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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电大形成性考核外国法制史作业答案新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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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电大形成性考核外国法制史作业答案新版.doc

    填空1、乌尔纳姆法典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2、巴比伦国家神明裁判的重要形式是水审。3、汉穆拉比法典在“序言”中集中表达的意思是君权神授。4、雅典时期第一部成文法是德拉古法。5、印度佛教经典德总称是三藏,包含经藏、论藏、律藏三部份。6、婆罗门教法以种姓高低分可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7、教会法与罗马法、日耳曼法并列,成为欧洲三大法律之一。8、按日耳曼法,法律保护的中心和出发点是团队。9、英国宪法又被称为柔性宪法。10、“三权分立”和 “制约与平衡”是美国国家权力的基本组织原则。11、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并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基础。12、诺曼底大习惯法是法兰克人最早的成文法典。13、优士丁尼法典、优士丁尼法学总论、优士丁尼学说汇纂、优士丁尼新律,这四部汇编,至16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14、雅典民主化进程重要通过梭伦“宪法”、克里斯提尼改革、伯利克利“宪法”三次立法改革达成顶峰。15、由于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多人便将伊斯兰法称为“法学家法”。1、汉穆拉比法典中把自由民分为享有充足权利和不享有充足权利。2、巴比伦王国时期,债的重要表现形式是契约。3、楔形文字法典在结构体系上一般由序言、正文和结束语组成。4、古希腊关于取消债务奴役制法令是梭伦“宪法”。5、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是十二表法。6、皇帝敕令在罗马法体系中占统治地位,其形式较多,大到分为敕谕敕裁、敕示和敕答。7、日耳曼法以习惯法为基础,编纂成文法典,史称蛮族法典8、第一部正式的教会法是尼西亚信经9、伊斯兰法中的财产制度是瓦克夫制。10、判例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遵循先例。11、商品经济中的法律问题在私法体系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和核心。12、在12世纪初,以意大利为发源地,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 13、英国“衡平法”是借鉴罗马裁判官以所谓“公平”、“正义”原则判案经验。14、大宝律令是日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15、1898年的日本民法典重要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同时吸取大陆法系其他国家。 1、种姓制度古代印度的一种等级制度。2、罗马第一部官方法律汇编是狄奥多西法典3、罗马法复兴的发源地在意大利,后期则是以法国为复兴运动的中心。4、日耳曼各王国建立后在合用法律上采用的是属人主义原则。5、在日耳曼国家后期审判方式重要是纠问式诉讼。6、日耳曼国家的大土地所有权形成以后,又通过委身制、特恩制和采邑制不断巩固和扩大。7、罗马法的复兴和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一起构成中世纪西欧三次大的改革运动,为资本主义制度的诞生在政治上,经济,思想上准备了条件。8、法制史著作称,意大利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9、法国整个封建时期存在四种法院,王室法院,领主法院,教会法院和城市法院。10、1879年制定的防止犯罪法,使美国称为世界上最早合用缓刑的国家。11、 日耳曼法实行法定继承,对动产不动产采用不同的继承原则。12、圣经是教会法最重要的渊源,自身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13、法国1875年宪法是由参议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政权关系法三个宪法性文献组成的。14、明治政府在1890年公布大日本帝国宪法,又称“明治宪法”。15、教会法是西方法律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罗马法、日耳曼法一起共同构成欧洲中世纪三大法律支柱。 1、乌尔纳姆法典是目前所知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2、雅典公民通过各种制度捍卫民主制度,免遭来自反民主实力的破坏和袭击,其中重要措施有贝克放逐和不法申诉制度。