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doc
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1.?1932年华沙-牛津规那么?主要说明CIF贸易术语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主要说明6种FOB贸易术语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那么?简称INCOTERMS2000常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一 FOB 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与运输方式的规定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与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完成交货,并及时通知买方。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当,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转移给买方承当。1卖方自负风险与费用,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2买方自负风险与费用,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二使用FOB术语应注意的问题1. “船舷为界确实切含义以装运港船舷作为买卖双方所承当风险的界限是FOB、CIF、CFR同其它贸易术语的重要区别之一。“船舷为界说明货物在装上船之前的风险,包括在装船时货物跌落码头或海中所造成的损失,均由卖方承当。货物上船之后,包括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损坏或灭失,那么由买方承当。“船舷为界只是风险划分的界限,不是责任与费用的界限 2. FOB的变形:FOB术语后加列附加条件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FOB并理舱FOB stowed, FOBS)FOB并平舱FOB trimmed, FOBT)FOB理舱并平舱FOB stowed& trimmed, FOBST 二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本钱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一关于买卖双方义务与运输方式的规定卖方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与装运港,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到卖方自己所派船只的船上,完成交货。货物在装运港装船时,货物越过船舷之前的风险由卖方承当,货物越过船舷之后风险转移给买方承当。二采用CIF术语成交时,应注意的问题1.CIF变形: 1CIF Liner Terms班轮条件。卸货费用按班轮做法来办,就是说,买方不负担卸货费,而由卖方或船方负担。2CIF Landed卸至岸上卖方负责承当将货物卸到码头上的各项有关费用,包括驳船费与码头费。3CIF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货物运达目的港后,自船舱底起吊直至卸到码头的卸货费用,均由买方负担。4CIF ExTackle吊钩交货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CIF的变形只是为了说明卸货费用的负担问题,并不改变CIF的交货地点与风险划分的界限。 象征性交货: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实际交货: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与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三 CFR即本钱加运费,是指卖方须负担货物至指定目的港为止所需的费用及运费,但货物灭失或毁损的风险及货物在船上交付后由于事故而生的任何额外费用,那么自货物在装船港越过船舷时起,由卖方移转予买方负担。CFR价=FOB价+运费 CIF价=FOB价+运费+保险 CIF价= CFR价/【1+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考前须知1卖方应及时发出装船通知按CFR条件成交时,由卖方安排运输,由买方办理货运保险。如卖方不及时发出装船通知,那么买方就无法及时办理货运保险,甚至有可能出现漏保货运险的情况。因此,卖方装船后务必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否那么,卖方应承当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与损失。2按CFR进口应慎重行事在进口业务中,按CFR条件成交时,鉴于由外商安排装运,由我方负责保险,故应选择资信好的国外客户成交,并对船舶提出适当要求,以防外商与船方勾结,出具假提单,租用不适航的船舶,或伪造品质证书与产地证明。假设出现这类情况,会使我方蒙受不应有的损失。FOB、CFR与CIF三种术语的换算:1FOB价换算为其他价CFR价=FOB价+国外运费CIF价=FOB价+国外运费/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2CFR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FR价国外运费CIF价=CFR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3CIF价换算为其他价FOB价=C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国外运费CFR价=C IF价×1-投保加成×保险费率CFR计算报价1净价CFR=FOB+F 2含佣价CFRC=CFR/1-Rc=FOB+F/1-Rc使用CFR注意点1 租船,订舱责任 2卸货费用的承当表示进出口商品质量的方法一、凭实货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1.看货成交 2.凭样品成交Sale by Samplea、卖方样品 注意:样品的选择要有代表性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卖方样品为准Quality as per sellers sampleb、买方样品 在买卖合同中应订明:“品质以买方样品为准Quality as per buyers sampleC、对等样品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卖方如不愿意才用凭买方样品交易,卖方可以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可称之为“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那么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二、凭说明表示成交商品的质量1、凭规格买卖 商品规格Specification of Goods是指一些足以反映成交商品质量的主要指标2、凭等级买卖 商品的等级Grade of Goods是指同一类商品,按其规格上的差异,分为品质优劣各不一样的假设干等级。