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标准(增补最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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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标准(增补最新版).doc
素质拓展学分体系标准一 品德修养(5项)最高学分:2.0 (注:每学期申报一次)(一)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2项)总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校、院团委提供材料,学院认定。1. 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校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2. 学院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要求:每学年积极参加院两级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在当地达到一定的社会正面影响力,经认证可获得0.5学分。(二) 学校重大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具有奉献精神的重大活动,经认证每次可获得0.1学分。(三) 志愿者服务(2项)总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校院两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达到20小时(含)以上,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1.校志愿者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校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20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志愿服务1916(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4学分;志愿服务1512(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3学分;志愿服务118(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2学分;志愿服务74(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1学分;4小时以下不得分。2.学院志愿者活动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院级组织的志愿者服务20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5学分;志愿服务1916(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4学分;志愿服务1512(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3学分;志愿服务118(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2学分;志愿服务74(含)小时经认证后可获得0.1学分;4小时以下不得分。(四) 学习习惯总要求:每学期无旷课、迟到、早退及课堂不良行为者,经认证可获得0.1学分。(五) 生活习惯总要求:每学期在寝室检查中获优秀4次(含)以上且无不合格,经认证每位寝室人员可获得0.1学分。二科技活动(3项) 最高学分:4.0(注:每学年申报一次)(一)学科竞赛总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1.国家级一等奖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即: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每人获得4个学分。2.国家级二等奖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即: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二等奖的每人获得4个学分。3.国家级三等奖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即: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三等奖的每人获得3个学分。4.省级甲类一等奖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即:参加省级甲类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每人获得3个学分。5.省级甲类二等奖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即:参加省级甲类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二等奖的每人获得2个学分。6.省级甲类三等奖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即:参加省级甲类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三等奖的每人获得2个学分。7.省级乙类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即:参加省级乙类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一、二、三等奖的每人获得2个学分。8.其它类一等奖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即:(1.)参加其他类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一等奖的每人获得2个学分;(2)参加校级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一等奖的每人获得1个学分.9.其它类二三等奖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的记分按照浙江树人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管理办法浙树办教201023号文件执行。即:(1)参加其他类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二等奖和三等奖的每人获得1个学分;(2)参加校级学科竞赛(包括团体赛和个人赛)荣获一等奖的每人获得1个学分;荣获二、三等奖的每人获得0.5个学分。