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docx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浙江高校教职工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就第一条 为庄重纪律,标准学校教职工行为,爱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和教职工依法履行职责,爱护学校教 学、科研、治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高等训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其次条 教职工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赐予处分;对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教职工赐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 处分打算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教职工对处分打算不 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 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第三条 赐予教职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正和训练与惩办相结合的原就;赐予教职工的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赐予教职工的处分,应当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定性准 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四条 教职工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其次章处分种类处分的种类为:一警告;二记过;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四开除;其中,降低岗位等级是指依据教职工涉嫌违法违纪的情 节,赐予降低一个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或职员职级或工人 技术岗位等级聘用;撤职处分适用于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教 职工;第六条 受处分的期间为:一警告, 6 个月;二记过, 12 个月;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 个月;第七条 教职工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赐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赐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 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赐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 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依据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 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教职工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其处分期为原处分 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第八条 教职工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赐予处分的,依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赐予相应的处分;第九条 对于违法违纪的教职工,依据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区分情形作出处理;对于违法违纪情 节稍微,主动承认错误并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实行诫勉 谈话、肯定范畴内通报批判等方式进行训练;第十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 的;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三串供或者阻挡他人揭发检举、供应证据材料的;四包庇同案人员的;五受处分且无悔改表现、又实施新的违法违纪行为 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第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二主动实行措施、有效防止或者挽回缺失的;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形属实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十二条 教职工有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 从轻赐予处分;教职工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实行措施有效防 止或者挽回缺失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 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赐予处分;应当赐予警告处分,又 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第十三条 对违法违纪的教职工,已由司法机关或国家行政机关查处的,在司法机关裁判或国家行政机关打算后,视详细情形学校再作出相应的处分;第十四条 违法违纪所得应予收缴;因违法违纪造成的国家、学校或群众财产缺失应予赔偿;第十五条 学校所属独立法人单位或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 任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赐予处分;第三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第十六条 有以下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之一的,赐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 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与旨在损 害国家利益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二组织或者参与非法组织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 全活动的;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嘉奖,经 批判训练拒不改正的;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猎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 取得外国国籍的;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 读物进入国境内的;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 明真相被裹挟参与、经批判训练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 轻或者免予处分;第十七条 有以下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 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 违规持有或使用枪支、有放射性等危急品;弹药及易燃、 易爆、 有毒、二违规将有传染性或对四周环境将产生破坏的物品 带出保管场所;三违反学校有关防火、消防等规定,在禁止使用明名师归纳总结 火的单位 部位 擅自使用明火; 或在其他重点防火单位部第 5 页,共 26 页位擅自使用明火,并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缺失的;-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四违反学校有关校内交通安全治理规定,影响校内 交通安全与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五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第十八条 