3、凭标准买卖 权威机构或组织公布的对某些可供交易的商品规定必须到达规格中假设干主要指标的要求以标准物表示交易商品质量的两种方法:1良好平均品质Fair Average Quality , F.A.Q.)指一定时期内某地出口货物的平均品质水平。由于这种标准比拟笼统,除了注明F.A.Q字样以外,还要订明商品的具体规格指标2上好可销品质Good Merchantable Quality, G.M.Q)指卖方交货品质只需保证为上好的,适合于销售的品质即可。笼统,我国少用。4、凭牌名或商标买卖 5、凭产地名称或凭地理标志买卖 6、凭说明书与图样买卖品质机动幅度的约定 品质公差quality tolerance,是指工业制成品的质量指标在国际上公认的合理误差范围内而言。 通常有以下两种规定方法: 1约定一定的差异范围2约定一定的上下极限 为了表达按质论价,在采用交货品质允许有一定的机动幅度的情况下,对某些货物也可根据实际交货品质调整价格,即在合同中加订品质增减价条款。有以下几种订法:1对机动幅度内的品质差异,可按交货实际品质规定予以增价或减价。2只对品质低于合同规定者口价重量的计算方法一按毛重gross weight)计算 凡商品本身重量加包装的重量成为毛重。这种记重方法一般适用于低值商品。(二按净重(net weight) 计算 凡商品本身重量,即除去其包装物后的实际重量成为净重,这是国际贸易中最常见的记重方法。不过,有些价值较低的农产品或其他商品,有时采用“以毛作净 gross for net)的方法记重,实际上就是以毛重当作净重计价。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定义:就是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装的一定百分比。卖方交货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的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实际运用:1由卖方决定(at sellers option):大多数情况下2由买方决定(at buyers option):买方派船装运时3由承运人决定(at ships option):租船运输时运输包装的标志合同中的包装条款合同中的包装条款的内容一般包括:包装材料、包装方式、包装规格、包装标志与包装费用等内容。另: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 包装费用一般包括在货价以内.班轮运输概念:又称作定期船,是指船舶按照预定的航行时间表,在固定的航线与港口往返航行,从事客货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运输。特点1.“四固定: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与港口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2.“一负责: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货方不再另付装卸费,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与速遣费。3.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运费计收标准1.按货物毛重,又称重量吨Weight Ton计收标准,运价表内用“W表示2.按货物的体积/容积,又称尺码吨Measurement Ton计收,运价表中用“M表示。3.按毛重或体积计收,由船公司选择其中收费较高的作为计费吨,运价表中以“W/M表示。租船运输概念:租船运输Shipping by Chartering又称不定期船运输,它与班轮运输不同,租船没有预定的船期表,船舶经由航线与停靠的港口业不固定,须按船租双方签订的租船合同来安排,有关船舶的航线与停靠的港口、运输货物的种类以及航行时间等,都按承租人的要求,由船舶所以人确认,运费或租金也由双方根据租船市场行情在祖传合同中约定。租船运输通常一般适应于大宗货物的运输。:航次租船,简称程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负责提供船舶,在指定港口之间进展一个航次或数个航次的对承运人指定货物的租船运输。:定期租船,简称期租船,是指由船舶所有人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时期的租船运输,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与经营管理。:光船租船实际上是期租船的一种特殊方式,与一般期租船不同的是,船东不负责提供船员,只是将空船交给租方使用,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与航行各项事宜。航次租船装卸费用的划分方法 1.船方负担装货费与卸货费条件Gross Terms; Liner Terms或Berth Terms,又称“班轮条件。2.船方管装不管卸Free Out, FO条件。3.船方管卸不管装Free In, FI条件。4.船方不负担装货费与卸货费条件Free In and Out。采用这一条件时,还要明确理舱费与平舱费由谁承当。一般都规定租船人负担,即船方不负责卸货、理舱与平舱费条件Free In and Out, Stowed and Trimmed, FIOST。装运时间的具体规定方法1.规定明确、具体的装运时间 这又可分为规定一段时间与规定最迟期限两种。例如:“7月份装运Shipment during July、“7/8/9月份装运 Shipment during July/Aug/Sep.;又如:“装运期不迟于7月31日Shipment not later than July 31st、“9月底或以前装运Shipment at or before the end of Sep. 如规定:“收到信用证后30天内装运Shipment within 30 days after receipt of L/C 如规定“立即装运immediate shipment、“即期装运prompt shipment、“尽快装运shipment as soon as possible等。海运提单概念: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或B/L简称提单,它是由船长或船公司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证明已收到特定货物,允诺将货物运至特定的目的地,并交付给收货人的凭证。海运提单的性质与作用: 1.货物收据。它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承运人已经收到或接收提单上所列的货物。 2物权凭证。3.运输契约的证明。它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款单条款明确规定了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权利、3.