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已修订.doc
*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物资管理工作,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司物资管理的效益、效率和物资供应保障能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和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彭水供电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部门、车间的物资管理工作。第三条 物资管理范围包括*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设备和材料,以及办公用品、消耗性物资等。 第四条 物资管理遵循“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统一采购、统一监造、统一结算”的原则。第五条 物资管理包括需求计划管理、采购管理、合同管理、采购资金管理、仓储管理、应急物资管理、废旧物资处置管理、物资标准化管理、信息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检查与考核等内容。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公司实施物资管理职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和职能部门(公司办公室、财务部、人资部、计划部、营销部、审计部、生技部、安保部、信息中心、物后勤中心等)负责人组成,统一领导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物资管理的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全公司物资非招标采购的定标工作,负责全公司物资归口管理工作。*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物资后勤中心。办公室主任由物资后勤中心主任兼任,成员包括物资后勤中心工作人员,物资采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执行物资管理委员会的决定。第七条 物资后勤中心,作为彭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车间,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物资供应协调工作;(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物资需求计划和非物资招标计划的上报工作;(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物资的催交催运、仓储、移交验收、现场服务、维护保养、结算等工作;(四)做好物资采购、供应、废旧物资回收及处置等工作。(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物资供应情况的统计、分析和指标管理工作。第八条 职能管理部门在物资管理中的主要职责:(一)发展建设部负责综合计划、非生产购置计划管理;负责督促需求部门提报物资计划。(二)财务资产部负责物资采购资金管理;参加物资非招标采购活动;负责废旧物资的账务处理;参与物资合同会签。(三)项目管理部门(生产技术部、市场营销部、安监保卫部、发展建设部、调度所、信息中心、公司办公室等)负责提报物资需求计划及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负责项目需求物资审核;负责制定本专业物资储备定额标准; 按照资产管理职责,负责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审批废旧物资的退役报废,负责责任范围内废旧物资拆除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合同的技术谈判及技术协议签订,参与物资商务合同会签。(四)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负责提出应急物资储备的技术专业标准;牵头负责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定额;牵头负责应急储备物资的技术鉴定,审批应急储备物资的轮换报废。(五)审计部参与对物资采购全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参与物资合同会签。 (六)公司办公室负责对物资采购合同从法律角度予以把关;参与物资合同会签。(七)纪检室负责对物资采购全过程实施监督;负责受理物资工作中的投诉举报;负责对物资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物资合同会签。第九条 物资需求单位的主要职责:(一) 负责按上级批准的项目计划,在ERP系统中提交物资需求计划,并提交物资、设备技术规范书;(二) 参与物资非招标采购活动和履约过程中的技术问题解决;(三) 负责物资接收、参与验收、资产移交和项目决算等。第三章 需求计划管理第十条 物资需求计划管理是指对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审批、受理、执行、检查等全过程的管理。第十一条 根据市公司“三集五大”要求,实行全面需求计划管理,坚持“统一、集中、全面、刚性、规范”的原则,优化计划编报方式和流程,提高计划编制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全面物资需求计划分年度物资需求计划、批次物资需求计划、月度物资需求计划三种模式。(一) 年度物资需求计划年度需求计划是以年度综合计划为依据,由各项目管理部门按国网公司和市公司集中采购目录统一编制、审核,根据市公司物资部要求的规定时间和填报要求集中提报。(二)批次物资需求计划批次物资需求计划是年度物资需求计划的具体执行,作为招标采购活动安排的依据。各物资需求单位(部门)根据国网公司和市公司批次招标采购计划时间安排,充分考虑工程进度、物资采购规模、需求种类、供货周期等因素,分批次上报市公司的物资需求计划。(三)月度物资需求计划是指公司各部门(车间)根据日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按月编制的物资需求计划。第十二条 物资需求计划应要素齐备,报送及时。物资需求计划须经过审核和批准才能执行,物资后勤中心对物资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检查。第十三条 物资需求计划按以下要求管理:(一)年度和批次物资需求计划由物资需求单位(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年度投资计划、生产计划、经营计划等,按照物资计划编制的有关规定提报,物资需求计划的编制依据应充分,审批手续完备,按市公司规定程序申报上报市公司物资部。(二)月度物资需求计划由需求单位根据日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物资进行每月编制,审批完善后在当月规定截止时间节点前经ERP进行申报,申报的物资需求计划应考虑物资采购周期和生产周期,因此,当月提报需次月及以后使用的物资需求。物资后勤中心汇总、整理收到的物资需求计划,经平衡利库后,按照规定的采购权限进行分类组织采购。第四章 物资采购管理第十四条 物资采购实行归口管理,统一采购,统一调配的原则。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包括公司集中采购(统谈统签、统谈分签)和公司自主采购(直接采购、询价采购、谈判采购)两种采购方式。第十六条 公司集中采购,指由国网及市公司统一招标及重庆市电力公司定厂定价采购;公司自主采购指由彭水供电公司自行组织的非招标采购,包括直接采购、询价采购、谈判采购。直接采购是指直接向一家供应商发出邀请,通过直接谈判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询价采购是指向三家及以上潜在供应商发出询价文件,供应商依据询价文件报价,通过价格比较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谈判采购是指直接向潜在的供应商发出邀请,通过谈判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第五章 物资合同管理第十七条 物资合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市公司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第十八条 物后勤中心是物资采购合同的承办部门,负责组织物资合同的起草、订立和履行。