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doc
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一节、矿井简介及生产现状一、 矿井简介东宁团结煤矿有限公司为本矿井的独立企业法人,该公司隶属于黑龙江省东宁县建禄矿业(集团)公司。东宁团结煤矿为新建井,矿井井型为0.3Mt/a,矿井服务年限26.3a。矿井保有资源量18.39Mt,工业资源量16.314Mt,设计可采资源量10.257Mt。本井田可采煤层仅一层为4号煤层,煤种属于不粘结长焰煤,煤层厚度0.6-2.25m,含0-3层夹矸,煤层结构由西向东由简单到复杂。4号煤层间接顶、底板为中、粗砂岩、顶板抗压强度116.73MPa,底板抗压强度62.85MPa;4号煤层直接顶板或伪顶多为泥岩,力学强度低,遇水易变形,易发生块体塌落、冒顶。矿井正常涌水量为44.2m3/h,矿井最大涌水量为57.5m3/h。本井为低瓦斯、低二氧化碳矿井;煤尘有爆炸危险性;自燃倾向为自燃;建成达产时移交1个盘区,1个高档普采工作面;高档普采工作面装备MG375BW型采煤机,配套SGB630/220可弯曲运输机。矿井采用通风系统为并列式,通风方式为抽出式,矿井设计风量前期为33.0m3/s、后期为37.5m3/s。采矿许可证号为C二、生产现状 1、现矿井施工属二期工程,共有四个掘进队组在施工,分别为:轨道大巷、回风大巷、煤仓、水仓。2、矿井提升系统主井装备一台B=1.0 m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担负井下煤炭提升;副井装备一台JTK1.6/1.2提升绞车担负矿井辅助提升任务。3、矿井运输系统平巷运输采用5.0吨蓄电池电瓶车牵引V型矿车运输。工作面上顺槽采用无极绳绞车牵引矿车方式,井下其他位置采用调度绞车牵引矿车方式。下料采用专用下料车。斜井及斜巷运输使用一坡三档,齐全可靠。、矿井排水系统水仓分为甲仓和乙仓,容水量为:2400m3。水泵型号为:150DM-30×3,电机功率75KW,电压660V,排水管路两趟159×4.5。三台水泵,其中一台主用、一台备用、一台维修,井下排水能力满足要求。5、矿井供电系统该井地面供电电源有两回:一回路引自东宁电厂66KV高压线路至矿区。另一回线路引自大肚川变电所的大太线10kv侧。矿井设有一座高压变电所、一座工业场地地面低压变电所。高压变电所10kV电源馈出回路为十一回:其中工业场地变电所两回、井下变电所两回、地面变电亭一回、所用变两回、备用两回、电力电容器两回。地面低压变电所设有两台三维立体卷铁心油浸式变压器,型号及规格分别为S11-M-RL-1000/10/0.4 1000KVA两台,正常运行时,二台变压器分列运行,一台故障时,另一台可保证本变电所所承担的全部一、二级负荷。6、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通风系统。矿井通风方式为抽出式。即新风由主井、副井入风,乏风由风井排至地面。选用FBCDZNO18C型通风机两台,其中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配用电动机型号:YBF-315M-8,功率:75×2KW,电压:660v,转速:740r/min。矿井返风采用风机反转返风,返风量达到60以上。7、矿井防尘系统在工业场地南侧山坡上设置生产、生活、地面消防及井下消防合用水池1座,容积为400m³。在工业广场内已打深水井2口,一用一备,单井出水量在20 m³/h以上。消防与洒水合为一个系统,采用静压重力供水方式,主干管为89×4无缝钢管,采用减压阀方式减压。地面消防洒水水池自主井、副井、风井接入井下消防洒水系统,在井底车场、盘区等处设减压阀,减压后供各用水点使用。8、矿井压风系统型号:LG-20/8G-110,排气量:20m3/min、排气压力:0.8Mpa、电动机功率:110KW、电压:660v。二台全部设置地面使用,即一台使用,一台备用。压风管路选择:压风管路主管路108×3.5,压风管路支管路89×3.5。、矿井监控系统本矿井采用KJF2000N型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系统,主要对煤巷内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瓦斯、负压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遇险情时,能及时发出警报、切断危险区电源和将信息迅速传至地面中心站。在办公室调度室内设人员定位系统主机(型号为KJ208)。10、矿井瓦斯情况本井为低瓦斯、低二氧化碳矿井,无瓦斯积聚现象。11、煤尘情况井下所有巷道每天设专人进行洒水消尘,井下无煤尘堆积。12、自燃发火情况本矿井煤层为自燃煤层,但从未发生过煤层自燃发火现象。13、地质构造井田内有一条断层为F1断层,该断层为正断层,走向近东西,倾向北,倾角70°,落差5080m。6、7、8勘查线控制,属较可靠。煤层波状起伏,波峰:位于F1断层北部,走向近东西,向东倾伏,两翼倾角小于5°左右。波谷:位于F1断层南部,走向北东,向北东倾伏,两翼倾角小于5°左右。14、区域构造黑龙江省东部含煤区是我省最主要的含煤区,除鸡西、鹤岗、双鸭山、七台河四大煤田外,东宁县东宁煤田即处于含煤区南部。所处大地构造位置属老爷岭地块,张广才岭太平岭边缘隆起带太平岭隆起与老黑山东宁断坳陷接触地带。15、煤与瓦斯突出与冲击地压情况本矿井不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无冲击地压影响。16、现有生产、在建矿井及小窑分布、开采情况井田内无生产矿井,其东南测分布有浪东沟一井、董家煤矿、太阳升三井、浪东沟二井等4处报废的小煤窑。第二节 各类灾害预防组织机构1、总指挥:王飞忠副总指挥:蒋立军组 员:邵虹晨、刘孟相、孙光生、张金明第三节、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矿长:组织实施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健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审定反风演习措施。生产矿长:落实好反风演习工作中的各项程序,保证人力、财力、物力到位,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总工程师:制定反风演习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灾害预防及矿山救护的训练演习工作,保证矿井反风演习前有完整的独立的通风系统。