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检测设备管理制度.docx
2022检测设备管理制度检测设备管理制度11、目的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有效限制,确保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满意规定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业运用的全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3 职责3.1 质管科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3.2 运用部门负责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运用、维护保养。4、申购运用部门需增加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时,填写申购单交质管科。5、审批质管科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审查看法,报总经理批准。6、选购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组织人员进行选购。7、验收7.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购入后,质管科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7.2 开箱验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物是否完好无损;(2)整机完整性与外观检查;(3)主机、附件、随机工具的数量与合同及装箱单的一样性;(4)运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是否齐全。7.3 质量验收依据选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或相应的规程、规范、标准、运用说明书等,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性能及技术指标进行质量验收。计量器具须经检定/校准。7.4 验收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方可报销入库;验收不合格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向供方提出退货/索赔要求。8、编号8.1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由质管科负责编号。8.2编号方法为运用部门代号加该部门购置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依次号。依次号由两位数字组成,从01起先依次编号。8.3部门代码规则a:水处理间 b:灌装间 c: 化验室 d:仓库 e:物料检验 f:包装间9、登记质管科对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登记,建立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台帐。10、发放运用部门到质管科办理领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手续,明确保管人和放置地点。保管人因人事变动重新确定的、放置地点有改变的,运用部门应刚好通知质管科进行变更。11、运用11.1运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前,必需检查其是否有合格或准用标记,是否在有效期内。11.2运用人员必需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操作规程或运用说明书进行操作。11.3主要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运用后,运用人员应刚好予以记录。12、检定/校准12.1质管科在每年年初制定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周期检定/校准安排,经厂长批准后,组织实施。12.2当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状态发生改变(如停用、重新启用、报废)时,质管科对周期检定/校准安排进行更改。12.3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检定、校准周期,依据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制造厂建议、运用频繁程度和严酷程度、运用环境的影响、测量精确度要求等由质管科确定。12.4 周期检定、校准周期可依据实际状况作相应调整。运用部门因工作须要确需修改周期的,由运用部门说明变更理由,质管科修改周期检定、校准安排。12.5 对于因特别状况不能按安排进行检定、校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经质管科同意,可超周期运用。一经工作结束后,应马上组织检定、校准,同时依据检定、校准结果对此期间出具的数据的有效性作相应处理。12.6质管科依据周期检定/校准安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12.7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质管科归档。检测设备管理制度2机械设备安装、拆卸、验收、检测、运用、改造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为加强对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的平安管理,预防平安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和财产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和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制定本制度。二、机械设备安装与拆卸1、从事机械设备安装的作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及管理人员,应当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2、机械设备安装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平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机械设备的安装、称位、顶升、附着、拆卸活动,并对安装质量及其作业过程的平安负责。3、机械设备安装和拆卸前,应当依据产品说明书、施工现场环境和有关标准支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安装或者拆卸施工方案和施工平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企业技术人员和施工负责人应当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技术交底。4、机械设备安装或拆卸作业前,作业人员应当对拟安装或拆卸设备的完好性进行检查。作业时,应当设置警戒区,禁止无关人员进行施工现场。施工现场应当设备负责统一指挥的人员和专职监护的人员。各工序应当定岗、定人、定责。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施工方案和拆装工艺。5、检测、验收、运用。机械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后,安装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转。在向运用单位进行机械设备移交前,应当托付具有建筑机械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担当机械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并与产权单位和运用单位联合进行安装质量验收,阅历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需建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下列文件:(一)安装拆卸合同;(二)专项平安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三)安装验收资料;(四)检测资料;(五)移交运用的文件。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当经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执行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平安规章制度。对机械设备平安状况进行常常性检查,发觉事故隐患或者其他担心全因素时,应当马上处理,状况紧急时,待事故隐患消退后,方可投入运用。6、修理、保养。