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经济法基础》PPT课件.ppt
第第 三三 章章 合合 同同 法法1一、合同的概念、特征一、合同的概念、特征3-1 3-1 合同法概述合同法概述二、合同法概念及调整范围二、合同法概念及调整范围三、我国合同的基本原则三、我国合同的基本原则2一、合同的概念、分类一、合同的概念、分类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利义务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为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为双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为 合合同同的的特特征征3合同分类合同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要式合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与不要式合同 诺成合与实践合同诺成合与实践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4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借用、自然人典型的单务合同有:赠与、借用、自然人借款,保证。借款,保证。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关系的合同。“所有的有偿合同均为双务合同所有的有偿合同均为双务合同”这一命这一命题不能成立,题不能成立,“所有的双务合同亦均为有所有的双务合同亦均为有偿合同偿合同”这一命题则可以成立。这一命题则可以成立。5二、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调整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合同关系及要调整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贸易合同关系及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予等合同关系。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予等合同关系。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财政拨款、征用、财政拨款、征用、征购征购)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合同合同法不法不调整调整6三、我国合同的基本原则三、我国合同的基本原则(一)平等原则(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原则(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原则(四)诚实信原则(五)遵守公序良俗原则(五)遵守公序良俗原则(六)合同受保护原则(六)合同受保护原则7一、订立合同的形式与合同的内容一、订立合同的形式与合同的内容2-2 2-2 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四、订立合同的方式四、订立合同的方式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二、合同定立的一般程序二、合同定立的一般程序五、缔约过失责任五、缔约过失责任8一、订立合同的形式与合同的内容一、订立合同的形式与合同的内容订立合同订立合同的形式的形式口头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书面形式其他形式其他形式合同书、信件合同书、信件 和数据电文和数据电文 推定推定 默示默示 9合合 同同 内内 容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标的标的数量数量质量质量价款或报酬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解决争议的方法10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办法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办法(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一)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二)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三)法定补充原则(三)法定补充原则(1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分价的,按照规定履行。者政府指分价的,按照规定履行。11(3 3)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履行地点不明确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 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 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 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务一方负担1213导入案例:导入案例:甲学校欲组建电甲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我学校急需电脑50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告知”。乙公司第二日即派。乙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人将电脑5050台送到学校,而台送到学校,而甲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甲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乙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乙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纷。14要约要约要约要约承诺承诺承诺承诺 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指当事人之间互相作出意思合同的订立程序是指当事人之间互相作出意思表示,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表示,并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协议的过程。15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他方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方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示。要约人要约人:表意人即发出要:表意人即发出要约的人约的人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人:受领要约的人要要 约约16要约的条件要约的条件内内 容容目目 的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对对 象象有缔约能力有缔约能力具体确定具体确定缔结合同缔结合同特定或不特定特定或不特定的相对人的相对人17 对要约人的法律约对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束力?要约人受到生效要约人受到生效要约的拘束,不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变更得随意变更18 对受要约人的法律对受要约人的法律约束力?约束力?受要约人只是取受要约人只是取得承诺资格,不得承诺资格,不受要约约束受要约约束19例:甲向乙发出一封函称:例:甲向乙发出一封函称:现有现有100吨白糖,每吨售吨白糖,每吨售价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元,如有意购买,请于请于6月月1日前到我厂提日前到我厂提货。货。问:问:(1 1)这是是否属于要这是是否属于要约?约?(2 2)如乙去提货时甲告知)如乙去提货时甲告知无货甲需要赔偿乙的损无货甲需要赔偿乙的损失吗?失吗?20要约发出后,我要约发出后,我现在后悔了该现在后悔了该怎么办?怎么办?撤回。通知应当在要约撤回。通知应当在要约撤回。通知应当在要约撤回。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者与要约同时到达者与要约同时到达者与要约同时到达21要约已经生效后,要约已经生效后,我现在还有机会我现在还有机会反悔吗?