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docx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20 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69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 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 (封卷稿) 主承销商 (住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21楼) 签署日期: 2020年 月 日 声 明 一、 本募集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二、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四、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 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 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债券投资风险或投资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次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七、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凡认购、受让或通过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八、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次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0】1836 号),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发行该批文项下公司债券。 二、 发行人作为上市公司,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8,958.60 万元(2017 年、2018 年及 2019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26,105.51 万元、48,519.92 万元和 42,250.38 万元),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利息的 1 倍。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净资产为751,057.44 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6.22%,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9.48%。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1-9 月,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0,049.30 万元、137,086.05 万元、153,122.56 万元、115,368.84 万元,发行人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金流量。发行人本次公司债券符合相关发行条件。 三、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 四、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本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且具体上市进程在时间上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的持有人能够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五、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2017 年修订版)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结算发字201747 号),2017 年 4 月 7 日(不含)后公布募集说明书的信用债券入库开展回购,需满足债项评级为 AAA 级、主体评级为 AA 级(含)以上要求。评级机构对本期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评级。根据中诚信国际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因此本期债券上市后可以进行质押式回购,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合法有效。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具备提供担保的主体资格,本次为发行人提供担保获得了相应的授权,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4 月 15 日出具的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01130D 号),评定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净资产 1,068.95 亿元(未经审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3.58 亿元,占其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 2.2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及支付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影响到其为本期债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能力。 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发行人净资产为 751,057.44 万元,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6.22%,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9.48%。2017-2019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20,049.30 万元、137,086.05 万元、153,122.56 万元,稳步增长。2017-2019 年,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198,670.28 万元、230,594.19 万元、226,760.39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 26,105.51 万元、48,519.92 万元和 42,250.38 万元,收入、净利润 2018 年、2019 年波动较小,但较 2017 年均有大幅增长。2017-2019 年,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07、1.19、1.09,速动比率分别为 1.06、1.18、1.09,发行人资产流动性持续相对稳定。2017-2019 年,发行人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67、3.12 和 3.27,长期偿债能力不断增强。 八、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主要财产被抵押、质押及其他权利受到限制合计 246,945.23 万元,占总资产额 13.19%,主要是票据质押、应收电费收费权质押及固定资产抵押。由于质押、抵押债务为可抵抗第三人的优先级债务,一旦发生违约事件,发行人受限资产的所有权可能发生转移,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转,并可能进一步影响本次公司债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 九、 发行人所处的电力行业是受经济周期性波动影响较大的行业,未来经济增速和用电需求具有不确定性,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将面临一定的经济周期波动风险。发行人经营电力板块中水电占比较高,且集中在黄河上游干流及支流和长江流域的白龙江,上游来水量丰枯交替对公司水力发电量将产生一定影响。电力是国家重点支持的基础产业,但在上网电价、税收、环境保护等方面,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电力产业政策有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而进行调整,这将会对公司的经济效益构成一定风险。水电工程的开发建设面临日益趋严的水利生态环保政策,发行人水电项目建设过程中仍面临一定生态影响风险。 十、 作为控股型公司,发行人本身并不直接从事电力生产,而是通过下属控股或参股公司从事电力生产,利润也主要来源于下属控股或参股电力企业。在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本部对资金资源进行整合与宏观调配、统一调度和送用,包括账户管理、余额控制、资金预算管理、资金调度及统一结算等工作。 十一、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金融货币政策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次债券期限较长,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次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二、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凡认购、受让并合法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均视作同意本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对本次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本次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议案或者放弃投票权、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十三、 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收到胡忠群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忠群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总经理职务,辞职后,胡忠群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公司于 11 月 3 日对该事项进行了公告,并于当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东洲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一致,自该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4 释 义 . 10 第一节 发行概况 . 14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 14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 14 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备案情况 . 15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条款 . 15 五、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安排 . 18 六、本次发行有关机构 . 18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 21 八、认购人承诺 . 22 第二节 风险因素 . 23 一、本次债券的投资风险 . 23 二、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 24 第三节 发行人及本次债券的资信情况 . 30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30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30 三、发行人主要资信情况 . 32 第四节 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保障措施 . 36 一、增信机制 . 36 二、偿债计划 . 40 三、保障措施 . 42 四、违约责任及解决措施 . 43 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5 一、发行人概况 . 45 二、发行人设立、历史沿革和报告期末股东情况 . 45 三、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49 四、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 49 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 54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56 七、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 62 八、发行人所处行业概况及竞争情况 . 72 九、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 . 78 十、发行人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运行情况 . 79 十一、发行人规范运作情况 . 84 十二、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 84 十三、信息披露事务与投资者关系管理 . 88 十四、发行人的独立性情况 . 88 十五、发行人关联交易情况 . 90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03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会计资料 . 103 二、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18 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会计差错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119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以评估价值入账的资产 . 122 五、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指标 . 122 六、管理层分析意见 . 124 七、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 161 八、其他重要事项 . 162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 . 