通风矿长:组织反风演习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各项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保证通风设施及安全仪器,仪表灵敏可靠。机电矿长:保证双电源线路正常供电,井下风机能够实现自动转换,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安全矿长:落实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安全措施,保证反风演习前对主、副井及所有井下巷道彻底消尘,所有防尘管路安装到位,防尘设施保证灵敏可靠。第四节 、 矿井有可能发生的灾害及各种灾害的预兆重大停电停风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煤尘爆炸、水害、火灾、顶板大面积冒落、重大提升运输事故。一、透水预兆:(1)、“挂汗”;(2)、“挂红”;(3)、水的气味和颜色有变化;(4)、空气变冷;(5)、煤层遇到有积水渗透,会变得发潮,发暗,无光彩;(6)、巷道产生雾气;(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8)、有“嘶嘶”水叫声;(9)、有臭味。二、顶板冒落预兆:(1)、发生响声,岩层下沉断裂,折梁、断柱现象,有断裂的闷雷声;(2)、掉渣;(3)、片帮煤增多;(4)、顶板裂缝;(5)、顶板出现脱层;(6)、漏顶;(7)、瓦斯涌出量增加;(8)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增加。第五节 预防各种灾害事故发生的措施一、预防通风事故的措施:1)、预防主扇停电措施。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确保矿井和矿井主要机电设备供电的不中断。在由于某种原因而需要停止部分负荷时,应首先停止第三级负荷,必要时再停止部分第二级负荷,确保第一级负荷的用电。为提高电的可靠性,可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1)、设置备用电源。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可以由备用电源继续供电,从而提高供电的可靠性。(2)、设置专用或备用供电线路。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的电源线路和保安负荷的供电方式有以下规定:“每一矿井应有两回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因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仍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的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特殊情况下,经省(局)煤炭局批准,其中一回路,可不受分接负荷的限制”。“主要通风机、应各有两回直接由变(配)点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在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为使两回(或多回)供电线路真正能够互为备用,它们应该分别引自不同的电源。它们应该分别来自两个不同的区域变电所或发电厂。除以上各项规定外,为提高矿井供电的可靠性,对矿井电源线路的运行和设置,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正常时,如果采用一回线路运行方式,另一回线路应带电备用,保证井下生产过程中供电的连续性。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2)、预防局扇停电措施。(1)、局部通风机每天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检查,保证正常运转。(2)、局部通风机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3)、预防风流短路的措施。(1)、所有入井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破坏。(2)、所有风门必须连锁。(3)、在施工风门前应考虑到风门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规定,以免拉车时风门同时打开。(4)、在井下尽量不施工临时通风设施。(5)、通风设施的施工必须按照标准执行。二、预防瓦斯燃烧和爆炸事故的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防止瓦斯积聚;防止瓦斯引燃;防止瓦斯爆炸事故扩大。(一)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1、加强通风。2、严格检查和检测井下瓦斯浓度。3、及时处理积聚瓦斯。4、抽放瓦斯。(二)防止瓦斯引燃措施。1、严加明火管理严禁烟草和点火工具入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禁止打开矿灯;井口房、瓦斯抽放站及扇风机房周围20m内禁止使用明火;井下需要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待矿长批准后,按规定进行;严格井下火区的管理等。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以便处理。2、严格放炮制度采、掘工作面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瞬发电雷管,在使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时,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毫秒,而且要特别注意保证安全炸药和雷管质量;放炮工作必须由经过训练并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并保证放炮作业的正确,打眼、装药、封泥和起爆都必须符合规定,严禁采用放糊炮或明火放炮,严禁用明炮崩落卡在溜煤眼中的煤或矸石。