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设备公司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管理方案(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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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设备公司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管理方案(范文).docx
泓域/广告设备公司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管理方案广告设备公司技术贸易与知识产权管理方案目录一、 企业研究与发展管理1二、 企业技术创新的内部组织模式7三、 技术创新的分类11四、 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15五、 知识产权管理25六、 技术贸易31七、 公司基本情况45八、 产业环境分析47九、 产业基础50十、 必要性分析51十一、 项目概况52十二、 组织机构管理56劳动定员一览表56十三、 SWOT分析说明58十四、 法人治理64十五、 发展规划78一、 企业研究与发展管理研究与发展通常简称为研发,包括所有科研与技术发展工作。研究是针对某个重大主题进行大量、系统、反复探索,以求揭示事物的本质;发展是运用科学知识对相关思想或原理做进一步的开发,以求产生新的物质形态。研究旨在探索未知,发展则主要从潜在或基本的因素中创造出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诸如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等。(一)研究与发展的主要类型国际上通常把研究与发展分为以下三类。(1)基础研究。基础研究也称纯理论研究,是指认识自然现象、揭示自然规律,获取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的研究活动,其目的在于认识世界,为推进科技进步进行初步探索。基础研究是技术创新的源泉,这种研究没有特定的商业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得有关现象和事实的基本原理和规律,其成果一般是普遍知识、原则或定律。基础研究没有特定的应用目的或目标,主要表现在进行研究时对其成果的实际应用前景如何并不很清楚,或者虽然确知其应用前景但并不知道达到应用目标的具体方法和技术途径。企业的基础研究或多或少地关系到其当前或未来的经营范围,因此,企业的基础研究往往是一种定向的基础研究。例如,飞机制造业将气流中的压力条件与固定浮力作为其定向基础研究。(2)应用研究。应用研究是指为了获得某一具体领域的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研究活动。这种研究具有与产品和工艺相关的特定商业目的,主要是运用基础研究所取得的科学知识,探寻有使用目的的新知识和新技术,其成果是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研究具有以下四个特点。1)具有特定的实际目的或应用目标,应用研究的目标一般是探寻为实现预定自标应采取的新方法或新途径。2)在围绕特定目的或目标进行研究的过程中获取新的知识,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科学依据。3)研究结果一般只影响科学技术的有限范围,并具有专门的性质,针对具体的领域、问题或情况,其成果形式以科学论文、专著、原理性模型或发明专利为主。一般可以这样说,应用矿究就是将理论发展成为实际运用的形式。4)在工业企业中,应用研究一般表现为与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有关的研究。应用研究的成果更加专门化,而对技术领域的影响比基础研究更有限,不像基础研究成果那样具有蔚遍意义和广泛的应用价值。(3)开发研究。开发研究也称试验开发与发展,是指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成果,开发新产品、新材料、新装置、新方法,或者为了对现有材料和中间生产做重大改进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工作。发展项目一般包括新产品开发与工艺改造两大类。其中,新产品开发是根据应用研究的成果以及市场的需求,运用新材料、采用新设计来开发创造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工艺改造是为了降低生产制造成本、提高产品的性能和质量,采用新的知识与技术,追求更经济的方法来改进现有产品的研究。客观地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基础研究可以促进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的发展;反过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不能解决的难题,也会为基础研究提供新的方向,从而促进基础研究更快地发展,到产品设计、工艺实现、生产制造、营销服务产品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全过程。企业实施自主研发有以下好处:研发成果最大限度地集中在企业内部,不易被竞争者所利用,有利于保护知识产权的专有性;研发成果具有专门的实用性,可以快速、顺利地实现成果转化;有助于提高企业人员的技术学习与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培育核心竞争优势。2、合作研发合作研发是指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基金会和政府等组织机构,为了克服研发中的高额投入和不确定性,规避风险,缩短产品的研发周期,应对紧急事件的威胁,节约交易成本而结成的伙伴关系。它是以合作创新为目的,以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优势资源互补为前提,通过契约或者隐形契约的约束联合行动而自愿形成的研发组织体。