3、古罗马时期,法学界空前活跃,百家争鸣,形成普罗库尔学派和萨比努斯学派二大学派,他们对罗马法的研究和发展起了推动作用。4、公元前23世纪编纂的摩奴法典是集波罗门教法的大成,也是古代印度法的重要渊源之一。5、规定基督教神职人员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等阶制度。6、教会法规定凡是强占教会财产均应受弃绝罚惩处。7、普通法的基本特性是程序先于权力。8、英国信托制源于受益制中的积极受益。9、英国法渊源涉及三种基本形式。即普通法、衡平法、制定法。10、 英国 是世界上最早规定专利制度的国家。11、由于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很多人将伊斯兰法称为法学家法。12、英国宪法被西方学者誉为“近代宪法之母”,122023的制定大宪章是英国第一宪法性文献。13、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代表北美13个殖民地对英国宣告独立。14、192023召开的全俄苏维埃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在通过被剥削劳动人民权利宣言的同时,提出应制定宪法,192023苏俄宪法全称为俄罗斯社会主义苏维埃共和国宪,有6篇组成。15、1992年欧洲联盟条约在荷兰马斯特里赫特签署,该条约标志着欧洲一体化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创建欧洲联盟,规定了建立货币与经济联盟的目的。三、判断正误1、古代巴比伦把自由民分为阿维鲁和牧什凯努,两者法律地位相同。(×)2、古代雅典的诉讼分为私诉和公诉。()3、日耳曼法又被称为蛮族法典。()4、日耳曼法坚持属地主义,和个人本位。(×)5、哈利法在伊斯兰法中被称为穆汗穆德的继任者。()1、欧共体法形成的标志是罗马条约的签订( )。2、古代俄罗斯法律渊源的集中代表文献为罗斯真理()。3、公元72023颁布事实的大宝法律令是日本第一部成文法典()。4、资产阶级民法史是第一部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的法国民法典(×)。5、德国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行政法产生最早,也是最发达的国家(×)。1、雅典第一部成文法为梭伦宪法。(×)2、古罗马五大法学家的著作产生均衡时,以伯比尼安的著述为准。()3、古罗马时期,家父可代表全家独立行使各种权利,称为他权人,其他处在家父权力之下的人为自权人。(×)4、日耳曼法中的抢夺婚实质是买卖婚姻。()5、美国宪法规定:未经宪法列举的权力一概归各州保存行使。()1、雅典第一部成文法为梭伦宪法。(×)2、古罗马五大法学家的著作产生均衡时,以伯比尼的著作为准。()3、古罗马时期,家父可代表全家独立行使各种权利,称为他权人,其他处在家父权力之下的人为自权人。(×)4、日耳曼法中的抢夺婚实质是买卖婚姻。()5、美国宪法规定:未经宪法列举的权力一概归各州保存行使。()四、选择题1、迄今为止世界上保存最完整的一步奴隶制成文法是(B)。A、乌尔纳姆法典 B、汉穆拉比法典C、摩奴法典 D、苏美尔法典2、按摩奴法典所确立的种姓制,四大原始种姓中社会地位最低的是(D)。A、婆罗门 B、刹帝利 C、吠舍 D、首陀罗3、外国人与罗马人发生关系,应由(C)调整。A、市民法 B、自然法 C、万民法 D、罗马公法4、“蛮族法典”中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一部法典是(B)。A、尤列克法典 B、撒利克法典 C、裘特法典D、伦巴德法典5、10世纪以后,商法一方面形成于(B)。A、德国 B、法国 C、西班牙 D、意大利6、教会法按其本质来说是一种(ACD)。A、封建法 B、奴隶法 C、宗教法 D、神法7、伊斯兰法的渊源一方面是(B)。A、圣经 B、古兰经 C、教会法 D、习惯法8、被法制史学者称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的集成”的法典是(C)。A、1871年德国刑法典 B、1871年德国宪法 C、192023德国民法典 D、1876年北德意志联邦宪法9、标志着日本法制从中华法系走向西方法制的事件是(B)A. 大化改新 B. 明治维新 C. 1891年新民发的颁布D. 1898年帝国10、素有“行政法母国”之称的是(C)A. 英国 B. 美国 C. 法国 D. 日本1、192023德国民法典就是全面继承优士丁尼哪一部法律汇编(C)A. 优士丁尼法典 B. 优士丁尼法学总论C. 优士丁尼学说汇纂 D. 优士丁尼新律2、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各国颁布的宪法中,被称为“经济宪法”的是(C)A. 雅各宾宪法 B. 戴高乐宪法 C. 魏玛宪法 D. 明治宪法3、德国法西斯专政的主线法是1933年3月通过的(B)。A. 联邦新组织法 B. 授权法 C. 关于严禁组织新政党的法律 D. 关于帝国最高领袖的法律4、法国革命时期最激进的宪法是(C)A. 人权宣言 B. 1791年宪法 C. 1793年宪法 D. 1795年宪法5、1840年法国民法典重要渊源于(A)A. 罗马法 B. 习惯法 C. 教会法 D. 