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docx
江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 Yinhe Electronics Co.,LTD (住所: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上市保荐机构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南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 8 楼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 )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 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本次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及自然人股东庞可伟、尹永祥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 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所有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集团公司股权,也不由集团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同时,上述人员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担任电子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顾革新、吴建明、庞绍熙、周黎霞、曹飞、徐敏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集团公司股权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集团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集团公司股权。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 1-9 月份的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但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 年 9 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17 号”文核准,本公司不超过 1,760 万股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工作已于 2010 年 11 月 16 日刊登招股意向书。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 1,76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48 万股,网上定价发行 1,412 万股,发行价格为 36.8 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江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0395 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电子”,股票代码“002519”;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 1,412 万股股票将于 2010 年 12 月 7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上市概况 1、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 上市时间:2010 年 12 月 7 日 3、 股票简称:电子 4、 股票代码:002519 5、 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7,040 万股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1,760 万股 7、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8、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 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本次发行前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以及自然人股东庞可伟、尹永祥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50%。 (3) 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所有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集团公司股权,也不由集团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同时,上述人员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并担任电子集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顾革新、吴建明、庞绍熙、周黎霞、曹飞、徐敏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集团公司股权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集团公司股权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集团公司股权。 9、 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10、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1,412 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11、 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项 目 数量(万股)比例(%)可上市交易时间(非交易日顺延)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3,280.00 46.59 2013 年 12 月 7 日庞绍熙 280.03 3.98 2013 年 12 月 7 日吴建明 130.00 1.85 2013 年 12 月 7 日尹永祥 105.06 1.49 2013 年 12 月 7 日庞可伟 105.06 1.49 2013 年 12 月 7 日周黎霞 97.52 1.39 2013 年 12 月 7 日艾祥林 90.23 1.28 2013 年 12 月 7 日庞鹰 88.00 1.25 2013 年 12 月 7 日顾卫东 85.62 1.22 2013 年 12 月 7 日曹飞 79.07 1.12 2013 年 12 月 7 日顾革新 70.00 0.99 2013 年 12 月 7 日徐正峰 58.40 0.83 2013 年 12 月 7 日季建东 53.54 0.76 2013 年 12 月 7 日薛利军 50.14 0.71 2013 年 12 月 7 日顾正贡 49.33 0.70 2013 年 12 月 7 日钱建军 46.73 0.66 2013 年 12 月 7 日肖建东 46.73 0.66 2013 年 12 月 7 日李欣 43.82 0.62 2013 年 12 月 7 日徐敏 39.95 0.57 2013 年 12 月 7 日钟献宗 37.01 0.53 2013 年 12 月 7 日钱卫民 37.01 0.53 2013 年 12 月 7 日孙东 32.15 0.46 2013 年 12 月 7 日虞向东 27.95 0.40 2013 年 12 月 7 日钟礼花 27.29 0.39 2013 年 12 月 7 日陈新龙 24.38 0.35 2013 年 12 月 7 日陈聚鑫 24.01 0.34 2013 年 12 月 7 日肖忠 23.44 0.33 2013 年 12 月 7 日钱叶飞 23.39 0.33 2013 年 12 月 7 日钱丽红 22.43 0.32 2013 年 12 月 7 日郭根法 22.43 0.32 2013 年 12 月 7 日谭天杰 19.52 0.28 2013 年 12 月 7 日朱建标 19.52 0.28 2013 年 12 月 7 日张仁洁 17.57 0.25 