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泵和能量回收装置公司企业信用管理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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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泵和能量回收装置公司企业信用管理方案.docx
泓域/高压泵和能量回收装置公司企业信用管理方案高压泵和能量回收装置公司企业信用管理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一、 公司基本情况3二、 项目基本情况4三、 信用评级基本法7四、 信用评级的概念13五、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含义16六、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策略17七、 法人治理结构19八、 项目风险分析35项目风险对策38(一)加强项目建设及运营管理38本项目的建设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承包商,在保证建设质量的同时,努力降低建设投资和设备采购成本。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选择项目监理,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建设工期和降低项目造价。建成投入运营后,加强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38一、 公司基本情况(一)公司简介公司将依法合规作为新形势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本保障,坚持合规是底线、合规高于经济利益的理念,确立了合规管理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全面合规管理责任。公司不断强化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合规论证审查,加强合规风险防控,确保依法管理、合规经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监管要求,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不断强化,各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协同联动的大合规管理格局逐步建立,广大员工合规意识普遍增强,合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公司不断建设和完善企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实施“互联网+”企业专项行动,推广适合企业需求的信息化产品和服务,促进互联网和信息技术在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中的应用,业通过信息化提高效率和效益。搭建信息化服务平台,培育产业链,打造创新链,提升价值链,促进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二)核心人员介绍1、蒋xx,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年5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4年4月至2011年9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3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闫xx,1957年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5月至2002年6月就职于xxx有限公司;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3、冯xx,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2018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办公室主任,2017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4、卢xx,1974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02年6月至2006年8月就职于xxx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8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副经理。2011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销售部副部长、部长;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5、邱xx,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职称。2002年6月至2011年4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11月至2011年3月任xxx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二、 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投资人xx集团有限公司(二)建设地点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三)项目选址本期项目选址位于xx(以最终选址方案为准),占地面积约50.00亩。(四)项目实施进度本期项目建设期限规划12个月。(五)投资估算本期项目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流动资金。根据谨慎财务估算,项目总投资18948.1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4954.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78.93%;建设期利息170.1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90%;流动资金3823.14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18%。(六)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18948.17万元,根据资金筹措方案,xx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自筹资金(资本金)12004.62万元。根据谨慎财务测算,本期工程项目申请银行借款总额6943.55万元。(七)经济评价1、项目达产年预期营业收入(SP):40200.00万元。2、年综合总成本费用(TC):32738.90万元。3、项目达产年净利润(NP):5456.69万元。4、财务内部收益率(FIRR):21.72%。5、全部投资回收期(Pt):5.55年(含建设期12个月)。6、达产年盈亏平衡点(BEP):14654.03万元(产值)。(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占地面积33333.00约50.00亩1.1总建筑面积49957.67容积率1.501.2基底面积19999.80建筑系数60.00%1.3投资强度万元/亩287.132总投资万元18948.172.1建设投资万元14954.912.1.1工程费用万元12891.232.1.