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下发斜巷管理 .doc
焦煤集团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办法(草案)为加强井下斜巷轨道运输安全管理,规范斜巷跑车防护装置,消除斜巷运输安全隐患,减少和避免跑车事故造成的危害,提高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促进加快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特制定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置一、一般规定第一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设置的位置和数量应当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及巷道情况进行设置。如图1、图2、图3。第二条、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设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作灵活,挡车可靠。二、主要运输斜巷第三条、在主要运输大巷与主斜巷上部平车场入口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第3款规定,应安设一道轮式阻车器。第四条、在主斜巷上部平车场空车道距变坡点08-2米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370条第4款规定,应安装一组复式轮式阻车器或2套轮式阻车器。第五条、为防止重车在变坡点发生断绳、脱钩等事故,应在重车道变坡点下05-2米处和变坡点上05-2米处各安装一套自动复位轴式阻车器。第六条、1.2米及以上绞车,在变坡点下方略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点,应安设一套与绞车实现联动的常闭式挡车栏。1.2米以下绞车,在变坡点以下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方装设挡车栏,该挡车栏与变坡点处装设的挡车栏实现联动,两者不能同时打开。如图4。第七条、在斜巷各偏口应安设阻车器,此阻车器应能灵活操作,正向搞车时移到偏口,偏口搞车时移到正向。如图5。第八条、在斜巷内依巷道长度应安装若干道碰杆式跑车防护装置,这些装置的挡车栏可以是常开的,但碰杆必须是常闭的,且无须人工操作。第九条、斜巷安装跑车防护装置的数量:长度50米以内1道,50-100米不少于2道,100-300米不少于3道,300-600米不少于4道,600米以上不少于5道。第十条、在斜巷下弯道、起坡点10-15米处,安装1道常闭式挡车栏,由下弯道工操作。第十一条、为规范保险设施,自制门挡按下列尺寸制作:1、坡度16°以上主斜巷,使用三根规格不小于11矿工钢焊接而成的梯形保险门挡。坡度16°以下主斜巷和坡度16°以上一般斜巷(包括采掘地区斜巷),使用二根规格不小于11矿工钢焊接而成的梯形保险门挡。坡度16°以下一般斜巷(包括采掘地区斜巷),使用二根规格不小于12#普工钢焊接而成的梯形保险门挡。梯形门挡的长度为吊挂高度的1.5-2倍。宽度为400-500mm(600mm轨距),700-800mm(900mm轨距)。如图6、图7。2、使用各种不同道轨制作的保险门挡应取消。3、用钢丝绳制作的柔性挡车栏,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不合格,应立即取消:、使用单根钢丝绳制作的;、钢丝绳直接从轨道下面穿过的;、钢丝绳网距道轨距离小于0.5米的;、歪扭八吊、形状不规整的。五、自制门挡的整改期自2008年7月20日开始,8月20日前必须整改完毕。从2008年9月21日始,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的,罚款1000元。第十二条、下车场及各偏口应设置躲避硐,高度不低于1.8米,宽度不低于1.2米,深度不低于0.7米。第十三条、在各车场安设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并有“正在行车,不准进入”的醒目标志。信号操作按钮应安装在躲避硐内,且上板管理。三、一般运输斜巷(包括采掘地区斜巷和其它临时轨道)第十四条、一般斜巷上平道,接近变坡点08-2米处,应安装1组常闭自动复位轴式阻车器。第十五条、在变坡点以下略大于一列车长度处,应安装1组手动常闭式挡车栏。JD25型及以上调度绞车或一次提升2辆矿车及以上的,在变坡点以下大于一列车长度的地方装设挡车栏,该挡车栏与变坡点处装设的挡车栏实现联动,两者不能同时打开。如图4。第十六条、根据斜巷长度,在斜巷中间适当安设碰杆式挡车栏。(参见第9条)。第十七条、在斜巷下弯道起坡点10-15米处,安装1道常闭式挡车栏,该装置可以手动操作。第十八条、掘进中的下山掘进头必须首先在上平道安装阻车器,然后才能向下掘进。掘进超过15米,应在变坡点下5米处安装手动常落式挡车栏,窝头处打护身柱,超过25米时做躲避硐。保险设施未装齐之前,行车时人员应撤到上车场。第十九条、推广使用24Kg/m道轨,取消24Kg/m以下的道轨。使用转轴式单摆尖岔道代替夹板式单摆尖岔道。如图9。第二章、斜巷提升设备第二十条、1.2米以上绞车必须按规程要求装设下列保护装置:1、防止过卷装置:当提升容器超过正常终端提升位置0.5米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2、防止过速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最大速度15%时,必须能自动断电,并能使保险闸发生作用。3、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4、限速保护装置:当提升速度超过3米/秒,必须装设限速保护装置,保证提升容器到达终端位置时的速度不超过2米/秒。5、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提升绞车必须安设深度指示器,开始减速时,能自动示警,以及司机不离开座位就能操作的常用闸和保险闸。