反悔吗?撤销。撤销通知要在撤销。撤销通知要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221要约中规定要约中规定要约中规定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了承诺期限了承诺期限了承诺期限2以其他方式以其他方式以其他方式以其他方式规定明示要规定明示要规定明示要规定明示要约是不可撤约是不可撤约是不可撤约是不可撤销的销的销的销的3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受要约人受要约人有理由相有理由相有理由相有理由相信要约是信要约是信要约是信要约是不可撤销不可撤销不可撤销不可撤销的,并做的,并做的,并做的,并做了准备了准备了准备了准备。23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 要约人依法撤销或撤回要约。要约人依法撤销或撤回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要要约约失失效效情情形形24 要约邀请(要约引诱)要约邀请(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1目的目的不同不同2内容内容不同不同3效力效力不同不同25导入案例:导入案例:甲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甲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我学校急需电脑50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乙公司。乙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5050台送到学校,而甲台送到学校,而甲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乙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故拒绝接受乙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点评:内容不具体确定,是要约邀点评:内容不具体确定,是要约邀请。对甲学校没有约束力。乙公司请。对甲学校没有约束力。乙公司不能得到补偿。不能得到补偿。26承承 诺诺承诺是受承诺是受要约人同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意思表示。什什么么是是承承诺诺?27承诺的条件承诺的条件内内 容容主体资格主体资格时时 间间受要约人受要约人与要约相同与要约相同承诺期内到达承诺期内到达28对要约中的某些内容对要约中的某些内容我想变更怎么办?我想变更怎么办?实质性变更为反要约实质性变更为反要约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该承诺有效29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承诺超过承诺期限到达要约人要约人 还有效吗还有效吗?因承诺自身原因迟因承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到的,原则上承诺无效,为新要诺无效,为新要约。约。(迟到)(迟到)非由于承诺人自身非由于承诺人自身原因迟到的,原原因迟到的,原则上承诺有效。则上承诺有效。(迟延)(迟延)30承诺发出后,我承诺发出后,我现在后悔了,现在后悔了,可以向要约一可以向要约一样撤回吗?样撤回吗?可以。通知应当在承诺可以。通知应当在承诺可以。通知应当在承诺可以。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与承诺同时到达与承诺同时到达与承诺同时到达3132思考:思考:甲得知乙要购置一批桌椅,于甲得知乙要购置一批桌椅,于2 2月月1 1日致函乙以每套日致函乙以每套10001000元的价格元的价格出售桌椅。乙于出售桌椅。乙于2 2月月2 2日回函订购日回函订购300300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套桌椅,提出每套价格800800元,同时元,同时要求要求3 3个月内将桌椅送至乙,验货后个月内将桌椅送至乙,验货后7 7日内电汇付款。甲厂收到函件后,日内电汇付款。甲厂收到函件后,于于2 2月月4 4日日又发函给乙,要求每套桌又发函给乙,要求每套桌椅椅900900元出售,其他条款同意。乙元出售,其他条款同意。乙2 2月月6 6日日回函表示同意。回函表示同意。2 2月月7 7日日甲收到甲收到回函。回函。用合同订立程序来分析?用合同订立程序来分析?要约邀请要约邀请要约要约反要约反要约承诺承诺合合同同成成立立合同成立合同成立33【例题】甲公司【例题】甲公司7 7月月1 1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80008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至告有效期至7 7月月3030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日。乙公司委托王某携带金额1616万元的万元的支票于支票于7 7月月2828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A、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B B、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C C、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D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甲公司不承担民事责任【答案】【答案】B B34【例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例题】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合同未成立,其理由是自己向甲公司发出的要约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已经撤销。在甲公司可能提出的以下理由中,可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以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乙公司撤销要约不能成立的证据是(证据是()。)。A A、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乙公司在要约中确定了承诺期限B B、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尽管乙公司在要约中未确定承诺期限,但甲公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司接到要约后即已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C C、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乙公司在要约中明确表示等待甲公司的答复D D、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甲公司发出承诺以后才收到乙公司撤销要约的通知通知【答案】【答案】ACDACD35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三、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的形式不同,确定合同成合同的形式不同,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也不同。立的时间标准也不同。合同的形式不同,确定合同成合同的形式不同,确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标准也不同。立的地点标准也不同。36四、缔约过失责任四、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因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致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时,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销时,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对方的商业秘密构构成成缔缔约约过过失失情情形形37【案例】【案例】王军开有虹源餐馆。一日他得到吕明有王军开有虹源餐馆。一日他得到吕明有转让餐馆的意图,王军并不想购买该餐馆,转让餐馆的意图,王军并不想购买该餐馆,但为了阻止吕明将餐馆卖给某快餐店,便但为了阻止吕明将餐馆卖给某快餐店,便谎称自己想购买,以扩大饭店规模。为此,谎称自己想购买,以扩大饭店规模。