2013 年 12 月 7 日陈柯伟 16.71 0.24 2013 年 12 月 7 日李平波 13.37 0.19 2013 年 12 月 7 日顾洪春 10.03 0.14 2013 年 12 月 7 日姚立群 10.03 0.14 2013 年 12 月 7 日庞海纳 10.03 0.14 2013 年 12 月 7 日周启伦 9.60 0.14 2013 年 12 月 7 日袁振东 9.60 0.14 2013 年 12 月 7 日严红青 9.60 0.14 2013 年 12 月 7 日马建军 7.24 0.10 2013 年 12 月 7 日任慎宏 7.24 0.10 2013 年 12 月 7 日高凤新 7.20 0.10 2013 年 12 月 7 日王锦方 7.20 0.10 2013 年 12 月 7 日钟正方 4.80 0.07 2013 年 12 月 7 日小计 5,280.00 75.00 -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网下询价发行的股份 348.00 4.94 2011 年 3 月 7 日 网上定价发行的股份 1,412.00 20.06 2010 年 12 月 7 日小 计 1,760.00 25.00 - 合 计 7,040.00 100.00 - 12、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3、 上市保荐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江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JIANGSU YINHE ELECTRONICS CO.,LTD. 2、 法定代表人:吴建明 3、 注册资本: 人民币7,040万元(发行后) 4、 设立日期: 2000年6月15日 5、 住所及邮政编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215611 6、 经营范围:计算机及部件、计算机外部设备、电子产品、网络产品、软件产品、监控设备、仪器仪表、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普通机械(压力容器除外)、五金、交电针织机械、模具、塑料制品、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机顶盒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7、 主营业务:数字电视接收终端、信息电子设备结构件、电子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与销售。 8、 所属行业:G81 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9、 电 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10、 互联网址: 11、 电子信箱:yhdm 12、 董事会秘书:庞鹰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的公司股票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部分人员除直接持有本公司股权外,还在本公司控股股东电子集团拥有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权及持有电子集团股权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任期 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情况 本公司持股数量 (万股)本公司持股比例(%)(发行后) 电子集团出资额(万元) 电子集团持股比例 (%) 1 吴建明 董事长 2010.2.2-2013.2.1130.00 1.85% 301.59 6.03 2 庞绍熙 董事 2010.2.2-2013.2.1280.03 3.98 919.00 18.38 3 顾革新 董事 2010.2.2-2013.2.170.00 1.00 164.73 3.29 4 庞鹰 董事、董事会秘书 2010.2.2-2013.2.188.00 1.25 206.35 4.13 5 曹飞 董事 2010.2.2-2013.2.179.07 1.12 196.41 3.93 6 薛利军 董事、总经理2010.2.2-2013.2.150.14 0.71 113.36 2.27 7 郭静娟 独立董事 2010.2.2-2013.2.1- - - - 8 胡继军 独立董事 2010.2.2-2013.2.1- - - - 9 王芹生 独立董事 2010.2.2-2013.2.1- - - - 10 周黎霞 监事会主席 2010.2.2-2013.2.197.52 1.39 231.60 4.63 11 孙东 监事 2010.2.2-2013.2.132.15 0.46 76.37 1.53 12 钱建军 监事 2010.2.2-2013.2.146.73 0.66 110.99 2.22 13 李欣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010.2.2-2013.2.143.82 0.62 104.06 2.08 14 顾洪春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2010.2.2-2013.2.110.03 0.14 23.81 0.47 15 吴刚 副总经理 2010.2.2-2013.2.1- - - - 16 钱叶飞 副总经理 2010.2.2-2013.2.123.39 0.33 55.56 1.11 17 徐敏 财务负责人 2010.2.2-2013.2.139.95 0.57 94.89 1.90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电子集团持有公司 3,280 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46.59%,为公司控股股东。 电子集团成立于1993年8月20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收资本 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顾革新,住所及主要经营地为塘桥镇人民东路9号。经营范围为对信息产业、软件行业、广播电视行业、机械行业、生物工程、医疗文教行业的投资。目前持有注册号为*8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电子集团目前未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仅持有并管理下属控股企业的股权,目前电子集团除持有公司3,280万股股份外,还持有苏州龙芯科技有限公司75%的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电子集团总资产为64,727.13万元,净资产为 40,370.26 万元,200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1,037.04 万元, 实现净利润7,405.10万元(合并报表,经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截至2010年6月30日,电子集团总资产为78,070.86万元,净资产为 39,981.42 万元,2010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0,589.37 万元, 净利润为3,727.42万元(合并报表,数据未经审计)。 