责任与豁免,一旦发生争议,双方据此进展解决。 提单的分类: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与“备运提单2根据提单上有无对货物或货物外包装的不良批注,分为“清洁提单与“不清洁提单3根据提单收货人栏填写方式的不同分为“记名提单与“指示提单4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分为“直运提单、“转运提单与“联运提单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保障的损失海上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各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或灭失。海上运输货物损失可分为海上损失Marine losses、营救货物所支付的费用,还包括与海运相接的路上或内河运输所发生的其他损失(Other losses )与费用。海上损失按照损失的程度不同,一般可分为全部损失与局部损失。1全部损失(Total Loss ),简称全损,是指在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全部灭失,或完全变质,或不可能归还被保险人等。分为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实际全损Actual Tot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完全灭失,或者受到严重损坏完全失去原有的使用价值推定全损(Constructive Total Los)是指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受损后,实际全损已经不可防止; 或者为防止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与超过保险价值.2)局部损失(Partial Loss),是指被保险货物的一局部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与灭失。局部损失可以分成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二类。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简称为G.A. 指在海洋运输途中,当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解决共同危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与支付的特殊费用。造成共同海损最主要的原因是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共同海损成立的必要条件A、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B、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船、货双方共同的。C、 所支付的费用必须是额外的,即支付的费用是船舶运营所应支付费用以外的费用。是为了解除危险造成的。D、共同海损所做的牺牲必须是有效的,即经过抢救之后,船或货的全部或局部应该平安抵达目的港。单独海损(Particular Average,简称为P·A·),是指船舶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仅仅涉及到船或货单方面利益的损失。例如,由于触礁使船体局部撞坏,但船仍可航行。又如,由于暴风雨使海水入舱,机器设备严重锈蚀。单独海损仅涉及某一方面利益,因此,由损失方单独负责。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险别与条款1 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可分为根本险与附加险两类。2 根本险可以单独投保,而附加险不能独立投保,只有在投保某一种根本险的根底上才能加保附加险。一、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根本险别与条款一平安险责任范围:1 自然灾害造成的全损或推定全损;2 意外事故造成的全部或局部损失;3 意外事故前后+自然灾害造成的局部损失;4 装卸或转运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局部损失;5 被保险人的施救费用;6 在避难港卸货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卸货港所产生的特别费用;7 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与救助费用。8 根据“船舶互撞责任条款规定应由货方归还船方的损失。二水渍险责任范围:水渍险 = 平安险 +自然灾害造成的局部损失三一切险责任范围:一切险 = 水渍险 + 一般外来原因造成的全部或局部损失一般附加险。说明:1 责任范围的大小顺序:一切险 > 水渍险 > 平安险2 投保人可根据货物的特点、运输路线等情况选择投保平安险、水渍险与一切险三种险别中的任一种。Ps:保险责任起讫期限:仓至仓条款 warehouse to warehouse clause,即保险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远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开场,包括正常运输中的海上、陆上、内河与驳船运输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但被保险的货物在最后到达卸载港卸离海轮后,保险责任已60天为限。买卖合同中的保险条款保险条款内容主要包括:保险投保人、保险公司、保险险别、保险费率与保险金额的约定等事项。例子:INSURANCE:TO BE COVERED BY THE SELLER FOR 110 OF TOTAL INVOICE VALUE AGAIGST ALL RISKS SUBJECT TO THE RELEVANT OCEAN MARINE CARGO CLAUSE(O.M.C.C.) OF THE PEOPLES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DATED JAN,1,1981汇票Bill of Exchange; Draft汇票的含义与根本内容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付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进出口业务中,汇票通常由出口方签发,其目的是为了收取货款。汇票的使用也称汇票票据行为,是以行为人在汇票上进展必备事项的记载、完成签名并交付为要件,以发生或转移票据权利、负担票据债务为目的的法律行为。1 出票Issue即汇票的签发,是指出票人在汇票上填写付款人、付款金额、付款日期与地点以及受款人等工程,经签字交给收款人的行为。