该组织体在形成之后,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和合作期限,共同遵守契约规定的合作行为规则、成果分配规则、风险承担规则。合作研发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合作的组织方式。合作研发通常有以下四种组织方式。(1)联合开发。双方并不组建实体,而是依据相互之间签署的协议共同开展相关研发。在这种情况下,合作项目通常被细分成多项任务,合作者分别承担自己擅长的任务最后对各方研制的成果进行集成,合作成员共享研发成果。(2)建立联盟。若干企业通过共享彼此的研发资源、分担成本和风险、实现共同的研发目标而建立的联盟组织。(3)共建机构。这里主要是指企业在大学、科研院所等建立研发机构,通常是大学提供平台、人员,企业提供资金。例如,微软公司在清华大学建立的“微软一清华多媒体实验室”、在浙江大学建立的“微软一浙大视觉感知实验室”、在哈尔滨王业大学建立的“微软一哈工大机器翻译实验室”等。(4)项目合作。例如,IBM公司从一些著名高校中挑选出有重要价值的科研项目,与高校共同研发,并将此称为“共享的大学研究项目”。也有一些企业与企业,或企业与大学合作投标争取政府的科技计划支持。3、委托研发委托研发又称研发外包,即企业将所需技术的研发工作通过协议委托给外部的企业或者机构来完成。委托研发有助于企业集中精力完成自身可以完成的科研任务,更经济地获得自己不能研发的技术,从而从整体上增强企业的技术获取能力。在研发外包形式下,委托方与受托方就具体研发工作达成协议,其后不进行研发的过程合作,但最后享用研发成果、实现创新目标。委托研发与合作研发的区别是:在委托研发过程中,受托方投人研发的知识和技术,委托方投入资金,研发的失败风险和成本风险不是共担的;而合作研发是合作伙伴共同投入资金、知识、技术,共同承担研发的失败风险和成本风险。目前,对于企业需要的非核心技术,很多企业主张将其外包,委托其他企业来完成,由此即可使委托方企业集中精力于核心技术的研发。二、 企业技术创新的内部组织模式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必须在内部形成一整套技术创新体系,并形成与企业战略、技术、规模以及人员素质相适应的技术创新组织结构模式。(一)内企业美国学者吉福德平肖第三在其著作创新者与企业革命一书中提出了内企业家的概念。企业为了鼓励创新,允许自己的员工在一定限度的时间内离开本岗位工作,从事自己感兴趣的创新活动,并且可以利用企业的现有条件,如资金、设备等。由于这些员工的创新行为颇具企业家的特征,但是创新的风险和收益均由所在企业承担,因此称这些从事创新活动的员工为“内企业家”,由内企业家创建的企业称为“内企业”。内企业家与企业家是有差别的,其根本的不同在于,内企业家的活动局限在企业内部,其行动受到企业的规定、政策和制度以及其他因素的限制。内企业由少数几个人组成,基本上没有分工,自主决策、自主开发,而且其运作方式基本上是非正式的,所以,内企业是结构最为简单、行动最为灵活的创新组织形式。它对激发创新意识,实现创新人员的成就感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其生产和营销也纳入了所在企业的轨道。围绕产品创新改变生产方式和营销方式,使原企业摆脱了旧的运行机制,实现了一部分资本和人员的优化重组。实践证明,这类模式较好地处理了企业制度约束与创新的自由运作这一矛盾。(二)技术创新小组技术创新小组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美国、英国的科学家和技术专家为解决对德军轰炸等复杂的军事技术问题,相继成立了“作业分析小组”,进行技术攻关,这便是早期的技术创新小组形式。经过几十年的演化,技术创新小组日益成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甚至起着核心技术创新小组是指为完成某一创新项目临时从各部门抽调若干专业人员而成立的一种创新组织。其主要特点是:技术创新小组是针对复杂的技术创新项目中的技术难题或较简单小型的技术项目而成立的,组成人员少,但工作效率却很高;一般情况下,技术创新小组可由企业研究开发、生产、营销和财务等部门人员组成,这些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脱离原部门工作,完成创新任务之后就随之解散;技术创新小组是一个开放性组织,小组成员随着技术项目的需要增加或减少;技术创新小组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任务,企业高层主管对创新小组充分授权,完全由创新小组成员自主决定工作方式;小组成员既要接受原部门的领导,又要接受技术创新小组的领导,其组织形式是一种典型的简单矩阵式结构;技术创新小组成员之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上下级关系,而是工作中的协作与合作关系,多为扁平型结构。因此,技术创新小组是一个自由联合体,可以消除由于职能部门分工不同而造成的跨部门的效率损失,而且体制灵活,是最适合中小企业的一种技术创新组织形式。技术创新小组的优点:淡化纵向和横向的直线权力制,个人决策变为小组成员共同决策,减少由纵向信息交流所产生的等级影响和横向信息交流障碍导致的部门之间的矛盾,小组接近“自由人联合体”,更容易具有认同感、归属感、成就感,具有更多的自由意识。(三)新事业发展部新事业发展部是大企业为了开创全新事业而单独设立的组织形式,是独立于现有企业运行体系之外的分权组织。全新事业可能是重大的产品创新,也可能是全新的工艺创新。由于重大的技术创新伴有很大的风险,所以建立这种创新组织形式是十分必要的。新事业发展部拥有很大的决策权,只接受企业最高层的领导。这类组织是一种固定性的组织,多数由若干部门抽调专人组成,是企业进入新的技术领域和产业领域的重要方式之一。新事业发展部的设立和发展,为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提供了组织支持,也为企业进行重大创新提供了一种适宜的组织环境。因为重大创新意味着巨大的风险,如果将它纳入某一事业部,就有可能使这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收益受到影响;扰乱正常的经营秩序,从而很容易受到排斥。此外,重大创新在管理模式、协作关系甚至价值体系、工作方式等方面都与现有体系发生冲突,因此,重大创新很难在现有体系内开展;识能借助于设立新的部门来开展这种全新的事业。