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GF监理合同.docx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托付监理合同托付人与监理人经双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一、托付人托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筒称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总投资:" 本工程" )概况如下: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其次部分 标准条件中赐予它们的 定义相同;三、以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标准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托付人承诺, 依据本合同的规定, 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畴内的监理业务;五、托付人向监理人承诺依据本合同注明的期限、 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 付酬劳;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头实施,至年月日完成;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托付人:(签章)监理人:(签章)住宅:住宅: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月日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电话:电话:本合同签订于:年1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1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其次部分 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畴和法规 第一条 以下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1)" 工程"是指托付人托付实施监理的工程;(2)" 托付人" 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托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 承人;(3)" 监理人" 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 监理机构 "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5)" 总监理工程师 "是指经托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 合同的全权负责人;(6)" 承包人" 是指除监理人以外,托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订合同的 当事人;(7)" 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 " 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商定,托付人托付的监 理工作范畴和内容;(8)" 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 " 是指:托付人托付监理范畴以外,通过双方 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 由于托付人或承包人缘由, 使监理工作受到阻 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连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9)"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 " 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依据第三十八 条规定监理人必需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缘由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复原监理业务的工作;(10)"日" 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其次天零时的时间段;(11)" 月" 是指依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头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 前一天的时间段;其次条 建设工程托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 行政法规,以 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 说明和说明;如专用条件商定2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2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说明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 字;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 监理人按合同商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向委 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 合同专用条件中商定的监理工程范畴内的监理业务; 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 应按 合同商定定期向托付人报告监理工作;第五条 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 应仔细、勤奋地工作,为托付人 供应与其水平相适应的询问看法,公平保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第六条 监理人使用托付人供应的设施和物品属托付人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 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商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托付 人;第七条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托付人义务 第八条 托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第九条 托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全部外部关系的和谐, 为监理工作供应 外部条件;依据需要,如将部分或全部和谐工作托付监理人承担, 就应在专用条 件中明确托付的工作和相应的酬劳;托付人应当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供应与工程有关的 第十条 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第十一条 托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商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 作出打算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打算;第十二条 托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识工程情形、 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打算的 常驻代表(在专用条款中商定),负责与监理人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3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3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知监理人;第十三条 托付人应当将授予监理人的监理权益, 以及监理人主要成员的职 能分工、监理权限准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 的合同中予以明确;第十四条 托付人应在不影响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时间内供应如下资料:(1)与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2)供应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协作单位的名录;第十五条 托付人应免费向监理人供应办公用房、 通讯设施、监理人员工地 住房及合同专用条件商定的设施, 对监理人自备的设施赐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补 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例 设施原值十治理费) ;第十六条 依据情形需要,假如双方商定,由托付人免费向监理人供应其他 人员,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予以明确;监理人权益 第十七条 监理人在托付人托付的工程范畴内,享有以下权益:(1)挑选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2)挑选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 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托付人的建议权;(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依据安全和优化的原就,向设计人提出建 议;假如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 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托付人 的同意;当发觉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商定的 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托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依据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 的原就,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托付人提出书面报告;(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和谐,重要和谐事项应当事先向委4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4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托人报告;(7)征得托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 事先向托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形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就应在 24 小时内向托付 人作出书面报告;(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 商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 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 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 分部分项工程和担心全施工作业, 有权通知承包人 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 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认权;(10)在工程施工合同商定的工程价格范畴内,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拒绝权;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托付人不支 付工程款;第十八条 监理人在托付人授权下,可对任何承包人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 更;假如由此严峻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 或进度,就这种变更须经托付人事先 批准;在紧急情形下未能事先报托付人批准时, 监理人所做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 托付人;在监理过程中如发觉工程承包人人员工作不力, 监理机构可要求承包人 调换有关人员;第十九条 在托付的工程范畴内,托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看法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需第一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讨论处置看法,再 同双方协商确定;当托付人和承包人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依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定, 公平地进行调解;当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 解或仲裁机关仲裁时,应当供应作证的事实材料;托付人权益 其次十条 