3、消除电器火花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及供电网络,都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要求。保证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完好性;使用“三专两闭琐”,消除电器火花的产生。4、严防摩擦火花发生井下使用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提高,机械摩擦、冲击火花引起的燃烧危险增加了,为防止由此而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采取的措施有:在摩擦发热的部件上安设过热保护装置(如:液压联轴节上的易熔合金塞);温度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利用难引燃性合金工具;在摩擦部件的金属表面熔敷活性小的金属,使形成的摩擦火花难以引燃瓦斯等。5、防止静电火源出现。(三)防止瓦斯爆炸灾害扩大措施(1)使矿工熟悉此计划并掌握预防瓦斯爆炸的基本知识和有关的规章制度;每个下井人员都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而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2)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时,矿长和总工程师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工作,以防事故范围扩大。(3)各生产水平、各生产采区,都必须有单独的回风道,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独立通风。实行分区通风。(4)通风系统应力求简单,不用的巷道都要及时封闭,入风流与回风巷道不能布置的太近,并在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双道挡风墙,以防瓦斯爆炸时,风流短路,造成事故扩大。(5)装有主要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设防爆门,主要通风机要安设反风装置,以防瓦斯事故发生后毁坏主要通风机或不能按需要反风,造成事故范围扩大。(6)矿井两翼、相邻采区都必须用岩粉棚或水棚等隔开,在所有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中进行散布岩粉,将爆炸事故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三、预防煤尘爆炸事故的措施预防煤尘爆炸的技术措施可分为三大类:防尘措施、防爆措施和隔离措施。(一)、防尘措施。防尘措施是指尽量减少煤尘的生成和使空气中的含尘量降低的措施。1、减少煤尘生成的措施。1)煤层注水湿润煤体。 2)采空区灌水。3)水封爆破和水炮泥。 4)改进采煤机结构。2、降低浮尘。1)喷雾洒水降尘。 2)合理的风速。 3)消除落尘。(二)防爆措施。井下能够引爆煤尘的火源与引燃瓦斯的相同,而且瓦斯爆炸又容易引起煤尘爆炸,因此,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对防止煤尘爆炸同样有效,必须严格执行。(三)限制爆炸措施。1、抑制煤尘爆炸的措施。用机械或人工定期在巷道内散布岩粉,以增加沉积在巷道周壁和支架上煤尘的不燃物质的含量,从而抑制煤尘爆炸。2、隔爆措施。1)岩粉棚隔爆。 2)水槽棚隔爆。3)水幕隔爆。 4)自动式防爆棚。五、预防火害事故的措施(1)、加强机电管理,保证运转部件清洁,使用安全可靠的润滑油,防止机械摩擦产生高温,防止电流过负荷。(2)、无人工作面应切断电源。(3)、井下应尽可能少储炸药雷管,须用时注意存放,炮眼必须用不燃性的水炮泥。(4)、井下严禁使用电炉和灯泡取暖。(5)、严格禁止带烟、带火入井。(6)、有机电设备的硐室、巷道、井底车场、井筒、主要巷道用不燃性材料支护。(7)、井下必须设消防系统。(8)、所有井下工人熟悉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9)、严禁在井下存放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10)、清洗风动工具必须在专用峒室内进行。六、预防水害事故的措施井下防治水技术措施,可分为探水、放水、隔水和堵水。1、井下探水为了近一步探明水文情况,确切掌握水源的位置与距离,在采掘工作面接近可疑水体之前必须进行探水。“逢掘必探,先探后掘”是防止矿井水害的重要原则,必须严格执行。探水安全注意事项:1)探水前应加固探水面支架,背好帮顶,以免压力水冲垮煤壁和支架。2)挖好排水沟,准备好相应容量的水仓和排水设备。3)清理巷道,保证安全撤退路线畅通无阻。4)探水时,在水量小、水压不高的地区,可不设孔口管,积水通过钻孔直接流出。在水量和水压较大的地区或强含水层中,孔口要用套管加固,使钻杆通过套管钻进。套管上安有水压表和阀门,探到水源后,既利用套管放水。5)打探水钻孔时,如发现煤岩松软或沿钻杆向外流水超过正常打钻供水量,必须立即停钻,但不得移动或拔出钻杆,派人监视水情,并报告矿调度室;如果情况危急,必须立即通知所有受水威胁地点撤人,并采取应急措施。6)探水工作面要经常检查瓦斯及其它有害气体。当发现有害气体超过规定时,必须停钻、停电、撤人,并报告调度室处理。7)探水工作地点要安设专用电话,随时同中央泵房及调度室保持联 系。2、放水放水就是有计划地将地下水全部或部分疏放出来,从而彻底消除在采掘过程中发生突然涌出水的可能性。这是矿井防治水中最积极、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为了做到安全放水,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探到水源以后,如果水量不大,一般可利用探水钻孔放水;水量很大时,必须另打放水钻孔。放水钻孔的直径一般为5075mm,孔深不大于70m。(2)放水前应进行放水量、水压及煤层透水性实验,并根据排水设备能力与水仓容积,拟定放水顺序和控制放水孔流量,以避免盲目放水而引起水患事故。(3)放水过程中要随时注意水量的变化,出水的清、浊及水中含有的杂质情况,同时还要密切注意有无有害气体的涌出和特殊的声响等,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调度室。