当深度指示器失效时,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6、闸间隙保护装置:当闸间隙超过规定值时,能自动报警或自动断电。7、松绳保护装置:对缠绕式提升绞车必须设置松绳保护装置并接入安全回路和报警回路,在钢丝绳松弛时能自动断电并报警。第二十一条、小绞车要实行挂牌管理,标明小绞车名称、规格、额定拉车数量、使用钢丝绳规格、使用地点和维修负责人。绞车滚筒排绳整齐、不咬绳、不跳槽。小绞车操作手把应有定位闭锁装置。绞车固定应使用地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使用期不超过三个月的绞车,可以用“四压二戗”固定。绞车最突出部分与轨道间距不得小于0.5米。第三章、斜巷安全管理第二十二条、在运输斜巷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新设计的运输斜巷,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凡装设有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斜巷必须坚持使用,并定期检查维修试验,责任到人。 第二十三条、选用外购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有煤安认证和MA标志,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第二十四条、凡新设计的各类运输斜巷,要建立运行前验收制度。要组织技术科、安检科、施工单位和运输区等单位的有关人员按设计要求对巷道及车场的安全距离、轨道和道岔质量、绞车的安装位置及设备设施等进行检查验收,参加验收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验收人员要签字,做到范围明确、责任清楚。第二十五条、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使用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对轨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各种安全设施和行车保护等进行检查、维修和调试,具体负责人和设备设施责任牌要悬挂在现场。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每班由弯道工在开工前进行检查,并填写责任牌板,保证这些装置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第二十六条、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斜巷标志牌,注明斜巷长度、坡度、允许挂车数辆、以及钢丝绳规格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第二十七条、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钩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3人(绞车司机1人,上挂钩工至少1人,下挂钩工至少1人);挂二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4人(绞车司机1人,上挂钩工至少2人,下挂钩工至少1人)。挂钩工必须持有兼任信号工的资格证书。第二十八条、绞车司机及挂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持证上岗;上岗证要挂在岗位上,做到正规上岗、正规操作。第二十九条、岗位人员中绞车司机与挂钩工不得相互兼任。第三十条、斜巷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信号及躲避峒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第三十一条、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不合格不开、安全设施及信号设施不齐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开。 第三十二条、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无问题后方可发信号开车。第三十三条、斜巷运输严禁蹬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挂钩工同意并打定钟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和各偏口必须安设声光报警装置。第三十四条、绞车运行时禁止在斜巷内休息和工作,如需在斜巷内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措施。第三十五条、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连接器连接。第三十六条、斜巷运输严禁使用电机车在上车场向斜巷中顶车走钩,车辆在斜巷中脱轨禁止用绞车强拉硬拽,斜巷下车场禁止用绞车主绳带车。第三十七条、对拉小绞车只允许在直线段内往返牵引,禁止拐弯对拉,一台绞车禁止两个方向牵引矿车。第三十八条、斜巷轨道必须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装若干道地滚,具体应以钢丝绳不磨道板为准,间距不大于20m;变坡点处要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mm,宽度200250mm,轴径不小于40mm;地滚安装要平整、稳固,转动灵活。第三十九条、斜巷高低起伏,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下车场侧帮要装立滚,上车场变坡点处要装扒绳轮,数量以不磨绳为准。第四章、信号装置第四十条、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应安装集打点、信号显示、通话、行车红灯、语音提示于一体的信号装置。