有以下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旷工怠工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 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大事中,不 听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 失的;三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 财产遭受缺失,显现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1治理不力,致使在本人负责的工作场所发生事故,给国家、学校财产或他人人身安全和财物造成肯定缺失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2违反操作规程,给国家、学校财产或他人人身安全和财物造成较大缺失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3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重大、群体性或恶性事件发生,给国家、学校和个人造成声誉或利益上的重大缺失 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4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对违纪行为处理不力、隐瞒违纪行为或包庇违纪人员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5因治理不当,造成仪器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给学校资产造成重大缺失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四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大事,擅离职守或者不按 规定报告、不实行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五在项目评估评审、产品认证、设备检测检验等工 作中徇私舞弊, 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因不守诚信,违反合同、协议等,给国家、学校利益或声誉造成缺失的;违规擅自代表学校或校内单位签订合同、协议等的;六泄露国家隐秘,显现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1过失泄露隐秘级、隐秘级国家隐秘或明知隐秘级、隐秘级国家隐秘泄露而隐匿不报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2过失泄露绝密级国家隐秘,或明知绝密级国家隐秘泄露而隐匿不报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3有意泄露隐秘级国家隐秘,赐予记过以上处分;故意泄露隐秘级国家隐秘,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 分;有意泄露绝密级国家隐秘的,赐予开除处分;4违反保密规定,非法猎取、持有、传递、销毁国家隐秘造成不良后果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七违反学校保密要求,侵害学校商业隐秘的;泄露 因工作把握的内幕信息或学术成果,造成不良后果的;八实行不正值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岗位,或者 在事业单位公开聘请等人事治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组织人 事纪律行为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九不按规定实施教学,造成教学事故的;十 体罚同学, 经训练不改的; 品德不良、 羞辱同学,影响恶劣的;十一常常迟到、早退或以其他方式消极怠工,影响 日常工作,经多次训练不改的;十二未经批准擅自出国境的,或虽经批准出国境但逾期不归的,或者不履行请假手续擅离工作岗位造 成旷工事实,显现以下所列情形之一的:1一年累计旷工5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10 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 3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分;5 个工作日的,赐予警告处2一年累计旷工 10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15 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 5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7 个工作日的,赐予记过处分;3一年累计旷工 15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30 个工作日或连续旷工 7 个工作日以上、不满 15 个工作日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4一年累计旷工30 个工作日以上或连续旷工15 个工作日以上的,赐予开除处分;十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十四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旷工怠工的行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十九条 有以下违反廉洁从业纪律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 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 的;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值利益 的;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支付凭证的;各种有价证券、四利用知悉或者把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五用公款旅行或者变相用公款旅行的;六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 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酬劳的;七在招标投标和物资选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收 受回扣、猎取好处,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缺失的;八 在医疗服务等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 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的;在临床诊疗等活动中,收受药 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 各种名义赐予的财物、提成或其他好处的;九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其次十条 有以下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侵害公私财产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 赐予开除处分: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规定的;二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 的;三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转变收费项目的范 围、标准和对象的;四违规以学校或单位名义投资、担保的;五挥霍、铺张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六违反国有资产治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 国有资产的;七违反科研经费使用规定,滥用、挪用、侵吞科研 经费的;八违规设立账外 以个人名义储备公款的;“ 小金库 ”的;违规开设银行账户或九以偷窃、勒索、诈骗、冒领或有意隐匿、毁弃、破坏等形式侵害他人或公有财产的;十有意损毁、破坏校内公共建筑、公有房屋或公共 设施,或未经批准,对校内公共建筑、公有房屋或公共设施 私自改造、装修或出租的;十一其他违反财经纪律、滥用职权、侵害公私财产 的行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0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其次十一条有以下违反基本职业道德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 