮种植。到2018年种植面积达到62万亩,2020年面积稳定在150万亩。5.枸杞产业。以同心、海原、原州、红寺堡为重点,加快专用优良品种推广,推行标准化生产,促进贫困户增收致富。到2018年,贫困县(区)枸杞种植面积达到35万亩,带动贫困村发展枸杞18万亩。到2020年,贫困县(区)枸杞种植面积达到40万亩。6.葡萄产业。重点发展以红寺堡区、闽宁镇等贺兰山东麓及移民区葡萄产业,完善产业链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共享产业融合发展的增值收益。到2018年,贫困县(区)葡萄种植面积达到17万亩,带动贫困村发展葡萄8万亩。到2020年,贫困县(区)葡萄种植面积达到18万亩。7.红树莓产业。在生态移民区和六盘山区两个板块,支持发展红树莓产业。到2018年,种植面积达到3万亩,2020年达到5万亩。8.牛羊产业。继续实施“530”扶贫到户养殖计划,适时推进倍增计划。推广“华润模式”、“全赠半返”模式,支持贫困户建设养殖圈棚、购买基础母牛、母羊。巩固扩大苜蓿等多年生牧草种植面积,积极推广构树等新型蛋白饲料,推进饲草料加工调制,促进草畜结合。到2018年,贫困县(区)肉牛饲养量达到200万头、肉羊饲养量达到950万只、带动贫困村基础母牛补栏23.9万头、基础母羊补栏115.4万只、新建养殖圈舍12.9万座。到2020年,贫困县(区)肉牛饲养量达到230万头、肉羊饲养量达到1050万只,多年生苜蓿稳定在600万亩、一年生禾草200万亩。9.蜂产业。以固原市5县(区)和盐池、海原为重点,辐射其它适宜区域。到2020年,发展蜂产业5000户10万箱以上。培育50个蜂产业扶贫示范村、1000户扶贫示范户。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引导贫困县(区)工业向清水河城镇产业带集中,鼓励发展清真牛羊肉深加工、民族服饰、乳制品、羊绒加工等优势特色产业,通过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层次,形成产业优势。依托现有产业园区,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招商选商力度,培育县域经济增长极。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发展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支持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贫困村特别是移民村投资建厂,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增收。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传统农业向从地头到餐桌的大农业转变,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三、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和股份制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发展产供直销,鼓励采取订单帮扶模式对贫困户开展定向帮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等方式,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从中直接受益。鼓励贫困地区各类企业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农产品出口。推进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鼓励组建联合社,提高组织化经营水平。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扶持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产业基地,推进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使贫困户在农业全产业链和全价值链增值收益。鼓励和支持在中南部地区建立产业扶贫基地,促进企业和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加大产业扶贫投入,较大幅度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四、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风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创新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机制,在贫困地区推广,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大力探索推广青铜峡市五星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农村产权交易“平罗经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金凤模式”等经验,积极开展资产股份制和投资股份制试点,长期稳定增加贫困村、贫困户资产收益。第二节 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按照“科学规划、精准搬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以人为本、创新机制,培育产业、增收致富,保障基本、强化管理,整合资源、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瞄准“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脱贫致富为目标,以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为核心,以整合资源为保障,以沿黄城市带和清水河城镇产业带为依托,着力创新投融资模式、组织方式和市场化扶贫机制,着力加强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培训,着力拓宽增收渠道,着力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确保2020年实现8.2万人“搬得出、稳得住、管得好、逐步能致富”的目标,打造全国易地扶贫搬迁样板省区。一、精准识别搬迁对象在中南部地区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同心县、盐池县、海原县、中宁县(徐套、喊叫水)9个县(区)范围内,按照实事求是、精准瞄准、从严掌握、宜迁则迁、宜留则留、群众自愿的原则,搬迁生存条件恶劣、公共服务难以保障、“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就地脱贫难度大、搬迁愿望强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六盘山水源涵养林外围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地震活跃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十三五”期间,对20549户8206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980户80004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二、积极稳妥实施搬迁安置充分利用增减挂钩政策,采取山区与川区结合、城镇与农村结合、集中与插花结合、政府组织与市场化推动结合等多种途径,创新移民安置方式,在全区5个地级市17个县(市、区)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安置。县内就近安置36107人,占搬迁总规模的44.0%;劳务移民安置38422人(其中县内28644人,县外9778人),占搬迁总规模的46.8%;小规模开发土地安置4610人,占搬迁总规模的5.8%;农村插花安置2921人,占搬迁总规模的3.6%。主要建设任务包括改善搬迁对象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内容包括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土地权属处置、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障、创业就业技能培训、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等八个方面(建设任务见附表2)。三、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到2018年完成8.2万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安置区基本公共服务达到贫困村脱贫标准。到2020年,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移民收入接近全区农民收入平均水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采取职业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移民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鼓励引导移民到沿黄城市带、清水河城镇产业带、重点小城镇、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务工就业。培育增收致富产业。县内就近安置、小规模开发土地安置区结合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布局,采取政策扶持、企业带动、示范引领、技术服务等措施,因地制宜发展草畜、马铃薯、冷凉蔬菜、压砂瓜、枸杞、红枣、中药材、苗木等特色种养业。充分利用移民村新建或已有大中型拱棚、日光温室和养殖圈棚,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和养殖业,确保移民稳定增收。专栏3 易地扶贫搬迁重点项目1.住房。按照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合理、基本功能齐全、经济适用和达到相关抗震设防标准等要求,规划新建、自建或回购住房20549套。2.配套基础设施。开发农田4610亩;建设10千伏线路188公里、380伏/220伏线路262公里、变压器77台;主干道188公里、巷道262公里、防洪堤(导洪渠)188公里、排水渠(管)418公里,护坡10.4万平米;解决4.07万人饮水安全,建设垃圾点235个、公厕68座、配置太阳能热水器20549台。3.公共服务设施。新建或改扩建幼儿园5.5万平米、小学8.9万平米,新建社区服务站0.68万平米。4.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规划技能培训30824人。5.发展产业。建设养殖圈棚9379座或大中型拱棚9379座、二代日光温室1083栋。6.生态建设。