巴黎高等法院的判决6、围绕德国统一民法典的编纂而展开争论的学派中,被称为“潘的克顿学派”的是(C)A. 自然法学派 B. 历史法学派 C. 罗马法学派 D. 德国法学派1、大多数英国殖民地所接受的英国法是(A)A英格兰普通法 B. 衡平法原则 C. 该时期生效的英国法D. 特定期期在英国生效的制定法2、19世纪,英国普通法的不拟定性和诉讼程序的僵硬性引起了一些人士的批评,其代表人物是功利主义学派的代表人物(B)A. 柯克 B. 边沁 C. 戴尔 D. 布罗3、(B)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托拉斯法的国家。A英国 B. 美国 C. 法国 D. 德国4、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开创违宪审查的先河的案例是(A)A. “马布里诉麦迪逊” B. “麦卡克诉马里兰州案C. “埃里铁路公司诉汤普金斯” D. “权利法案”、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民法修改的重点在(C、D)。A. 物权篇 B. 债权篇 C. 亲属篇 D. 继承篇8、战后联邦德国恢复和发展工人参与公司管理制度有(A、B、D)A. 矿冶参与决定法 B. 公司委员会法C. 劳动就业法 D. 共同决定法9、古印度法最重要的特性是(B、C)A. 重视判例和推理 B. 具有宗教法性质C. 种姓制度为其精髓 D. 法典由序言、正文和结束裕三大部分构成5、英国宪法渊源中的一般制定法,除大宪章外,还涉及(A、B、C、D)等重要法律文献。A. 1628年权利请愿书 B. 1679年人身保护法C. 1689年权利法案和172023王维继承法D. 192023和1949年议会法6、美国在1787年宪法制定前的宪法性文献有(B、C、)A.人权宣言 B.独立宣言 C.联邦条约 D.人权法案7、美国法院最早对宪法中的“弹性条约”作扩大解释的原则是马歇尔法官通过( B )判决拟定的。A. 吉本斯诉奥格登案 B. 马布里诉麦迪逊案C. 麦卡克诉马里兰州案 D. 普莱塞诉弗格森案8、美国的“菲尔德法典”涉及(A、B、C、D)A. 民事诉讼法典 B. 刑法典C. 政治法典 D. 民法典9、当今世界各种法律体系中,影响最大的是(A、B)A. 英美法系 B. 大陆法系 C. 印度法系 D. 中华法系10、“衡平法”的最早实践者是(B)A. 希腊人 B. 罗马人 C. 英国人 D. 美国人1、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是(A)。A. 192023苏俄宪法 B. 1924年苏联宪法C. 1936年苏联宪法 D. 1977年苏联宪法2、(C)是苏联最重要的一部主线法,并且在国际上产生了深远影响。A. 192023苏俄宪法 B. 1924年苏联宪法C. 1936年苏联宪法 D. 1977年苏联宪法3、1964年制定实行的新苏俄民法典把(A、B、C)单列为编,并作了具体规定。A. 著作权 B. 发现权 C. 发明权 D. 商标权与专利权4、50年代中期以后,日本为了保证工业现代化的目的的实现,日本先后制定了各种经济法规,重要有(A、B、C、D)A. 积极扶植和促进重点产业的经济法规;B. 促进农业现代化的经济法规;C. 保护中小公司权益的经济法规; D. 维护竞争秩序的立法5、12世纪由(C)哪个国家发起的罗马法复兴运动在法国产生重大反映。A. 英国 B. 8法国 C. 意大利 D. 德国6、法国近代第一部宪法性文献(C)A. 权利法案 B. 独立宣言 C. 人权宣言 D.拿破仑法典7、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是(A)A. 法国民法典 B. 权利法案 C. 德国民法典D. 人权宣言8、世界上第一个颁布反托拉斯法是(A)A. 谢尔曼反托拉斯法 B. 克莱顿反托拉斯法C. 罗伯逊帕特曼法 D. 惠勒利法9、1946年日本宪法的特点(A、B、C、D)A. 确立国民主权的原则,天皇仅为国家的象征;B. 确立了以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原则为基础的责任内阁制;C. 扩大了国民基本权利和自由;D. 规定了“放弃战争”的条款,体现和平原则;10、世界上第一部近代意义上的成文宪法是(A)A. 1787年联邦宪法 B. 独立宣言 C. 1781年联邦条例D. 权利法案四、简述题1、古印度法的基本特点。答:作为东方奴隶制法,古印度法具有东方法和奴隶制法的共性,不比如维护君权、夫权、夫权,维护奴隶主的特点,诸法合体,缺少抽象概念和规则等但又独树一帜,有其自身的特点:1.与宗教密不可分,由于古印度是一个宗教社会,宗教统率一切;2.严格维护种姓制度,除佛教外,古印度法的基本内容始终贯穿着种姓制度;3.它是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的混合体,缺少独立地位;2、简述梭伦宪法的基本内容。答:公元前594年,新兴的商业贵族梭伦在当选执政官后,进行了一系列的政治、法律方面的改革,为雅典民主政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这些改革立法,被统称为“梭伦宪法”。其重要内容有:颁布解负令,取消一切债务奴役制;2.按财产的多寡将公民分划分为四个等,规定只有第一等级的公民才干担任国家最高官职,第二、三等级可任一般官职,第四等级仅能参与民众大会;3.提高了民众大会的地位,赋予它拥有决定国家重要事务的权力;4.