(5)准备好应急措施,规定在万一的情况下人员撤退的路线,沿途要有良好的照明和保证路线畅通。3、隔水隔水措施包括留设防水煤柱和构筑放水闸门、防水闸墙等。4、注浆堵水注浆堵水就是将专门制备的浆液通过管道压入地层空隙,浆液在空隙中渗透和扩散,经凝固、硬化后达到加固地层和堵水源的目的。七、预防顶板大面积冒落的措施(1)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掌握采掘工作面项、底板岩性变化。(2)摸清顶板来压规律,采取相关措施,加强顶板管理。(3)认真执行作业规程加强支护管理。(4)坚持执行必要的制度,如敲帮问顶制、岗位责任制、质量验收制、交接班制、顶板分析制等。(5)加强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掌握冒顶发生的预兆,提高警惕性,一旦出现预兆,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顶板的防治措施: 1、坚硬难冒落顶板灾害的防治方法:(1)、提前强制爆落顶板。(2)、灌注压力水处理坚硬难冒落顶板。(3)、合理选择支架类型。(4)、联合开采。(5)、隔离煤柱。2、破碎顶板灾害的防治方法:(1)、减少顶板暴露面积和缩短顶板暴露时间。(2)、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3)、推广破碎顶板的化学加固技术。(4)、顶板破碎度统计观测。3、复合性顶板灾害的预防:(1)、严禁仰斜开采。(2)、掘进工作面运输平巷不破坏复合性顶板。(3)、尽量避免回风平巷、运输平巷与石门推进呈锐角相交。(4)、初采时不要反向推进。(5)、提高支架的稳定性。(6)、提高单体支柱的初撑力和钢度。第六节、救援工作原则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提高对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处理能力,以便有条不紊地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国务院446号令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团结煤矿矿井安全生产的特点,制订团结煤矿矿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把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作为矿井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全体职工,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长效机制。1、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由矿长统一领导,实行分级系统管理。矿长对应急救援总体负责;总工程师对应急救援的技术方案负责。2、 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快速反应。 调度室是应急救援的牵头部门,机关和各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业务范围分块进行管理,既相对分工,又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一旦发生矿井安全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各部门立即作出反应,各自进入工作状态。3、坚持平战结合,充分整合现有资源。团结煤矿按照计划进行演练,随时作好应急救援准备,做到“练兵千日,用兵一时”。加强与县救护队的协作,做到人力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共享。第七节、各类事故的危害一、 矿井瓦斯1、矿井瓦斯是指煤矿生产过程中,从煤(岩)层中涌出的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在这些有毒有害气体中,沼气约占总量的80以上。沼气有很强的扩散性和渗透性,它的扩散能力比空气大1.6倍,只要一处有沼气,很快扩散到所有巷道。由于瓦斯或沼气本身具有窒息性、燃烧性、爆炸性的特点,因此矿井瓦斯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极大,其主要危害有: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促使爆源点附近的气体以极大的速度向外冲击,造成人员伤亡,破坏巷道、损坏设备、设施,扬起大量煤尘并使之参与爆炸,产生更大的破坏力。另外,爆炸后生成大量的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中毒窒息死亡。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瓦斯超限作业,违章放炮,违章排放瓦斯,电气设备失爆和带电作业。此外,突然停电停风,风流短路等导致瓦斯积聚遇火源,都有引起瓦斯爆炸事故的可能。2、 邻近矿井老窑积聚瓦斯,预计周边老窑闭坑后有一定瓦斯量。矿井邻近老窑目前不会造成我矿重大瓦斯灾害隐患,但必须加强监测,取得准确资料,防止对后期开采造成影响。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尾巷瓦斯涌出影响,此类是目前导致矿井瓦斯积聚、超限的最大危险源,其主要原因是采空区漏风或异常涌出造成的。可能造成的损失: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处理不当有可能导致瓦斯灾害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4、矿井地质构造及局部区域瓦斯含量异常偏高对瓦斯涌出的影响,此类影响有可能造成采掘作业时出现瓦斯异常涌出,处理不当可能造成灾难性后果。 5、采空区或采煤工作面垮塌对通风、瓦斯的危害,此类危害有可能造成瓦斯异常涌出,通风不良,导致矿井局部或大范围区域瓦斯积聚和超限。可能造成的损失:影响矿井正常安全生产,处理不当有可能导致瓦斯灾害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6、通风系统、通风设施受破坏或重大损坏。可能造成的危害:导致风流短路、部分巷道、采面无风或微风并有可能导致瓦斯积聚或超限,影响正常生产,危及矿井安全。