创新不能一味地追求分权,重大创新需要集权;因为它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风险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因此,在设立新事业发展部以后,应该充分授权,使它在创新过程中表现出高效率。企业技术中心也称企业技术研发中心或企业科技中心,是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实施高度集中管理的科技开发组织,在本企业(行业)的科技开发活动中,起着主导和牵奖作用,具有权威性,处于核心和中心地位。技术中心并不仅仅从事研究开发,同时它还是企业的试验检测中心、情报信息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和教育培训中心。它是科学与生产整体化发展的现代企业技术创新组织形式之一。企业技术中心一般采取矩阵式组织架构。技术中心的大部分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由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跨部门的课题组。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有市场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储备性研究,促进其产生经济效益;开展企业重大产品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对引进的新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并进行二次开发;开展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技术和商品的中间试验;参与企业重大技术引进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技术审定以及企业技术进步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积极推进产学研相结合,加强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三、 技术创新的分类技术创新的分类有很多方法,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基于技术创新对象、基于技术创新模式和基于技术创新的新颖程度的三种分类方法。(一)基于技术创新对象将技术创新分为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1)产品创新。产品创新至今还没有一个严格而统一的定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产品创新的界定是,为了给产品用户提供新的或更好的服务而发生的产品技术变化。根据美国西北大学科特勒博士的观点,现代产品实际上包括核心、形式、附加三个层次,它们构成了产品整体。因此,产品创新是建立在产品整体概念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的系统工程,是功能创新、形式创新、服务创新多维交织的组合创新,基于市场需要对现有产品所做的功能上的扩展和技术上的改进。例如,由火柴盒包装箱发展起来的集装箱,由收音机发展起来的组合音响等。我们不能轻视渐进或改进式的创新正是这类创新;不断地吸引大量的顾客,为企业产品开辟了广阔的市场前景。企业创新的经验表明,产品创新是企业创新的核心活动,以至于有人说“产品创新是创新之王”。像英特尔芯片、诺基亚手机、浮法玻璃工艺、惠普激光打印机、索尼摄像机、施乐复印机等都是人类杰出的产品创新。实际上,企业创新一般是从产品创新开始的,因为一种新的市场需求首先表现为产品的需求,进而引发对工艺创新的需求。(2)工艺创新。工艺创新也称过程创新,是产品的生产技术变革,包括新工艺、新设备和新组织管理方式。工艺创新同样也有重大和渐进之分,如炼钢用的氧气顶吹转炉、钢铁生产中的连铸系统、早期福特公司采用的流水作业生产方式,以及现代的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都是重大的工艺创新。这些工艺创新往往伴有重大的技术变化,与采用新的技术原理相联系。另外,也有很多渐进式的过程(工艺)创新,如对产品生产工艺的某些改进,提高生产效率的一些措施,或导致生产成本降低的一些方法等。工艺创新与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原材料和能源的消耗、提高生产效率有着密切的关系,是技术创新中不可忽视的内容。(二)基于技术创新模式(1)原始创新。关于原始创新至今尚未有一个统一的界定,但达成共识的是,原始创新活动主要集中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原始创新是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创新,其本质属性是原创性和第一性。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经过多年的追赶,已经成为科技大国,“墨子号”量子科学实验卫星天地传信,C919大型客机飞上蓝天,高铁奔驰在祖国大地上,中国创新正处在由量变向质变的进程中。尽管我国科研水平与创新能力都取得凉袭定的发展,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科研方面主要以模仿和跟踪为主严重影响我国的竞争力。(2)集成创新。目前关于集成创新尚无统一的界定,但无论何种表述都一致认为,集成创新的主体是企业。企业利用各种信息技术、管理技术与工具,对各个创新要素和创新内容进行选择、优化和系统集成,以便更多地占有市场、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它与原始创新的区别是集成创新所应用到的所有单项技术都不是原创的,都是已经存在的,其创新之处就在于对这些已经存在的单项技术按照自己的需要进行了系统集成并创造出全新的产品或工艺。在现代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产业关联度日益提高,技术的相互依存度增强,单项技术的突破必须通过整合相关配套技术、建立相应的管理模式才能实现,进而形成生产力和竞争力。在这种背景下,从某种程度上讲,相关技术的集成创新以及由此形成的竞争优势,往往远远超过单项技术突破的意义。