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PDF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300608 股票简称:股票简称:思特奇思特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中电信息大厦 14 层)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二二二二二年年一一月月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 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 声声 明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或重大事项或风险风险因素因素,并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说明书相关章节相关章节。 一、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一、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02020 年度股东大年度股东大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注册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 发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 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5,000.0065,000.00 万元(含本数)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单位:万元 序号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总额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1 PaaS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 30,321.3130,321.31 22,155.4722,155.47 2 2 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 23,381.3223,381.32 16,225.6916,225.69 3 3 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 18,328.7918,328.79 11,618.8411,618.84 4 4 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15,000.00 15,000.0015,000.00 合计合计 87,031.4287,031.42 65,000.0065,000.00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予以置换。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总投资金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总投资金额的,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35 名(含名(含 3535 名) ,为符合名)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3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依照本次发行方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相关规定,依照本次发行方案,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案,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6,146.49276,146.4927 万股(含本数) ,万股(含本数) ,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030.00%0%,且拟募集资金总,且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额不超过 65,000.0065,000.00 万元(含本数) 。万元(含本数) 。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规定、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定执行。 七、重大风险因素提示七、重大风险因素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大风险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但相关结论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但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是基于当前的公司发展战略、国内外市场环境和国家产业政策等条件做出的。未来若出现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现效益情未来若出现产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会对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现效益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竞争对手实力进步、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时,竞争对手实力进步、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公司销售渠道的拓展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公司于公司于 2020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用用于于 5G5G 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支撑及生态运营系统项目、AIAI 技术与应用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技术与应用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将同时实施多个募投项目将同时实施多个募投项目, 未来如未来如公司公司发生大量发生大量人员流动、人员流动、技术水平及研发管理技术水平及研发管理能力不及预期等情形,将可能能力不及预期等情形,将可能影响相关项目影响相关项目预计预计效益的实效益的实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4 现。现。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PaaS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城市数字经济中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及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台项目及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着产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环境变化、竞争条件变化变化、竞争条件变化等多重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等多重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有可能对实现预期效益的前提条件产生不利影响:如性有可能对实现预期效益的前提条件产生不利影响:如 PaaS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可能无法像公司现有产品一样被大部分的运营商接受并采购,或者即使被接目可能无法像公司现有产品一样被大部分的运营商接受并采购,或者即使被接受也有可能被迫降低产品单价或者缩减采购规模;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有可受也有可能被迫降低产品单价或者缩减采购规模;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有可能因产业政策的变化使需求被压缩或者延迟,也可能因市场竞争激烈而导致单能因产业政策的变化使需求被压缩或者延迟,也可能因市场竞争激烈而导致单价被不断压低。此外,如本次投资项目的成本费用无法有效控制或者技术迭代价被不断压低。此外,如本次投资项目的成本费用无法有效控制或者技术迭代更新超出预期,也会影响更新超出预期,也会影响 PaaS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及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及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的投资成本、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等,影响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投资成本、投资回收期、投资收益率等,影响物联网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进度与建设效果。与建设效果。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产品无法消化的风险(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产品无法消化的风险 公司须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公司须根据市场变化和行业发展节奏进行产品创新与研发实力提升,才能展节奏进行产品创新与研发实力提升,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持续稳定发展。在激烈的竞争中持续稳定发展。PaaSPaaS 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和城市数字经济中台平台技术与应用项目和城市数字经济中台项目是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未来发展战略、现有业务公司综合考虑行业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及未来发展战略、现有业务状况状况做出的决策。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多类新产品以满足客户在做出的决策。项目建成后,公司能够为客户提供多类新产品以满足客户在具体应用场景上的需求。虽然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建设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具体应用场景上的需求。虽然公司对上述项目的建设已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但新产品的消化可行性论证,但新产品的消化受受宏观环境政策、软件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环境、宏观环境政策、软件服务行业市场竞争环境、客户需求情况、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销售拓展能力等客户需求情况、公司产品竞争力、公司销售拓展能力等影响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具有不确定性。如果运营商云化转型如果运营商云化转型发展不及预期发展不及预期,有可能会延迟或缩小,有可能会延迟或缩小 PaaSPaaS 平台平台技术与应用技术与应用项目产品的采购;如果地方债务压力的影响超出预期,城市数字经济中台相关项目产品的采购;如果地方债务压力的影响超出预期,城市数字经济中台相关产品的采购有可能会被压缩或者推迟;产品的采购有可能会被压缩或者推迟;如果未来如果未来同类产品不断涌现,竞争加剧同类产品不断涌现,竞争加剧也也将使公司面临新产品不能完全消化将使公司面临新产品不能完全消化的风险。的风险。 (四)技术升级和市场需求不能匹配的风险(四)技术升级和市场需求不能匹配的风险 随着我国进入随着我国进入 5G5G 商用时代,电信运营商软件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相关商用时代,电信运营商软件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期,相关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更新换代快,用户对软件系统及相关产品的功能要求也不软件开发及技术服务更新换代快,用户对软件系统及相关产品的功能要求也不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5 断提高。因此,公司需要结合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产品、断提高。因此,公司需要结合市场需求不断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产品、服务的升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服务的升级。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趋势,推出的产趋势,推出的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将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负面影响。 (五)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五)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公司业务涵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广电企业等电信运营商的公司业务涵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广电企业等电信运营商的多项核心业务支撑系统,同时开拓了智慧城市、物联网等运营与支撑产品,中多项核心业务支撑系统,同时开拓了智慧城市、物联网等运营与支撑产品,中小企业公有云、人工智能等产品与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仍集中在电小企业公有云、人工智能等产品与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仍集中在电信运营商, 来源于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 中国电信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信运营商, 来源于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 中国电信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超过 85%85%,如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战略、采购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对公司的正常如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战略、采购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带来不利影响。