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1727.862.1.3预备费万元335.822.2建设期利息万元170.122.3流动资金万元3823.143资金筹措万元18948.173.1自筹资金万元12004.623.2银行贷款万元6943.554营业收入万元40200.00正常运营年份5总成本费用万元32738.90""6利润总额万元7275.59""7净利润万元5456.69""8所得税万元1818.90""9增值税万元1545.86""10税金及附加万元185.51""11纳税总额万元3550.27""12工业增加值万元12312.08""13盈亏平衡点万元14654.03产值14回收期年5.55含建设期12个月15财务内部收益率21.72%所得税后16财务净现值万元6083.48所得税后三、 信用评级基本法信用评级的方法是指对受评客体信用状况进行分析并判断优劣的技巧,贯穿于分析、综合和评价的全过程。(一)要素分析法要素分析法是评级机构对客户作信用风险分析时所采用的专家分析法之一。常见的要素分析法包括5C要素分析法、SP要素分析法、CAMPARI法、骆驼评估体系等。1、5C要素分析法5C要素分析法最初是金融机构对客户作信用风险分析时所采用的专家分析法之一,它主要集中在借款人的道德品质、还款能力、资本实力、担保和经营环境条件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定性分析以判别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近些年5C要素分析法被更广泛地应用在企业对客户的信用评价上,如果客户达不到信用标准,便不能享受企业的信用或只能享受较低的信用优惠。(1)品质:指顾客或客户努力履行其偿债义务的可能性,是评估顾客信用品质的首要指标。品质是影响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和回收数额的决定因素,因为每一笔信用交易都隐含了客户对公司的付款承诺,如果客户没有付款的诚意,则该应收账款的风险势必加大。品质直接决定了应收账款的回收速度和回收数额,因而一般认为品质是信用评估最为重要的因素。(2)能力:指顾客或客户的偿债能力,即其流动资产的数量和质量以及与流动负债的比例,其判断依据通常是客户的偿债记录、经营手段以及对客户工厂和公司经营方式所做的实际调查。(3)资本:指客户的财务实力和财务状况,表明顾客可能偿还债务的背景、如负债比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形资产净值等财务指标等。(4)抵押:指在授信中所采取的担保、抵押等措施。一旦客户拒付款项或无力支付款项时能被用做抵押的资产,收不回款项,则以抵押品抵补,这对于首次交易或信用状况有争议的客户尤为重要。(5)条件:指可能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内部或外部经济环境,比如客户在苦难时期的付款状况、客户在经济不景气情况下的付款可能性。一些受商业周期影响较大的企业的偿债能力受条件的影响很大。2、5P要素分析法这种方法与5C分析法类似,主要分析以下五个方面因素:(1)个人因素。主要分析被评对象的品德、资格、还款意愿、还款能力等。(2)资金用途因素。资金用途通常包括生产经营、还债交税和替代股权三个方面。如果用于生产经营,要分析是流动资金贷款还是项目贷款,对那些受到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效益好的支柱产业要给予支持;对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开发,要分析项目在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确保贷款能够收回。如果用于还债交税,要严格审查,是否符合规定。如果用于替代股权或弥补亏损,更应慎重。(3)还款财源因素。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现金流量;二是资产变现。现金流量方面要分析企业经营活动现金的流入、流出和净流量,现金净流量同流动负债的比率以及企业在投资、融资方面现金的流入流出情况。资产变现方面要分析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以及应收账款与存货的周转情况。(4)债权保障因素。它包括内部保障和外部保障两个方面。内部保障方面要分析企业的财务结构是否稳健和盈利水平是否正常;外部保障方面要分析担保人的财务实力及信用状况。(5)企业前景因素。主要分析借款企业的发展前景,包括产业政策、竞争能力、产品寿命周期、新产品开发情况等;同时,还要分析企业有无财务风险,是否有可能导致财务状况恶化的因素。3、CAMPARI法CAMPARI法,即对借款人从以下七个方面分析企业信用状况:(1)品德。品德指借款人是否具有和银行订立借款合约的资格。例如,一笔对未成年人的银行贷款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同样,签约的董事必须是在公司章程授权的范围内行事,否则无效。(2)偿债能力。偿债能力指借款人在技术、管理、财务方面的实力;也可以指一个企业是否能够监控其营运风险、提高其资产流动性,以创造足够的现金流偿还债务。(3)获利能力。指考虑能否从债务人那得到的利息、利益。如果债务人(个人或企业)没有获利能力,也就是说以后将很难归还贷款以及利息,债权人将不会贷款给贷款人。(4)借款目的。借款目的指债务人向债权人贷款的用途应该是明确的、可接受的。如果一笔贷款是企业用于偿还供应商的现有债务,则该企业的流动性可能存在严重问题。若企业申请贷款是为了支撑业务按预期发展,这应认为是允许贷款的一个可接受的理由。(5)贷款金额。贷款规模必须和资金用途相一致,贷款金额也必须能满足企业使用。借用资金的费用应和净资产收益相匹配。(6)偿还能力。了解企业的后期资金来源有助于判断债权人的偿还能力。偿还能力是至关重要的,债权人应通过分析投资后的现金流,而不是未来盈利能力加以考查其偿还能力。对于债权企业来说,偿还贷款的最主要资金来源应是贷款的投资项目。(7)安全性。这里的“安全性”是指抵押担保:当贷款不能偿还时,银行仍能保证其资产安全。考虑一笔借贷请求时,其抵押担保物当然不是首先被考虑的;但如考虑抵押担保物,它的价额应相当于在贷款金额的基础上加上充裕的差额,而且抵押担保物要易于估价、易于变现、易于取得。4、骆驼评估体系“骆驼”评估体系是目前美国金融管理当局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信用状况等进行的一整套规范化、制度化和指标化的综合等级评定制度,有五项考核指标,即资本状况、资产质量、管理水平、盈利水平和流动性。(1)资本状况。主要考察资本充足率,即总资本与总资产之比。总资本包括基础资本和长期附属债务。基础资本包括股本金、盈余、未分配利润和呆账准备金。(2)资产质量。主要考察风险资产的数量、逾期贷款的数量、呆账准备金的充足状况、管理人员的素质、贷款的集中程度以及贷款出现问题的可能性。(3)经营管理水平。主要考察银行业务政策、业务计划、管理者经历与经验及水平、职员培训情况等一些非定量因素。这方面的评级是比较难的,因为没有量化指标和比率,一般情况下,都通过其他量化指标得出相关结论。经营管理水平的评级标准,一般以令人满意或非常好等定性分析为标准。(4)收益状况。主要考察银行在过去一两年里的净收益情况。收益状况评级标准:以资产收益率1%为标准进行评级。(5)流动性。主要考察银行存款的变动情况,银行对借入资金的依赖程度,可随时变现的流动资产数量,资产负债的管理、控制能力,借入资金的频率以及迅速筹措资金的能力。流动性的评级标准:没有确定的标准,只有与同类、同规模的银行横向比较,才能确定优劣与强弱。(二)综合评价法运用多个指标对多个参评单位进行评价的方法,称为多变量综合评价方法,或简称综合评价方法。其基本思想是将多个指标转化为一个能够反映综合情况的指标来进行评价。如不同国家经济实力,不同地区社会发展水平,小康生活水平达标进程,企业经济效益评价等,都可以应用这种方法。综合评价法的实施步骤包括:(1)针对被评对象确定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这是综合评价的基础和依据。(2)收集数据,并对不同计量单位的指标数据进行同度量处理。(3)确定指标体系中各指标的权数,以保证评价的科学性。(4)对经过处理后的指标进行汇总,计算出综合评价指数或综合评价分值。(5)根据评价指数或分值对参评单位进行排序,并由此得出结论。目前,主流信用评级机构采用的企业信用评级方法,即为综合评价法。本教材中第五章涉及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公司用于企业信用风险评级的基本模型,同样采用的是综合评价法。四、 信用评级的概念1、信用评级的定义信用评级又称资信评级,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由独立信用评级机构对个人、企业及国家的信用可靠程度进行评估,为社会提供资信信息,或为单位自身、国家主体提供决策参考。从狭义的角度讲,信用评级也被定义为以独立的第三方信用评级中介机构对债务人如期足额偿还债务本息的能力和意愿进行评价,并用简单的评级符号表示其违约风险和损失的严重程度。