对符合退耕条件的原有坡耕地(不含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实施生态恢复,对20549户迁出区宅基地及时恢复为农用地,与新建安置区建设用地相挂钩。强化社会管理。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要求,及时建立健全移民新村管理组织机构,抓好移民村党建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村规民约,维护移民安置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户籍管理工作,及时办理户籍迁移手续。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按规划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合理规划殡葬用地,关注移民安置区弱势群体,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需有所应。第三节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美丽宁夏建设的意见(宁党发201625号)四大生态功能区定位,坚持生态优先发展、实现绿色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探索生态文明建设与开放式扶贫有机结合的生态扶贫新路子,促进中部干旱带和荒漠化治理与脱贫攻坚融合发展。依托生态建设,坚持就地就近原则,将生态移民迁出区和生态保护核心区周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转为生态护林员,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实现1万人脱贫。一、强化生态红线约束进一步强化生态红线的约束作用,加强森林经营,严格林地用途管制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六盘山、罗山森林生态功能区,杜绝实施与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活动。完善林业投资机制,在继续争取国家生态林业建设补贴性资金的基础上,建立起政府引导、银行融资、企业自筹、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建设。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脆弱区进行国土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土壤改良,推进山区绿地化、沙区绿带化。二、加大贫困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快六盘山生态功能区建设。构建大六盘生态安全体系,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恢复。建设南部黄土丘陵水土保持区,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400mm降水线”荒山造林绿化、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和节水集蓄工程。到2020年,新增人工造林面积150万亩,封山育林120万亩,森林抚育70万亩,未成林补植补造300万亩。大力发展林木种苗、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实施泾河、茹河、葫芦河、祖厉河等流域重点治理和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及重点水土流失区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实施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完成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治理285万亩。加强荒漠化沙化治理。建设中部荒漠草原防沙治沙区,重点加强草原生态系统和现有人工林地保护,继续实施禁牧措施,加快扬黄灌区节水改造和草原补播、人工饲草地建设。加大毛乌素沙地治理和腾格里沙漠边缘林地保护力度,推进全国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建立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制度,创新防沙治沙模式,合理发展沙产业。到2020年,完成人工造林80万亩,封山封沙育林30万亩,森林抚育50万亩,未成林补植补造70万亩。三、探索生态保护建设与精准扶贫结合机制结合精准扶贫推动生态扶贫,推广泾源县育苗造林模式,优先购买建档立卡贫困户苗木和劳务,引导贫困地区群众参与荒山绿化,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将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就近就地转化为生态保护人员。进一步建立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六盘山地区生态综合补偿机制、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挂钩的激励约束等体制机制。探索碳汇交易等市场化补偿方式。第四节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将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根本之策,教育经费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倾斜,支持中南部地区贫困家庭子女更多地依靠教育走出去。通过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技能富民、高等教育培养质量提升、贫困学生资助惠民、特殊困难儿童关爱、乡村教师素质提升、教育信息化扶贫助推、教育扶贫结对帮扶等十项行动,力争使4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一、不断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行动,加大农村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大贫困地区农村学前教育资源。启动实施西海固地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计划,优先支持贫困地区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到2018年,建设完成800个贫困村中745所义务教育学校。统筹实施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和改造计划,支持贫困地区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实施优质高中招生倾斜政策。2016年起,各市、县(区)优质高中安排招录一定比例的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积极推行高中阶段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六盘山高中和育才学校试点普通高中开设职业教育课程并逐步向全区普通高中延伸,鼓励和引导学生接受职业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多样化发展。二、不断提升贫困学生资助保障能力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在现有资助政策基础上,继续实施倾斜资助政策。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全区幼儿园在园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适龄儿童(含农村非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困难残疾儿童)免除保教费并补助伙食费。2016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除学费,逐步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免费教育(免除学费、住宿费和教科书费)。2016年起对固原市所属中职学校的学生实施免除住宿费、教科书费,补助生活费,对我区高校招收的本区生源的农林、师范专业高职学生及其他专业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学生减免学费,学校(院)优先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考入区内外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三、不断提升高等教育培养质量充分利用各高校人才和科技优势,在贫困地区开展人才培训、智力帮扶、学生支教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积极争取1所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对口支援宁夏师范学院,推进宁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联合办学。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区外省属重点高校增加投放我区的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加大区属农村专项计划实施力度,逐步增加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数量;积极支持宁夏医科大学定向培养农村全科医生,每年安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培养全科医生的招生计划不低于80名;鼓励区内高职院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面向贫困地区单列计划定向招生,让贫困家庭和农村学生有更多机会接受优质高等教育。专栏4 教育扶贫重点项目1.学前教育。在所有人口规模超过1500人、且无幼儿园的贫困村,根据需求设置1所幼儿园。2.义务教育。加快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义务教育质量。3.职业教育。新建同心县、红寺堡区职业教育中心;迁建泾源县职业中学,实施固原市农业学校,西吉县、隆德县、盐池县、海原县职业教育中心产教融合工程。4.特殊教育。新建红寺堡区、泾源县特殊教育随班就读资源中心,进一步办好同心县、海原县特殊教育学校。5.雨露计划。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初中毕业未考上高中、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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