机械设备的运用单位应当对在用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查:(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二)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出记录;(三)对平安爱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四)根据公司机械设备修理保养制度进行修理保养。7、改造。机械设备改造必需经公司主管部门认可,改造后的机械必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运用。国家、省、市不允许改造的机械不准私自改造。检测设备管理制度3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安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1、生产技术科负责对公司检测设备的登记,建立设备一览表,归档管理。2、生产技术科负责定期按安排要求将公司的检测设备与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送检或校检。3、中心室负责人加强对国家强制检验设备的监督工作,确保运用的检测设备在合格的有效期内。4、操作人员对检测设备应爱惜运用,进行维护保养、检查,对发觉的问题刚好做好记录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5、操作人员负责检查运用的检测设备是否在合格有效期内、是否标有合格标识,反之则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处理6、操作人员未经授权人同意不得折装重要检测设备。7、生产技术科负责组织对各分厂的计量、检测设备的运用、管理状况监督检查,发觉问题刚好处理。8、操作人员应严格根据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由于人为缘由造成检测设备故障或损坏,责任人应按损失及修理费用2050%进行赔偿。检测设备管理制度4机械设备检测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凡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都必需经有相应资质的平安检测部门检验合格并发给运用合格后,方可运用。二、新安装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会同机械设备运用单位和有相应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单位,设备检测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档案资料管理部门,设备生产厂家,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1、按设备生产厂家出厂检验的精度和性能项目进行检测验收。2、设备的空运转、操纵传动敏捷性、重负荷运转。3、电气限制设备的运转检验。4、液压装置的检验。5、平安防护装置的检验。6、设备主机及附件的外观检验。7、按装箱单清点附件,专用工具,附机备件及技资料文件。三、阅历收合格后,办理设备资产移交事项,填写开箱、安装、调试验交记录,并做好设备的精度检验记录及设备试运行记录,凡参与设备验收和设备安装及设备检测的人员都应在验收单上签字,送交档案室存档。四、属随机带来的附件及专用工具,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按设备装箱清单点清后,填写设备附件、工具明细单交给设备操作人员进行管理,设备附件和设备专用工具一同由公司材料管理部门进行管理。设备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五、设备验收后,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起先对设备提取折旧费,设备运用单位应在设备运用三个月内进行一次设备性能的调试和精度的调整。设备在磨合期满后进行一次一级保养,检查调整各部位之间的间隙,在设备运用期间严格设备管理作业十字法作业。六、新设备在安装、运用和验收中发觉有质量问题,应刚好上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马上组织设备生产厂家、设备销售单位、设备选购人员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状况报公司主管设备的领导。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方法发文号:京劳特发1997130号发布单位:京劳特发1997130号关于下发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方法的通知(1997年7月10日)各区、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现将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方法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对于原已取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可依据本方法申请增加检测检验项目。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方法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平安运用,依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淌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平安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其次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需具有法人资格;(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识有关专业学问,有肯定的工作和组织实力;(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六)负责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需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担当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需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担当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仔细执行。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担当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需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运用单位之外。第九条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平安技术检验;(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平安技术检验;(三)在用流淌式起重机定期平安技术检验;(四)在用电梯定期平安技术检验;(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平安技术检验;(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淌式起重机平安技术检验;(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淌式起重机平安技术检验;(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平安技术检验;(九)厂内机动车辆平安技术检验;(十)受外单位托付的平安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检验。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看法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依据申请单位的实际状况确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赐予增项。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方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说明。其次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担当。其次十一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附件:1、质量保证手册的基本内容(参考件)2、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状况按事故处理:()样品丢失,零部件丢失,样品损坏。()样品生产单位供应的技术资料丢失或失密,检测报告丢失,原始记录丢失或失密。()由于检测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要求,试验方法有误,数据差错,而造成的检测结论错误。()检测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检测过程中发生仪器设备损坏。