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房产合同汇编6篇.docx
2022房产合同汇编6篇房产合同 篇1合同编号:_书目第一部分 合同说明其次部分 双方的基本状况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状况概述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第五部分 争议的解决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第七部分 合同签署第一部分 合同说明1.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协商后签字(盖章)生效。1.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其次部分 双方的基本状况甲方(出售方):_法人代表姓名:_地址:_邮编:_联系电话:_传真:_乙方(购买方):_法人代表姓名:_地址:_邮编:_联系电话:_传真:_第三部分 房屋土地状况概述3.1 甲方自愿将座落于_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产已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地产。3.2 上述房产全部以现况为准,双方签订合同房产及土地交付乙方后,双方永无争议。第四部分 房屋出售价格及手续4.1 经双方协商同意房产及土地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万元(大写:_)。4.2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甲方,甲方同时向乙方交付房屋产权证、土地运用证及相关手续。4.3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及土地产权清晰无任何纠纷,如发生产权方面的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4.4 合同签订后乙方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并担当相应的过户费用。第五部分 争议的解决5.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5.2 如争议未能于前述方式解决,在起先协商后三十(30)日内,则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六部分 合同附件6.1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6.2 房屋产权证6.3 土地运用证6.4 裁定及其他附件6.5 房地产现状录像光盘第七部分 合同签署甲方:_托付代理人签字:_日期:_乙方:_托付代理人签字:_日期:_房产合同 篇2居间服务合同出 售 方(以下简称甲方):买 受 方(以下简称乙方):居 间 方(以下简称丙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第一条 房屋座落:北京市区 ;其次条 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大写)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第三条 丙方作为供应房屋买卖经纪服务的居间服务公司,供应了如下居间服务:1、 鉴于甲方出售房屋之意向,通过自身的信息库、媒体广告等为出售方所售房屋发布广告、进行市场推广,搜寻潜在购房客户信息;2、 向乙方推广介绍本合同标的房屋,组织乙方看房勘验,代收、转付乙方定金;3、 依据甲、乙双方的共同托付,丙方利用所拥有的市场资源、人力资源向甲、乙双方报告订立合同机会;供应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促成甲、乙双方订立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或本合同;4、 在合同履行期间妥当保管甲乙双方交付的各种证件、资料;5、 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帮助甲乙双方签署交易资金监管协议书或交易资金自行结算证明;6、 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丙方可收取甲、乙双方交付的权属变更、贷款申请等所需资料,帮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登记或注销、贷款申请、税务登记、权属转移登记等相关事宜。第四条 相关费用标准及支付期限、方式1.甲方应担当的居间服务费:供应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2.乙方应担当的居间服务费:供应房屋交易信息服务费,代书费代办上述房产的权属过户费,人民币1500元甲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 元;乙方实际须支付费用共计¥31080 元,(乙方同意支付甲方费用:是, 否)。上述费用双方应于签署本合同的当日支付。标的房屋交易过程中须缴纳的土地出让金、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费用,甲、乙双方依据政府主管机关的有关规定缴纳。乙方申请贷款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律师费、评估费、保险费、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等,由乙方担当并向相关机构交纳。第五条 甲、乙、丙三方一样同意1、 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所需全部资料交付丙方。2、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已实际收取了乙方支付的定金贰 万元,定金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权属变更后抵充房款,乙方支付的定金经由丙方划转给甲方的,丙方仅担当供应划转服务的义务,不是交付定金或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3、 房屋交易款项的支付3.1乙方采纳如下第3.1.3 种方式支付房屋交易款项;3.1.1乙方自行筹集款项,全额全款支付,无需申请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3.1.2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纳商业贷款方式支付;3.1.3乙方自行筹集首付款项,其余房款采纳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3.2甲乙双方采纳如下第 3.2.1种方式划转结交易算款项3.2.1自行结算交易款项,即甲乙双方自行约定款项交付的'有关事宜并在本合同签署当日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证明,无须丙方供应交易结算资金划转服务,上述证明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3.2.2交易资金监管划转,即在本合同签署当日,三方共同签署北京市存量房交易资金划转协议,以该协议的有关规定结算交易款项,该协议是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4、为确保合同标的房屋交易刚好、有效、合理的完成,甲、乙、丙三方依据合同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事宜。丙方负责组织、联络甲、乙双方,甲、乙双方供应房屋产权证书、原租赁或买卖合同、身份及户口证明、物业供暖结清证明等资料,主动协作办理贷款申请、权属过户、房屋抵押登记等各项事宜,房屋抵押登记乙方应在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5、甲、乙双方应在丙方处留有有效的通信地址或联络方式,以使丙方可以刚好、畅通地联系买卖各方。如遇有通信地址、联络方式变更、失效等,甲、乙双方应刚好通知丙方,丙方书面通知以依据甲乙双方提交的地址寄出挂号信或快递后3日视为送达。第六条 合同各方未根据约定履行义务的,导致合同履行拖延或无法履行,违约方应担当违约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因拖延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每逾期一日应赔偿相当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各项费用(含信息服务费、产权过户费、贷款服务费),同时。