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docx
股票简称:翔丰华 股票代码:30089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XFH Technology Co.,Ltd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零二零年九月 特别提示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发行人”、“本公司” 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一致。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本公司就相关风险特别提示如下: (一)创业板涨跌幅限制放宽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中小板,在企业上市首日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44%,之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10%。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 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 20%。创业板进一步放宽了对股票上市初期的涨跌幅限制,提高了交易风险,投资者应当关注可能产生的股价波动的风险,理性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二)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 万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374.7606 万股,占总股数的 23.75%。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截至 2020 年 9 月 3 日(T-3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 20.09 倍(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C30 可比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 本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4.69 元/股,对应的发行市盈率为 29.1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1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约 45.10%,存在未来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并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售下滑带来的风险 受 2019 年 6 月实施的补贴退坡新政影响,2019 年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销量为 120.6 万辆,同比下跌 4%。受此影响,2019 年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售 24.78 万辆,同比下降 7.39%。 报告期内,比亚迪为发行人的第一大客户。2019 年,发行人对比亚迪主要供应人造石墨 X6,应用于比亚迪全系列纯电动汽车(秦、宋、元、唐和 e 系列)等。受比亚迪新能源汽车销售下滑影响,发行人 2019 年下半年对比亚迪出货量减少较大,由上半年月均出货 700 吨下降至月均 360 吨,下降幅度接近 50%。2019 年度,发行人对比亚迪累计出货为 6,423.51 吨,较上年 8,706.58 吨减少 2,283.07 吨,降幅为 26%。 2020 年一季度受疫情的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销售受到较大影响,以及去年上半年“抢装行情”导致基数较高,共同造成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销售及同比数据下跌较多。根据比亚迪销量快报,2020 年 1-6 月比亚迪新能源车累计销量 60,677 辆,同比下降 58.34%。2020 年 1-6 月,发行人对比亚迪累计出货为 2,472.88 吨,较上年 1-6 月 4,247.23 吨减少 1,774.35 吨,降幅为 42%;2020 年 1-6 月月均出货 412 吨,虽较 2019 年下半年 360 吨/月回升 14%,但如果比亚迪 2020 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销量继续大幅下滑,则会对发行人未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政策变化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大多数面向新能源汽车厂商,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的行业政策与公司的未来发展密切相关。自 2010 年国务院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来,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公司动力电池负极材料业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目前,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而言,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客观上降低了车辆购置成本,加快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普及。根据国家已出台的补贴政策显示,补助标准将逐步减少,地方补贴也存在调整的风险。近两年来,新能源汽车行业政府补贴退坡加快,2018 年综合补贴退坡约 43%,2019 年综合补贴退坡约 53%。退坡加速给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带来不利影响,2019 年度新能源汽车销售 120.60 万辆,同比下降 4%,首次出现负增长。除政府补贴政策外,若未来其他相关产业支持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也将最终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财政补贴退坡的风险 2016年12月29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首次提出以电池能量密度为一项参考指标进行补贴,提高推荐车型目录门槛并动态调整,在保持2016-2020 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并改进补贴资金拨付方式等。 2018年2月1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改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根据动力电池技术进步情况,进一步提高纯电动乘用车、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专用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鼓励高性能动力电池应用。取消了续航里程低于150公里的车型补贴,财政补贴的系统能量密度标准由2017年的85-95Wh/kg提高到115-135Wh/kg,但同车型补贴金额同比下降43%左右。 2019 年3月26日,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自2019年6月26日起再次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进行了大幅调整,取消了续航里程低于250公里的车型补贴,财政补贴的系统能量密度标准由2018年的115-135Wh/kg提高到135Wh/kg 以上,但同车型补贴金额同比又下降53%左右。 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 年 4 月,国家又将新能源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 2 年。但未来若国家取消新能源汽车的财政补贴会进一步压缩整个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的利润,迫使上下游企业降低成本。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的办法应对成本下降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四)未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较高的景气,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净利润同比分别增长 27.22% 和 14.64%。但受 2019 年新能源汽车补贴大幅下降影响,2019 年度新能源汽车销售 120.60 万辆,同比下降 4%,首次出现负增长;公司 2019 年度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5,039.12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 12.52%,主要因为与 2018 年相比,发行人研发费用增加 623.26 万元、财务费用增加 314.55 万元、管理费用增加 252.08 万元,信用减值损失增加 729.48 万元,尽管其他收益(政府补助)增加996.01 万元,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同比减少 721.32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客户受市场或政策环境变化、自身经营管理状况等方面影响,经营情况出现不利变化,导致偿付能力下降,未能按时履行货款支付义务。公司充分合理评估应收款项可回收性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于报告期各年度,分别计提坏账损失 1,095.12 万元,1,359.13 万元和 2,088.60 万元,坏账损失对各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程度分别为-16.29%、-19.20%和 -30.75%。 