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向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考虑到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本及净资产均将有所增长。考虑到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募集资金投入产生效益之前,公司利润实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现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公司现有业务。因此,完成本次发行后,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本和净资产均有所增长的情况下,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即期回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报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关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七)业绩下滑的风险(七)业绩下滑的风险 20212021 年年 1 1- -9 9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0,479.1750,479.17 万元,同比增长万元,同比增长 53.73%53.73%,实,实现净利润现净利润- -2,827.362,827.36 万元万元,同比下降,同比下降 14.62%14.62%。20212021 年年 1 1- -9 9 月,公司净利润同比月,公司净利润同比下滑,主要是由于加大研发投入、薪酬支出增加、计提股份支付等原因,导致下滑,主要是由于加大研发投入、薪酬支出增加、计提股份支付等原因,导致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等同比增加金额较大所致。若未来公司营业收研发费用、管理费用及销售费用等同比增加金额较大所致。若未来公司营业收入未能持续增长、期间费用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则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入未能持续增长、期间费用未能得到有效控制,则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下滑的风险险。 (八)实际控制人股权变动的风险(八)实际控制人股权变动的风险 20212021 年年 1111 月月 2222 日,因个人经济纠纷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先生所日,因个人经济纠纷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持公司股份中的 12001200 万股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加上此前已经被万股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加上此前已经被冻结的冻结的 8,385,0008,385,000 股, 截至目前, 吴飞舟先生被冻结股份合计达股, 截至目前, 吴飞舟先生被冻结股份合计达 20,20,385,000385,000 股,股,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6 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 32.71%32.7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9.71%9.71%。因此,公。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存在未来发生变化的风险。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存在未来发生变化的风险。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7 目目 录录 声声 明明. 1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目 录录. 7 释释 义义. 10 第一节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基本情况 .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4 四、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27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33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34 七、其他事项 . 38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4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44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47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48 四、募集资金投向 . 49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50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50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50 第三节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52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52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 52 三、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合理 . 67 四、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合理性 . 68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 . 73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8 六、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78 第四节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79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79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79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79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80 第五节第五节 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历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 81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 81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81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84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 85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86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87 七、前次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计划情况 . 88 八、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 88 第六节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9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89 二、政策风险 . 91 三、经营风险 . 92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 93 五、审批及发行风险 . 93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 93 七、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 94 八、实际控制人股权变动的风险 . 94 第七节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5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9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97 三、保荐机构声明 . 98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9 四、保荐机构管理层声明 . 99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01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2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03 八、董事会声明及承诺事项 . 104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0 释释 义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一、一般名词释义 本公司/发行人/公司/思特奇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可转债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贵州海恒 指 贵州海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山东五岳 指 山东五岳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盛华宇 指 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移动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联通 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 指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广电 指 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哈尔滨易位 指 哈尔滨易位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思瑞格 指 安徽思瑞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都易信 指 成都易信科技有限公司 亚信科技 指 亚信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华为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浩鲸云计算 指 浩鲸云计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直真科技 指 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国创 指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东软集团 指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国信 指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审核问答审核问答 指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 股东大会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工信部 指 工业和信息化部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1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财信证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指 财信证券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华创证券 指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花旗证券 指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曾用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 指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 1-9 9 月 二、专业名词释义二、专业名词释义 3G 指 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规范 4G 指 第四代移动通讯技术规范 5G 指 第五代移动通讯技术规范 BOSS 指 Business &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业务运营支撑系统的英文缩写。BOSS 系统以客户服务、业务运营和管理为核心,以关键性事务操作(客户服务和计费为重点)作为系统的主要功能,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一个综合的业务运营和管理平台 BSS 指 Business Support System,业务支撑系统的英文缩写,简称 B 域 OSS 指 Operation Support System,运营支撑系统的英文缩写,主要指网络域的运营支撑,与 BSS 或 BOSS 分属不同领域,简称 O 域 AI 指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指人工智能 CCID 指 China Center for Information Industry Development 的英文缩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通称“赛迪” ITSS 指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ervice Standards 的英文缩写,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标准化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 ITSS 工作组研制的一套 IT 服务领域的标准库和一套提供 IT 服务的方法论 CRM 指 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客户关系管理的英文缩写 IaaS 指 Infrastructure-as-a-Service,基础设施即服务的英文缩写。