守约方已经发生的税费及因贷款发生的各项费用也由违约方担当。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得私自达成交易。第七条 因不行抗力及遇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调整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各方均不担当违约责任。第八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就本房屋交易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如与本合同有冲突,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丙 方;北京明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营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117号楼经办人: 电 话:签订日期:房产合同 篇3出卖人: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市_街_巷_号的房屋_栋_间,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其次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元。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法1.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元;其余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供应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第四条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运用。第五条税费分担1.甲方担当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_%的交易费;担当公证费、协议公证费。2.乙方担当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_%的交易费,担当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必需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的违约金。2.甲方必需按期将房产交付乙方运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的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共_人,托付代理人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单位,代表人是_。第八条 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公证处公证。第九条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房产管理局、_公证处各一份。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甲方:_乙方:_代表:_ 代表:_地址:_地址:_联系电话_联系电话:_年_月_日房产合同 篇4出卖人:_,以下简称甲方买受人:_,以下简称乙方依据国家有关房产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坐落在_市_街_巷_号的房屋_栋_间,建筑面积为_平方米。其次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_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法1.乙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向甲方付清房产款项(交款日期以汇款时间为准)。2.乙方面交给甲方现金_元;其余_元均由乙方按甲方供应的汇款地点、收款人汇给甲方。第四条甲方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运用。第五条税费分担1.甲方担当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_的交易费;担当公证费、协议公证费。2.乙方担当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_的交易费,担当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必需按期向甲方付款,如逾期,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的违约金。2.甲方必需按期将房产交付甲方运用,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部分房产款_的违约金。第七条本合同主体1.甲方是_、_、_、_,共_人,托付代理人_即甲方代表人。2.乙方是_单位,代表人是_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第十条本合同经国家公证机关_公证处公证。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份,甲方产权人各一份。乙方一份,_房产管理局、_公证处各一份。甲方:_代表:(签名)_地址:_电话:_乙方:_代表:(签名)_地址:_电话:_年_月_日房产合同 篇5房产买卖协议(合同)无效之诉民事起诉状以下为一则房产买卖合同无效之诉民事起诉状范本。原告:居处:被告:居处: ,联系方式:25663*诉讼恳求1、恳求判决确认被告双方于20xx年11月11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及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无效;2、恳求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向其支付的定金100万元,并依照定金罚则另行向原告支付款项人民币100万元。3、恳求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利息损失 元(详见利息损失计算表)。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 年 月 日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协议中双方约定:1、交易标的为XX市*区 号的房产,该房产为危房。2、上述房产交易价为 万元。乙方(原告)应支付定金 万元。3、甲方(被告)交付房产应保证房屋无结构性损坏,门窗及配套水、电、煤气等管道应当完好。4、甲方(被告)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晰。5、双方不得中途毁约。否则适用定金罚则。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照房产买卖协议向被告支付购房定金 万元。讼争双方于 年 月 日达成补充协议,约定:原告再支付定金 万元,原告付清全部购房款时间延期至 年月 日。该协议签订后,原告刚好支付了该 万元定金。最近,原告获悉,被告于双方签订房产买卖协议之前便在交易标的之上为第三人设立了抵押。而被告至今未告知原告交易标的上设有抵押,更未在房产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上提及针对上述抵押的处理方法。依据担保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状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原告认为:房产买卖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应依法确认为无效合同。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为爱护原告合法权益,特此恳求贵院,判决如所请。