7、 瓦斯排放和瓦斯超限人为控制和处理不当,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瓦斯灾害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8、其他原因造成瓦斯异常涌出。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瓦斯灾害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害。二、矿井水害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种类型的地下水进入采掘工作面的过程称为矿井涌水。矿井涌水的形式有缓慢的进入,也有突然的涌入。后者因水量大、来势猛,故称矿井突水,危害极大。当矿井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时,就会发生水灾。水灾的危害极大,不仅可能淹没工作面、巷道,甚至可能淹没整个矿井,造成伤亡事故。三、 矿井火灾矿井火灾按发火原因不同,分为内因火灾(煤层自燃发火)和外因火灾。开采的4#煤层无自然发火现象,矿井存在的火灾只能是外因火灾。外因火灾多发生在风流畅通的地点,主要有明火、电焊、气焊、静电、金属撞击或摩擦、电火花、电缆燃烧、皮带燃烧等引起的火灾。 矿井通风采取的是抽出式,外因火灾虽然较少发生,但一旦发生,火随风流,风助火势,往往其火势迅猛,人员不易接近,极难扑灭,火风压也会引起矿井通风系统紊乱,灾区进一步扩大造成矿井重大损失。矿井火灾主要危害有:产生大量烟雾和CO,可能引起人员中毒从而造成人员伤亡,引燃、引爆瓦斯,毁坏设备、设施等。外因火灾容易产生的环节:电器设备超负荷导致电缆开关过热燃烧;皮带机打滑引起皮带燃烧;井下电焊、氧焊、气割使用管理不当引起燃烧;带电作业、电气短路引燃附近可燃物造成火灾事故。四、 顶板 在采矿生产过程中,最常发生的事故是冒顶片帮事故。随着掘进工作面和回采工作面的向前推进,工作面采空区面积逐渐增大,顶板和周帮矿岩会由于应力的重新分布而发生某种变形,以致在某些部位出现裂缝,同时岩层的节理也在压力作用下逐渐扩大,当重新分布的应力超过岩体或其构造的强度时,顶板岩石的完整性就破坏了。由于顶板岩石完整性受到破坏,出现了顶板的下沉弯曲,裂缝逐渐扩大,如果生产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不当,就可能形成顶板岩体的冒落。如果支护不及时或支护方法不当,就会发生顶板冒落或片帮致使作业人员伤亡。容易发生顶板事故的七个环节:充带、回柱放顶、改打支柱、临时跟机支护、断层带支护、岔口支护、敲帮问顶等。五、 机运事故生产过程中各类机械、运输设备较多,供电系统复杂,由于人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设备(装置)出现故障等容易造成人员伤害、设备的损坏事故。特别是井下运输容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井下胶带、刮板输送机、机车运输、斜坡提升、人力推车等运行过程中,工人违章跨越、搭乘输送机;违章使用输送机运送人、或材料等情况极易发生人员伤亡。斜巷提升运输中,如果连接装置失效、挡车栏、阻车器等安全装置失效或使用不当、轨道质量差致使矿车下道、钢绳不合格或运物捆绑不牢砸断提升钢绳造成断绳跑车、把钩工或司机责任心不强忽视安全而出现误操作等原因造成跑车,均易造成人员伤亡。在平巷运输中轨道或道岔质量差、机车或矿车失修、连接装置不合规定或违章代用,制动闸、撒砂装置或声光信号等安全装置失效,司机违章操作、行人违章扒、蹬、跳,巷道狭窄人车争道等原因都可造成伤害事故。机车运行在巷道中、行车速度快、行至弯道等处,很容易发生翻车、挤伤行人、撞坏设备等事故。六、 放炮事故在生产中,采用放炮掘进巷道、个别采面仍然采用放炮落煤工艺。未严格按照放炮管理规定进行装药、联线、站岗、撤人、断电、处理瞎炮,是容易造成伤亡事故的危险源。七、 粉尘粉尘(指岩尘和煤尘)的另一个危险性是引起职业病,即矽肺病和煤肺病。矿工长期在有粉尘环境下作业,粉尘吸入人体内会引起矽肺病或煤肺病,SiO2含量越大,危害程度就越大。一般来说,尘肺病的死亡人数为工伤死亡人数的几倍,因此粉尘的又一危害不可忽视。八、后勤保障 距东宁团结煤矿15Km是东宁县医院驻地,以该医院为依托开展医疗救护工作。针对矿井发生事故预警的级别不同,除及时向上级政府或部门报告外,立即向上级应急救援机构(县、市、省)请求支援。1、 法律依据近年来我国政府相继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对应急救援预案有着明确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具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职责。”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2、 应急准备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东宁团结煤矿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矿长王飞忠任组长,负责救援总指挥;生产矿长邵虹晨、安全矿长刘孟相、机电矿长孙光生按照各自的分工协助总指挥指挥。机关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各自的业务范围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任务。应急救援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矿长王飞忠、总工程师蒋立军召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3、领导小组下设专业组第一组:现场抢险指挥组。由矿长王飞忠任组长,成员由副矿长以上领导组成,负责现场抢险全过程的指挥。第二组:现场抢险专家组。由总工程师蒋立军任组长,成员由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组成,协助指挥组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其它组分“一通三防”组、顶板组、机运组和其他组共四个组。第三组:后勤保障组。负责物资器材的供应、经费的保障、地面交通运输的保障、地面通讯保障、生活后勤保障、治安保障等。