为此,王军与吕明就价格等事宜进行了很长时间王军与吕明就价格等事宜进行了很长时间的谈判。当某快餐店买了另一家饭店后,的谈判。当某快餐店买了另一家饭店后,王军便中断了与吕明的谈判。吕明因为要王军便中断了与吕明的谈判。吕明因为要出国,无奈之下以比快餐店业主出价更低出国,无奈之下以比快餐店业主出价更低的价格转让了餐馆。的价格转让了餐馆。38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效力又称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的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的约束当事人和其他第三人的强制约束当事人和其他第三人的强制力。力。39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的生效一、合同的生效二、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二、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二、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二、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三、效力待定的合同三、效力待定的合同三、效力待定的合同三、效力待定的合同 四、无效合同四、无效合同四、无效合同四、无效合同 五、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五、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五、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五、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40合同生效时间合同生效时间自成立时生效自成立时生效批准、登记批准、登记后合同生效后合同生效条件或期限成条件或期限成就时合同生效就时合同生效合同生效要件合同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内容确定且可能内容确定且可能一、合同生效一、合同生效41二、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一)附条件的合同(一)附条件的合同(一)附条件的合同(一)附条件的合同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一定的条件,以条定一定的条件,以条定一定的条件,以条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实现作为合同效件的实现作为合同效件的实现作为合同效件的实现作为合同效力发生和终止的根据。力发生和终止的根据。力发生和终止的根据。力发生和终止的根据。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自条件成就时失效。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条件必须是将来的、条件必须是将来的、条件必须是将来的、条件必须是将来的、约定的、不确定的、约定的、不确定的、约定的、不确定的、约定的、不确定的、合法的事实。合法的事实。合法的事实。合法的事实。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不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成就;不当视为条件成就;不当视为条件成就;不当视为条件成就;不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未成就。为条件未成就。为条件未成就。为条件未成就。42(二)附期限的合同二)附期限的合同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一附期限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发生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或消灭根据的合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生效。届满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届满时失效。期限通常分为两种,即生效期限通常分为两种,即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期限和终止期限。43【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例题】下列各项中,属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的是()。的是()。A.A.由于老刘的工作表现出色,所以公司年终由于老刘的工作表现出色,所以公司年终奖励给了他一台彩电奖励给了他一台彩电B.B.老张对小王说,等老张的儿子结婚时,老老张对小王说,等老张的儿子结婚时,老张租给小王的房子要收回张租给小王的房子要收回C.C.房屋抵押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将抵押物的登房屋抵押合同的当事人约定将抵押物的登记作为押权设立的条件记作为押权设立的条件D.D.小马对他的父母许诺,在他父母小马对他的父母许诺,在他父母6060岁时由岁时由他出钱送父母出国旅游他出钱送父母出国旅游【答案】【答案】B B44三、效力待定合同三、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的有效或无效处于不效力待定的合同是指合同的有效或无效处于不确定状态,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发生当事确定状态,只有经过有权人的追认,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合同。人预期的法律效力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立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人订立的人订立的合同合同无处分权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处分他人财产人财产45两种特殊的效力待定合同两种特殊的效力待定合同1 1、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情、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况下,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而进行相对人相信其具有代理权而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被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代理人承担的代理。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代表行为有效。3、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企业法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效。46【例题】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例题】乙以甲公司的名义采取下列方式与他人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订立的合同,法律效果归属于甲公司的有()。A.A.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乙使用偷盗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的丙公司订立的合同B.B.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乙使用伪造的甲公司合同专用章,与善意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的丁公司订立的合同C.C.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超越甲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公司授权范围与善意的戊公司订立的合同D.D.