创设了400人会议和陪审法院,作为民众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具有最高权威的司法机关。3、简述罗马法的基本特性。答:基本特性:1.私法极为发达。对简朴商品经济的重要关系均作了详尽明确的规定;2.立法形式灵活简便,独具特色。最高裁判官灵活调整社会经济关系;3.法制建设与法学研究紧密结合。使罗马法的法制与完善具有比较成熟的理论基础;4.深湛的原则与制度、科学的概念和术语,对后世法律与法学产生拉深远的影响。5.卷轶浩繁、规模巨大的法律编纂,对罗马法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结。1、简述日耳曼法的特点答:特点是:1.是团队本位的法律。即家庭、族氏和公社,而不是个人。个人行使权利和义务要受到团队的约束;人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由他们的身份决定的,而不是凭个人意志决定的;2.是属人主义的法律;3.是具体的法律,它不是抽象的法规,是一些解决各种案件的具体办法;4.是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外部表现的法律,它拟定犯罪和违法行为的标准只是表现出来的行为,而不考虑犯罪者的主观因素。2、简述对价制度的概念和原则。答:对价就是以自己的诺言去换取对方的诺言;或者说,是为了是对方作出某些有助于自己的行为而以自己对等的行为来作保证。它的原则是:1.对价无须相等;2.过去的对价无效;(即已履行的对价)3.履行原有义务不能作为新诺言的对价。4.内平而原则,即债权人批准用归还部分欠款的办法来抵消所有债务的许诺不受法律约束。5.不得自食其言的原则。3、教会法的重要渊源有哪些?答:1.圣经;2.教皇教令集;3.宗教会议决议;4.世俗法的某些原则和制度;1、衡平法产生的因素是什么?答:衡平即是平等、公正。最早的实践者是罗马人。但在英国将它发展为一套完整的法律制度。它在英美法渊源中指的是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衡平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它作为一种补偿性的制度,依赖于普通法的实行。2、简述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异同。答:两者异同重要表现在:(1)重要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沿袭罗马法关于法律分类的学说,将整个法律体系提成各个法律部门并分别制定成文法。而英美法系则将判例法奉为重要的法律渊源,以“遵循先例”原则为重要特性,上级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具有拘束力。(2)继承罗马法的限度不同。大陆法系是在罗马法的直接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不仅继承了罗马成文法典的传统,并且采纳了罗马法的体系、概念和术语。而英美法系是独立于罗马法之外的法律体系,是在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以普通法为基础的法律制度。(3)法律体系和法官的作用不同。大陆法系不存在判例法,规定法官遵从法律明文办案;而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基础,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重要作用。(4)司法组织与对程序法的重视限度不同。大陆法系的法院一般采用普通法院与行政法院分离的双轨制,重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区分;而英美法系采用的是普通法院与衡平法院平行的法院体系,强调程序法的重要,实行对抗制诉讼。(5)重视理论和实际效用的限度以及概念、术语和技术风格不同。大陆法系重视法律理论的指导作用,法学起了重要作用。而英美法系强调的是法律的实际效用和经验,重视解决实际的法律问题。3、简述日本法的特点。日本法是在通过长期的摸索,不断地发展和演变的过程中,逐渐成熟和完备起来的。其特点有:在借鉴外来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其封建法律文化从体系到内容都深受中国隋唐和明代法制的影响,称为中华法系的重要成员;明治维新后,日本重要是以大陆法系为模仿对象,先是法国后世德国;二次大战后,日本又吸取了英美法的许多精华,所以说日本法是进行法律移植的成功范例。2.巧妙的融合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特点,被称为“混合法”;3.是东西方法律文化的有机结合;4.完备的日本经济对于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5.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发达的、完善的法学理论;6.日本法律制度保存了封建社会的许多残余。1、简述雅典宪法的民主局限性。