第四十一条、一般运输斜巷可安装声光兼备并具有行车红灯的信号装置。第四十二条、信号装置应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整齐布置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峒室内,线路做到吊挂整齐。第四十三条、斜井人车信号必须安装使跟车人在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的信号装置。第五章、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第四十四条、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技术要求及有关规定。并认真做好悬挂前及使用中的定期试验,坚持每天一次的验绳制度并做好记录备查。第四十五条、必须严格控制松绳余量,使钢丝绳不得打结。第四十六条、运行矿车脱轨后复位时,严禁用主提升钢丝绳强拉硬拽,以防崩绳。第四十七条、严禁利用主提升钢丝绳做车场调车用。第四十八条、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和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第四十九条、倾斜巷道矿车提升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保险绳一端必须与主提升绳相联,另一端必须牢靠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联结器上。第五十条、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其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矿车连接装置至少每年进行一次2倍于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试验。矿井应按期进行试验工作,并记录存档备查。第六章、斜巷巷道、车场和峒室第五十一条、斜巷巷道、各车场、甩道及峒室必须有设计,其巷道断面、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安全间距、双轨车场安全间距等,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斜巷下车场和各甩道口必须设有躲避硐。第五十二条、各车场具体要求。、采掘运输小斜巷各车场长度不小于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1.5倍。、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上车场不得有向斜巷的倾斜度,以免车辆自溜下滑。、车场宽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要求。第五十三条、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的轨道半径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轨道半径符合以下要求。、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m;行驶二吨矿车时,应安设3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6m。、机采和综采工作面使用综采支架、滑移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m。第五十四条、斜巷轨道轨型应不小于24Kg/m。第五十五条、斜巷运输不应采用对拉小绞车运输方式,如确需使用对拉小绞车施工,必须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第五十六条、倒拉小绞车前方应设有护身柱(不少于2棵)或护身石垛,保护强度要经计算后选择材料。第五十七条、同一巷道内同时有轨道和皮带或刮板运输机时,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刮板机和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刮板机和皮带运输机。第五十八条、斜巷内必须设计有正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第五十九条、小绞车峒室应符合设计,其净高不小于1.8m,绞车最突出部分与轨道一侧距离不小于500mm。第七章、斜巷人车及猴车第六十条、斜巷人车、猴车及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牵引车数等必须经过设计计算,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设计计算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应存档备查。第六十一条、运行斜巷人车、猴车的巷道及洞室,必须有正规设计,设计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巷道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巷道的上下口及中间各车场,应设信号峒室及候车室。候车室的出口应与上下人台阶相接,以便人员上下。在人车、猴车上下人地段上下人侧,有效间距不小于1米,且要铺设正规台阶。人员上下地点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六十二条、行驶斜巷人车的轨道质量应达到矿井轨道质量标准优良品标准,其轨型不得小于24kgm。巷道中的地滚应齐全且转动灵活,提升时钢丝绳不据磨道板。第六十三条、使用XRC(插爪式)人车,轨道必须使用木质轨枕,在钢轨内侧应装防止轨枕倾斜的轨枕撑木(规格为100× 100×500mm),轨枕应露出道渣面三分之一,不得使用水泥轨枕或整体道床。第六十四条、使用KRB(抱爪式)人车,其钢轨宜采用长轨焊接。