电子集团目前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 庞绍熙 919.00 18.38% 2 吴建明 301.59 6.03% 3 尹永祥 249.51 4.99% 4 庞可伟 249.51 4.99% 5 周黎霞 231.60 4.63% 6 庞鹰 206.35 4.13% 7 顾卫东 203.33 4.07% 8 曹飞 196.41 3.93% 9 顾革新 164.73 3.29% 10 徐正峰 138.70 2.77% 11 季建东 127.15 2.54% 12 顾正贡 122.53 2.45% 13 陈聚鑫 115.43 2.31% 14 薛利军 113.36 2.27% 15 钱建军 110.99 2.22% 16 肖建东 110.99 2.22%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7 李欣 104.06 2.08% 18 徐敏 94.89 1.90% 19 钟献宗 87.90 1.76% 20 钱卫民 87.90 1.76% 21 孙东 76.37 1.53% 22 虞向东 69.44 1.39% 23 钟礼花 64.82 1.30% 24 陈新龙 57.90 1.16% 25 肖忠 55.66 1.11% 26 钱叶飞 55.56 1.11% 27 郭根法 53.28 1.07% 28 钱丽红 53.28 1.07% 29 谭天杰 46.35 0.93% 30 朱建标 46.35 0.93% 31 周启伦 46.17 0.92% 32 袁振东 46.17 0.92% 33 严红青 46.17 0.92% 34 张仁洁 41.73 0.83% 35 陈柯伟 39.68 0.80% 36 马建军 34.81 0.70% 37 任慎宏 34.81 0.70% 38 高凤新 34.63 0.69% 39 王锦方 34.63 0.69% 40 李平波 31.75 0.64% 41 顾洪春 23.81 0.47% 42 姚立群 23.81 0.47% 43 庞海纳 23.81 0.47% 44 钟正方 23.09 0.46% 合计 5000.00 100.00%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庞绍熙及其亲属庞鹰、庞可伟、钟献宗、钟礼花、李平波、徐正峰和除庞绍熙、庞鹰、庞可伟外的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主要管理人员吴建明、周黎霞、曹飞、顾革新、薛利军、李欣、徐敏共计14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电子集团58.10% 的股权,合计持有本公司 15.90%(发行后)的股权,共同控制本公司,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电子集团及本公司外,上述14名自然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14名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国籍 永久境外居留权 码 住所 任职或亲属关系说明 1 庞绍熙 中国 无 *25XXXX 张家港塘桥镇虹桥一村 本公司董事;电子集团董事 2 庞可伟 中国 无 *08XXXX 张家港塘桥镇和平街 庞绍熙的侄子、庞鹰的哥哥 3 庞 鹰 中国 无 *19XXXX 张家港塘桥镇南桥新村 庞绍熙的侄女,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4 钟献宗 中国 无 *15XXXX 张家港塘桥镇周巷村 庞鹰的丈夫 5 钟礼花 中国 无 *06XXXX 张家港塘桥镇美食街 钟献宗的妹妹 6 李平波 中国 无 *07XXXX 张家港塘桥镇镇中南路 庞绍熙的外甥、庞鹰的表弟 7 徐正峰 中国 无 *01XXXX 张家港塘桥镇美食街 钟礼花的丈夫 8 吴建明 中国 无 *26XXXX 张家港塘桥镇杨园一村 本公司董事长;电子集团董事 9 周黎霞 中国 无 *29XXXX 张家港塘桥镇金桥新村 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电子集团董事、财务负责人 10 曹 飞 中国 无 *29XXXX 张家港塘桥镇周巷村 本公司董事;电子集团监事会主席 11 顾革新 中国 无 *23XXXX 张家港杨舍镇城北新村 本公司董事;电子集团董事长、总经理 12 薛利军 中国 无 *28XXXX 张家港塘桥镇杨园二村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13 李 欣 中国 无 *04XXXX 南京市玄武区青石街 本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4 徐 敏 中国 无 *02XXXX 张家港塘桥镇本公司财务负责人;银序号 姓名 国籍 永久境外居留权 码 住所 任职或亲属关系说明 银桥新村 河电子集团监事 四、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 此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为 27,324 户。 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有公司发行后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1 电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32,800,000 46.59 2 庞绍熙 2,800,306 3.98 3 吴建明 1,300,000 1.85 4 尹永祥 1,050,586 1.49 5 庞可伟 1,050,586 1.49 6 周黎霞 975,195 1.39 7 艾祥林 902,270 1.28 8 庞鹰 880,000 1.25 9 顾卫东 856,162 1.22 10 曹飞 790,733 1.12 合计 43,405,838 61.66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 发行数量:1,760 万股 2、 发行价格:36.8 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41.3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7,040 万股计算); (2)30.92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5,280 万股计算)。 3、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配售向股票配售对象配售的股票为 348 万股,有效申购数量为2,958万股,网下中签率为11.764706%,最终获配家数为6家,认购倍数为8.5倍。本次网上定价发行1,412万股,中签率为0.6269606396%,超额认购倍数为159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4、 募集资金总额 64,768 万元。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于 2010 年 11 月 29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宁信会验字(2010)0081 号验资报告。 5、 发行费用总额:4,556.91 万元,明细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承销费 3,627.01 保荐费 400.00 审计、验资费 126.50 律师费 88.00 信息披露费 305.36 股份登记费 7.04 上市初费 3.00 合 计 4,556.91 每股发行费用:2.59 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 6、 募集资金净额:60,211.09 万元。 7、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13.60 元/股(按照 2010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值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 发行后每股收益:0.89 元/股(以公司 2009 年 12 月 30 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于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摊薄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 2010 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其中,2010 年 1-9 月财务数据及可比的 2009 年 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2010 年前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10 年 9 月 30 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流动资产(元) 557,768,173.27 412,387,980.27 35.25% 流动负债(元) 364,381,009.06 227,854,614.64 59.92% 总资产(元) 739,191,955.63 591,186,071.73 25.0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371,055,581.25 360,250,278.08 3.0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7.03 6.82 3.00% 项目 2010 年 1-9 月 2009 年 1-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611,197,930.92 443,707,996.6 37.75% 营业利润(元) 58,553,989.17 49,897,098.79 17.35% 利润总额(元) 60,417,482.52 53,779,790.50 12.34%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53,045,303.17 44,567,746.77 19.