答:(1)“宪法”虽然赋予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平等权力,但事实上可以参与民众大会享有政治权力的只是年满18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占公民一半以上的广大妇女和未成年人都处在无权地位。尚有不享有公民权的奴隶和外邦人约当时人口的十分之九。突出显露了雅典民主的阶级局限性;(2)参与公民大会的雅典公民虽然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津贴,但让农民、手工业者放下手中生产参与每隔10天的会议,显然是不实际的,因而导致每次大会参与人员仅数千。(3)虽然形式上任何公民都可以提出议案,并参与讨论表决,但议案须经复杂的立法程序才干成为法律。(4)国家公职人员虽然是经选举产生的,但担任公职需要具有一定条件,必须通过特别审查,符合条件者才干宣誓就职。2、什么是联邦最高法院司法审查权?其原则是什么?答:联邦最高法院的司法审查权是指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有权通过审理有关案件解释宪法,审查联邦和州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联邦和州采用的行政措施,宣布违反联邦宪法的法律和行政措施为无效。它的原则是:1.宪法是最高法律,一切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2.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权裁定所涉及的法律和法律的某项规定是否违反宪法;3.经法院裁定违宪的法律或法律规定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一、试述楔形文字法的特点和历史地位 特点:1、楔形文字法各法典结构比较完整;2、法典内容丰富,涉及面较广,特别重视对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3、楔形文字各法典大多数是司法判例的堆积;4、楔形文字法出成文法之外,存在着习惯法体系;5、楔形文字法是世俗法。历史地位:楔形文字法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形成的一个法系,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重要历史地位。楔形文字法一方面将习惯法成文化,开始了人类成文法的最初尝试,推动了人类法律的发展与进步。楔形文字法诸法典,特别是汉穆拉比法典,内容丰富,形式完备,条文缜密,立法技术发达,表白其已达成奴隶制法发展的最高峰,对后世奴隶制立法产生重要影响。以汉穆拉比法典为典型代表的楔形文字法,体现了古代东方文明的伟大成就,不仅在两河流域得到长期的应用,表现出极强的生命力,并且还通过波斯帝国的法律和希伯来法对西方法律文化沉声了一定的影响。二、简述伊斯兰法的重要渊源(1)古兰经。是伊斯兰法最主线的渊源,是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内容十分广泛,涉及教义、教法、伦理道德以及为传教所需要的故事、传说、寓言等。可分为麦加篇章和麦地那篇章。(2)“圣训”。是对穆罕默德本人的言论和活动的传述,即先知的言行和默示,它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3)“类比”。是指对碰到的新问题,按照古兰经和圣训的相似规则处断,类似于近代法律中的类推原则。(4)“公议”。最初是指伊斯兰公社全体一致的意见。三、简述人格的内容及其变更内容:罗马法称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为人格。罗马法上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三种身份构成。(1)自由权。自由权是自由实现自己意志的权利,是享有市民权和家族权的前提条件和基础,没有自由权,即为奴隶,也就无其他权利可言。(2)市民权(也称公民权)市民权是罗马公民所享有的特权,涉及公权和私权两部分。(3)家族权(也称家长权)是指家族团队内的家族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变更:罗马法规定,只有同时具有上述三种身份的人,才干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也才属于具有完整人格的人.上述三种身份权所有或者部分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人格减等”丧失自由权即沦为奴隶,权利被剥夺殆尽,称人格大减等;丧失市民权但仍保存其自由人身份,称人格中减等;丧失家族权,由本来的自权人降为他权人,但仍保存自由人与公民身份,称人格小减等.四、罗马法的私诉私诉是指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涉及私人案件的诉讼.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罗马国家先后实行了三种私诉程序:(1)法定诉讼;亦称就是诉讼,是罗马国家最古老的诉讼程序,盛行于共和国前期,只合用罗马市民。(2)程式诉讼;程式诉讼由裁判官做成一定程式的书状,内容重要涉及诉讼人请求的因素和目的、抗辩的记载及判决的提醒等。(3)特别诉讼;五、英国的陪审制度是如何形成的1.