广义的信用评级则是对评级对象履行相关合同和经济承诺的能力和意愿的总体评价。关于信用评级的概念,至今尚无统一说法,但内涵大致相同,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首先,信用评级的根本目的在于揭示受评对象违约风险的大小,而不是其他类型的投资风险,如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资风险及外汇风险等。其次,信用评级所评价的目标是经济主体按合同约定如期履行债务或其他义务的能力和意愿,而不是企业本身的价值或业绩。最后,信用评级是独立的第三方利用其自身的技术优势和专业经验,就各经济主体和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大小所发表的一种专家意见,它不能代替资本市场投资者本身做出投资选择。大公信用评级定义大公信用评级是用一个简单的符号系统,给出关于特定债务或企业的信用风险客观、公正、独立的意见。针对不同的评级对象及不同的市场需求,大公的信用评级分为国家主权评级、长期债务评级、短期债务评级、短期债务和长期债务评级中的主体评级、借款企业评级、商业银行信用评级、担保机构评级、中小企业评级和信誉评级九个系列。评级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的建议。2、信用评级的基本原则我国于2006年发布的(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规范)第2部分一信用评级业务规范中明确规定了信用评级的基本原则,如下:(1)真实性原则在评级过程中,评级机构应按照合理的程序和方法对评级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分析,并按照合理、规范的程序审定评级结果。(2)一致性原则评级机构在评级业务过程中所采用的评级程序、评级方法应与机构公开的程序和方法一致。(3)独立性原则评级机构的内部信用评级委员会成员、评估人员在评级过程中应保持独立性,应根据所收集的数据和资料独立做出评判,不能受评级对象(发行人)及其他外来因素的影响。(4)客观性原则评级机构的评估人员在评级过程中应做到客观公正,不带有任何偏见。(5)审慎性原则评级机构在信用评级资料的分析过程和做出判断过程中应持谨慎态度,特别是对定性指标的分析和判断时。在分析基础资料时,评级机构应准确指出影响评级对象(发行人)经营的潜在风险,对评级对象(发行人)某些指标的极端情况要做出深入分析。五、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含义企业信用风险是指在以信用关系为纽带的交易过程中,交易一方不能履行给付承诺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其最主要的表现是企业的客户到期不付款或到期没有能力付款而给企业造成损失。一般来说,企业希望现金销售而不是信用销售,但由于竞争压力迫使许多企业进行信用销售,这就使企业面临两难:一方面,信用销售可以吸引客户,从而增加销售量,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盈利水平;另一方面,信用销售会产生大量应收账款,增加管理成本,降低企业利润,一旦信用销售产生的资金周转风险和坏账风险失控必然会威胁企业的生存。信用销售正如一把双刃剑,要想运用好它,就要进行有效的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企业所面临的信用风险通常要经过一段时间的累积,一般不容易发现。它虽然具有隐蔽性,普遍反映在受信企业的经营过程当中,但只要留意观察,就会发现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产生的环节及其发展程度。六、 企业信用风险管理的策略企业信用风险分为可控信用风险和不可控信用风险。可控信用风险是指企业通过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借助征信服务就可以规避、控制、转移的风险。应对可控信用风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是建立完善的信用管理功能。不可控的信用风险,是指因不可抗力引起的风险。对于不可控的信用风险,企业的风险管理策略是转移风险。面对任何可能产生的企业信用风险,企业可以通过各种信用工具和风险管理手段,识别风险,筛选出合格的信用交易客户,利用各种风险控制和转移的办法,将信用风险降低到适合的水平。1、企业信用风险的识别与评估识别风险是对各种潜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的辨别和系统性的归类,以揭示出潜在的风险及其性质。通常以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和对客户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为主,以对客户所在行业和所在国别的宏观经济环境方面的分析为辅进行调查。风险评估是对于特定类型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对应的损失程度进行估计,准确地去评估各类风险及其破坏性,是信用风险控制的依据。2、企业信用风险的控制企业信用风险控制的过程分为事前防范、事中管理、事后处理的全程信用管理控制。企业全程信用管理的操作过程如下:(1)签约前的客户资信收集和客户筛选。客户既是企业最大的财务来源,也是风险的最大来源。强化信用管理,企业必须首先做好客户的资信管理工作,尤其是在交易之前对客户信用信息的调查和风险评估,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而这些工作都需要在规范的管理制度下进行。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需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强化客户资信管理:客户信用信息的搜集;客户资信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客户信用分析管理;客户资信评级管理;客户的经常性监督与检查。(2)签约时信用分析评估和决策。企业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信用风险主要是由于销售部门或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在销售业务管理上缺少规范和控制造成的。其中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对客户的赊销额度和期限的控制。一些企业在给予客户的赊销额度上随意性很大,销售人员或者个别管理人员说了算,结果往往是被客户牵着鼻子走。实践表明,企业必须建立与客户之间直接的信用关系,实施直接管理,改变单纯依赖于销售人员间接管理的状况。因此,企业必须实行严格的内部授信制度。(3)签约后的应收账款管理和追收。针对企业应收账款管理,大部分企业虽已经制定了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但这些制度远不能适应我国当前的市场环境和达到现代企业信用管理的要求和水平。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缺少管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为进一步改善这方面的管理问题,应实行具体的制度化、应收账款总量控制制度、销售分类账管理制度、账龄监控与贷款回收管理制度、债权保障管理制度。七、 法人治理结构(一)股东权利及义务1、公司股东为依法持有公司股份的人。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分配股利、清算及从事其他需要确认股东身份的行为时,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召集人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股东。3、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1)依照其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股东可向其他股东公开征集其合法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权、提案权、提名权、投票权等股东权利。