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乙使用甲公司交给的合同专用章,在代理权终止后,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权终止后,与善意的庚公司订立的合同【答案】【答案】CDCD47四、无效合同四、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发生法反法律、行政法规或社会公共利益,因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律效力的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无效效合合同同情情形形48无效合同的认定机构:法院、仲裁机构无效合同的认定机构:法院、仲裁机构无效合同的处理:无效合同的处理:1.1.首先它不再适用合同解除规则。首先它不再适用合同解除规则。2.2.它不适用合同里面约定的违约的责任。它不适用合同里面约定的违约的责任。3.3.无效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无效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4.4.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合同当中关于纠纷解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合同当中关于纠纷解决条款的效力。决条款的效力。49无效合同的财产处理无效合同的财产处理1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 不能返还或无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不能返还或无必要返还的,应折价补偿。2 2、赔偿损失、赔偿损失 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对方因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 3、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50五、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五、可撤销或可变更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表示不真实,通过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院或仲裁机构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更或归于无效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可撤撤销销情情形形51撤销权的行使与消灭:撤销权的行使与消灭:撤销权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凭单方撤销的意思撤销权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凭单方撤销的意思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的效力溯及既往地归于消灭表示使合同等法律行为的效力溯及既往地归于消灭的权利。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以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以1 1年,具有撤销权的当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 1年内没有行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或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使撤销权,或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权消灭。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相同合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与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相同52【案例】甲、乙企业于【案例】甲、乙企业于20082008年年4 4月月1 1日签订买卖合日签订买卖合同,甲企业同,甲企业4 4月月1010日发现自己对合同的标的有重大误日发现自己对合同的标的有重大误解,解,4 4月月2020日甲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日甲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合同,4 4月月3030日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日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需要注意的是:(1)(1)该合同在该合同在4 4月月3030日被撤销前为有效合同日被撤销前为有效合同;(2);(2)该合该合同在同在4 4月月3030日被撤销后,自日被撤销后,自4 4月月1 1日起无效。日起无效。53对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的特别限制的特别限制提供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无效的情形对格式条款对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的解释规则二、格式条款二、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需重复使用而单方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立合同需重复使用而单方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以格式条款订立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以格式条款订立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5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义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的一方应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55格式条款无效情形格式条款无效情形1 1、具有合同法第、具有合同法第5252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即:条规定的五种情形,即:(1 1)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 2)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一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3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4 4)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5 5)损害社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2 2、具有合同法第、具有合同法第5353条规定的两种情形,即:条规定的两种情形,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方财产损失的。3 3、格式条款免除、加重对方责任、主要义务,排、格式条款免除、加重对方责任、主要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56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格式条款的解释规则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一方的 解解 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57案例:康复保健公司生产的红外线治疗仪案例:康复保健公司生产的红外线治疗仪,供不应求供不应求.由于客户较多由于客户较多,该公司一般均用该公司一般均用预先拟好的格式合同条款签定合同。其中预先拟好的格式合同条款签定合同。其中合同中有一条合同中有一条:卖方在供货后将不再承担任卖方在供货后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何责任.乙贸易公司在提货后第一、二批货乙贸易公司在提货后第一、二批货没有问题。但在销售第三批货的时候没有问题。但在销售第三批货的时候,消费消费者反映货有问题者反映货有问题,要求退货。乙根据消费者要求退货。乙根据消费者协会的要求协会的要求,予以退货处理。乙退货后予以退货处理。乙退货后,要要求康复保健公司予以退货处理。康复保健求康复保健公司予以退货处理。