2020 年 1 至 6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 39.3 万辆,同比下降 37.4%,主要受疫情影响及同期补贴退坡抢装基数较高,第一季度同比下降 56.4%,第二季度同比下降收窄至 23.8%。发行人 2020 年 1-6 月实现销售收入 21,077.45 万元,同比下降 32.5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83.02 万元,同比下降 29.56%,主要受第一季度疫情影响,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61.12%,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复苏回升,第二季度销售收入同比下降收窄至 8.25%,销售收入逐月增长,其中 6 月因特斯拉 Model 3 在国内销售大幅增长至 14,954 辆带动 LG 化学订单加大,发行人 6 月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310.69 万元已超过去年上半年单月最高的 5 月主营业务收入(2020 年 1 至 6 月数据已经审阅)。 尽管目前新能源汽车行业复苏回升,同时公司也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应收款项回款管理,但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产销复苏回升停滞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可能因销售收入下滑或因大额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而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较大风险 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净额分别为39,168.11 万元、56,810.22 万元和 54,536.35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7.97%、94.75%和 84.48%,报告期各期末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截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公司 2019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已收回 10,050.84 万元,回款比例为 21.78%。公司已对存在财务经营困难、无法按期偿还债务的公司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其中,对公司 2017 年第二大应收账款客户河南捷源盛于 2019 年末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1,625.00 万元。但不排除未来行业竞争激烈,导致下游客户突然倒闭破产等重大不利影响因素或突发事件,可能发生因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或应收票据不能及时兑付而形成坏账的风险,从而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毛利率持续下降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40%、22.13% 和 22.00%,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其中 2018 年度主要源于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毛利率下降,2019 年度主要源于人造石墨毛利率持续下降。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天然石墨毛利率分别较上期下降 13.96 个百分点和 15.51 个百分点;人造石墨毛利率 2017 年度为 30.36%,2018 年度毛利率下跌至 23.57%,较上期下降了 6.78 个百分点,2019 年度毛利率下跌至 21.52%,较上期下降了 2.05 个百分点。 2018 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下滑到 30%以下,除了受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退坡影响,下游客户要求降价压力大外,石油焦类原料价格高位盘整和初级石墨价格上涨则是另一个重要原因。2019 年度公司毛利率较 2018 年基本保持稳定。 随着新的竞争者进入本行业,市场竞争会越来越激烈,未来公司如果不能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开发出更具竞争力、更有性价比的新产品,则公司存在毛利率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七)客户集中度较高风险 2017 年、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前十大客户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2.33%、91.23%和 86.05%,其中对第一大客户比亚迪的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5.46%、62.75%和 40.62%,客户集中度较高。公司客户相对集中的现象与下游动力锂电池行业竞争格局较为集中的发展现状相一致,目前比亚迪、宁德时代为动力锂电池行业的两大巨头,2019 年度两者动力电池装机量合计占据国内动力锂电池行业装机总量的 69.08%。2020 年 1-6 月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为 17.50GWh,前十大厂商占整体装机量的 94%,宁德时代市占率为 49.0%,位居第一,LG 化学凭借配套国产特斯拉市占率为 14.4%,位居第二,比亚迪市占率为 14.2%,位居第三,三者合计占比约 77.6%。上游知名负极材料供应商主要围绕下游行业巨头布局,公司则为比亚迪的主要供应商,并自 2018 年 10 月起对宁德时代批量供货,2019 年末开始对 LG 化学批量供货。 出于产品质量控制、新产品技术开发配套能力、出货量和供货及时性等多方面因素考虑,一般大型锂电池厂商不会轻易更换合作多年的上游供应商,但如果下游主要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主要客户订单大量减少,而公司无法及时拓展新客户,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盈利能力波动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6,277.34 万元、59,954.88 万元和 64,552.8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 5,024.82 万元、5,760.44 万元和 5,039.12 万元。近年来,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持续快速增长,净利润总体较为稳定,但不排除未来由于锂电池材料行业竞争加剧、新能源汽车市场格局发生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等因素发生重大改变,从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增速放缓、盈利能力出现波动的风险。 (九)存货期末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销规模持续扩大,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大,占流动资产比重较高。2017 年末、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存货余额分别为 8,714.01 万元、19,785.51 万元和 14,957.8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 14.59%、24.01% 和 19.23%。 公司采用以订单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并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提前安排采购、生产,并保持适当的产成品库存规模。尽管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情况较好,但如果未来下游动力锂电池客户因新能源汽车市场环境恶化,出现违约撤销订单,将会导致公司原材料积压、在产品和产成品出现贬值;或者客户的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进而无法执行订单,将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从而公司将面临存货减值的风险。 (十)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较低的风险 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986.66 万元、-5,501.38 万元和 6,543.46 万元,报告期前两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相差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产销规模的快速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存货余额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增加较多,另外公司的收付款较多采用票据结算,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差。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客户不能按时结算或及时付款,将会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及使用效率,从而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风险。 (十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天然石墨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销售。