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管理制度》最新全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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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公司管理制度》最新全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方案.docx
最新全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规章管理制度方案目 录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类1. 电力集团公司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42. 电力集团公司督办工作制度103. 电力集团公司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154. 电力集团公司归档文件整理细则195. 电力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暂行)286. 电力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417. 电力集团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暂行)438. 电力集团公司本部合同管理办法(暂行)539. 电力集团公司本部合同统一编号办法6210. 电力集团公司控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业务规范(试行)6511. 电力集团公司参股公司三会业务规范(试行)82第二部分 计划发展类1. 电力集团公司综合统计报表制度(生产经营部分)101第三部分 人力资源类1. 电力集团公司分公司职责(试行)1372. 电力集团公司关于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工作的实施意见1433. 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1494. 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人才激励工作的实施意见1565. 电力集团公司关于加强人才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1626. 电力集团公司“168”人才工程实施意见1697. 电力集团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暂行办法1778. 电力集团公司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制暂行办法1879. 电力集团公司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管理暂行办法19310. 电力集团公司新建火力发电企业组织管理暂行办法20211. 电力集团公司新建、扩建发电项目单位人员聘用实施办法(试行)21512. 电力集团公司退役军人岗前培训暂行规定226第四部分 财务产权类1. 电力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342. 电力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目录(试行)2473. 电力集团公司资产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3804. 电力集团公司折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3905. 电力集团公司担保管理暂行办法3986. 电力集团公司基本建设工程财务管理办法(暂行)4107. 电力集团公司建设单位管理费财务管理规定(暂行)420第五部分 安全生产类1. 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4282. 电力集团公司安全性评价实施细则4333. 电力集团公司生产营销月调度会制度4384. 电力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规定4405. 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例会制度4486. 关于加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的规定4507. 电力集团公司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工作制度4538. 关于印发发电企业安全管理记录本格式的通知4589. 电力集团公司主发电设备保护管理规定48310. 电力集团公司电煤供应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48811. 电力集团公司检修、技改外包工程管理办法(试行)49112. 电力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50413. 电力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操作票管理制度55614. 电力集团公司节约能源管理制度57215. 电力集团公司防汛管理办法581第六部分 工程建设类1. 电力集团公司基建工程协调会制度5892. 电力集团公司对工程主要参建单位考核评价办法5913. 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试行)5954. 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试行)6325. 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6456. 电力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期管理办法(试行)6637. 电力集团公司火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6708. 电力集团公司水电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6839. 电力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69110. 电力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原则规定(暂行)75811. 电力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78512. 电力集团公司火电工程建设工期定额(试行)78913. 关于规范使用火电工程有关费用的通知79714. 电力集团公司水电建设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试行)80415. 电力集团公司水电工程重大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90616. 电力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91117. 电力集团公司火电工程主机设备招标条件和流程92118. 火电工程主要辅机设备招标分批原则和招标流程92519. 火电厂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原则92720. 关于加强水电项目招标管理的通知931第七部分 科技环保类1. 电力集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暂行)9712. 电力集团公司排污权交易技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10313. 电力集团公司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试行)10344. 电力集团公司广域网络系统管理办法(试行)10445. 电力集团公司信息安全规范(试行)10596. 电力集团公司IP地址编码规范(试行)10687. 电力集团公司域名(DNS)编码规范(试行)11058. 电力集团公司VOIP语音编码规范(试行)11149. 电力集团公司广域网络系统网络拓扑规范(试行)113910. 电力集团公司广域网络系统路由策略与协议规范(试行)1146第八部分 综合开发类1. 电力集团公司关于规范发展综合产业的若干规定11542. 电力集团公司综合产业开发管理办法(试行)1158第九部分 物资管理类1. 电力集团公司生产设备大修、技改及科技环保项目物资计划与招标采购管理实施细则11652. 电力集团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办法(试行)11793. 电力集团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1184第十部分 监察审计类1. 关于取缔和禁止设立“小金库”的通知1190第十一部分 政治工作类1. 电力集团公司直属临时党委关于加强本部作风建设的意见11972. 电力集团公司本部和在京直属单位党支部工作细则(试行)12043. 电力集团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试行)12134. 