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物业管理协议精选.doc
写字楼物业治理协议 篇一:写字楼物业治理合同 写字楼物业治理合同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委托方同大厦业主方签订的租赁及物业治理合同,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荆州投资广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治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二条: 物业根本情况: 物业类型:非住宅型; 坐落位置:荆州市江津西路288号; 占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19层。 委托治理的物业构成:投资广场大厦。 第三条:乙方提供效劳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分别同受托方签订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治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治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等。 第五条: 共用设备、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转和治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楼内消防设备设备、电梯、电信、监控系统、供电系统等。 第六条: 市政公共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治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第七条: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区等的养护与治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治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场所等。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搜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治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平安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第十二条:治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以下费用: 1、物业治理费:_ 2、保洁费:_ 3、保安费:_ 4、房屋设备运转费:_ 5、维修养护费: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犯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详细行为并按照情节轻重,采取批判、奉劝、警告、制止、要求恢复等措施。 第三章 委托治理期限 第十七条: 委托治理期限为_年。自_年_月_ 时起至_年_月_日_时止。 第四章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订的物业治理方案;篇二:物业效劳协议(写字楼) 武汉沿江一号购物中心 物业效劳协议(写字楼) 甲 方:武汉世纪行物业治理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络: 乙 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联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此协议作为乙方与武汉盛唐房地产集团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时之附件,甲、乙双方就物业治理效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写字楼物业根本情况 1、承租区域位置:沿江一号购物中心(原工程名称为:龙王庙商贸广场B区) B区楼号,面积 (本面积以租赁合同中商定的建筑面积为准)。 二、物业治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1、物业治理费计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赁合同商定日即 年 月日起支付物业治理费,并按计量的实际使用量缴纳水、电、延时空调费等费用。 2、物业治理费收费标准:人民币元/月,合计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圆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业治理费,每次应提早 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业治理费用于支付以下但不限于以下发生的:公共区域保洁、保安、绿化费;公共照明费(不包括乙方专用的外墙店招和外墙广告位照明用电);物业保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员工薪酬福利费;行政办公费用;公共设备设备(空调主机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外围公共照明等)的运转、维保费等。 3、其他相关费用: 3.1 初装费及资源占用费;3.2 网络初装费及使用费; 3.3 空调延时效劳费:甲方按照本协议第三条物业效劳内容提供标准物业效劳。如乙方实际享受的空调效劳超出商定时间,乙方须缴纳空调延时效劳费,费用标准为0.2元/小时,面积按乙方所在楼层总面积计算,该延时费用在乙方缴纳当期物业治理费时一并向甲方缴纳; 3.4代收代缴效劳工程及收费标准: 甲方可提供水、电、燃气等工程的费用代收代缴效劳(代收代缴费用不属于物业治理效劳费用)。 代收效劳工程收费标准:运营用水、运营用电 。 注:期水电费收取标准按装修手册执行,经物业公司验收合格后,方可转为运营用电收取标准。“特种行业用水”收费标准按照特种行业收费标准执行。 该费用将按照国家能源价格政策变化而作调整。 4、物业治理效劳费用的标准调整按照甲方效劳治理情况并通过相关程序进展。 三、物业效劳内容 1、写字楼共用部位的维修和治理 包括写字楼主体承重构造部位:包括根底、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门厅、楼梯间、走廓通道等相连部位。 2、写字楼共用设备、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转和治理 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中央空调、天线、供电线路、通讯线路、照明、供气线路、消防设备、绿地、道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备和共用设备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治理 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停车场。 4、附属配套建筑和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治理 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5、公用环境卫生、绿化治理 5.1 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搜集、清运; 5.2 公共区域内绿植、花木等的养护与治理。 6、公共平安秩序维护 6.1 维护公共运营秩序平安治理,包括门岗、巡查等; 6.2 交通与车辆停放、进出的平安治理; 6.3 消防监控与平安治理。 7、其他效劳 7.1 商户装饰装修治理:详见商户装修手册之规定;7.2 代收代缴水费、电费等效劳; 7.3 受理租户的报修报建,并及时处理; 7.4 建立健全并治理租户的物业档案。 