第四组: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矿长任组长,成员有安监员和有关部门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第八节、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关人员的职责及工作范围矿长: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全权指挥者。组织制定营救人员和处理事故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协调组织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的各个方面的工作。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矿长领导下,召集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方案。负责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工作。安全副矿长 :根据方案组织抢救工作和对入井人员的安全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值班副矿长:负责召集人员,成立救灾指挥部。在救灾指挥部成立前,代行指挥救灾。矿山救护队队长:负责全面指挥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完成遇灾人员的抢救和方案所规定的任务。有关队、班长:负责查明该队、班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调度室,随时接受救灾总指挥部命令;完成有关救灾任务。井口值班调度员:负责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县矿山救护队,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集合待命;随时统计和掌握出入井和留在井下各区域的人数和分类;按救灾程序向救灾总指挥部报告情况、传达总指挥部相关指令并作好记录。矿灯班长:通知本班组根据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救灾总指挥部。对未持有特别入井许可证人员不得发放矿灯。供应科:立即与分管通风及机电矿长联系,根据灾害情况选择通风、供电设备等装备的型号、数量,并迅速送达指定地点。公司值班调度员:接到井口调度人员的事故通知后,立即按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人员到集团公司待命,并通知东宁县医院或其他医院立即作好抢救人员的准备工作。在救灾指挥部成立后,按救灾程序传达指挥部相关指令,收集相关情况提供给指挥部,并及时作好相关记录。第九节、事故通报人员和单位程序及联系电话一、发生事故后立即召集的有关领导、有关单位、通知方法和顺序发生事故后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表一。序号有关领导及单位姓 名手机电话手机小号接电话人通知人1矿 长王飞忠66622总工程师蒋立军3生产矿长邵虹晨4机电矿长孙光生5安全矿长刘孟相6矿业公司总经理王建禄二、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和有关单位、部门及其领导人的任务、职责1、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公司总经理、矿长、矿总工程师(矿技术负责人,本条文以下同)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援救,矿长是负责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长未到,由值班矿长负责指挥。如果矿长对援救事故的全面指挥工作不能有效地领导,公司总经理有权予以撤换,并及时指派能胜任的人员负责指挥,并授以全部权利和职责。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公司总经理、救护队队长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作战计划。3)公司总经理:在不妨碍矿长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采取措施从公司所属各矿调度人员、设备和器材。4)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需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5)矿副总工程师: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某一方面的抢救工作。6)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7)驻矿安全监察(站)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8)通分区(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注视主要有关通风的其它措施。9)生产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10)有关的区、队、班长:负责查对留在本区域工作面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带领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给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11)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室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救灾害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人数。12)考勤和矿灯、自救器发放室负责人:应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持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并在井上必须严格检查,制止入井。