电力集团公司员工基本行为规范口诀歌12171第一部分综 合 管 理 类电力集团公司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处理重大突发危机事件的能力,提高应对紧急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集团公司系统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危机事件,将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维护集团公司的社会形象和企业的经济利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第二章 适用范围第二条 本预案所适用的重大突发性事件是指可能对集团公司的社会形象、企业经济利益、企业生产安全、职工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害的重大自然灾害、特大安全事故、环境卫生事件、公共群体性事件等。第三章 预防措施第三条 要加强对职工尤其是离退休职工、生活贫困职工、下岗待岗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掌握其思想动态,尽可能将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认真对待群众的信访和上访,尽可能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单位内部;加强公共关系和对外宣传工作,塑造企业良好的公共形象,争取企业所在地方政府和周边群众对企业的理解和支持,力争避免公共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第四条 地处易发生自然灾害地区的单位,要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预防和应对自然灾害的措施,尽可能避免自然灾害给生命和企业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第五条 要主动争取地方环保、卫生、防疫等部门的指导和支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预防手段,防止公共环保卫生事件的发生。第六条 要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工作规程和规章,避免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第七条 对可能引发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隐患,要及时向集团公司总值班室报告。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集团公司成立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协调集团公司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在事件发生地设立现场指挥部。集团公司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组长;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专业类别,由集团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和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及所在区域分公司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发生事件所对应的专业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总经理工作部、政治工作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所在区域分公司的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委派。指挥部应下设综合协调组、信息组、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人员由当事企业和当地的有关人员组成。第五章 分工职责第九条 集团公司处理重大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事件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举措的决策,负责向上级机关、领导的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分析处理现场指挥部报送来的信息,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意见;负责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事件动态信息;必要时,召开面向新闻媒体的新闻发布会或接受采访。第十条 现场指挥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制定紧急的应对处理措施,负责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与配合,负责指挥和协调现场的保护、救援、后勤供应、信息报送等工作。第十一条 现场指挥部要做好有关保密工作,对信息报送、新闻发布采取慎重态度,做好新闻发布预案。在经领导小组授权后,再行对外披露。第十二条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对事件中受害人员及其家属的慰问安抚等善后工作。第六章 信息报送第十三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现场应急预案,分别向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和所在地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当地政府报告发生事件的情况,定时向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现场动态信息。第十四条 集团公司总值班室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报告,并根据办公室负责人的意见迅速向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启动集团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七章 预案启动第十五条 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可委派一名应急领导小组成员作为现场总指挥前往事件发生现场,负责迅速组建现场指挥部。第十六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领导报送信息。第十七条 分支机构接到属地企业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在现场总指挥到达前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现场动态。第十八条 现场指挥部应按照应急预案实施指挥,并与当地政府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协调配合。第八章 后期处理第十九条 在事故处理的后期,现场指挥部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和机构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件的起因、过程、性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其中应包括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意见和今后对同类事故的防范措施。第二十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现场指挥部应将整个事件过程中所有收发信息、领导批示、事故调查报告、现场录像、图片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总结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修改、完善事件应急预案。第九章 预案终止第二十一条 预案的终止时间由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协调后报领导小组决定。第十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结合所分管的专业工作的特点,制定分管工作中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分预案;各基层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企业内部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的实施细则,建立企业内部应急处置体系,在日常工作中不断修改完善。