康复保健公司不予公司不予,理由是理由是: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双方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定:卖方在供货后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卖方在供货后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58【案情】【案情】某大型综合商场节日期间搞促销活动时宣布:某大型综合商场节日期间搞促销活动时宣布:“凡购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刘女士在广告的吸引下在该商场购买了在广告的吸引下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的卫浴用元的卫浴用品,拿到品,拿到800元的购物券。等她持券再去买一双元的购物券。等她持券再去买一双自己中意的皮鞋时,售货员却告知,这个牌子的自己中意的皮鞋时,售货员却告知,这个牌子的皮鞋早在两天前就退出了购物券活动,只能用现皮鞋早在两天前就退出了购物券活动,只能用现金购买。感觉受了愚弄的王女士找商场理论,却金购买。感觉受了愚弄的王女士找商场理论,却被商场以其有被商场以其有“最终解释权最终解释权”给打发了。双方协给打发了。双方协商未果,愤怒的刘女士将商场告上法庭。商未果,愤怒的刘女士将商场告上法庭。59四、合同的保全四、合同的保全3-4 3-4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60一、合同履行概念及原则一、合同履行概念及原则1、概念: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概念: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完成承担的义务的行为承担的义务的行为。合同的履行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和依据合同的履行以合同有效为前提和依据2.原则原则61二、渉他合同二、渉他合同合同以订约人是否仅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合同以订约人是否仅为自己设定权利义务为标准,可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为标准,可分为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1.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2.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经同意经同意)【解释】不管是【解释】不管是“由第三人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履行的合同还是还是“向第三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第三人并履行的合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应当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因此应当“由债务人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人无关。承担违约责任,与第三人无关。62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先履行的抗辩权先履行的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三、三、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抗辩权抗辩权属延期属延期的抗辩的抗辩权权63四、保全措施四、保全措施(一)代位权(一)代位权1、概念、概念: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及危及债权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可以自己的名义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人的债权2.代位权行使的条件代位权行使的条件(1)两项债权合法有效、都已到期)两项债权合法有效、都已到期64(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并对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权人造成损害。【解释】债务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解释】债务人的懈怠行为必须是债务人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3)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的债权。653、代位权诉讼中的主体及管辖、代位权诉讼中的主体及管辖(1)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是原告,次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债务人是被告,债务人为诉讼上的第三人。(2)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在代位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的,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由次债务人承担诉讼费用,其他必要费用则由债务人承担。则由债务人承担。(3)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代位权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辖。664、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1)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2)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优先受偿权利。(3)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67(二)撤销权(二)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销债务人的行为。1、可撤销的行为、可撤销的行为(1)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债务人的无偿行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不论第三人善意、恶意取得,均可撤销。产),不论第三人善意、恶意取得,均可撤销。(2)债务人的有偿行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债务人的有偿行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第三人恶意取得的可以撤销,第三人善意取产),第三人恶意取得的可以撤销,第三人善意取得的不能撤销。(低价,低于得的不能撤销。(低价,低于70%,高于,高于30%)(3)债权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恶)债权人放弃其未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可以提出撤销。以提出撤销。682、撤销权的时效、撤销权的时效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3、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行使撤销权的法律效果(1)一旦人民法院确认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债)一旦人民法院确认债权人的撤销权成立,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务人的处分行为即归于无效。(2)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财产,债)撤销权行使的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财产,债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权利。权人就撤销权行使的结果并无优先受偿权利。694、撤销权诉讼中的主体与管辖、撤销权诉讼中的主体与管辖(1)在诉讼中,债权人为原告,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