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秋法本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doc
08秋法本协议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中央电大作业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课堂讨论1)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协议,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单价1元。乙公司在规定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认为是为职工食堂订购所需求的蔬菜,食堂不也许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协议所要的蔬菜。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协议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协议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历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期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当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协议标的。乙公司称协议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协议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协议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协议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局限性为凭。请就下列问题进行讨论:1、什么是协议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协议的标的?3、请用协议法学原理、协议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解决本案?(提醒:注意学习协议解释的规则(P203),特别是按照交易习惯解释和按照协议目的解释。) 协议的标的是指协议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即协议的法律关系客体,其是任何协议中必不可缺的重要内容。本案的协议标的是指新鲜蔬菜6000公斤且单价1元。根据协议法概念及其法律特性、基本原则等规定,一方面认定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协议为有效协议;另一方面鉴定甲乙双方是否做到了全面履行:乙方做到而甲方未做到,因此说明本协议生效并在现实中得到履行;第三,根据协议法中的协议解释规则中“按交易习惯解释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应接受乙公司的货品,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对协议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协议,但是严格按照协议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协议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仿佛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协议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协议,而不应当自己单方面解释协议,给对方导致被动。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协议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协议标的的理由。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假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协议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在此不能合用协议文字含义解释,不能合用协议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合用协议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合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协议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拟定协议的标的。作业讨论:中央电大作业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课堂讨论2)试从代位权与撤消权的概念、法律特性、法律后果入手,分析两者的区别?代位权是指协议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构成妨害之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撤消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行无偿处分财产或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消债务人所实行的上述行为的权利。代位权与撤消权均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协议关系,其区别重要在于:1、代位权之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妨害了债权人对债权的实现;而撤消权是指债务人或受益人之恶意,妨害了债权人对其债权依法享有的权利;2、代位权对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的债务人有法定效力,撤消权只对债务人、受益人、债权人具有效力。协议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三部分)协议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一,单选题)h1lF8T V C S X3N#G1、 A, 技术转让协议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标的的让渡,应当以文字形式来拟定,以便于协议的履行以及一旦产生争议,解决争议有明确的依据,对此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此类协议须以书面形式订立。"I-K7_dA4X2、 B, 第34条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协议成立的地点。SiF/fa;I3、 A, 有效成立Y,c dN!?2w4、 B, 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消权消灭:(一)具有撤消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消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消权; dS+p5HH, 5、 C, 协议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告知债务人。未经告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i8ul7J?5jC.| U6、 D, 协议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7 B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拟定的,合用下列规定: (一)标的物需要运送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K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义义务性质的赠与协议或者通过公证的赠与协议,不合用前款规定。9R2?/f3CU/r8、 A,6f%Z8n u u9、 B, 协议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拟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R O5;K:j10、 C, 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保管人对保管物有留置权,将保管物拍卖后所得的价款扣除保管费用与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应返还寄存人。L s ( bds7U二、多选题1、AB,我国协议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要约撤回的条件是撤回的告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2、ABCDES.A,'be3:ABCE 4、ABD,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占有,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并不具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当然无权处分租赁物,转让是处分的一种,自然不被允许。 5、ABCDE,从我国协议法第424条的规定可知居间协议的特性。 三、填空(自己看书)"i A)Pi|G?J四、名词解释1、 协议法基本原则,FFO?U:协议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协议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主线准则。重要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法原则。 2、 拍定(自己看书) 3、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4、 借款协议的保证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重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即只有在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二是连带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规定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规定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队不得作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一般不能作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l(M.Ih:N5、 运送协议: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品从起运地点运送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送费用的协议。 五、简答题1、 讲述协议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Rc*r-YLw.Z答: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主线精神 2,是协议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 3,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尊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 4,是实行法律的主线依据2、 简要回答强制缔约的特点有哪些?答:强制缔约的特点如下:#e ?T/_$B3l(1)强制缔约仍然要采用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2)在强制缔约中,协议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拟定。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拟定。4F:w#zP-U(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 3、 简述协议权利让与的构成要件 答::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2、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协议权利存在。3、让与协议权利须个有可让与性。4、债权人须告知债务人。 4、 简述借款协议的概念和法律特性W Z(o cjXzQ0bZ答:借款协议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的协议。 法律特性:借款协议是诺成协议;借款协议是双务协议;借款协议可以是有偿协议,也可以 为无偿协议。U:L 六、论述题+rJM tr试述全面履行原则答:(即除经债权人批准外,债务人必须在债的标的物以及其数量、质量、格、债的履行期限、履行地 点、方法等各方面严格按照债的内容,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ar5D t$cC,X?c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t(Y"| klY(1)按照协议约定的主体履行1D ekR$k/G2o协议是特定当事人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协议的履行只能是作为该协议当事人的债务人向作为该协议另一方当事人的债权人履行自己的义务。由别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协议债权人批准,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 b?|*j0B%Q)e|?Ful(2)按照协议约定的标的履行。协议的标的是协议当事人之所从订立协议的主线因素,是协议的核心。没有明确拟定的协议标的,就没有协议的存在。:g(u,o8CI1i(3)按照协议约定的质量履行,协议的全面履行,意味着必须精确地按照协议约定的质量履行。不按照协议约定的质量履行,不也许准确而完整地履行协议,有时甚至会使协议变得毫无意义。_+PU;?oYvsG+g(4)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价款或报酬是协议的重要内容,它是交付的商品、完毕的工作或提供的服务的对价。若不按协议约定的价款或报酬履行,则构成严重的违约。puoeX k(5)按照协议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只有在履行地点履行,才可以产生协议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n?wAl2F1.b-E(6)按照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时间,履行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债的主体应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和接受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应无端迟延履行或迟延接受履行。3Nx6t"A IP&(7)按照协议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履行方式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法。 "h |#q fV-6i!PM七、案例分析: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协议。协议规定:由服装厂为某中学加工校服500套,平均每套支付加工费30元,共计15000元;某中学负责提供布料、服装型号和规格;某中学在接到服装厂取货告知后2天内付款,服装厂接到货款后3天内将校服送达某中学。服装厂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毕了服装加工任务并收到货款,依约在第3天将校服送达某中学,可由于该校领导班子正处在调整之中,无人负责接受该批校服。连续一周仍无人出面接受校服。因此服装厂只好将该校服提存。在提存之后,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待领导班子拟定后再告知某中学来领校服。15天后服装厂才告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某中学在领取提存物时被规定交付15天的保管费用,某中学拒交,认为服装厂未能及时告知学校去取校服,导致校服提存15天,应由服装厂支付提存费用。试分析:4n ?a-J(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说明。b?n!z.V1 q#SX(2)服装厂的行为中有无不妥之处?:n8|7E ON1gor(3)此案如何解决?L8Xz*io答题要点: 1qJ _/G6f-_(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根据协议法第102条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告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本案中,债务人提存的因素是债权人的领导班子处在调整之中,暂无人负责工作导致校服无法送达,属于债权人迟延受领而非债权人下落不明。因此,服装厂在提存标的物后应及时告知某中学。15天后才告知属于不及时告知,故某中学不应为此承担责任。 (2)服装厂未能及时告知中学提取提存物,应为自己的迟延告知负责。至于服装厂没有及时告知的理由属于服装厂主观认为,而不是客观上无法告知,不能成为其没有及时告知的法律上的理由。服装厂的行为中有迟延告知之过。K(L"L9S?A(3)某中学应当先行支付该校服保管费,然后向某服装厂追索该保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