第二十三条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印发电力集团公司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总综23号集团公司各部门: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建立信息通畅、指挥有力、落实到位的工作机制,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集团公司制定了电力集团公司督办工作制度。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电力集团公司督办工作制度年四月十六日附件:电力集团公司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集团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并使督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订本制度。第二章 督办范围第二条 重要来文(电)的有关工作事项。第三条 集团公司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总经理工作会议决定的事项。第四条 集团公司领导在专业工作会议上部署的重点工作,集团公司领导在专题会议、现场办公、检查工作时布置的重要事项。第五条 集团公司领导批办和交办的其他事项。第三章 督办程序第六条 确定督办事项和承办部门。总经理工作部为督办工作责任部门,根据督办工作的范围和内容确定督办事项。单一部门承办工作的,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确定承办部门;多个部门承办工作的,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其它部门配合。第七条 确定督办方式。根据督办事项的内容和要求,确定采取电话督办或发督办通知书(见附件一)的方式。对重点工作和短期内不能办结的重要事项,采用发督办通知书的方式;对短期内能够办结或情况不复杂而要求速办速决的事项,采用电话督办的方式。第八条 电话督办。督办人在明确所督办事项的内容和承办部门后,打电话向承办部门说明事项内容及办理要求等。督办人应将督办时间、事项主要内容、承办部门、答复情况等一一做好记录,及时向批办或交办的领导反馈。第九条 发督办通知书。在明确所督办事项内容和承办部门后,督办人逐项填写督办通知书及存根,经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签署拟办意见后下达督办通知书。督办人同时做好督办事项登记。第十条 反馈督办情况。督办事项办理完结后一日内,承办部门填写督办工作办理情况,向总经理工作部反馈办理结果。接到承办部门反馈的办理情况后,总经理工作部收回督办通知书,及时登记办结并向有关领导汇报落实情况。第十一条 督办材料立卷归档。督办事项办结完毕后,总经理工作部确定需归档的重要事项,收集全部材料并留存归档。第四章 工作标准第十二条 准确及时。督办部门必须及时、准确地掌握督办事项的实际情况,及时转呈承办部门,并跟踪了解承办进展情况。对于紧急事项要即时督办,不误时不误事;对于难度大的事项反复督办;对于办结时间长的事项定期督办,随时掌握工作进程,促进如期落实。 第十三条 认真负责。督办工作要注重实效,全面、准确、如实地反映落实情况。要讲求时限、质量和效果,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十四条 综合协调。督办工作要讲求方式方法,既要优质高效地完成督办工作,又要顾全大局,综合协调各方关系,确保督办工作质量。第五章 工作考核第十五条 建立督办工作考评机制。集团公司把督办工作纳入集团公司本部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作为评价部门工作业绩、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指标,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部门通报批评。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件:1电力集团公司督办通知书 2电力集团公司督办工作流程图附件一:电力集团公司督办通知书(存根)编号:事项来源交办时间 年 月 日事项概要要求完成时间 年 月 日承办部门承办人联系电话 督办人办结时间 年 月 日电力集团公司督办通知书编号:事项来源交办时间 年 月 日事项名称要求完成时间 年 月 日承办部门承办人联系电话 事项内容总经理工作部拟办意见办理情况承办部门领导: 年 月 日督办人联系电话办结时间年 月 日11附件二:电力集团公司督办工作流程图实施督查督办下达督办通知书确定督办方式确定承办部门确定督办事项电话督办督办材料立卷归档承办部门反馈办理情况督办事项登记办结督办部门向公司领导报告落实情况508关于印发电力集团公司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总综5号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 为加快公司系统公文传送速度,实现公文传送电子化,并使电子公文传输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集团公司制定了电力集团公司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1电力集团公司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2电力集团公司传输电子公文邮箱地址表(略)3所属单位企业有限地址表(略)4接收、发送公文时间分配表(略)年二月二十七日附件一:电力集团公司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323号)、关于印发<电力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总综200329号)精神,为使电力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之间电子公文传输工作规范化,提高公文传输速度,确保电子公文传输的安全有效,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电子公文传输是指电子公文的生成、发送、接收过程。电子公文传输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上级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暂不使用电子公文传输。第三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对电子公文传输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第四条 电子公文的处理要符合电力集团公司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电子公文信息与相同内容的纸质公文信息具有同等作用,供相关单位掌握精神用,但不做为法律上的证物。待电子公文发展到一定程度,具备法律证物功能时另行颁布相应规定。第五条 集团公司传输的电子公文是不带有印章的文件,正式纸质文件将每周寄送一次,作为正式文本归档。为节约成本,被转发文件不再补发纸质文件。第六条 所属单位主送集团公司的公文,不是特急的公文不要发送电子公文,应直接发送纸质公文(带有红头、红印章的公文)。紧急办理的公文以电子邮件方式传输,杜绝传真件,在日后补送正式公文时,应标明电子公文传送日期,以备查询,防止重复阅办。传输的公文应使用公司邮件专用信箱,使用其他方式视为无效。第七条 集团公司部门文件的电子文件也由集团公司文档处统一发送,由所属单位文秘部门分发。主送集团公司各部门的材料请直接发送至业务部门有关人员邮件信箱。第八条 对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以纸质文件为主,不使用电子公文传输或传真。第九条 电子公文的传输利用电子邮件方式传送,在电力集团公司平台上进行。第十条 集团公司将此系统终端设在文档文印处。所属单位将此权限设在文秘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公文接收范围进行传输,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第十一条 所属单位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于每个工作日上午、下午各接收一次。接收、发送时间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若在非规定时间内遇有紧急或突发事情,发送方应电话通知对方接收。第十二条 接收单位对不能正常接收的电子公文,应及时与发送单位联系解决。第十三条 所属单位传输公文的工作人员应相对固定,并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文档文印处备案。第十四条 带有密级的公文不得用电子方式传输。第十五条 用于电子公文传输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应由专人管理和维护,严禁与国际互联网联结。第十六条 接收和发放电子文件的工作人员,应遵守保密法规,安装接收计算机的房间应视同机要室进行管理。第十七条 电子公文的格式参照电力集团公司公文格式规定执行。电子公文的归档参照各单位纸质公文归档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文档文印处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关于印发电力集团公司归档文件整理细则的通知总综12号集团公司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档案局档案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电力集团公司归档文件整理细则,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贯彻执行。