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52,391,936.72 43,208,836.75 21.2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00 0.84 19.02%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14.51% 12.66% 增加1.8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4.33% 12.28% 增加2.05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42,848,013.71 53,501,315.70 -180.0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81 1.01 -180.09% (二)2010 年第三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项目 2010 年 7-9 月 2009 年 7-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元) 210,932,944.36 180,739,985.67 16.71% 营业利润(元) 19,518,669.54 19,920,247.63 -2.02% 利润总额(元) 19,213,148.59 20,777,227.76 -7.5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15,921,716.45 15,971,288.30 -0.31% 项目 2010 年 7-9 月 2009 年 7-9 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元) 16,509,312.95 16,153,154.21 2.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0 0.30 -0.31%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4.39% 4.82% 减少0.4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4.55% 4.88% 减少0.33个百分点 二、2010 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一)经营业绩说明 随着公司销售规模不断扩大,2010 年 1-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分别为 61,119.79 万元、5,855.39 万元和 6,041.75 万元。其中,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 16,748.99 万元,增长幅度为 37.75%;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865.69 万元,增长幅度为 17.35 %;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增加了 663.77 万元,增长幅度为 12.34%。 2010 年 7-9 月份,主要是由于公司部分单向、标清机顶盒产品趋向成熟,销售价格有所下降,产品毛利率有所降低,从而拉低了整体的毛利率。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 2.02%和 7.53%。利润总额的同比下降相应影响了每股收益和净资产等指标。 (二)财务状况说明 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质量良好,流动性强,财务状况稳定。 截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流动资产为 55,776.82 万元,较 2009 年末增加了 14,538.02 万元,增长幅度为 35.25%,主要是由于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销售收入的增长,特别是有线数字机顶盒销售规模的变化,相应导致:1、货币资金增加了 1,647.19 万元,增长幅度为 30.04%;2、应收账款增加 9,109.29 万元,增长幅度为 36.77%;3、预付账款增加了 294.52 万元,增长幅度为 33.92%;4、存货增加了 3,973.31 万元,增长幅度为 44.26%。 2010 年 1-9 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284.8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减少,主要原因为:1、2010 年上半年集成电路、印制板等主要原材料货源紧张,同时,为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公司加大了相关原材料的备货,由此导致 2010 年 9 月末存货余额较 2009 年末增加 3,973.31 万元,从而相关的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大幅增加;2、公司信用期内应收账款大幅增加。2010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较 2009 年同期增加 16,748.99 万元,导致了 2010 年 9 月末应收账款较 2009 年末增加 9,109.29 万元。随着 2010 年四季度公司应收账款的集中回收,公司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将回复正常水平。 公司 2010 年前 3 季度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报告期内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上市后三个月内尽快完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 二、 本公司自 2010 年 11 月 16 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除以上事项外,没有发生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一)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经营状况正常,主要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二) 公司所处行业或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资金未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 (五) 公司未发生重大投资行为; (六) 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行为; (七) 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八)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 (九) 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十一)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未发生重大变化; (十二) 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宇翔 联系地址:上海市常熟路 8 号静安广场六楼投资银行事业部邮 编:200040 电 话:021-62078613 传 真:021-62078900 保荐代表人:谢吴涛、刘哲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如下:江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江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愿意推荐江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2010 年 9 月 30 日资产负债表 2、2010 年 1-9 月利润表 3、2010 年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