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应用所需的主机、存储、网络等基础设施资源 ICT 指 ICT 是信息、通信和技术三个英文单词的词头组合(Information Communications Technology,简称 ICT) 。它是信息技术与通信技术相融合而形成的一个新的概念和新的技术领域 NFV 指 Network Function Virtualization,指网络功能虚拟化 PaaS 指 Platform-as-a-Service, 平台即服务的英文缩写, 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应用软件所需的开发和运行平台 SaaS 指 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的英文缩写,即通过网络提供软件服务 SDN 指 Software Defined Network,软件定义网络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 (1)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相关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2 第一节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 股票简称股票简称 思特奇 股票代码股票代码 300608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英文名称 SI-TECH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吴飞舟 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 咸海丰 成立时间成立时间 1995 年 12 月 25 日 上市时间上市时间 2017 年 2 月 13 日 上市地点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总股本总股本 209,910,067209,910,067 股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33062121U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 14 层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6 号 14 层 电电 话话 010-82193708 传传 真真 010-82193886 网网 址址 www.si-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securitiessi- 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维修;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 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 经营电信业务。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1 年 9 9 月 3 30 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如下表所示: 序号序号 股东股东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1 吴飞舟 62,318,67162,318,671 29.69%29.69% 境内自然人 2 贵州海恒 10,147,80610,147,806 4.83%4.83% 境内非国有法人 3 王维王维 4,393,9644,393,964 2.09%2.09% 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 4 中盛华宇中盛华宇 3,723,1583,723,158 1.77%1.77% 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3 序号序号 股东股东 持股数量(股)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东性质股东性质 5 马庆选 3,325,4123,325,412 1.58%1.58% 境内自然人 6 姚国宁 2,098,6622,098,662 1.00%1.00% 境内自然人 7 王剑王剑 2,027,8002,027,800 0.97%0.97% 境内自然人境内自然人 8 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25,2691,525,269 0.73%0.73% 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 9 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10,1471,310,147 0.62%0.62% 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 10 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26,6921,026,692 0.49%0.49% 境内非国有法人境内非国有法人 合计合计 91,897,58191,897,581 43.7843.78% % -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9 月 3030 日,吴飞舟先生持有公司 29.69%29.69%的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吴飞舟先生,男,1963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计算机部,1995 年参与共同设立公司前身北京思特奇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历任公司及其前身的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公司参股公司成都考拉悠然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2、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9 9 月 3030 日,吴飞舟先生持有公司 6,231.876,231.87 万股股票,占总股本的 29.69%29.69%,持有股权无质押情形;吴飞舟先生因个人经济纠纷持有股份被冻结 838838. .50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9%3.99%。20212021 年年 1111 月月 2222 日,因个人经济纠纷日,因个人经济纠纷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原因,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飞舟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的 12001200 万股被北京市海淀区万股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加上此前已经被冻结的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加上此前已经被冻结的 8,385,0008,385,000 股,吴飞舟先生被冻结股,吴飞舟先生被冻结股份合计达股份合计达 20,385,00020,385,000 股,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股,占其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比例为 32.71%32.71%,占公司总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本比例为 9.71%9.71%。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存在未来发生变化的风险。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情况存在未来发生变化的风险。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外投资情况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除思特奇及其下属公司外,吴飞舟先生对外投资了深圳市诚亿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并持有其 0.50%0.50%股权。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4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中的软件开发子行业(651)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 ,公司归属于“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一)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性组织(一)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性组织 我国软件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工信部,自律组织为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名称名称 类型类型 主要内容主要内容 工信部 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国家信息产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对全国软件行业实行行业管理和监督,组织协调并管理全国软件企业认定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并发布软件业的行政规章、技术政策、技术体制和技术标准;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和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等。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自律组织 主要从事软件行业市场研究,为会员单位提供公共服务、行业自律管理及向政府部门提出行业发展建议等。 软件行业的其他相关部门还包括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从事各种与版权有关的登记、咨询等服务。 (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二)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序号 颁布时间颁布时间 法规名称法规名称 发布机构发布机构 文号文号 1 2002年2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 国家版权局 国家版权局令【2002】第1号 2 2007年6月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 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 (已撤销) 、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 国家密码管理局 公通字【2007】43号 3 2009年3月 软件产品管理办法 国家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9号 4 2011年1月 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国务院 国发20114号 5 2012年4月 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信部联软【2013】64号 6 2012年8月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试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信部、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 发改高技【2012】2413号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5 序号序号 颁布时间颁布时间 法规名称法规名称 发布机构发布机构 文号文号 7 2013年1月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2013修订) 国务院 国务院令第632号 8 2016年1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三号) 9 2017年7月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国家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2号 10 2018年5月 通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工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7号 (三)行业主要产业政策(三)行业主要产业政策 为了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的发展, 近年来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支持政策。 1、2015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支持企业开展基于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分析发掘服务、技术外包服务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鼓励企业根据数据资源基础和业务特色, 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和移动金融等新业态。推动大数据与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的深度融合,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创新应用,积极探索创新协作共赢的应用模式和商业模式。 2、2016 年 5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及国家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