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二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逼或者误导,损害他 人合法权益的;三利用权威、 位置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缺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四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或以不正值行为干扰成果申报、职务评聘及各种学术评判 的;五在学校或国家组织的各类考试中组织或参与作弊 的;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峻后果的;七违反国家和学校有关爱护学问产权规定,显现以 下所列情形之一的:1以不正值方式使用专利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2将职务创造据为己有或擅自转让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3以不正值方式使用学校名称、商标及其他标志等无形资产为自己或他人猎取利益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 职以上处分;八其他严峻违反基本职业道德的行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赐予记过以上处分;其次十二条有以下违反学术道德、医学伦理道德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 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 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显现以下所列情 形之一的:1一稿多投、重复发表讨论成果或学术论文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2未参与实际讨论和创作,在他人学术成果中署名,或未经他人许可,不当使用他人署名的,或未经共同成果者 同意擅自发表讨论成果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3抄袭或占有他人已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而不注明出处的,或虽明确注明引用文献的出处,但随便大篇幅引用摘 录文献中的原句原段的,赐予警告以上处分;4剽窃他人试验数据、试验结论、调查结果等成果的,或恶意诋毁、歪曲他人学术思想和成果的,赐予警告以上处 分;5在学术活动中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或资料,造成严重后果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二伪造或篡改个人学术经受、履历、学历、学术成 果、学术荣誉、专家鉴定及其他学术才能证明材料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2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三违反科学讨论活动有关客观性、精确性、公正性 原就规定,损害社会和公众利益进行科学讨论与试验的;四滥用学术及科技保密原就,以不正值行为封锁资 料、信息,严峻影响正常科研、学术活动的;五在学术活动中有意夸大或贬低成果价值,或擅自 公布应经而未经学术同行评议或有关机构鉴定的讨论成果 的;六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所提 交的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同学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所列情形之一的:统称为学位论文 ,显现以下1学位申请人的论文显现赎买、由他人代写、剽窃或 者伪造数据等作假情形的,除按规定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或 依法撤销其所得学位外,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 分;2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 论文买卖、代写的人员,赐予开除处分;3指导老师未履行学术道德和学术标准训练、论文指 导和审查把关等职责,指导的学位论文存在作假情形的,给 予警告以上处分;4对于多次显现同学或教职工学位论文作假或者学位 论文作假行为影响恶劣的单位负责人,赐予警告以上处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七因指导老师监管不力、失察而造成其所指导的学 生发生其他学术不端行为的;八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九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 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十其他严峻违反学术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行为;其次十三条有以下违反公共秩序、侵害他人人身权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 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捏造消息,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二煽动、组织聚众闹事,扰乱公共场所治理秩序或 破坏学校治理秩序的;三违规擅自以学校、校内各单位或组织等名义对外 发布公告、新闻、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或擅自以上述名义 举办、参与涉外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四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国家、学校声誉或利益的;五违反国家和学校印章使用治理相关规定,造成不 良影响或后果的;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公文、证件、证明文 件、印章的;六擅自散发未经登记、审批的宣扬品、印刷品,造 成不良影响且不听劝阻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4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七违反有关电脑、网络治理等规定,扰乱电脑网络 安全与秩序的;八违反学校有关连续训练办学等规定,影响学校教 育教学秩序和学校声誉的;九有意隐匿、毁弃、非法占有或非法处理他人的通 知单据、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的;十寻衅滋事、挑起事端,组织、参与打架斗殴的;十一谩骂、羞辱、诽谤他人或者侵害他人隐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对他人实施暴力言语威逼、威逼他人安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羞辱诽谤, 恐吓、十二在浴室、卫生间等场全部偷窥、猥亵等行为或 对他人进行性扰乱的;十三其他严峻违反公共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权的行为;其次十四条有以下违反社会公德行为之一的,赐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处分;情节严峻的,赐予开除处分:一制造、传播淫秽或其他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四违反规定超方案生育的;五包养情人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5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六有虐待、抛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 养、扶养义务等的;七其他严峻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次十五条所在单位、职能部门发觉教职工涉嫌违法违纪行为属于重要大事的,应在 24 小时内向人事处或监察处报告;属于重大大事的,应立刻报告;如因报告不准时,影响大事处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赐予单位或职能部门负责人警告以上处分;其次十六条教职工违法违纪造成严峻后果、主管领导负有责任的,在赐予当事人处分的同时,应追究主管领导的 责任,赐予记过以上处分;其次十七条除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教职工外,学校其他教职工被依法判处刑罚的,赐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赐予开除处分;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教职工,被依法判处刑罚的,赐予 开除处分;第四章 