四、 物业治理效劳标准 1、写字楼及维修治理 1.1 写字楼内有明显标志和引路方向; 1.2 写字楼维修及时率达100%,维修合格率达98%,并建立回访制度和回访记录; 1.3 写字楼档案材料齐全、治理完善,建立商户档案,随时可查。 2、写字楼设备设备治理 2.1 所有公共设备图纸、材料档案齐全,治理完善; 2.2 确保设备完好、运转正常,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设备齐全,使用功能齐全; 2.3 消防设备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2.4 公共配套设备完好。 3、写字楼治安、消防治理 3.1 以“人防加技防”的治理方式,加强对智能监控的有效治理; 3.2 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所有消防设备设备进展检查,消除火灾平安隐患; 3.3 保持消防系统(主要包括自动消防喷淋系统、自动烟感报警系统和自动消防广播报警系统)。 4、写字楼环境卫生、绿化治理 4.1 对写字楼公共区域进展清洁与循环保洁; 4.2 对垃圾实行袋装化治理,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4.3 公共区域内合理摆设绿植、花木。 5、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处理 严格按照客户报修治理方法执行。 6、写字楼中央空调使用治理规定 6.1 中央空调供应时间与临界温度的规定 6.1.1 起供时间:按合同规定执行。如遇明显气候变化将适当调整; 6.1.2 起供临界温度:夏季最高气温32以上、冬季最低气温10以下时为空调起供温度(以天气预告温度为按照)。 6.2 临时加班使用空调规定 6.2.1 如租户在正常办公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17:30)内需延长空调供应时间(须4小时以上),应提早2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方法计算; 6.2.2 如租户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调供应(须4小时以上),应提早1天(或8小时)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费用按前述方法计算。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 对写字楼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公共平安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等工程进展维护、修缮、效劳与治理,确保乙方运营环境的稳定与运营秩序的安定; 1.2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备、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打算以及物业治理效劳年度打算; 1.3 按照有关规定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写字楼的物业治理制度和写字楼装修手册,并书面告知乙方,有权制止一切违犯物业治理制度及装修制度的行为; 1.4 按照本协议之标准向乙方收取物业治理费用; 1.5 甲方有权对乙方租赁区域的装修及质量进展监视和检查。如乙方未按图纸或违规施工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复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6 在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检查公共设备设备的使用情况,如遇突发或紧急事故时甲方可进入乙方租赁区域内进展抢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后必须进展情况说明; 1.7 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公共设备的使用功能; 1.8 发生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时,甲方有责任采取应急措施,保障楼内人员生命财产平安,最大限度减少各方面的损失; 1.9 保证按以上商定内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业治理效劳,以确保乙方运营活动的正常进展。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有权要求甲方按效劳协议商定提供良好的物业效劳; 2.2 按甲方规定的时间足额缴纳物业治理费和由甲方代收代缴的水、电公共事业费用; 2.3 监视甲方的物业治理效劳行为,就物业治理有关征询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2.4 应自觉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业治理制度和商户装修手册相关规定,不得在“沿江一号购物中心”内从事与法律、法规相违犯的行为; 2.5 乙方进驻写字楼后,不得私自改变建筑原貌,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占用、损坏写字楼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缘故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在商定的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给予赔偿; 2.6 按照平安、公平、合理的原那么,正确处理写字楼内的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损害别人的合法利益; 2.7 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迁移或增大水、电用量装置或空调的负荷,如擅自接驳、改动、迁移用电装置及负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8 假设乙方要对租赁区域进展装修,应提早向甲方提交书面装修申请和全套施工图纸,经审核通过办理相关装修手续后方可施工,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视和检查; 2.9 加强平安防范认识,应加强防火、防盗等事项,因此导致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保险 乙方租赁区域内人身及财产的有关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任何一方违犯本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2、假设乙方未能按期缴纳各项费用,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立即缴付。假设乙方逾期未能缴付,乙方须按租赁合同的相关标准向甲方缴纳滞纳金;乙方延迟支付超过30日,甲方除收取滞纳金外,还有权停顿提供物业治理效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进展的装饰、装修造成了对原建筑物主体构造的改动,乙方须按给原建筑物造成损失的2-5倍支付违约金; 4、乙方违约在公共区域堆放物资、杂物或加建建筑物,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清理费; 5、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早终止协议,否那么,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 1、本协议的有效期与租赁合同期限一样,乙方在签署正式租赁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此效劳协议,本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商定事宜参照租赁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如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租赁合同与本协议均未规定的事宜,应及时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本协议共5页,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公章: 乙方签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篇三:办公楼物业治理委托合同 办公楼物业治理委托合同 总那么 一、为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标准物业治理的行为,到达业主的满意和要求,制定本合同。 