附件:电力集团公司归档文件整理细则年三月十日附件:电力集团公司归档文件整理细则为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对原有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改革,以“简化整理、深化检索”为宗旨,简化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归档文件的整理方法,根据国家档案局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00),制定本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归档文件整理的原则和方法。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2定义2.1归档文件立档单位在其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应作为档案保存的各种纸质文件材料(不涉及科技、会计、声像、实体档案)。2.2归档文件整理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2.3件归档文件的整理单位。一般以每份文件为一件,文件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转发文与被转发文为一件,报表、名册、图册等一册(本)为一件,本单位的批复与基层的请示为一件,本单位的请示与上级的批复各为一件。3整理原则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4质量要求4.1归档文件应齐全完整,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退变的文件应复制。4.2整理归档文件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5整理方法5.1装订归档文件应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5.2分类归档文件可以采用年度机构保管期限、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年度保管期限等方法进行分类,同一全宗应保持分类方案的稳定。521年度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法此法适用于推行部门整理归档文件的单位。分类方案为:2002年:总经理工作部永久、长期、短期 安全生产部永久、长期、短期5. 2. 2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分类法此法适用于档案室或文书部门按问题整理归档文件的单位。分类方案为:2002年:党群类永久、长期、短期 行政类永久、长期、短期523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此法适用于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的基层单位或每年形成文件数量不多的单位。此类方案为:2002年:永久、长期、短期 2003年:永久、长期、短期5.3排列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排列。来文与复文、随文办理的签报、收文、处理签等一起归档。跨年度请示与批复,放在复文年归档;没有复文的,放在请示年归档;跨年度的规划放在针对的第一年归档;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归档;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非诉讼案件放在结案年归档。对文件有问题的,应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统计报表可成套集中排列。5.4编号归档文件应依分类方案和排列顺序逐件编号,在文件首页上端的空白位置加盖归档章并填写相关内容(见附录)。归档章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件号等必备项。5.4.1全宗号:档案馆给立档单位编制的代号(这项不用填写)。5.4.2年度:文件形成年度,以四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公元纪年,如2002。5.4.3保管期限:归档文件保管期限的简称或代码。5.4.4件号:文件的排列顺序号。件号包括室编件号和馆编件号,分别在归档文件整理和档案移交进馆时编制。室编件号的编制方法为: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馆编件号按进馆要求标注(这项不用填写)。5.4.5机构:作为分类方案类目的机构名称或规范化简称。5.4.6分类号:根据电力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的三级类目。5.5编目归档文件应根据分类方案和室编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5.5.1归档文件应逐件编目。归档文件目录设置件号、责任者、文号、题名、日期、页数、备注等项目(见附录)。5.5.1.1件号:填写室编件号。5.5.1.2责任者:制发文件的组织或个人,即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与印章相符)。5.5.1.3文号:文件的发文字号。5.5.1.4题名:文件标题。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规范的,可自拟标题,外加“ ”号。5.5.1.5日期:文件的形成时间,以8位阿拉伯数字标注年月日,如20020909。5.5.1.6页数:每一件归档文件的页数。文件中有图文的页面为一页。5.5.1.7备注:注释文件需说明的情况。5.5.2归档文件目录用纸幅面尺寸用国际标准A4型(长×宽为297mm×210mm)。5.5.3归档文件目录应装订成册并编封面。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可以视需要设置全宗名称、年度、保管期限、机构等项目(见附录)。其中全宗名称即立档单位的名称,填写时应适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5.6装盒将归档文件按室编件号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脊及备考表项目。5.6.1档案盒5.6.1.1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档案盒的外形尺寸为310mm×220mm(长×宽),盒脊厚度可以根据需要设置为20、30、40mm。5.6.1.2档案盒盒脊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机构等必备项。其中,起止件号填写盒内第一个文件和最后一个文件的件号;盒号即档案盒的排列顺序号。5.6.1.3档案盒应采用无酸纸制作。5.6.2备考表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5.6.2.1盒内文件情况说明:填写盒内文件破损、修改、补充、移出、销毁、复制等情况。5.6.2.2整理人:负责整理归档文件的人员姓名。5.6.2.3检查人:负责检查归档文件整理质量的人员姓名(档案室有关人员填写)。5.6.2.4日期:归档文件整理完毕的日期。5.7计算机档号定义:机构、保管期限、类号都可使用代码和简称。571年度机构保管期限分类法计算机档号:xxxx- xx- x -xxx 年度生产部期限(永久)件号 年度生产部期限(长期)件号 年度生产部期限(短期)件号572年度问题保管期限分类法计算机档号:xxxx- xxx- x -xxx 年度纪检工作期限(永久)件号 年度纪检工作期限(长期)件号 年度纪检工作期限(短期)件号573年度保管期限分类法 计算机档号:xxxx- x- xxx 年度期限(永久)件号年度期限(长期) -件号年度期限(短期)件号关于印发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暂行)、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和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电力集总56号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全资、控股单位:为规范集团公司管理,促进依法治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电力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暂行)、电力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和电力集团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执行,并请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附件:1电力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暂行)2电力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3电力集团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暂行)年二月二十七日附件一:电力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防范合同风险,依法维护电力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与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以及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书等契约性文书。