物资需求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或车间)负责物资采购中的技术问题,负责与技术有关的协议的签订及履约。第十九条 壹万元及以上物资采购必须签订物资文本合同并履行合同会签程序。物资合同根据采购结果订立。合同中应标明质量保证金和预留时间,质量保证金的扣取比例一般控制在10%,但以下几种情况例外:1供货方提供的物资质保期及销售服务质量高于公司规定标准的,按照高标准办理;2供货方为市公司协议供应商的,质保金根据市公司框架协议确定;3采购的机器设备一律暂扣质保金;4涉及合同金额低于1万元且不属于第3款内容的物资视如下情况确定质保金:单项价值较小,使用时间较短,如计算机耗材、易碎物品、低值易耗品等可暂不扣质保金;单项价值超过1万元,如印制品可不扣质保金。第二十条 物资后勤中心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处理物资合同纠纷;并对所有的买卖合同每月统一归档,设专人负责管理。第六章 物资采购资金管理第二十一条 物资采购资金管理是指与物资采购相关的货款、检验费、运杂费以及其他与物资采购服务相关费用的资金管理,包括物资采购资金计划管理、物资采购资金使用管理、物资采购资金结算管理等内容。第二十二条 物资后勤中心按项目、资产属性,根据物资采购结算的单据完善情况,按月编制物资用款资金预算, 纳入财务现金流量预算管理。第二十三条 物资后勤中心按照合同规定办理物资采购相关费用的付款手续;财务管理部门对物资采购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管理。第二十四条 财务管理部门根据物资后勤中心提出的物资用款计划,筹措物资采购资金,集中管理,统一支付。第七章 物资仓储管理第二十五条 仓储管理包括物资入库验收管理、物资保管保养管理、物资出库管理和物资盘点管理等。第二十六条 仓储管理遵循“合理储备,优化资源,加快周转,信息共享”的原则。第二十七条 物后勤中心制定完善的物资入库验收、库存物资安全、维护保养、资料管理以及仓库人员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规范物资验收、保管、出入库、稽核盘点等工作流程。第二十八条 物后勤中心统筹管理库存物资,综合平衡职责范围内库存的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统一利库、统一调配储备物资。第二十九条 物后勤中心应建立仓储信息档案,定期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并按要求汇总库存信息向市公司物资部统一报送。第三十条 仓储管理严格执行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物资的出入库程序化,帐物规范化,反馈的仓储信息准确无误。第三十一条 物后勤中心根据库存物资报废标准向公司有关部门提出物资报废申请,经过技术鉴定后,对符合报废标准的物资进行报废处置。第八章 应急物资管理第三十二条 应急物资管理是指为保障抢险救援的需要,提高彭水供电公司应急物资供应保障能力开展的物资管理活动。第三十三条 应急管理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管理制度,制定应急物资供应方案并组织实施。第三十四条 物后勤中心根据公司要求建立以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动态周转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以现有备品备件物资储备为基础,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网络。第三十五条 物后勤中心负责在发生重特大灾害时,及时组织应急物资供应工作。第九章 废旧物资回收管理第三十六条 废旧物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分级负责”的原则。第三十七条 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处理两种方式。第三十八条 物后勤中心负责建立健全废旧物资处置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并组织实施。第三十九条 废旧物资处置按以下要求进行管理:(一)物资使用部门/单位或仓库提出物资报废申请。(二)资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报废鉴定。(三)物后勤中心负责对审批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保管,并按照权限组织实施物资报废处置的具体工作。(四)财务部门进行财务核算和所得税申报工作。第十章 物资标准化管理第四十条 物资标准化管理是指依据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标准化建设成果,严格执行统一的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推进物资技术标准化管理工作。第四十一条 需求单位要按照*公司统一编制的物资采购技术规范书范本,编制技术规范书,保证技术标准统一。第四十二条 物后勤中心负责协调本单位严格执行物资技术标准统一工作,及时向市公司物资部反馈物资技术需求和建议信息。第十一章 物资信息管理第四十三条 物资信息管理包括物资管理过程中的信息采集、信息交换、信息共享、信息查询、信息处理、分析决策等内容。第四十四条 物后勤中心以成熟套装软件(ERP)为基础,建立物资采办、仓储、调配、价格、供应商等信息库,实现物资管理信息共享,强化物资管理流程标准化。第十二章 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第四十五条 物资供应商关系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信息管理、供应商评估等工作。第四十六条 物后勤中心负责组织收集*公司物资供应商信息,实现信息共享,为供应商关系管理的各个环节提供基础信息支持。第四十七条 物后勤中心负责建立彭水供电公司物资供应商评估指标体系,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对供应商产品质量、履约、服务等方面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评价,优化供应商筛选机制,督促供应商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第四十八条 物后勤中心负责供应商的违约处理以及负责将供应商评估结果反馈到市公司物资部。第十三章 档案资料管理第四十九条 物资档案资料管理包括物资计划、采购、合同、履约、仓储、交接、验收、支付、结算等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第五十条 对纳入归档保存范围的物资资料,及时按要求归档,未纳入归档保存范围的,分类妥善保存。第五十一条 物后勤中心结合物资管理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物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物资档案资料管理目录和台帐,实行分类管理,定期检查,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时效性,并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物资档案。第十四章 检查考核第五十二条 物资管理考核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第五十三条 物后勤中心负责制订物资管理指标考核实施细则,对物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第五十四条 物资管理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采取单位自查与上级检查、 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物后勤中心定期对物资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改进物资管理工作。 第十五章 附 则第五十五条 本办法由物后勤中心负责解释。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彭水供电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