二、本合同共分为:总那么、物业治理委托合同书、物业治理效劳内容及标准、物业治理效劳费标准、资金结算、监视治理与检查考核和附那么七个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物业治理委托合同书 甲方: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 乙方:辽阳四兴物业治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甲方将辽宁电力第四工程公司办公大楼(电力大厦)及其附属和共用设备全权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治理,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治理的范围及事项 (一)、治理范围: 甲方将位于文圣区青年大街九十九号及其区域范围内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治理、综合效劳。物业类型:写字楼积:13556平方米 (二)、治理事项: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包括:屋顶、梁、板、柱、墙体等承重构造,楼梯间、门厅、走廊、墙地面等。 2、区域内设备、设备维修、养护、运转和治理。包括:供水、供暖、供电、照明、消防及其他设备设备。 3、市政公用设备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治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沟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治理。 5、公共卫生的清洁、垃圾搜集、清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治理。 7、平安巡视、门岗值勤、平安监控、人员登记。 8、治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 二、委托治理期限:一年。即2001年3月10日始至2002年3月9日止。 三、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一)、甲方: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视物业产权人、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治理制度、年度 打算、财政预决算。 4、检查监视乙方治理工作的施行及制度执行情况。 5、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治理用房。 6、向乙方提供物业治理所需的图纸、档案、材料。 7、负责保证按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治理费。 8、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治理遗留征询题。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治理工作和宣传、文化活动。 10、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展的治理和运营活动。 11、参与确定治理效劳费收费标准。 12、对违犯合同规定的乙方和乙方人员,有权终止或要求互换人员。13、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二)、乙方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商定,制定物业治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治理运营活动。 2、遵守各项治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按照甲方授权对物业施行综合治理,确保实现各项治理目的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视。 3、按照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施行。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视。 5、接受甲方对运营治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视,并定期报告工作。 6、对物业的设备、设备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工程,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行。 7、建立物业治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治理区域效劳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按照,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按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有权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犯法规、规章的行为进展处理。按照实际情况采取批判、奉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部门处理等措施。 10、治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治理档案及有关材料。 11、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治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治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12、负责编制物业年度治理、资金使用打算及决算。 四、物业治理效劳费 按照物业治理有关规定收取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治理费、保养费及特约效劳费等。 总计:428626.83元。 物业治理效劳费标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参照相关标准,制定本物业效劳费收取标准。一、清洁卫生费及绿化治理费 1、保洁费: 2、绿化费: 3、化粪池清理理费: 二、保安费: 三、小修费: 每年40,000元 四、电梯、高压水泵运转保养费: 五、供电、供水、供暖运转费: 六、收发: 七、特约效劳费: 2x800x12 八、治理费及其他: 1、治理费: 2、办公费: 3、其他应急费: 每年5,000元 4、法定税费: 九、中修以上和设备、设备更新费用,由物业公司提出工程并套用相关定额,履行各种手续并由业主审核批准后施行。 物业治理效劳内容及标准 一、保洁: 内容: 区域内公用部分的日常清洁,设立专职卫生人员以确保为业主提供一个清洁、温馨的工作环境。 标准: 1、庭院、门厅、走廊 每天利用业主休息时间完全清扫庭院、门厅、走廊一次,垃圾及时清运。业主办公时间设置专职卫生员对区域内的卫生进展保洁维护。保持区域内停车畅道路、绿地无废弃物,使区域内地面无杂物、污渍。对灯具、开关、把手、楼梯扶手及时擦拭。走廊放置的痰桶及时清理,门厅附近的玻璃幕墙每周擦洗一次。 2、电梯 每天清洁、擦拭电梯门、镜面、墙面。每晚完全清理地面一次。由卫生维护人员随时清理电梯间,每天负责更换地毯,以保持电梯清洁无杂物、污渍。 3、卫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