英国十二世纪亨利二世司法改革时采用挑选本地居民做见证人的制度2.十三四世纪陪审人从在询问中的见证人地位逐渐演变为裁判事实的陪审官,并且进一步确立了大、小陪审团制度3.陪审制度是作为维护封建王权而建立起来的,之后随着资产阶级革命逐步发展成为资产阶级反对反对王权的有力武器。4.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陪审制度成为诉讼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陪审团出席审判是当事人的权利.六、“权利法案”的基本内容是什么严禁国会对宗教问题立法,国会不得制定限制公民言论出版自由,或剥夺公民和平集会和请愿的权利的法律;人民有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未经房主许可,军队不得在和平时期进驻民房,战时除非经法律程序亦不得自行占用;不得侵犯公民的人身、住宅、文献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的权利;无论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取自证其罪,未经合法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私有财产如无公平补偿不得被征为公用;在刑事案件中,被告有权规定本地陪审团予以迅速公开的审判,有权获悉被控罪名和理由、与原告的证人对质、促使对被告有利的证人出庭作证,并规定律师协助辩护;一般情况下,经陪审团裁决的事实联邦法院不得重审;不得规定过重的保释金和可以过高的罚款,不得施与残酷、逾常的刑罚;本宪法为列举的人民所拥有的权利不得受到否认和轻视;宪法未授予联邦政府行使、又不严禁各州行使的权利,由各州或人民保存行使之。七、美国法有哪些特点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共同特点:(1)以判例法为重要表现形式。(2)判例法的基本制度是实行“遵循先例”的原则。(3)强调程序法的重要性。(4)没有对法律部门进行系统分类。不同点:(1)法律移植中的批判精神。(2)立法和司法双轨制结构。(3)判例法与制定法并重,理论和实践互补。(4)制定法和判例法更具灵活性。(5)种族歧视色彩。八、评述大陆法系的形成过程及其特性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它是以罗马法为基础而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它一方面产生在欧洲大陆,后扩大到拉丁族和日尔曼族各国。大陆法系渊源于古罗马法,其间通过11世纪至16世纪的罗马法复兴,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最后于19世纪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性的法系。大陆法系以182023的法国民法典和192023的德国民法典为代表形成了两个支系。特性:1.从法律渊源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具有制定法的传统,制定法为其重要法律渊源,判例一般不被作为正式法律渊源(除行政案件外),对法院审判无拘束力。 2.从法典编纂传统看,大陆法系的一些基本法律一般采用系统的法典形式。3.从法律结构传统来看,大陆法系法律的基本结构是在公法和私法的分类基础上建立的,传统意义上的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以及诉讼法,私法重要指民法和商法。4.从运用法律的推理方法来看,大陆法系的法官通常采用的是演绎法,即将蕴涵于法典中的高度概括的法律原理进行演绎和具体化,然后合用于具体案件。在进行演绎时,往往需要对法律原理、概念、术语等进行法律解释。5.从诉讼程序传统来看,大陆法系倾向于职权主义,法官在诉讼中起积极积极的作用。九、评述人权宣言的历史地位及其意义历史地位:1789年8月26日法国大革命的高潮中,作为法国资产阶级第一部政治经济大纲,被视为法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献,标志着法国制宪活动的开始,是法国近代宪政史的开端.意义:在法国乃至世界宪政史和世界人权发展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全面地体现了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政治法律思想;有力的促进了法国大革命,对法国宪法和法治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极大地鼓舞了其后世界各国的反封建斗争,其思想内容也为世界许多国家的宪法所仿效,具有深远的国际影响.十、简述德国民法典与法国民法典的异同异:1.法典结构体系上不同2.在编纂技术和法律条文措辞上不同3.在内容上,由于关注点不同而规定上区别较大4.在观念上,它们反映了两种思潮和两个时代5.影响限度不同,法国民法典影响较大6.法国民法典模式较之德国民法典模式缺陷也较多。同:1.本质上都是资产阶级的民法典2.两部民法典在大陆法系民法发展历史撒谎可以均占有重要地位3.