(二) 课题研究与专利发明1. 国家级课题具体要求:国家级课题结题才能加分。主持人(即第一参与人)为4分,第二参与人为3.2分,第三参与人为3.2分.2. 省级课题具体要求:省级课题结题才能加分。主持人(即第一参与人)为3分,第二参与人为2.4分,第三参与人为2.4分.3. 校级课题具体要求:校级课题结题才能加分。主持人(即第一参与人)为2分,第二参与人为1.6分,第三参与人为1.6分.4. 院级课题具体要求:院级课题结题才能加分。主持人(即第一参与人)为1分,第二参与人为0.8分,第三参与人为0.8分.5. 发明专利具体要求:学生发明专利(限第一、第二专利人)每人记4学分。专利发明以专利发明获得批准为准。6. 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具体要求:学生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限第一、第二专利人)每人记2学分。以获得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为准。7. 软件著作权具体要求:学生获得软件著作权(限第一、第二著作权人)每人记1学分。以获得软件著作权为准。(三) 出版著作与发表论文1.出版第一作者具体要求:学生出版著作,出版著作第一作者最高记4学分。2.出版第二作者具体要求:学生出版著作,出版著作第二作者最高记3学分。3.出版第三作者具体要求:学生出版著作,出版著作第三作者最高2学分。4.论文一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具体要求:论文一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获得3个学分。5.论文二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具体要求:论文二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获得2个学分。6.其它公开发行刊物第一作者具体要求:其它公开发行刊物第一作者获得1个学分。7.一级学术期刊第二作者具体要求:一级学术期刊第二作者获得1.5个学分。8.二级学术期刊第二作者具体要求:二级学术期刊第二作者获得1个学分。9.其它公开发行刊物第二作者具体要求:其它公开发行刊物第二作者获得0.5个学分。10.论文收录在SCLSSCLEL具体要求:论文被SCI、SSCI 、EI收录,第一、二作者皆可记4学分。三 技能与学习证书(6项) 最高学分:4.0(第七个学期时申报)(一) 计算机等级证书1. 非计算机专业二级(省级以上)具体要求:非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二级证书(省级及以上)获得学分0.5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2. 计算机专业三级(省级以上)具体要求: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省级及以上)获得学分0.5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3. 高级程序员具体要求:取得高级程序员证书分别获得2个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4. 中级程序员具体要求:取得中级程序员证书分别获得学分1个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5. 初级程序员具体要求:取得初级程序员证书分别获得学分0.5个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二) 外语等级证书1.非英语专业学生六级具体要求:非英语专业通过CET-6级记2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2.非英语专业学生四级且高于497分(含)具体要求:非英语专业通过CET-4级且分数达497分(含)以上记1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3.非英语专业学生四级且低于497分具体要求:非英语专业学生四级且低于497分获得0.5个学分。同类证书只取最高级别,不重复记学分。(三) 职业技能(或资格)证书(每学期申报一次)具体要求:在校期间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或资格)证书每荣获一个证书记0.5学分。(四) 就业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具体要求:完成校就业创业指导课并结业获0.5学分。(五) 辅修专业证书1.辅修专业证具体要求:获得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记4学分。2.校际短期交流项目(六) 自主创业总要求:创业成功,注册实体公司的法人代表加2学分,其他股东(须提供工商局备案的股东证明)加1学分;1.自主创业法人代表具体要求:创业成功,注册实体公司的法人代表加2学分。2.自主创业其它股东具体要求:创业成功,注册实体公司的其他股东(须提供工商局备案的股东证明)加1学分。四文体活动(5项) 最高学分:1.5 (注:每学年申报一次)(一) 国家级具体要求:国家级文体竞赛(演讲赛、辩论赛、征文、诗词创作比赛、舞蹈比赛、书画比赛、朗诵比赛、体育竞赛等)(一)个人获奖(三等奖或铜奖以上)获得1.5个学分;(二)团体赛【即2人含2人以上】获奖(三等奖或铜奖以上)每人获得0.75个学分。(二) 省部级具体要求:省部级文体竞赛(演讲赛、辩论赛、征文、诗词创作比赛、舞蹈比赛、书画比赛、朗诵比赛、体育竞赛等)(一)个人获奖(三等奖或铜奖以上)获得1个学分;(二)团体赛【即2人含2人以上】获奖(三等奖或铜奖以上)每人获得0.5个学分。(三) 校及地市级具体要求:校及地市级文体竞赛(演讲赛、辩论赛、征文、诗词创作比赛、舞蹈比赛、书画比赛、朗诵比赛、体育竞赛等)(一)个人获奖(三等奖或铜奖以上)获得0.5个学分;(二)团体赛【即2人含2人以上】获奖(三等奖或铜奖以上)每人获得0.25个学分。(四) 行业协会的竞赛具体要求:行业协会的竞赛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比赛性质认定,原则上降一级得学分(五) 项目化管理活动方案具体要求:学生申报项目化管理活动方案,申报、举办成功,项目申报人(1-2人)加0.5学分,项目主要组织者(5人以内)加0.2学分。五 其他类 最高学分:4.0(注:每学期申报一次)(一)院级重大活动(获奖项)具体要求:校级文体竞赛(院运动会、院级大型晚会、寝室嘉年华活动、院级辩论赛、班级拔河等)(一)个人获奖(三等奖或铜奖以上)获得0.5个学分;(二)团体赛【即2人含2人以上】获奖(三等奖或铜奖以上)每人获得0.25个学分。(二)院级重大活动(参与项)具体要求:每学期积极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具有一定意义的重大活动,经认可每次可获得0.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