(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本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定期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9)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关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中股东的召集权,公司和控股股东应特别注意保护中小投资者享有的股东大会召集请求权。对于投资者提议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面提案,公司董事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决定是否召开股东大会,不得无故拖延或阻挠。4、股东提出查阅前条所述有关信息或者索取资料的,应当向公司提供证明其持有公司股份的种类以及持股数量的书面文件,公司经核实股东身份后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5、股东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利。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认定无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4)在股东权征集过程中,不得出售或变相出售股东权利;(5)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7、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8、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资金占用、借款担保等方式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监督能力。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有关人事选举决议和董事会有关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与公司应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的总裁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在控股股东单位不得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控股股东的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公司董事的,应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承担公司的工作。控股股东应尊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不得干预公司的财务、会计活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应有上下级关系。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向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下达任何有关公司经营的计划和指令,也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影响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其他单位不应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同业竞争。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得要求公司为其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公司也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1)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使用;(2)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3)委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4)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5)代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6)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以其他方式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对其的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义务维护公司资金不被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应当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解聘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给予警告处分,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应当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启动罢免直至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公司董事会建立对大股东所持股份“占用即冻结”的机制,即发现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应立即申请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金。公司董事长作为“占用即冻结”机制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协助其做好“占用即冻结”工作。具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1)公司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是否有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2)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发现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公司资产的当日,应当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长。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用股东名称、占用资产名称、占用资产位置、占用时间、涉及金额、拟要求清偿期限等;如发现存在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纵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侵占公司资产情况的,财务负责人还应当在书面报告中写明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协助或纵容签署侵占行为的情节。(3)董事长在收到书面报告后,应敦促董事会秘书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清偿的期限,涉及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办理控股股东股份冻结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应当对上述事项回避表决。