从它们的结构、体系和内容中,共同体现出大陆法系的法律及其制度的基本特性、性质和原则,这正是大陆法系历史演进过程中形成的,它们自身又是大陆法系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一、简述日本法律制度基本特点1.日本法的多元特质:是混合法的典范2.日本司法制度的发展具有明显的历史阶段性3.日本法注重对经济的作用,其经济法较为发达4.日本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重视对基本人权的保障十二、评述宗教法学家在伊斯兰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伊斯兰法的发展是通过法学家根据<古兰经>和圣训,用类比、公议的方法来创制或者注释新的法律来完毕的.2教法学研究<古兰经>和圣训的基本精神,发现、解释体现在其中的教法原则的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运用于实际中去,使伊斯兰法能适应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3伊斯兰法从最初的一种简朴法律,发展为庞大的法律体系,就是通过伊斯兰教法学家的努力实现的.4教法学兴,则教法盛,教法学衰,则教法败十三、 简述摩奴法典基本特点摩奴法典是印度最古老、最重要的一部法律文献,它不是由国家正式颁布,而是婆罗门教僧侣根据吠陀经典和历来的习惯编制而成。传说由所谓“人类始祖”摩奴所制定,故称为摩奴法典。特点:1. 公开确认四种原始种姓以及派生的各个种姓的等级差别;2. 法典以婆罗门教教义为指导思想,是该教政治思想体系的重要文献;3. 将古代印度的专制君主神圣化,进一步用神权来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十四、古希腊法德基本特性1.各城邦自制其法,自用之律2.无严密之法典3.各城邦常发生冲突4.法律术语不严谨5.冲突法比较发达十五、 十二表法的特点1.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先于实体法.2.程序繁琐,形式主义严重.3.合用范围狭窄,属人主义原则.4.严格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和统治秩序,保护私有财产.5.某些规定反映了平民的规定和对贵族司法专横的限制.6.保存了许多原始社会的遗迹.十六、简述日耳曼法的特点1. 世俗性,日耳曼习惯法在产生之初未与日耳曼人的原始宗教完全分离。2.具体性,日耳曼法以列举具体事实并附以相应罚则作为法律条文的重要内容。3.形式主义,其注意行为的外在形式和事件的客观结果而缺少对行为人真实意思以及主观心态的关注。4.团队本位,将个人责任归结于集体,氏族既是法律利益的享有者,又是相应法律义务的承担者。5.属人主义,日耳曼人合用日耳曼法,罗马人合用罗马法。十七、英美法系是怎么样形成的,基本特点是什么英美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重要基础建立起来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其形成重要指英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源于中世纪英国法,在14世纪,为填补普通法,形成衡平法制度,普通法衡平法并行发展,17世纪资产阶级革命,使英国法律制度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转化,形成了与英国法相兼容的法律制度,美国于独立战争后,法律制度背离英国,形成自己的普通法制度。英美法系的特点;1.在历史渊源上,是西欧惟一独立于罗马法之外的法律体系,在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发展的。2.在法律渊源上,存在普通法和衡平法之分。3.在法律体系上,不严格划分公法和私法。4.遵行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5.在法官的作用上,英美法系的法官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6.在法律推理的方法上,采用归纳法。7.合用诉讼中心主义,程序优于权利。十八、美国宪法是如何体现“三权分立”与“制约平衡”原则宪法规定美国国家的管理形式是总统制的共和国,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互相独立的三个部门,即国会、总统和法院按照权力分立和制约与平衡原则行使。宪法规定联邦立法权属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合众国国会;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宪法规定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国会随时制定的与设立的初级法院.每个权力机关都享有必要的宪法权利,来对抗其他籍贯的权力扩张和侵犯,防止权力集中于某一个部门,国家权力既要分立,又要互相制约,保持平衡。十九、德国民法典的重要内容、特点及历史地位述评重要内容:其结构体系分为总则、债权、物权、亲属和继承五编.