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学习课件优秀PPT.ppt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党组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62016年年7 7月月2525日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共13条 1941字对以下内容做了规定第1条:目的和依据 第2条:指导思想第3条:问责原则 第4条:问责主体和对象第5条:责任划分 第6条:问责情形第7条:问责方式 第8条:问责确定第9条:问责执行 第10条:终身问责第11条:授权规定 第12条:说明机关第13条:施行日期和法规效力 为什么制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作出重要论述。“要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须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须要的顶层设计问责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 早在2009年6月,中心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此次将“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不仅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猛烈信号,也表明党内问责制度更趋成型、更加规范。问责条例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察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是继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心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显明品德,也为肃穆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供应了重要保障。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与党章及其他党规的关系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问责工作必需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长,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是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未作重复,在实践中照旧依照这些法规执行。应当坚持的原则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问责主体与对象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依据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问责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包括从中心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覆盖各级党组织 瞄准“关键少数”问责情形党的领导弱化,在推动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懦弱涣散,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减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殊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失职等情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扩散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条例从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须要问责的情形,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6种问责情形体现纪法分开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轻的,应当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情节较重的,应当责令整改,并在确定范围内通报。改组。对失职失责,严峻违反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订正的,应当予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肃穆指责,依规整改,并在确定范围内通报。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当现职的,应当依据状况实行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撤职等措施。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赐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不同问责方式,包括指责教化、作出书面检查、赐予通报指责、公开致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撤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问责条例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对既有各类问责规定中的问责方式进行了规范,依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运用,也可以合并运用。在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赐予纪律处分。组织问责其中对党的领导干部,纪委(纪检组)、党的工作部门有权实行通报、诫勉方式进行问责;提出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建议;实行纪律处分方式问责,依据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应当由党中心或者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作出问责执行问责确定作出后,应当刚好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状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确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受到问责的党的领导干部应当向问责确定机关写出书面检讨,并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峻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肃穆问责。规定问责时限 实行“终身问责”问责条例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要让问责条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在实际工作中突出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体现党纪特色,做到务实管用,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行动。失责必问 问责必严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发布后2016年7月19日,王岐山同志在人民日报及主流媒体发表署名文章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王岐山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凝练为6个字:忠诚干净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心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显明特色。党中心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必需强化责任担当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体现在党自身就是志向信念宗旨的坚决性;体现在治国理政就是路途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实践性。实行党中心决策部署,关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必需不折不扣、坚决不移,决不能有丝毫的模糊和动摇。随后阐述了发觉的一些突出问题,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需坚持问题导向,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维护党中心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心政令畅通。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 当前之所以产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归其根本在于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相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失去原则性和战斗性,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愿得罪人,基本不开展指责,即便指责也是抽象空洞的,包装了再包装,致使指责失去了锋芒,成为无的放矢。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赐予权力时,更是压上了责任,就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责任担当。我们党95年的历史证明,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魂,是脊梁精神。革命斗争年头,担当就是为民族独立和解放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在所不辞;在今日,担当就是要把人民对奇异生活的憧憬作为奋斗目标,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党和人民担责。立足当前,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释放猛烈政治信号:党中心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强化政治责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管党治党不严,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阻碍党的政治纲领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就要追究其在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的领导责任。现行党内法规中有100多部包含问责内容,但是对事故事务的党政问责规定多,对党的建设缺失、落实党中心决策部署不力的问责规定少。问责条例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对现行党内法规中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归纳、总结,概括问责事项,明确提出与党的领导对应的政治责任,目的是使领导干部警醒起来,履好职尽好责。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分工负责就要有问责。条例把问责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既包括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包括组织、宣扬等党的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突出党规特色,唤醒党的意识 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借鉴了制定廉洁自律准则的好阅历,高度凝练、简便易行;实现纪法分开,运用党言党语,突出党内规则特色,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制定问责条例的方向,就是重点解决不担当、乱担当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下去。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各级党组织要坚实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愿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心担当精神看齐,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联系实际、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细致劲儿,敢于较真碰硬,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途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照旧突出的,对巡察发觉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峻、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猛烈的,都要肃穆问责,一级抓一级,增加责随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纪委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 检查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状况,是党章规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之一。在十八届中心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赐予纪委的职责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失职失责更要肃穆问责。要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责任追究状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化作用。不忘初心、接着前进,这昭示着全面从严治党永 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 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宏大复兴供应坚毅保证。全面从严治党恒久在路上THANKS感谢!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