可见,出票有两个动作组成,一是由出票人写成汇票并在汇票上签字;二是出票人将汇票交付给收款人。由于出票时设立债权债务的行为,所以只有经过交付,汇票才开场生效。2 提示Presentation又称见票Sight,是指收款人或持票人将汇票提交付款人要求付款或承兑的行为。分为两种:1付款提示。指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或承兑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的行为。2承兑提示。指远期汇票的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要求付款人承诺到期付款的行为。3承兑Acceptance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4付款Payment5背书Endorsement是转让汇票权利的一种法定手续,指持票人在汇票的反面记载背书文句、签名,并把汇票交付给被背书人的行为。背书通常有三种方式:限制性背书 指示性背书记名空白背书(不记名6拒付Dishonor也称退票,指持票人的汇票要求兑换时,遭到拒绝承兑,或持票人提示汇票要求付款时,遭到拒绝付款。此外,付款人拒不见票、死亡或宣告破产,以至付款事实上已不可能,也称拒付。汇付Remittance又称汇款,指债务人或汇款人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可分为信汇、电汇、票汇三种。托收 国际商会制定的?托收统一规那么?,对托收作了如下定义:托收是指接到托收指示的银行,根据所收到的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来取得进口商付款或承兑汇票,或凭付款或承兑交出商业单据,或凭其他条件交出单据的一种结算方式。种类:1.光票托收Clean Collection2.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国际贸易中大多使用跟单托收。1付款交单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简称D/P即期付款交单 远期付款交单2承兑交单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简称D/A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 L/C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与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的信用证。不可抗力概念:不可抗力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失或成心,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与后果不能防止,并且不能克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不可抗力是一种免责条款,也是一项法律原那么。不可抗力条款的主要内容关于不可抗力事件的性质与范围,交易双方商定合同时应达成共识,并具体写明,以免事后引起争议。不可抗力的后果有两种:一是解除合同 ;二是延期履行合同。终究如何处理,应视事故的原因、性质、规模及其对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实际影响程度,由双方当事人酌情依约处理。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可先推迟履行合同的期限;只有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下去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以后,才能通过双方协商最后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注意的事项:(1)发生事故的一方当事人应按约定期限与方式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对方也应及时答复。(2)双方当事人都要认真分析事件的性质,看其是否属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3)发生事件的一方当事人应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以作为发生事件的证据。(4)双方当事人应就不可抗力的后果,按约定的处理原那么与方法进展协商处理。处理时,应弄清情况,表达实事求是的精神。出口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一、询盘 enquiry询盘是准备购置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货人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或交易的可能性的业务行为,它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说明:1、询盘对于询盘人与被询盘人均无法律上的约束力,而且不是交易磋商的必经步骤。2、询盘采用的主要词句:Please advisePlease quote.Please offer.二、发盘 offer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清楚确并且说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承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说明:1、卖方发盘,称为售货发盘selling offer;买方发盘,称为购货发盘递盘 buying offer 2、发盘在其有效期内,发盘人不得任意撤消或修改其内容。发盘人一经对方在有效期内表示承受,发盘人将受其约束,并承当按发盘条件与对方订立合 同的法律责任。3、发盘一般采用的术语:offer, firm offer, quote, supply, bid.三、还盘 counter-offer又称还价,在法律上称为反要约。还盘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说明:1、一笔交易有时不经过还盘即可达成,有时要经过还盘,甚至往返屡次的还盘才能达成。2、进展还盘时,可用“还盘术语,但一般仅将不同条件的内容通知对方,即意味着还盘。四、承受 acceptance承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可见,承受的实质是对发盘表示同意。说明:1、一方的发盘经另一方承受,交易即告达成,合同即告订立;双方就应分别履行其所承当的合同义务。2、在实际业务中,受盘人向发盘人表示承受时一般不需重复列出双方协商一致的各项交易条件。但有时由于交易磋商延续的时间较长,双方交换的函电较多时,受盘人可在表示承受时,将双方最后上商定的各项交易条件一一列出。3、表示承受的术语:accept, agree, confirm说明:询盘与还盘并不是每笔交易磋商必不可少的环节,而发盘与承受是达成交易不可缺少的两个根本环节。