处分权限与程序其次十八条监察处负责学校任命或授权任命的治理干部以及由监察处办理的违法违纪案件涉案人员的违纪处 理工作;人事处负责学校其他教职工的违纪处理工作;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6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其次十九条学校任命或授权任命的治理干部、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违纪应赐予处分的,由人事处或监察处提出处 分看法,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报校务会议批准;其中,中 层干部的处分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批准;国家行政机关任命 的教职工违纪需要赐予处分的,依据干部人事治理权限,报 上级机关打算;学校其他教职工违纪应赐予警告处分的,由人事处或监 察处提出处分看法,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后作出处分打算;违 纪应赐予记过以上处分的须报校务会议批准;第三十条 附属医院编制职工违纪需赐予处分的,应按人员的治理权限,分别报批:一副高级职务以下专业技术人员、附属医院任命的 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由附属医院自行作出处分打算,处分 打算报医学部院、校人事处、监察处备案;二由学校任命的治理干部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违 纪,按其次十八条、其次十九条的规定,由附属医院将违纪 材料、处分建议经医学部院报人事处或监察处依据程序 办理,经批准后由附属医院发文作出处分打算,处分打算抄 送医学部院、学校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监察处;上述人员的开除处分,由附属医院按程序报学校作出决 定;第三十一条对教职工的处分,按以下程序办理: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7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一对教职工的处分,依据案情难易和复杂程度分为 一般程序、调查程序两种;对违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案 件,按一般程序处理;对案情复杂、需立案调查的案件,按 调查程序处理;违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由涉嫌违法违纪教职工所 在单位或职能部门初步核实包括向涉嫌违法违纪教职工了 解情形等,并依据本规定提出处分建议,报人事处或监察 处,由人事处或监察处依据治理权限进行处理;对于司法机 关裁定移送学校的案件,按一般程序处理,由人事处或监察 处依据治理权限直接提出处理看法报批;违纪情节严峻、案情复杂需要进一步查证的,由人事处 或监察处依据治理权限,报主管校领导批准立案,由人事处 或监察处成立 2 人以上的调查组,对教职工的违法违纪行为 作进一步调查,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并形成书面调查 报告;二人事处或监察处应在处分打算作出之前将调查认 定的违法违纪事实及拟赐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教职 工,充分听取其陈述和申辩看法,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 由和证据进行审查,记录在案;对于拟开除处分的,在处分 打算作出之前应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益,如该教职工申请 听证的,向学校听证委员会提出申请,依据浙江高校听证 制度实施方法试行 执行;被调查的教职工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以暴力、威逼、引诱、欺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8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骗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依据,不得因当事 人的申辩而加重处分;三人事处或监察处依据处分打算权限,作出对该教 职工赐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打算;赐予教职工 处分打算的,在送达处分打算时要告知其有复核、申诉的权 利;四处分打算以学校名义印发制作,由处分打算机构 负责存入被处分的教职工档案;处分打算应当载明以下内 容:1受处分的教职工、职工号、工作单位、原所聘岗位所任职务名称及等级等基本情形;2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3处分的种类、期限和依据;4不服处分打算的复核、申诉途径和期限;5作出处分打算的机构名称、印章和作出打算的日期;五处分打算应当送达受处分的教职工本人和有关单 位,并在肯定范畴内宣布;假设受处分的教职工是学校任命 的治理干部或党员的,人事处或监察处应当将处分打算抄送 党委组织部;处分打算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第三十二条参与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如与被调查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 系的,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与被调查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9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人以及与案 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部门、单位等有权要求其回避;参与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的回避,由所在部 门、单位的负责人打算;部门、单位负责人参与调查、处理 需要回避的,由分管该部门、单位的校领导打算;校领导参 与调查、处理需要回避的,由校务会议打算;第三十三条赐予教职工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 个月内作出打算;违法违纪行为属重大大事、情节复杂或 有其他特别缘由等情形的,可以延长,但办案期限最长不得 超过 12 个月;第三十四条教职工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连续履行职责的,可以依据干部人事治理权限,由学校 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职责;被调查的教职工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解 除聘用劳动合同、出国境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第三十五条教职工受到开除处分后,学校有关部门应当准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详细方法依据有 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复核、申诉与处分解除第三十六条受处处分的教职工对处分打算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打算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学校 人事处或监察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0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的,可以自收到复核打算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据国家有关事 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诉规定进行申诉;复核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申请人的、职工号、单 位、职务或技术等级及其他基本情形;处分文件;申请复核 的事实、理由及恳求;提出申请复核的日期;第三十七条 日内作出;复核打算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后的三十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处分的执行;教职工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第三十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程序撤销处分打算,重新作出打算:一处分所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违反规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打算的;第三十九条 