165 一、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 165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 . 165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 167 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 168 五、前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69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 . 170 一、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的形式 . 170 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 . 170 第九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 . 181 一、债券受托管理人 . 181 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 182 第十节 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192 一、发行人声明 . 192 二、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93 三、主承销商声明 . 195 四、受托管理人声明 . 19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97 六、审计机构声明 . 198 七、资信评级机构声明 . 201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202 一、本募集说明书的备查文件 . 202 二、查阅时间 . 202 三、查阅地点 . 202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一、常用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甘肃电投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本次公司债券、本期债券、本期公司债券 指 发行人本次在境内公开发行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募集说明书 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专业投资者)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本协议 指 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本规则 指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华龙证券 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指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报告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信用评级报告 募集资金专户、专项偿债账户 指 发行人开立的专项用于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付与本息偿还的银行账户 股东大会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修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债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控股股东、电投集团 指 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国投 指 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甘肃省国资委 指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大容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洮河公司 指 甘肃电投洮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炳灵公司 指 甘肃电投炳灵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九甸峡公司 指 甘肃电投九甸峡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河西公司 指 甘肃电投河西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酒汇风电 指 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小三峡公司 指 国投甘肃小三峡发电有限公司 国投酒一 指 国投酒泉第一风电有限公司 天王沟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天王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朱岔峡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朱岔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石门坪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石门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立节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大立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水泊峡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迭部水泊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橙子沟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橙子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杂木河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杂木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西兴公司 指 甘肃西兴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双冠公司 指 甘肃双冠水电投资有限公司 神树公司 指 甘肃电投大容神树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鼎新公司 指 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鑫汇公司 指 甘肃鑫汇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汇能安北公司 指 甘肃汇能安北风电有限公司 玉门公司 指 甘肃玉门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高台公司 指 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陇南公司 指 甘肃电投陇南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陇能物业 指 甘肃陇能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陇能大酒店 指 甘肃陇能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新能源公司 指 甘肃电投新能源汽车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财务公司 指 甘肃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汇能新能源 指 甘肃汇能新能源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能源集团 指 甘肃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节能公司 指 甘肃省节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凉州公司 指 甘肃电投辰旭凉州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莲峰水电 指 临潭县莲峰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龙汇水电 指 张掖市龙汇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陇能租赁 指 厦门陇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天津鑫茂公司 指 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 指 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6月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技术术语 装机容量、装机 指 发电设备的额定功率之和 总装机容量 指 某公司及其参、控股的已运行电厂的装机容量的总和 可控装机容量 指 某公司及其控股的已运行电厂的装机容量的总和 权益装机容量 指 某公司及其参、控股的已运行电厂的装机容量乘以持股比例后的总和 发电量 指 发电机组经过对一次能源的加工转换而生产出的有功电能数量,即发电机实际发出的有功功率与发电机实际运行时间的乘积 上网电量 指 电厂发出并接入电网连接点的计量电量,也称销售电量 清洁能源 指 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 MW 指 兆瓦,是一种功率单位,通常用于指发电机组在额定条件下单位时间内所产生的功率。MW(兆瓦)=1000KW(千瓦)=1000000W(瓦特) 千瓦时/KW.h 指 千瓦时或千瓦小时(符号:KW.h,俗称:度)指一个能量量度单位,表示一件功率为一千瓦的电器在使用一小时之后所消耗的能量 平均利用小时 指 发电厂发电设备利用程度的指标。它是一定时期内平均发电设备容量在满负荷运行条件下的运行小时数 弃风 指 由于当地电网接纳能力不足、风电场建设工期不匹配和风电不稳定等自身特点导致的部分风电场风机暂停的现象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均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简要情况 名 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EPIC Energy Development Co., Ltd.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北滨河东路 69 号甘肃投资集团大厦注册资本:人民币 1,359,576,68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725832 股票简称:甘肃电投股票代码:000791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代表人:刘万祥公司成立日期:1997 年 9 月 23 日公司上市日期:1997 年 10 月 14 日 董事会秘书:寇世民电话:0931-8378559 传真:0931-8378560 邮政编码:730046 互联网网址: 经营范围:以水力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的投资开发、高科技研发、生产经营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 二、公司债券发行批准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发行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备案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836号文)注册,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含10.00 亿元)的公司债券。 四、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 发行主体: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 债券名称: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2020 年公司债券。 (三)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四)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亿元(含 10.00 亿元)。 (五)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次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六)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七)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2 月 16 日。 (八)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 (九)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2 月 16 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如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2 月 1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十一) 还本付息的方式:本期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二)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十三)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调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 3 年票面利率加发行人上调的基点(或减发行人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 (十四)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本期债券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的第 3 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十五)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其中,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自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回售登记期(即五个交易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十六) 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十七) 募集资金账户、偿债资金专户:发行人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