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如何判定借款已还的真实性.doc
如何判定借款已还的真实性借条作为一种借款合同,反映了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关系,具有法律效力。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那你们知道如何判定借款已还的真实性吗?下面小编整理了相关案例,供你参考。 如何判定借款已还的真实性案情 钟女士与梅先生相识多年,是生意场上的好朋友。2020年4月,因资金周转需要,梅先生向钟女士借款8万元。钟女士二话没说就如数把钱送到梅先生手上,连借条都没要。一晃两年过去了。今年春节前,钟女士含蓄地向梅先生提起8万元借款的事。梅先生一迭连声地说不好意思,并于除夕当日出具借条给钟女士,确认8万元的借款数额,承诺于2月10日前归还。春节在即,梅先生又如此诚恳,钟女士便不好再说什么。 过完年,转眼到了还款的日期。钟女士以为梅先生会主动与她联系,但2月10日等了一整天,梅先生连个电话都没有。第二天钟女士打电话给梅先生询问还钱的事,梅先生在电话里支支吾吾说话没个准数,再后来竟关了手机。这下钟女士坐不住了。2月13日,钟女士一纸诉状将梅先生告到法院。 递交诉状以后,钟女士一心等着法院尽快开庭审理案件。然而,此时梅先生却主动找上门来。据钟女士讲,2月27日下午,梅先生突然来到她家里,以还款为由要她出示借条。她当时将借条复印件交给梅先生,以便他确认还款数额,但梅先生误将复印件当作原件,在拿到借条后,不但没有还钱反而夺门而逃。钟女士立即追了出去,在马路上与梅先生争吵起来,并报了警。钟女士向法庭出具了当日的报警信息单。 对上述说法,梅先生认为是钟女士在瞎编。梅先生讲,当天他将8万元借款一分不少地还给了钟女士,没想到钟女士却用借条复印件冒充原件糊弄他。梅先生向法庭提供了一份他与钟女士的通话录音。录音中,钟女士承认有人提醒她今后不论什么人还钱或者要钱都要给复印件,不要给原件。钟女士认可录音内容,但表示给复印件只是为了确认还款数额。 近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判决,梅先生应返还钟女士借款8万元并支付相应利息。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共计10900元由梅先生承担。 评析: 测谎也能作为判案依据 原、被告的说法完全相反,初听起来似乎都说得通。到底谁在说谎呢?法院又是如何作出了最后的判断?审判长毛金林解释称,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案情需要并经当事人同意,就当事人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是否真实进行心理测试,也就是俗称的测谎。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毛法官询问双方是否愿意接受相关心理测试。钟女士和梅先生都爽快地表示同意。钟女士预交了测试费8000元。 不久,鉴定机构给出了鉴定结论:被检验人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相关陈述,钟女士呈现无说谎显示,即诚实;梅先生呈现说谎显示,即说谎。得知结论后,钟女士自然没有异议,梅先生则表示不予认可。 审判长毛金林表示,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本案中,双方争议的是被告是否还款及原告是否将借条复印件冒充原件交予被告。对此,梅先生仅凭录音还不足以证明借款已经还清。同时,按常理分析,如果梅先生在钟女士家中归还钱款,钟女士将借条复印件冒充原件交予梅先生,那么发生纠纷的地点应当在钟女士家中而不是马路上,向公安部门报案的应该是梅先生而非钟女士。综合上述分析,结合双方的心理测试结论,法庭认为梅先生的说法不足采信,钟女士的诉讼请求依法应予支持。 相关法律知识: 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它是一种凭证性文书。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业管理方面。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