托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益;5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5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其次十一条 托付人有对工程规模、 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 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其次十二条 监理人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事先经托付人同意;其次十三条 托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工作月报及监理业务范畴内 的专项报告;其次十四条 当托付人发觉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 或与承包 人串通给托付人或工程造成缺失的, 托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监理人员, 直到 终止合同并要求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监理人责任 其次十五条 监理人的责任期即托付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假如 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书面商定的日期, 双方应进一步商定相应延 长的合同期;其次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商定的义务, 假如因监理人过失 而造成了托付人的经济缺失, 应当向托付人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除本合同其次 十四条规定以外)不应超过监理酬劳总额(除去税金) ;其次十七条 监理人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 (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因不行抗力导致托付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人 不承担责任;但对违反第五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 向托付人承担赔偿责 任;监理人向托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 监理人应当补偿由 其次十八条 于该索赔所导致托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托付人责任 其次十九条 托付人应当履行托付监理合同商定的义务, 如有违反就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人造成的经济缺失;6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6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监理人 处理托付业务时,因非监理人缘由的事由受到缺失的, 可以向托付人 要求补偿缺失;第三十条 托付人假如向监理人提出赔偿的要求不能成立, 就应当补偿由该 索赔所引起的监理人的各种费用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一条 由于托付人或承包人的缘由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 以致 发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长了连续时间, 就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形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 时通知托付人;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相应延长,并得到附加工作的酬劳;第三十二条 在托付监理合同签订后, 实际情形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 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 监理人应当立刻通知托付人;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当复原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 行监理业务,并按双方商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劳;42 日的时间用于复原执第三十三条 监理人向托付人办理完竣工验收或工程移交手续, 承包人和委 托人已签订工程保修责任书, 监理人收到监理酬劳尾款, 本合同即终止;保修期 间的责任,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商定;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 应当在 42 日前通知对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缺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必需实行书面形式, 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 仍旧有效;第三十五条监理人在应当获得监理酬劳之日起30 日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托付人又未对监理人提出任何书面说明时, 或依据第三十三条及第三十四 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六个月的, 监理人可向托付人发出终止合同的通 知,发出通知后 14 日内仍未得到托付人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假如其次份通知发出后 42 日内仍未得到托付人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 连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托付人承担违约责任;7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7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第三十六条 监理人由于非自己的缘由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 其善后 工作以及复原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酬劳;第三十七条 当托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值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 可向 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如托付人发出通知后 21 日内没有收到答 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 35 日内发出终止托付监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终 止;监理人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八条 合同协议的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益和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酬劳 第三十九条 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劳, 依据监理合同 专用条件中第四十条的方法运算,并按商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第四十条 假如托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劳,自规定之日 起,仍应向监理人支付滞纳金;滞纳金从规定支付期限最终一日起运算;支付监理酬劳所实行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商定;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二条 假如托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酬劳或部分酬劳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 小时内向监理人发出表示异议的通知,但托付人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劳项目的支付;其他 第四十三条 托付的建设工程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 材料设备复 试,其费用支出经托付人同意的,在预算范畴内向托付人实报实销;第四十四条 在监理业务范畴内,如需聘用专家询问或帮助, 由监理人聘用 的,其费用由监理人承担;由托付人聘用的,其费用由托付人承担;监理人在监理工作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使托付人得到了 第四十五条 经济效益,托付人应按专用条件中的商定赐予经济嘉奖;第四十六条 监理人驻地监理机构及其职员不得接受监理工程项目施工承8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8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包人的任何酬劳或者经济利益;监理人不得参加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托付人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第四十七条 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 不得泄露托付人申明的隐秘, 监理人亦 不得泄露设计人、承包人等供应并申明的隐秘;第四十八条 监理人对于由其编制的全部文件拥有版权, 托付人仅有权为本 工程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九条 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缺失和损害的赔偿, 双方应 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样, 可提交主管部门和谐, 如仍未能达成一样时, 根 据双方商定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9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9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其次条 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及监理依据:第四条 监理范畴和监理工作内容:第九条 外部条件包括:第十条 托付人应供应的工程资料及供应时间:第十一条 托付人应在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打算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第十二条 托付人的常驻代表为第十五条 托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供应如下设施:监理人自备的、托付人赐予补偿的设施如下:补偿金额= 第十六条在监理期间,托付人免费向监理机构供应名工作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支配其工作, 凡涉及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总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并免费供应 名服务人员;监理机构应与此类服务的供应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及其行为负责;其次十六条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假如失职, 同意按以下方法承担责任, 赔偿缺失 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酬劳总数(扣税) :赔偿金直接经济缺失 *酬劳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九条 托付人同意按以下的运算方法、 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人的酬劳:托付人同意按以下的运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劳:(报酬=附加工作日数 *合同酬劳监理服务日)托付人同意按以下的运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劳:第四十一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劳,按汇率计付;第四十五条嘉奖方法:10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10 页,共 11 页 - - - - - - - - - 名师归纳总结 精品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嘉奖金额=工程费用节约额 * 酬劳比率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双方应准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商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加协议条款:11 细心整理归纳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 - - - - - 第 11 页,共 11 页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