(3)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最常见、最基本的创新形式,其核心概念是利用各种引进的技术资源,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完成重大创新。它与集成创新的相同点在于,都是利用已经存在的单项技术为基础;不同点在于,集成创新的结果是一个全新产品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结果是产品价值链某个或者某些重要环节的重大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是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普遍采取的方式,在当今经济全球化步伐加快的趋势下尤为重要。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基础研究积累不够,原始创新和科技源头供给不足,也制约了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支持强度,通过不断学习和消化吸收,加快提升我国产业的再创新能力。(三)基于技术创新的新颖程度(1)渐进性创新。渐进性创新是指对现有技术的改进和完善引起的渐进性、连续性的创新。它在技术原理上没有重大变化,只是根据市场需要对现有产品或生产工艺进行功能上的扩展和改进。例如,美国明尼苏达矿务及制造业公司开发生产的小型不干胶便笺,可贴于任何需要的地方(如书页、门窗、桌椅等),又可以不留痕迹地撕下来。就是这样的小便笺,每年为该公司带来3亿美元以上的销售收入。又如,性能日新月异的家用电器、功能不断扩展的手机、服务领域逐渐扩大的电子商务,这些创新都没有技术原理上的重大突破,但对产品性能的改进或者拓展给消费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价值提升。(2)根本性创新。根本性创新是指技术有重大突破的创新,往往与科学上的重大发现相联系。这种创新是非连续的,有可能对产业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创造出一个新的时代。例如,信息技术开创的信息时代使远程研究开发、远程教育、远程医疗诊断、远程控制等成为现实,整个世界变成了“地球村”。四、 技术创新的过程与模式技术创新是企业持续创新的根本竞争力,是企业把科技进步和市场需求结合起来以提高企业效益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是知识的产生、创造和应用的进化过程,更是一种创造性的破坏过程,促使资源从低效率、低附加值利用的方面向高效率、高附加值利用的方面转变。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创新难度大,任何企业都不可能一次创新就成功,也不可能在创新成功后一次性地确保其竞争优势。因而,技术创新也是一个不断循环的、复杂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以来,国际上出现了六代具有代表性的创新过程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观点是研究开发是创新构思的主要来源,因而,这种观点被称作创新的技术推动或发现推动模式。科技推动的创新是一种简单的线性关系,从基础研究开始,到应用研究,再到生产制造,直到商业化的新产品在市场上销售。这种创新过程模式主要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到60年代中期得到发展。在这一阶段中,市场占有率可以说是企业从事科技研发所渴望得到的成果,因此,投入越多的技术研发等于可以获得越高的市场占有率。显然,市场只是被动地接受研究开发成果。对于计算机这类根本性的创新,技术推动模式具有较好的解释力,然而对大多数创新来说并非如此。国际上对开发与创新关系的实证研究表明,研究开发投入越多,所产生的创新并不一定就越多。这对我国是个警示:如果只强调科技投入,而对创新过程的组织方式缺乏考虑,就很有可能造成大量科技成果未被转化,或者会使这些成果大多一开始就先天不足,要么缺少市场导向,要么距工业化要求太远而没有商业价值,结果又会减弱科技投入的动力。(一)需求拉动创新模式在需求拉动创新模式中,指明市场需求信息是技术创新活动的出发点。它对产品和技术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通过技术创新活动,创造出适合这一需求的适销产品或服务。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创新过程着重点在于先进行市场需求分析,再进行研究开发继而生产制造。各企业经过前一段时间的激烈竞争后,对市场需求高度重视,因此,产生了新的创新模式技术研发在企业的创新过程中,不再扮演主动的角色,反而成为市场需求的被动配合角色。这一阶段,企业的策略主要集中于探究市场真正的需求是什么。从理论上来讲,这种方法能让创新适于某一特定的市场需求,但它毕竟只考虑了一种因素将企业所有资源全部投向单纯依靠来自市场需求的项目而未考虑潜在的技术机会,有朱偏颇。(二)交互作用创新模式现代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使得技术的综合程度越来越高,技术创新涉及的因素越来越复杂。我们很难明确断定,哪种是纯粹的技术推动模式的创新,哪种是纯粹的需求拉动模式的创新。通常的情况是,创新是科学、技术与市场之间的耦合过程。美国的研究表明,大多数的创新构思来自市场需求和生产需求,而非来自对技术机会的确认。这一结论认为,如果不能很好地在创新过程早期将营销与创新过程相联结,就难以预料消费者会不会对引人市场的新产品做出正向反应,常常会严重影响新产品引入市场后的命运。因此,技术与市场的因素应放在起考虑。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初期,又有学者提出了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创新模式。该模式表明,技术创新是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共同引发的,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的相对重要性在产业及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可能有着显著的不同。