分打算: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据程序变更处一适用法律法规或校内规章制度错误的;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三处分不当的;第四十条 教职工的处分打算被变更,需要调整该教职工的岗位等级或者工资待遇的,应当依据规定予以调整;教 职工的处分打算被撤销的,应当复原该教职工的岗位等级、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1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工资待遇,依据原岗位等级支配相应的岗位,并在适当范畴 内为其复原名誉;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教职工工资待遇受到损 失的,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处分打算的变更、撤销,应当依据作出处分打算的程序进行;第四十二条教职工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显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经原处分打算部门批准后解除处分;教职工在受处分期间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期满 后,自然解除处分;受处分人员要求原处分打算部门供应解 除处分相关证明的,原处分打算部门应当予以供应;第四十三条教职工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赐予个人记功以上嘉奖的有关教职工嘉奖方法将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另行制定除处分;,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第四十四条 教职工处分的解除或者提前解除,依据以下程序办理:一处分开除除外期满,受处分者在受处分期间 如无新的违纪情形且表现良好,受处分者所在单位应与受处 分教职工谈话明白有关情形,同时填写浙江高校教职工解 除或提前解除处分审批表报人事处或监察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2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二由人事处或监察处依据所在单位看法进行讨论,提出作出解除或提前解除处分的建议,并按作出处分打算的 程序报批;三印发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打算,内容应当包 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依据,解除或提 前解除的时间,以及该教职工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形等;四将打算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在原宣布处分的 范畴内宣布,同时将打算通知相关部门;五将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打算存入该教职工的 档案;第四十五条教职工处分的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应依据本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回避;第四十六条解除处分打算应当在处分期满后一个月内作出,解除处分打算自作出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七条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受到 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复原受处分前的岗位 等级和工资待遇;第六章 关联处理第四十八条教职工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打算的当 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3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教职工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 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以上等 次;教职工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打算生效之日 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依据事业单位收入安排有关 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 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以 上等次;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教职工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 核、工资待遇依据干部人事治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款、第 二款、第三款规定执行;第四十九条教职工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与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不得晋升领导或非领导职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 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办理;第五十条 教职工在停职审查期间,遇国家规定调整工资时,其工资调整暂缓执行;待审查终止有结论后,依据有 关规定办理; 未受处分的, 按国家规定予以补调和补发工资;第五十一条教职工受处分期间,其基本工资的调整与发放,依据国家和浙江省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二条 岗位聘任津贴:教职工受处分期间,停发或者减发其校内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4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一受警告处分的, 其校内岗位聘任津贴按 50%发放;二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停发其校内岗位聘任津贴;第五十三条教职工受开除处分的,从受处分的当月起停发其全部工资、岗位津贴等待遇,并自处分打算生效之日 起,自动解除其与学校的人事关系;第五十四条解除处分后其工资待遇依据新聘职务及岗位确定;经核实确属不应赐予纪律处分的,应按程序撤销 处分打算,并复原原工资待遇;按程序撤销处分打算的,因 原处分被停发或减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予以补发,原处分期间运算为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被开除公职的时间 运算为连续工龄;第五十五条对于与学校签订聘用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教职工,违纪并受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不能 如期解除处分的,或受处分期间因再次违纪受新的处分的,可解除其与学校签订的聘用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对于 劳务派遣人员如有上述情形的,学校可将其退回劳务派遣公 司;对于其他未实行合同制治理的教职工赐予辞退处理;第七章附就第五十六条已经退休的教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处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打算;但是,依据规定应当赐予 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 受的待遇;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5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五十七条对教职工处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教职工,依据有 关规定赐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第五十八条 或本数;第五十九条本规定中所述 “ 以上 ” 、“以下 ”皆包含本级医学院附属医院医院编制职工有违法违纪行为需赐予处分的,可参照本规定相关条款执行,也可根 据本规定由各附属医院自行制定医院职工处分方法,报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