此致XX市*区人民法院原告:20xx年*月* 日房产合同 篇6本合约订于 年 月 日合约之第一方(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合约之其次方(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地址:合约之第三方:十堰市博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注册号码: 45432432412 地址:长湖路15号中鼎温馨家园3号楼一层c座商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共同托付丙方作为独家中介方,向甲、乙双方供应房屋买卖中介服务自愿达成如下条款:一、甲乙双方共同托付丙方出售及购入位于 号房的 商品房 壹套(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以为准)为 ,结构为 ,甲方持有,号码为: 该房屋产权属 全部。二、乙方对该房屋作出充分了解,乙方自愿购买该房屋,甲方自愿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三房屋售价: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屋总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仟 佰 拾 万 仟佰 拾 元整(¥ 元)(大小写不一样时,以大写为准,下同)。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期限:1、( )一次性付款(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清;(2)定金余款:人民币 须于 或之前付清;(3)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须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4)楼价余款:人民币 须于新居屋产权证出证当日付清。(5)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协作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2、( )按揭付款(1)定金/部分定金:人民币 ,须在签本合约之同时付给甲方;(2)定金余款/部分首期楼款人民币 ,须于 年 月 日前付给甲方。(3)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备齐银行办理贷款所须要的资料,且帮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日内供应齐全银行办理贷款所须要的资料、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同时托付丙方指定之按揭机构办理交易过户及按揭手续,并注明向银行申请 元贷款,年限 年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4)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5)楼价余款:人民币 元(¥ )须于买卖完成并办妥他项权利登记后由贷款银行干脆拨入甲方指定银行帐号,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6)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协作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3、( )注销抵押后一次性付款1. :人民币 元整(¥ ),乙方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甲方2. 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3. 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交付甲方。4. 房价余款: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新居屋产权证出证当日支付给甲方。具体约定如下:(一)甲方自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1)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内自行向抵押银行申请办理提前还贷手续;2)甲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甲方担当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 费用,并须在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资料后 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撤销抵押手续。3)首期楼款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4)乙方应在本次交易过户完成、领取新居屋产权证当日将房价余款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1)甲方需于签署本合约后 个工作日内供应齐全办理公证授权托付书所需的全部资料,并与丙方至公证处办理该房屋的公证授权托付手续。由丙方全权代办提前还贷、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缴纳相关税费及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直至该事项办理完成为止。甲方承诺放弃亲自使处理该物业产权及不得另行出售该物业或不出售该物业。同时甲方须担当办理公证托付、提前还贷及撤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2)乙方在接到丙方书面通知到银行提前还贷之日起 工作日内,将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转入该房屋贷款账户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取相应房款,并当即出具相对应数额之收款收据予乙方。3)乙方应在本次交易过户完成、领取新居屋产权证当日将房价余款付给甲方,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4)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协作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4.( )撤销抵押后按揭付款申请贷款种类:个人住房贷款 商业贷款 公积金贷款 单纯抵押贷款: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交付给甲方。定金余额:人民币 元整(¥ ),买方须在 年 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 个工作日内备齐银行办理贷款所须要的资料,且帮助乙方申请银行按揭。乙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 日内供应齐全银行办理贷款所须要的资料、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同时托付丙方指定之按揭机构办理交易过户及按揭手续,并注明向银行申请 元贷款年限 年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首期楼款(不含定金):人民币 元整(¥ )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付清;乙方按归类上述方式的足额按期付给甲方款项(定金及定金余额除外)后,根据下列第 种方式转给甲方:(一)甲方收取定金后 日内自行向抵押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1)甲方同意由银行接受还贷申请之日起申请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还清银行贷款,甲方担当提前还贷所产生的一切手续和费用,并须在抵押银行出具还清贷款证明等材料后 日内到房管部门办理撤销抵押手续。