天然石墨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有初级石墨等,人造石墨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为石油焦、针状焦等焦类原料,上述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行业竞争充分,产品价格透明度较高,供应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影响,呈现不同程度的波动。近两年来,针状焦价格大幅上涨并高位盘整,给人造石墨产品盈利能力造成较大负面影响,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公司采购的焦类原料价格分别同比增长 155.30% 和 73.14%,2019 年度回落了 38.73%。未来如果原材料价格再次短时间内出现剧烈波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到下游或不能通过技术工艺创新抵消成本上涨的压力,将会对公司盈利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十二)外协加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负极材料产品生产过程中存在将石墨化、炭化及分级等工序委外加工的情况,其中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生产过程中的石墨化工序主要委外加工。报告期内,公司石墨化加工费占人造石墨产品成本的比重为 50%左右,虽然受托加工企业按照公司提供的工艺及技术参数进行加工,产品质量有保障,但石墨化加工费用高低对公司人造石墨产品的盈利能力产生了重要影响。2017 年度、2018 年度和 2019 年度,公司外协加工采购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46.41%、 42.44%和 41.19%。目前,公司 3,000 吨石墨化加工项目已经投产,1.2 万吨石墨化二期扩建项目正在建设中,但仍不能满足自身加工需求,因此短期内公司石墨化加工需求仍主要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解决,该工序对生产成本和产品质量控制具有较大影响。若未来行业产能快速提升导致整个行业对石墨化外协加工需求增加,从而导致公司外协加工成本上升,将会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随着国家环保要求提高,如果环保核查再次导致石墨化加工行业产能紧张亦会导致公司外协石墨化加工成本上升,从而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十三)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属锂电池行业,该行业为国家政策鼓励的新能源、新材料行业。近年来,由于锂电池行业的发展前景较好,参与到该行业的企业也逐渐增多,随着市场参与者的逐渐增加以及现有厂商陆续扩大产能,这必然导致市场竞争日趋加剧。 另外,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波动,特别是新能源汽车政府补贴退坡加速情况下,产品价格面临下游客户要求进一步降价的压力,进而影响市场参与者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新趋势,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质量控制、市场营销等方面发挥自身优势、紧跟行业发展步伐,则公司会面临市场份额降低、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十四)新冠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自 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公司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关于防控工作的通知和要求,2-3 月生产经营受到一定程度影响,二季度开始逐步恢复正常。但疫情对下游新能源汽车销售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0 年一季度,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完成 10.5 万辆和 11.4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 60.2%和 56.4%。 二季度随着国内疫情情况的好转,同时 2020 年 4 月国家又将 2020 年底到期的新能源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长 2 年,对市场需求形成有效支撑,2020年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10.4万辆,环比增长26.83%,同比下降31.58%。二季度公司的销量、收入、净利润环比均有大幅提升,但不排除若全球疫情在较长时间内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下游企业的需求将减少或者放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5 号)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 同意翔丰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 翔丰华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 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四、 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翔丰华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股票上市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0852 号)同意。本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翔丰华”,证券代码为“300890”;其中 23,747,606 股股票将于 2020 年 9 月 17 日起上市交易。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一)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 上市时间:2020 年 9 月 17 日 (三) 股票简称:翔丰华 (四) 股票代码:300890 (五)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100,000,000 股 (六)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5,000,000 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23,747,606 股 (八)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252,394 股 (九) 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无 (十) 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发行前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限售期限 周鹏伟 1,562.081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北京启迪 820.798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常州武岳峰 798.7392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钟英浩 643.966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36 个月 点石创投 641.845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前海基金 50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众诚致远 269.9913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雷萍 256.4994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启明智博 25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嘉兴武岳峰 239.997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万林国际 20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银杏自清 167.9991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福建冠城 15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永安鼎峰 15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晟誉国兴 119.9996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诚成高科 119.9995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江苏鑫飞 10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福建新兴 10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江苏启迪 72.007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发行前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限售期限 博汇源 60.00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深圳瑞驰 60.00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杨璐 60.00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林杭生 60.003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鼎峰高佑 50.0000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陆广林 23.9998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华创策联 22.0589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 合计 7,500.00 - (十一) 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十二)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下发行部分,所有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最终获得网下配售的网下投资者,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获配股份数量按照比例进行限售处理,限售比例为 10%,若不足 1 股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 6 个月的股份数量为 1,252,394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5.01%。 (十三)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后 可上市交易日期 (非交易日顺延) 持股数量(万股) 占比(%)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周鹏伟 1,562.0814 15.6208 2023 年 9 月 17 日 北京启迪 820.7981 8.2080 2021 年 9 月 17 日 常州武岳峰 798.7392 7.9874 2021 年 9 月 17 日 钟英浩 643.9669 6.4397 2023 年 9 月 17 日 点石创投 641.8458 6.4185 2021 年 9 月 17 日 前海基金 500.0000 5.0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众诚致远 269.9913 2.6999 2021 年 9 月 17 日 雷萍 256.4994 2.5650 2021 年 9 月 17 日 启明智博 250.0000 2.5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嘉兴武岳峰 239.9979 2.4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万林国际 200.0000 2.0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银杏自清 167.9991 1.68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福建冠城 150.0000 1.5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永安鼎峰 150.0000 1.5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晟誉国兴 119.9996 1.2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诚成高科 119.9995 1.2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江苏鑫飞 100.0000 1.0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福建新兴 100.0000 1.0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江苏启迪 72.0079 0.7201 2021 年 9 月 17 日 博汇源 60.0038 0.6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深圳瑞驰 60.0038 0.6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杨璐 60.0038 0.6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林杭生 60.0038 0.6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鼎峰高佑 50.0000 0.50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陆广林 23.9998 0.24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华创策联 22.0589 0.2206 2021 年 9 月 17 日 小计 7,500.00 75.00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上网下发行股份 网下发行新股 1,124.7606 11.2500 2020 年 9 月 17 日 125.2394 1.2500 2021 年 3 月 17 日 网上发行新股 1,250.00 12.5000 2020 年 9 月 17 日 小计 2,500.00 25.00 - 合计 10,000.00 100.00 - (十四)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 上市保荐机构: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为: 1、 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 2、 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 3000 万元; 3、 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 10%以上; 4、 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本公司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选取的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 5、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1、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于 2020 年 8 月 20 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825 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符合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 2、 发行后股本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3、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总数为 2,500 万股,占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不低于发行人发行后股份总数的 25.00%; 4、 市值及财务指标:根据众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会字(2020)第 0629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发行人 2018 年和 2019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5,760.44 万元和 5,039.12 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的上市标准。 5、 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上市条件。 综上所述,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了相应的上市标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XFH Technology Co., Ltd. 本次发行前注册资本 7,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周鹏伟 住所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清祥路 1 号宝能科技园 9 栋 C 座 20 楼 J 单元 经营范围 改性石墨负极材料、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其它国内贸易(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能源行业投资(具体投资项目另行申报)。 主营业务 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0) 联系电话 0755-27289799 传真号码 0755-27289066 电子信箱 public 董事会秘书 叶文国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其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持有公司股票及债券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数量(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持股比例(%) 持有债券情况 1 周鹏伟 董事长 2019.7.10- 2022.7.10 1,562.0814 - 1,562.0814 20.8278 - 2 钟英浩 董事 2019.7.10- 2022.7.10 643.9669 - 643.9669 8.5862 - 3 叶文国 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2019.7.10- 2022.7.10 - 通过众诚致远间接持股161.99254161.9925 2.1599% -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合计持股数量(万股) 占发行前总股本持股比例(%) 持有债券情况 万股 4 吴 芳 董事 2019.7.10- 2022.7.10 - - - - - 5 陈 垒 董事 2019.7.10- 2022.7.10 - - - - - 6 朱庚麟 董事 2019.7.10- 2022.7.10 - - - - - 7 谭岳奇 独立董事 2019.7.10- 2022.7.10 - - - - - 8 孙俊英 独立董事 2019.8.7- 2022.7.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