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莞电大法专民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资料.doc
-
资源ID:58363569
资源大小:34.54KB
全文页数:6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8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3年东莞电大法专民法学形成性考核册作业参考答案资料.doc
民法学(2)(在完毕债编的学习后进行)一.填空题1、招标方式订约一般要通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2、在定金担保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规定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担保的形式有定金、抵押、保证、留置、质押。4、委托协议的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5、在选择之债中,若法律没有规定且当事人也无约定何方当事人有选择权的情况下,选择权应归债务人一方。6、提供劳务的协议重要有(1)运送协议;(2)保管协议;(3)委托协议;(4)信托协议;(5)居间协议。7、假如管理人所管理的事务是为履行本人应尽的法定义务或公益义务的,则不管管理人的管理是否违反本人的意思、是否有助于本人,均成立无因管理。1债的履行,指债的当事人按照(协议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债务)的法律现象。2订立协议当事人应遵循的原则是(自愿、公平、诚实信用)。1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2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对的履行)和诚实信用原则。4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权)5无因管理一旦成立,在管理人与本人之间发生(无因管理之债)6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7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8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9二人以上共同侵权导致别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10我国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体系是由(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所构成的。二.单项选择题1根据债的标的是否可选择,债分为( B )。 A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B简朴之债与选择之债 C. 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 D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2保证人在( C )承担责任。 A保证协议签订后 B主协议签订后 C保证的有效期限内 D保证的主协议履行期限内3根据协议的成立是否须具有特定的方式,协议可分为( C )。 A双务协议与单务协议 B诺成协议与实践协议 C有名协议与无名协议 D要式协议与不要式协议4无效协议( C )没有法律效力。 A在当事人拒绝履行后 B在当事人提出无效请求后 C。自始 D在法院裁定后5未经肖像权人批准任何人( B )。 A不得使用公民的肖像 B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C不得不支付报酬使用公民的肖像 D不得合理使用公民的肖像6著作财产权涉及( D )。A发表权 B署名权 C修改权 D使用权71993年以后批准的发明专利保护期为( C )。A2023 B2023 C2023 D30年8从商标的构成要素来划分可分为( A )。A形象商标和非形象商标 B制造商标和服务商标C营业商标和防御商标 D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9对于侵犯商标权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根据情节处以( B )。 A非法经营额20以下罚款 B非法经营额50以下罚款 C非法经营额100以下罚款 D非法经营额200以下罚款10公民立有数个遗嘱的以( D )。 A最后一个口头遗嘱为准 B最后一个自书遗嘱为准 C最后一个代书遗嘱为准 D最后一个公证遗嘱为准三.多项选择题1债的特点重要表现在( ACD )。 A债的主体的特定性 B债务具有时间性 C债务具有特定性 D债的客体的多样性2依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方式有( AB )。 A变卖 B抵押物折价 C抵押物归债权人所有 D抵押物留置3无效协议会引起以下法律后果( ABD )。 A返还财产 B补偿损失 C履行协议 D收缴财产4赠与协议具有以下特性( ABD )。 A赠与协议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B赠与协议为单务无偿协议 C赠与协议为单方协议 D赠与协议一般为实践协议5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人格权涉及( ACD )。 A名誉权 B荣誉权 C名称权 D贞操权6著作权法规定,合理使用涉及( ABCD )。 A为个人研究使用别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报纸期刊刊登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发言 C为学校课堂教学出版发行已发表的作品供教学和学生使用 D免费表演已发表的作品7依照我国专利法不能被授予专利的领域有( ABC )。 A智力活动规则 B疾病诊断方法 C动植物品种 D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8我国商标法规定不得使用的文字、图形涉及( ABC )。 A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 B直接表达商品的功能的 C同红十字的标志或名称相同或者近似的 D乡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9我国继承法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涉及( ABD )。 A父母 B配偶 C兄弟姐妹 D子女10民法通则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导致别人财产、人身损害的,( AC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A产品制造者 B产品检查者 C产品销售者 D产品使用者四.案例分析(在完毕继承法编学习后进行)一.王某有一女王乙、二子王甲、王丙,配偶、父母均已逝世,王某长期与王乙共同生活,后王乙因病去世。王某与女婿及一外孙女共同生活。王甲有一子。王丙婚后无子女。1994年王某去世,留有遗产三万元。王某去世后,王丙因伤心过度相继病故。问:财产如何分派?法律依据是什么?答:1王某去世后,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2王甲、王乙、王丙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3王丙在王某去世后病故,后于王某死亡,王丙有权继承,但其继承的份额由其配偶转继承。我国司法解释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达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4、王乙先于王某死亡,但王乙的女儿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女婿对王某尽了重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重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6.王甲、王某女婿、王乙的女儿及王丙妻各得四分之一遗产。我国继承法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派遗产数额。二.曾某有一子甲(现20岁)并有房屋六间,1995年曾某的妻子去世,1996年曾某另娶一妻丙,生有一女乙。2023年曾某去世,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现甲和丙因争房产发生纠纷,诉至法院。