2)经银行审批同意放贷,乙方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后,乙方应在双方到十堰市房产交易中心签署存量房买卖合同、完成交易递件手续、领取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回执单当日将首期楼款付给甲方;3)房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于办理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贷款银行干脆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二)乙方以首付款代甲方向银行办理提前还贷手续:1)甲方需与丙方至公证处办理公证授权托付手续,由丙方全权代办提前还贷及取回房屋产权证原件、缴纳相关税费及交易过户等相关手续,直至该事项办理完成为止。甲方承诺放弃亲自行使处分该物业产权及不得另行出售该物业。同时甲方须担当办理公证托付、提前还贷及注销抵押所产生的一切手续费用。2)乙方在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到银行提前还贷之日起的 工作日内,将首期房款(不含定金)转入甲方贷款账户内,银行到账后即视为甲方已收取相应房款,并当即出具相对应数额之收款收据予乙方。3)房价余款(即申请贷款额):人民币 元整(¥ )于办理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由贷款银行干脆划入甲方指定银行账户上。如银行实际放款额与原申请额之间有差额的,差额部分乙方应于贰日内以现金形式补足该房屋楼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4)在签署本合约后 年 月 日前甲乙双方协作丙方完成本次交易递件手续。交易费用支付方式:年 月 日前,甲方向丙方预付办理托付事项所需费用人民币 元整(¥ ),乙方向丙方预付办理托付事项所需费用人民币 元整(¥ ),待业务完结后,丙方按支出凭据向方报销;照实际发生费用与预付金额不符的,按多还少补方式处理。四、甲乙双方税费支付方式及期限:(如遇政府及有关部门调整税费,无论何种状况,甲乙双方应按其新规定执行,一方拒不执行的,则视为违约方。)五、房屋、物业的交割1该房屋以现状售予乙方,而乙方或其授权代表已检查并同意以现状购入该房屋;该房屋之现状是指,故乙方不得借此拒绝交易。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交付该房屋予乙方。2在签署本合约之同时,甲方同意交付人民币 元整(¥ 元)予丙方保管作为该房屋之杂费保证金。甲方在交付该房屋予乙方运用之日期前,必需付清一切有关该房屋之杂费(如水电、煤气、物业管理费、电话费及有线电视收视费等),待结清相关杂费后,由丙方无息原款退还该保证金予甲方;如甲方未按约定结清该房屋相关费用,则乙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等数额之费用。3.甲方在移交房屋时,应保持房屋结构及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等配套设施完整,保持原有的装修状况。4.甲方应在移交该房屋之日同时向乙方移交该房屋的水电、煤气、卫生、有线电视、通讯、物业管理等配套设施过户所需的各项资料。5.甲乙双方到房产局过户后 个工作日内甲方起先办理该物业户口迁出手续。六、基于甲乙双方之信任并独家托付丙方全权代理本次交易服务,且丙方在买卖该房屋时供应的中介服务和询问服务(信贷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在合约生效当日向丙方支付中介代理费,详细详见附件买卖服务承诺书。如甲乙双方逾期支付中介代理费或信贷业务佣金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费用的1%向丙方支付违约金,直到全部支付完毕之日止。七、责任与权利1.甲方保证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没有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已征得其他产权共有人、同住成年人同意;原租赁关系终止或原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2乙方有权对该房屋产权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核实。3甲方在签署本合约后须将该房屋之权属证明原件交由丙方保管直至交易完成当日。4甲、乙双方均有权对丙方为其供应的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工作进行监督。5丙方对房屋、物业的交接有监督权并有权督促甲方尽快移交的权利。八、违约责任1.上述约定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履行,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或违约都须担当违约责任(双方另行约定除外)。2.甲方违约则除须退还全部乙方已付之款项外,并须以定金同等数目之金额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损失,但乙方不得再为此而向甲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且不得迫使甲方履行此合约。3.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付定金作为违约金弥补损失,而甲方有权再将该物业售予任何人,但甲方不得再为此而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或要求赔偿损失。4.基于丙方全权代理本次交易服务,故违约方除担当上述违约责任外还须担当丙方应收取之中介服务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都须在 拾 日内履行违约责任,逾期壹日按该房屋成交价之 计付予守约方作为损失赔偿。5如该房屋的产权不真实、明晰,出现权属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担当.。6.如甲方(或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丙方移交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所需的各项材料,造成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或房屋抵押登记的时间往后拖延,则托付服务的期限相应延迟,同时丙方有权拒绝转付各类款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全部由甲方(或乙方)担当。7若非本合同三方中任何一方缘由而导致本合同交易未能按期完成,三方均同意有关交易日期相对顺延。8.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第五款之规定交付物业、房屋交接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在甲方应得的款项中予以扣除乙方的实际损失。如甲方缘由造成物业、房屋交接逾期,每逾期一天以总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给乙方。9.因政府行为、相关政策规定及不行抗力因素致使本次交易无法进行,双方不算违约。九、补充条款:十、其他条款:a)甲乙双方到十堰市房产局签署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下称该合同)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如该合同的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样时以本合同为准。其他合同、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样时也以本合同为准。b)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争议,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三方均同意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c)本合同共 页,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修改本合同条款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丙方:十堰市博宏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0771-5533669、2056899经办人: 电 话:合约三方约定兹于上述 年 月 日亲笔签名属实客户须知:阁下凡向我公司缴付款项,我公司将依据款项内容开具盖有公司公章的收据。如有员工私自向阁下开具白条收据,请阁下拒绝接受,否则我公司对此不予认可,并不担当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