单纯的技术推动和需求拉动仓新过程模式只是技术和市场交互作用创新模式的特例。但是,尽管该模式内各要素之间存在着交互作用,但却忽略了要素随着时间演变具有连续变化的特性。(三)A-U过程创新模式A-U过程创新模式从产业层面进行探讨分析,它是美国哈佛大学的阿伯纳西和麻省理工学院的厄特拜克通过对大量产业成长实例进行研究后提出的。他们发现企业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在产业成长的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的相互关系。他们把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和产业组织的演化分为不稳定阶段、过渡阶段、稳定阶段三个阶段,并与产品的生命周期联系起来,提出了描述以产品创新为中心的产品创新分布形式,即A-U过程创新模式,A-U过程创新模式的总体特征表现为:在产业成长的前期阶段,产品创新比工艺创新活跃,创新成果更多;而在产业成长的后期阶段,则是工艺创新较产品创新有更丰富的成果。(1)不稳定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都呈上升趋势,但产品创新明显强于工艺创新,这是产业发展的初期阶段。在行业发展的早期,由于技术本身处于发展和变动的状态,技术的潜在市场有待确认,因此,创新的重心是进行新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寻找该技术可以开发的、消费者喜欢的、有价值的产品,于是多种产品设计进入市场且频繁变动。相对于变动频繁的产品设计,制造工艺和产业组织也显示出不稳定的特征,工艺创新从属于产品创新。这是一个在商业与技术上不断“尝试、纠错”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研究开发具有探索性,研发经费支出较高,不易获得好的经济效益。(2)过渡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逐渐减少,而工艺创新继续呈上升趋势,且超越产品创新,通过“纠错”形成了主导设计。随着企业技术经验的积累和消费者消费倾向的明晰,会出现一个技术资源与市场需求联结起来的主导设计,如汽车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福特T型车和计算机产业发展过程中的IBMS/360系统。主导设计为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标准”,降低了市场的不确定性。在主导设计确定后,产品基本稳定,产品创新率下降,工艺创新取代产品创新成为关注的焦点。这是一个主导设计被消费市场接受和推崇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企业市场地位出现分化,不能向市场提供符合主导设计产品的企业将被竞争者挤出市场,但能够围绕主导设计推出有价值产品的企业将会赢得明显的竞争优势。(3)稳定阶段。此阶段的产品创新与工艺创新均表现为下降趋势,工艺创新较产品创新仍然有相对优势,产业发展进入成熟期。由于主导设计的出现使产品设计、生产流程与生产工艺日趋标准化,市场需求相对稳定,大规模生产使制造效率大大提高,企业由此享受到规模经济带来的好处,故该阶段创新的重点是以提高质量和降低成本为目标的渐进性的工艺创新。(四)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是第五代创新过程模式,是一体化模式的理想化发展。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表明,在创新过程中,除了需要内部系统整合外,还需要与企业以外其他公司建立良好的网络关系,通过策略联盟或联合开发形式,达到快速且低成本的创新。也就是说,企业必须考虑实际环境中所有存在的因素和结构,以使公司任何部门都能更有效率地发展。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最为显著的特征是它代表了创新的电子化和信息化过程,更多地使用专家系统来辅助开发工作,使用仿真技术逐步取代实物原型。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将供应商和用户之间的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作为新产品合作开发过程的一部分,强调合作企业之间紧密的战略联系,重视电子产品设计与制造的密切联系。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不仅将创新看成是交叉职能联结过程,还把它看作是多机构网络过程。美国政府1994年组织的最新半导体技术的开发就是以多机构网络联结的方式进行的。系统集成和网络创新模式已经具有国家创新系统的雏形了,其强调企业需要注意内在、外在环境的变化,采取适当的经营策略,但是仍然没有明确指出企业在建立竞争优势的过程中所不可缺少的关键环境-国家。当国家环境有助于某些产业发展时,这些产业将兴盛起来,国家的竞争力也会随之增强。企业的竞争更与国家息息相关,如企业的运作、特定技术人才的供应、本地市场需求、本地投资者的目标等因素都与国家息息相关。(五)国家创新体系国家创新体系是指由公共机构和私有机构组成的网络系统,强调系统中各行为主体的制度安排及相互作用。该网络系统中各个行为主体的活动及其相互作用旨在创造、引入、改进和扩散新的知识和技术,使一国的创新取得更好的绩效。它是政府、企业、大学、研究院所、中介机构之间寻求一系列共同的社会和经济目标而建设性地相互作用,并将创新作为变革和发展关键的动力系统。国家创新体系的主要功能是优化创新资源配置,协调国家的创新活动。国家创新体系最早由英国著名技术创新研究专家弗里曼于1982年提出。他在1987年对日本的研究中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完整论述。弗里曼发现,日本在技术落后的情况下,以技术创新为主导,辅以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只用了几十年的时间,便使国家的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工业化大国。