13)材料供应科: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指定地点。14)机电科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完成其它有关任务。15)运输区: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下,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16)地测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17)医院院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18)后勤科:保证对遇到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他生活事宜。19)保卫科: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20)值班电话接线员:接到矿调度室的事故通知后,立即切断与事故没有直接关系的一切通话,并开放事故信号,并按照计划中所规定的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及时按顺序通知所列各单位的人员到矿调度室报道待命,协助矿调度室值班调度员及时传达矿长的命令。三、处理各种事故必须的技术资料1、矿井通风系统示意图和网络图,反风演习报告以及保证反风设施完好检查报告,避灾路线和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标在通风系统示意图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号码。3、井下消防洒水、排放、瓦斯抽放和压风等管路系统图。4、地面和井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其所储备的材料、设备、工具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5、地面、井下对照图,图中应标明井口位置、标高、铁路、公路、钻孔、水井、水管、储水池以及其它存放可供处理事故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四、发生事故后紧急安全措施1、组织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井下值班干部,带班的班段长负责按照计划规定的路线撤离。2、矿井救护队人员和一般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3、井下人员自救方法、设施和设备。五、发生事故后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1、处理瓦斯、煤尘、火灾、水灾事故总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1)、发生瓦斯、煤尘、火灾、水灾事故时值班矿长立即组织井下人员撤退;2)、切断井下电源,通往地面的提升运输设备暂时不停;3)、在情况不名的情况下严禁组织非专业人员入井抢险;4)、值班矿长通知单位做好抢险的物资、人员准备;5)、救护队立即到达事故矿井待命。2、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1)、立即撤出井下所有人员。2)、切断火区电源;迅速组织撤退灾区和威胁区域的人员,抢救遇难人员,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3、发生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时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1)迅速撤退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2)切断通向灾区电源;3)对充满瓦斯(二氧化碳)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迅速将高浓度瓦斯(二氧化碳)直接引入回风排出矿井。4、在井下发生火灾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1)、立即撤出所有人员。2)、切断火区电源;3)、探明的火灾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制度,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及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用反风或使风流短路的措施。4)、在火灾初期,火灾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离灭火法封闭火区。5、在发生透水事故时:1)撤出灾区人员,并规定受到透水威胁地点的所有人员安全撤退的路线;2)规定关闭水闸门的顺序和负责人;3)在现在排水设备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4)必须保护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其中,当水和泥沙威胁到泵房安全时,在下部水平的人员撤出后,应将水和泥沙引入下部巷道;5)在有瓦斯从水淹区域涌出的危险时,应规定排除瓦斯的措施。6、在发生冒顶事故时:1)探明冒顶范围和被埋压、堵截的人数和位置;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果暂不能恢复时,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对埋压、堵截的人员输送新鲜空气。3)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里,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开掘通向遇难人员的专用巷道。4)遇有大块岩石威胁遇难人员时,可使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