一、发盘一发盘的定义与构成发盘的必备条件1、发盘的定义又称发价或报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凡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其内容十清楚确并且说明发盘人有在其发盘一旦得到承受就受其约束的意思,即构成发盘。2、构成发盘的要件:1说明订约意旨说明:A、说明承受约束的订约意旨,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暗示的。B、如果一方当事人在他所提出的售货或购货的建议中未说明在被承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那就不能断定他有订立合同的愿望,因此,该项建议就不能构成发盘,而仅应被视为邀请作出发盘,或称发盘邀请。2内容十分确定说明:A、一项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与价格或如何确定数量与价格,即为十分确定。按此规定,一项订约建议只要列明货物、数量与价格三项条件,即可被认为其内容“十分确定。B、对于其他所缺少的内容,可在合同成立后,按双方之间已确立的习惯做法、惯例或按公约予以补充。C、为了防止误解或可能发生的争议,我外贸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应明示或暗示地至少规定六项主要交条件:货物的品质、数量、包装、价格、交货与支付条件。二发盘的有效期是指可供受盘人对发盘作出承受的时间或期限。说明:1、明确规定有效期,并不是构成发盘不可缺少的条件。1明确规定有效期的发盘,从发盘被传到达受盘人开场生效,到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为止;2不明确规定有效期的发盘,按法律在合理时间内有效。2、在我出口业务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方法:1规定最迟承受的期限;2规定一段承受的期间。发盘生效的时间:英美法:投邮主义 大陆法:到达主义 公约:到达主义三发盘的撤回是指发盘人将尚未被受盘人收到的发盘予以撤消的行为。根据?公约?的规定,一项发盘包括注明不可撤销的发盘,只要在其尚未生效以前,都是可以修改或撤回的。四发盘的撤消是指发盘人将已经为发盘人收到的发盘予以撤消的行为。?公约?第16条规定,在发盘已送达受盘人,即发盘已经生效,但受盘人尚未表示承受之前这一段时间内,只要发盘人及时将撤销通知送达受盘人,仍可将其发盘撤销。如一旦受盘人发出承受通知,那么发盘人无权撤销该发盘。?公约?还规定,并不是所有的发盘都可撤销,在以下情况下不得撤消:1发盘是在以规定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说明为不可撤消的;2如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盘是不可撤消的,并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采取了行动。五发盘的终止或失效是指发盘法律效力的消失。发盘终止的原因:1、在有效期内未被承受而过时;2、被受盘人拒绝或还盘;3、发盘人在受盘人作出承受前对发盘进展了有效的撤消;4、发盘人发盘之后,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在这种情况下,按出现不可抗力可免除责任的一般原那么,发盘的效力即告终止。5、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承受前丧失行为能力,那么该发盘的效力也可终止。二、承受一承受的定义与构成承受的条件1、承受的定义承受在法律上称为承诺,它是指受盘人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以声明或行为表示同意发盘提出的各项条件。可见,承受的实质是对发盘表示同意。沉默或不行动本身不等于承受。2、构成承受的四个条件A、承受必须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对发盘表示承受,必须是发盘中所指明的特定的受盘人,而不能是其他人。B、承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根据?公约?的规定,一项有效的承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所提出的交易条件,只承受发盘中的局部内容,或对发盘条件提出实质性的修改,或提出有条件的承受,均不能构成承受,而只能视作还盘。但是,假设受盘人在表示承受时,对发盘内容提出某些非实质性的添加、限制与更改,除非发盘人在不过分延迟的时间内表示反对其间的差异外,仍可构成有效的承受。C、承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D、承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应符合发盘的要求二承受生效的时间 英美法:投邮生效 大陆法:到达生效?公约?:承受送达发盘人时生效。如承受通知未在发盘规定的时限内送达发盘人,或者发盘没有规定时限,且在合理时间内为曾送达发盘人,那么该项承受称作逾期承受Late Acceptance。按各国法律规定,逾期承受不是有效的承受。此外,承受还可以在受盘人采取某种行为时生效。?公约?规定,如根据发盘或依照当事人业已确定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盘人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来表示承受,无须向发盘人发出承受通知。例如,发盘人在发盘中要求“立即装运,受盘人可作出立即发运货物的行为对发盘表示同意,而且这种以行为表示的承受,在装运货物时立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发盘人就应受其约束。三逾期承受 如果承受通知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限,或发盘未具体规定有效期限而超过合理时间才传到达发盘人,这就成为一项逾期承受。公约对逾期承受处理的规定:1、如果发盘人收到逾期承受后,毫不迟延地通知受盘人,确认其为有效,那么该逾期承受仍有承受的效力2、一项逾期承受,从它使用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说明,在传递正常的情况下,本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由于出现传递不正常的情况而造成了延误,这种逾期承受仍可被认为是有效的,除非发盘人毫不延迟地用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受盘人,他认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四承受的撤回承受于表示同意的通知送达发盘人时生效。因此,在承受通知送达发盘人之前,受盘人可随时撤回承受,即阻止承受生效,但以撤回通知先于承受或与承受通知同时到达发盘人为限。承受通知一经到达发盘人即不能撤消第 2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