这说明国家在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2006年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明确指出国家创新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改为决定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紧密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强调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现阶段,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在于以下五点:0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并将其作为全面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突破口。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坚持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有效整合产学研的力量,切实增强国家竞争力。只有产学研结合,才能更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激发科研机构的创新活力,并使企业获得持续创新的能力。必须在大幅度提高企业自身技术创新能力的同时,建立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积极围绕企业技术创新需求服务、产学研多种形式结合的新机制。2建设科学研究与高等教育有机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以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运行机制为中心,促进科研院所之间、科研院所与高等院校之间的结合和资源集成。加强社会公益科研体系建设,发展研究型大学,努力形成一批高水平的、资源共享的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研究基地。图建设军民结合、于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创新体系。从宏观管理、发展战略和计划、研究开发活动、科技产业化等多个方面,促进军民科技的紧密结合,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形成全国优秀科技力量服务国防科技创新、国防科技成果迅速向民用转化的良好格局。建设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区域创新体系。充分结合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色和优势,统筹规划区域创新体系和创新能力建设。深化地方科技体制改革。促进中央与地方科技力量的有机结合。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增强科技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度。加强中西部区域科技发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县(市)等基层科技体系建设。建设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针对科技中介服务行业规模小、功能单服务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各类社团在科技中介服务中的重要作用。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应用基础研究,拓展实施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创新技术,为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强化战略科技力量。深化和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培养造就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发挥企业家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规划体系和运行机制。五、 知识产权管理(一)知识产权的主要形式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可分为工业产权和著作权(版权)两类。知识产权协定对其适用的知识产权类型进行了列举,即穷尽式地列举了其所适用的各类知识产权,对于此外的知识产权不予适用。这些知识产权包括版权和相关权利、商标、地理标识、工业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拓扑图)和未披露信息,并对协议许可中的反竞争行为的控制做出了规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把知识产权界定为: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关于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的权利;关于人类一切活动领域的发明的权利;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关于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业名称和标志的权利;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创造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其他权利我国承认并以法律形式加以保护的主要知识产权为: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1、专利权专利权是指国家专利机关依据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世界各国专利的保护期,一是随其保护对象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较长,15-20年不等,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期较短,通常低于10年;二是专利保护期限的长短与经济和科技发展状况相联系,工业发达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长,而发展中国家的专利保护期限一般较短。