总则编规定了民法的基本要素;债权编规定了债的通则及各种具体的债务关系;物权编规定了动产与不动产所有权、所有权的取得与丧失、占有、共有、地上权、役权、抵押权和质权等内容;亲属编对婚姻关系、夫妻财产关系、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收养与监护等做了规定;继承编规定了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人的法律地位、遗嘱,继承权的丧失与放弃、保存与处分以及继承财产的买卖等内容.特点:1.法典在坚持贯彻资产阶级民法基本原则的同时又适应垄断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有所变化,具有时代性.2.法典明确规定了法人这一现代普遍的民事权利主体.3.法典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方面体现了义务和家庭意识,保存了较浓厚的封建残余.4.法典在编攥技术上独具特色,学术色彩较浓.5.在其价值观念上,个人的私法自治与社会的市民责任相联系.历史地位的评述:这是继法国民法典之后,资本主义国家第二部重要的民法典。它继承罗马法的传统,结合日耳曼法的一些习惯,并根据19世纪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新情况而制定,因而在内容上超过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律原则的范围,在一定限度上适应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的需要。但它在某些地方仍保存了德国容克地主经济的特点.这部法典对一些国家法律影响很大 。瑞士、奥地利、日本、泰国和中华民国时期的中国民法典 ,都在不同限度上参照了这一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在大陆法系中是与法国法系并立的德国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二十.、为什么说战后日本法律制度具有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的共同特性?1.以大陆法系的六法体系为基础,其立法吸取了美国法原则和制度的成份,判例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受到重视。2.以三权分立原则确立了以议会为核心的责任内阁制 3.天皇成为虚君,赋予公民较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在形式上确认了“国民主权”原则 4.参照美国模式对司法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改革了法院的组织体系。二十一、法国民法典的重要内容、特点及历史地位述评重要内容:1.民事主体2.婚姻、家庭和继承3.所有权4.契约、准契约和侵权行为特点:1.是”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2.贯彻了资产阶级民法原则,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时代性 3.保存了若干的残余,在一定限度上维护了传统的法律制度4.在立法模式、结构和语言方面,也有其特殊性历史地位: 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法典,原则鲜明,编排合理,逻辑严谨,语言简洁,是世界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这部诞生于182023的法国民法典是法国大革命时期,为保卫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果实而制定的。随着拿破仑在欧洲的军事扩张,拿破仑法典也被应用到法军所到之处。由于该法典的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因而对后来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产生了巨大影响,起到了立法规范的作用,从而具有了广泛的世界意义,其内在的价值和思想即使在今天也仍然光彩夺目。名词解释:1法律重述:美国法学会编纂出版法律重述将司法方面浩繁的判例加以综合整理,对那些尚有合用价值和效力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范加以重新阐明,然后分类编纂成册。因此,它不是立法,并不发明新规范,只是对当时尚有效的普通法规定以条文形式加以“重述”,为法官和法学研究工作提供方便。2定式契约:不是互相自由协商而成立,而由经济上强有力的一方提出,他方不能规定变更条件,只能批准或不批准。这是对契约自由原则的一种限制,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它反映了民法基本原则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变化。3 神明裁判:是指借助“神”的力量来考验被告人,以拟定被告人是否有罪的原始审判方式,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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