劳动合同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对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所属各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变更与解除、纠纷处理及备案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各分支机构、各直属及全资企业。集团公司所属控股公司依照本办法执行。第五条 集团公司负责审查的合同包括:1集团公司本部的合同;2集团公司认为有必要审查的其他合同。第六条 集团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本单位合同审查的范围。第七条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合同及国内采用招投标方式签订合同的,其审查、监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八条 集团公司对合同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统一编号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重大合同备案制度和合同归档制度等。第二章 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九条 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集团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由各单位确定,设有法律部门或法律岗位的,应确定为法律部门或法律岗位所在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所属各单位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分工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第十条 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有:1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2组织、监督、检查各单位贯彻实施本办法;3宣传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总结推广合同管理工作经验,通报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4负责对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各类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和管理;5办理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具体事宜;6、负责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7办理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公证、鉴证;8参与集团公司合同纠纷事宜的处理,指导系统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纠纷处理事宜;9对本部合同进行登录、统计及例行报表,对集团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的重大合同进行汇总统计及备案;10监督检查集团公司本部合同的履行;11其他合同管理工作。第十一条 集团公司本部及系统所属各单位承担具体合同办理任务的部门是合同的承办部门。承办部门负责其所承办合同的谈判、文本起草、初审、签订、履行、变更与解除及文本保管、报送归档等合同工作。 每一件合同均应明确一个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对每一件合同均应确定一名明确的承办人。承办人可以是本单位的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承办人需依法律、法规及本规定进行工作。承办部门及承办人应对自商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单位有关部门及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部门为主进行解决。第三章 合同的审查与签订第十二条 在合同签订前,合同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状况进行了解和审查:1主体资格合法: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2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资料。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5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违约事实,现时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合同承办人应根据审查结果提出审查意见,并与有关真实资料一并送合同审核部门验核。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其文本为复印本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第十三条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瑕疵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依前条规定对担保人的相关条件进行审查。第十四条 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及电力项目利用外资合同谈判,应有法律事务人员和经济技术专业人员参加。第十五条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电报、电传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书)、预算单(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第十六条 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除特殊情况外,合同文本应当正式打印或印刷制成。第十七条 起草合同时,凡国家或行业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优先选用,但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完善。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制定、下发集团公司系统的合同示范文本,集团公司系统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优先选用。第十八条 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3标的;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5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6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7争议解决方式;8违约责任;9变更或解除条件;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各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11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13约定的联系方式;14附件名称;15签约的地点、日期;16签约各方当事人开户银行及帐号;17签约各方当事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18签约各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章。第十九条 应审核会签的合同,承办人应于签订之前将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请本承办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顺序进行审核,涉及安全生产、工程施工等相关业务部门职责的合同应由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