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在审议相关处分决定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董事会秘书根据董事会决议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送限期清偿通知,执行对相关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决定,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对于负有严重责任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及时告知当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相应手续。(5)除不可抗力,如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清偿,公司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向相关司法部门申请将该股东已被冻结股份变现以偿还被侵占资产,董事会秘书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二)董事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6)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2、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第九十五条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除非有下列情形,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1)本人提出辞职;(2)出现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本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3)不能履行职责;(4)因严重疾病不能胜任董事工作。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3、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2)不得挪用公司资金;(3)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4)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5)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6)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7)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8)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9)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10)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忠实义务。(11)董事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有下列勤勉义务:(1)应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以保证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超过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2)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3)及时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4)应当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5)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勤勉义务。5、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董事、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发生上述情形的,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完成董事补选。6、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应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续,其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在其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董事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离任之日起2年内仍然有效。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任之间时间的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7、未经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董事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合理地认为该董事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8、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高级管理人员1、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本章程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3、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4、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5、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9)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6、总经理应制订总经理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总经理工作细则包括下列内容:(1)总经理会议召开的条件、程序和参加的人员;(2)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具体的职责及其分工;(3)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以及向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制度;(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8、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规定。9、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开展公司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经营工作,对总经理负责。10、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四)监事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2)检查公司财务;(3)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4)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