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轨运输安全操作规程.docx
有轨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一、行车速度与车辆间距应遵守下列规定: <sub牵引方式</sub 最大行车速度(km/h) <sub车辆间距(m)</sub <sub备注</sub 洞外及成洞地段 洞内施工地段 人力推车 6 5 ≥20 人行速度以5km/h计 机动牵引 15 5 ≥60 二、人力推车运输为单一斗车运行,应按下列规定执行。 1. 翻转式斗车应有卡锁,运行及装车时,必须将卡锁锁住。 2. 土斗车必须保证刹车良好。人力推车时,应在后方推行,严禁在两侧推行或用肩扛推,仅在上坡时,才允许在车前帮助拖拉,但必须注意绳的坚固。3. 下坡时,严禁溜放。4. 人力推土斗车时,在视线不良及有障碍物的施工地段,应及时鸣笛。5. 轨道尽头处应有挡车装置卸碴轨道应作成1%的上坡道。6. 在坡道上停车应加止轮器。 三、机动车牵引运输应遵守下列规定: 1. 非值班司机不得驾驶机动车。 2. 除机动车司机、信号员、联结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乘人车辆除外)。3. 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开车前应发出信号,运行中不应将头、手伸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应切断电源,取下控制手柄,扳紧车闸,开亮车灯。4. 机动车的闸、灯、警铃、连接器等,必须保持良好。5. 正常运行时,机动车必须在前端牵引(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在此限)6. 列车和单独行驶的机动车,必须打开前后照明灯。7. 同一地段上,不得行驶非机动车辆。8. 接近或通过风门、道岔、较大坡度地段、洞口、横通道口、施工作业地段以及前面有障碍时,必须减速鸣笛。 四、列车制动距离,运物料时不得超过40m,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m。 五、用运人车辆运送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每班发车前,应检查各车的连接装置、轮轴和车闸等。 2. 列车行速不得超过10km/h。3. 乘车人员应听从司机指挥,所携带工具和零件不得露出车外。列车行驶中和尚未停稳前均不得上下。机动车和车辆之间,严禁搭人。车辆不得超载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