如采用夹板连接则必须采用特制夹板和特制螺栓,保证连接好后其宽度不超出轨头宽度,且轨道铺设必须错接,接头错距不小于2米。第六十五条、斜巷人车维修工每天应对绞车、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斜巷人车及防坠机构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停下,处理后再投入运行。检查及处理情况要认真作好记录,并存档备查。第六十六条、行驶斜巷人车的巷道、轨道道岔、斜巷信号及斜巷安全设施等要设专人按规定定期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第六十七条、人车必须设专职跟车工,跟车工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保险链和防坠器,并必须先放一次空车试运行,无行车安全隐患方可运人。第六十八条、斜巷人车每个上下人地点都要设有把钩工维持秩序,并标明停车区域;实行排队按定员乘车,不得超员。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的、易燃性的或腐蚀性的物品。发车前把钩工必项全面检查车门或防护链是否挂好,而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第六十九条、乘车人员必须听从把钩工及工作人员的指挥,开车前必须将车门或防护链挂好。头和身体及所携带的工具严禁露出车外。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严禁扒车、跳车。严禁超员乘坐。车辆掉道时,应立即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第七十条、使用中的斜巷人车,应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做好定期试验工作,试验时要认真填写斜井人车定期试验记录表一式三份,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第七十一条、斜巷人车的结构件和零部件的更换必须符合原生产厂家的技术要求。第七十二条、对猴车主轴、大轮、主轴轴承、减速机、尾轮及张紧装置等每周检查一次,每月测量一次各部间隙,对间隙不符合规定或零部件损坏的要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换。第七十三条、每班对钢丝绳检查一次,每月对大绳进行一次防腐处理。第七十四条、每班对猴车托绳轮、压绳轮及横梁进行一次巡查,发现连接螺丝松动、横梁固定不牢靠等情况应立即停车进行处理。第七十五条、每班对猴车抱索器、座椅等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损坏的抱索器或座椅要做好记号,另外存放。不得继续使用。第七十六条、对猴车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语音信号系统每天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第七十七条、定期对猴车各轮系、主轴、大轮、减速机、尾轮轴承进行加油保养,每半年进行一次检修。并认真做好各种记录。第七十八条、乘坐猴车人员要做到自主保安,检查所乘坐的座位是否有隐患,有隐患的车座不得乘坐。第七十九条、乘坐猴车时先握杆,后随走跨座、收腿,乘坐时如有摆动,要用脚支地面或手扶峒室壁恢复平衡,过绳轮时要低头。第八十条、乘坐猴车人员在运行中要坐稳,不得引起吊杆摆动,不得手扶牵引钢丝绳,不得触及邻近的任何物体,到规定的地点必须及时下座,离开乘坐猴车,沿行人台阶行走。第八十一条、乘坐猴车途中严禁睡觉,防止坐过限定位置出现意外伤人情况。第八章 管理人员的职责第八十二条、各矿井机电矿长负责矿井主要斜巷运输管理工作,并对其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第八十三条、采掘地区及其它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工作,由各分管矿长和区队负责,并对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第八十四条、根据生产规模,各矿井应有一名副总工程师负责全矿井斜巷运输管理的技术工作,并对有关分管矿长负责。第八十五条、矿井调度室应有一名副主任负责采掘地区运输管理工作。矿安检科应有1-2人专职负责监督检查全矿井斜巷轨道运输系统、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第八十六条、各矿运输区负责主要斜巷轨道运输管理工作,运输区长对其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第八十七条、采掘区队应有一名副职兼管轨道运输工作,并对运输安全负责。 附:图1主要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位置示意图图2非标准的主要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位置示意图图3一般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位置示意图图4电动液压推杆连锁防跑车装置示意图图5斜巷偏口车场阻车器示意图图6由3根11#矿工钢组成的挡车栏图7由2根10#工钢组成的挡车栏图8 轴式阻车器图9转轴式单摆尖道岔示意图图1主要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位置示意图图2非标准的主要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位置示意图图3一般斜巷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位置示意图图4电动液压推杆连锁防跑车装置示意图图5斜巷偏口车场阻车器安装示意图图6 由3根11#矿工钢组成的挡车栏图7 由2根10#工钢组成的挡车栏 图8 轴式阻车器图9:转轴式单摆尖道岔示意图 生产管理处 2008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