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所造成的事故均为责任事故,可按经济损失的大小、人身伤亡状况分成小事故、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重大或大事故发生后,应马上实行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抢救伤亡人员,并爱护现场,通知有关人员处理事故。事故发生后三天内,由发生事故部门填写事故报告单,报告办公室。事故发生五天内,由试验室主任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的干脆责任者作出处理,对事故作善后处理并制定相应的方法,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重大或大事故发生一周后,试验室应向上级主管部门补交事故处理专题报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检测制度1、建立从安装、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档案,严格按规定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2、制定平安操作规程、维护保养检测责任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项培训。3、操作人员须每天对自己所运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刚好赐予解除。4、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细心维护,保证设备平安。负责人调离,马上配备新人。5、修理人员,每两周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每半年依据生产须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安排;每年年底由公司主管领导、设备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修理人员负责,根据事先规定的项目、内容进行检查打分,评定出是否完好、能否接着运用,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看法和改进措施等。6、仔细做好设施、设备管理全过程中的记录工作,每个环节的责任人都要填写规定的记录表格或图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名确认,存档保存。检测设备管理制度5一、龙门吊机一般平安限制措施。1、参与施工的有关人员必需接受入场前平安教化,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2、进入现场的施工龙门吊机操作人员必需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好平安防护用品。3、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操作。4、开工前负责人应组织施工,技术平安人员对现场状况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工。5、施工作业前应做好平安技术交底工作,并按要求做好记录。6、现场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和相关平安管理规定,正确运用工器具,听从平安人员的管理。7、高处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需系好平安带,平安带的固定位置应平安牢靠,并尽量高挂低用。8、爬梯、平台、通道等必需坚固牢靠,临空面、悬空作业必需挂好平安网。9、施工设备、工器具等应常常检查、维护和保养。10、起重、运输设备操作人员作业前应对设备的平安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平安运行。11、转运及起重作业前应对起重或捆绑用具及设施进行检查,正确选择和运用,并严格执行“十不吊”规定,确保其平安性符合要求。12、大件吊装必需严格执行吊装方案,统一指挥,协同协作。13、构件对接时禁止用手探孔找正。14、电气系统通电调试时,必需有两人同时作业,其中一人监护。15、起重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并佩带袖标,并且指挥明确,信号清晰统一,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需听从管理,统一行动。16、安装部位应设置平安作业警戒线,并派设平安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17、施工现场应悬挂必要的平安标识牌。18、平安人员应坚持现场巡察,发觉违规必需刚好制止和处理。19、安装作业中,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和雷、雨、雪、大雾时应停止作业。二、详细限制指施。1、技术交底。2、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加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平安和工期进度安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识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损害。3、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需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开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损害。4、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牢靠的平安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5、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平安职责,深化现场检查,对干脆威逼人身平安和健康的重大平安技术问题刚好组织处理,避开恶性事故的发生。检测设备管理制度61.目的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作出规定,为了确保对检测设备的测量精度和适用性满意运用要求,保证检测结果的精确性,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适用与本公司检测设备的限制(分析天平、分光光度计、电热鼓风恒温干燥箱、酸度计、旋光仪等)3.职责2.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归口管理。2.2各运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检测设备的运用和维护保养。2.3运用部门负责新购进的检测设备的贮存和保养。4.内容3.1运用部门应依据产品的质量要求及平安卫生要求选用配备相适应的检测设备,对运用的检测设备,质管科应做好周期送检工作,加强对检测设备的管理,保存好各种检定、校准记录。3.2检测设备的购置3.2.1依据生产工艺配备要求、产品质量测量要求和平安卫生监测要求,运用部门提出购置检测设备的安排。3.2.2购置安排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运用部门负责购买。3.3检测设备的验收3.3.1质管科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购置的装置进行验收。所购装置应具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以及运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3.3.2验收不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购置部门负责退换。3.3.3验收过程应包括对检测设备的检定或确认,在用的检测设备应由质管科送法定得计量部门进行检定,出具合格证书。对检定部门无法检定的,应制定企业的自校准方法,对装置进行自检,合格后出具认可报告,贴上准用证运用。3.3.4验收合格的检测设备由质管科纳入统一管理,建立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在装置上作好标识标记,应注明该装置的检定或校准状态、本公司编号检定或校准时间等。3.4检测设备的运用和维护3.4.1质管科应制定检测设备的操作规程、维护保养制度并实施。3.4.2重要的检测设备应由专人运用和保管,严格根据规程操作和运用。3.4.3检测设备在运用过程中,发觉有偏离校准状态时,应马上停止运用,作好停用标识,并对已测量结果的有效性进行评审。3.5检测设备的管理3.5.1质管科负责检测设备的运用并作好记录,编制测量监控设备一览表,并注明装置的名称、型号、编号、检定周期、运用地点等。3.5.2质管科负责编定校验记录表,并按安排将检测装置送法定计量部门或授权部门进行检定。保存好各种资料和记录,包括检定的合格证明、出厂的相关资料,这些资料和记录应长期保存,直至该装置报废为止。3.5.3对精确度不符合要求或有故障的监测装置,经检定修理后仍不合格的,应报废处,并作好标识,防止误用。3.5.4应确保检测设备在校准及运用时有相宜的环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