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此外,专利权体系各国标准也不尽相同。美国、加拿大、菲律宾等国专利权体系采用的标准是只要研究者证明是他们首先发明的就可以申请专利保护(即发明在先原则);而欧洲采用的标准是谁先申请就给予其专利权保护(即申请在先原则)。我国采用的体系与欧洲相同,即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2、商标权注册商标是一种识别公司产品的独特名称、标志或符号。商标权是一种集合的概念,包括商标所有权和与之相联系的商标专用权、商标禁止权、商标使用许可权、商标续展权以及质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3、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二)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关系(1)技术创新对知识产权的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随着技术创新的产生而产生,又随着技术创新的发展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首先,技术创新促成了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技术因素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技术本身成为一种比任何自然资源都更为稀缺和重要的资源,并且这种资源如同资本、劳动力一样都在市场上流通。但技术创新成果由于其无形性和低成本的传播费用导致极易被扩散和被他人无偿使用,使技术创新主体蒙受巨大损失,因而也无法收回其预期的投资利润,从而严重挫伤其进行技术再创新的积极性。因此,在客观上要求人们寻求一种知识产权制度安排,依法保护技术创新主体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其次,技术创新也推动了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从创立至今,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推动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因素有很多,但主要因素是技术创新。(2)知识产权对技术创新的作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是把智力成果当作财产来保护以国家法律形式赋予知识产品所有者或创造者在一定期限内对知识产品享有排他的专有独占权,独享此成果的经济效益。当这种利益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可使用法律赋予的手段进行维护与救济。因而,知识产权制度为技术创新提供了一种内在的动力机制和一个外部的公平竞争法律环境,对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作用。(三)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主要由民法典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构成,由于各专门法基本功能不同,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也不同,对高新技术保护的效果和方式具有明显的差异,因而,企业必须确定采用何种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1)考虑取得技术权利的排他性程度。知识产权的排他性又称垄断性、独占牲,是法律赋予知识产权权利人专有的权利。专利权具有很强的排他性,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和授权,他人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该专利产品或使用该专利方法获得产品。商标法在保护商品名称方面具有很强的排他性,但很难保护技术本身;著作权法只保护作者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延及思想、产品、方法、公式、工艺等。对于采用商业秘密来保护技术秘密,他人完全可以以合法方式通过研究开发或者采用反向工程获得该项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也可以保护知识产权,如加密、软件锁、防火墙等,但随着解密技术的发展,其排他性也会逐渐减弱。因此,以取得技术排他权为目标,企业选择的顺序是专利法、技术秘密保护、著作权法、商标法。(2)考虑知识产权费用的因素。知识产权费用是指取得、维持、保护知识产权的费用,即采取保护措施的费用以及相关的申请费、维持费、审查费、诉讼费等。在实施的过程中,专利的保护费用最高,其次是商标、技术措施、商业秘密。著作权因实行自动获得权利的制度,除了计算机软件外,一般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因此,若考虑知识产权费用因素,选择的顺序是著作权法、技术秘密保护、商标法、专利法。(3)考虑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均为10年。超过各自规定的年限,就不再称为专利了,也不再受到专利法的保护,从而成为公用物品。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但期满前可以续展10年,并且也可以一直续展下去。如果期满前不办理续展手续,注册商标权也就自动失效了。这是与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