甲认为自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丙认为房产有自己一半产权。问:1.案谁有继承权?为什么?答:本案中,甲、乙均有继承权。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曾某去世时,留有遗嘱将房产给甲。遗嘱有效,房产由甲继承。但是,根据继承法第十九条“ 遗嘱应当对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存必要的遗产份额。本条属于强行性规定。“问:2.本案如何解决?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曾某的六间房屋是共同财产,在其第一任妻子去世时就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曾某分得三间,其妻分得三间,然后曾某与其子甲共同继承其妻的遗产,即最后曾某获得4.5间房屋。后曾某与某丙结婚,这4.5间房屋应当作一方婚前财产,本案中丙与曾某确立夫妻关系的时间尚未满8年,对曾某的房屋不能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因此,这4.5间房屋应作为曾某的遗产由甲继承,但必须为乙保存必要的份额,剩下才归甲。根据我国继承法,遗嘱人不能以遗嘱的形式剥夺法定继承人中缺少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在遗产解决时,必须为其保存必要的份额,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拟定的分派原则解决。也就是说,必须为乙保存必要的份额,剩下才归甲。名词解释债:是按照协议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涉及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协议的建议。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协议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也许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协议义务。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协议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时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不妥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妥利益并导致别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所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问答题1债的法律特性是什么?债的特性重要有:1)债的主体的特定性;2)债权是一种请求权;3)债的客体的多样性;4)债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注:债的主体的特定性:是指债的主体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只能是特定的人,而不能是不特定的人。债的内容为债权和债务,也有一定的特殊性。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债权是一种请求权。第二,债务具有特定性。债的客体可以是物、行为、也可以是智力成果等。物权等只能因合法行为发生,而债既可因合法行为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发生。)2、协议的法律特性?协议的特性:1)协议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协议是由两个以上的意思表达相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3)协议是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协议(注:协议是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须有当事人的意思表达,因之字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协议须有两个以上的意思表达一致,并不规定当事人追求的经济目的相同。当事人双方追求的经济目的可以相同或相反,但其意思表达的内容须相同。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以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为目的合法行为。)3、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协议的实质性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注:标的是协议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数量和质量是拟定协议标的的具体条件,是同一种标的的互相区别的具体特性。数量和质量也常成为协议的重要条款,应当具体、清楚、明确。价款或者酬金是标的的价金,是当事人一方取得标的应向对方支付的代价。价款或者酬金是有偿协议必须具有的条款,协议中若无价金或酬金条款,就不能是有偿协议。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债的时间限度,关系到协议履行的经济和法律意义。违约责任是当事人违反协议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债的担保具有哪些特点?债的担保具有以下特点: 从属性。债的担保是为担保债权而设立的,是对债权的效力的加强和补充。因而债的担保与被担保的债形成主从关系,其效力一般决定于主债的效力。预定性。债的担保是于债的清偿期限届至前设立的,而于债权不能按期受偿时才行使的,当事人于债权未届清偿期前就拟定了担保的范围。可靠性。债的担保或是扩大了清偿债务人的财产范围,或是以特定财产为清偿债务人债务的保障,打破了债权人仅能以债务人的财产平等受偿的原则,从而可以保证债权的实现,因此债的担保是保证债权的可靠手段。自愿性和明确的目的性。债的担保一般是由当事人自愿设立的,并且设立担保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因此,债的担保一般是当事人为了债权人的利益而自愿设立的。2、要约的条件是什么?要约成立的条件: 1)须是以缔结协议为目的的意思表达;2)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意思表达;3)内容具体拟定;4)表白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达约束。(注:须是以缔结协议为目的的意思表达。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达如不以缔结协议为目的,则不为要约。须是由特定的当事人向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意思表达。要约的作用在于唤起相对人的承诺,与之订立协议。因此,要约人必然是特定,否则受要约人无法承诺。要约的相对人一般也是特定的,由于要约人应是向特定对象作出订约的意思表达。若作出意思表达的表意人没有特定的对象,而是希望别人向其发出订约的意思表达,则该表意人的意思表达不为要约,而仅能属于要约引诱或称要约邀请。其内容须涉及足以决定协议成立的重要条款。要约既是订立协议的建议,就应具有协议的重要条款,这样相对方才可考虑是否接受,而相对方一旦接受,协议就可成立。假如当事人建议的内容并不涉及协议的重要条款,而是希望对方提出重要条款,则该建议不为要约,只能为要约引诱。要约的成立条件也是要约的法律特性。)3、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答:1损失事实的客观存在损害是指目一定的行为或实践使民事主体的权利遭受某种不利的影响。构成民事责任的损害事实,既涉及财产损害,也涉及非财产损害。财产损失涉及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非财产损失涉及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2行为的违法性它是指对法律严禁性或命令性规定的违反,违法行为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表现形式。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客观现象之间一种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即行为人的行为极及其事件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前因后果的必然联系。4行为人的过错过错涉及故意和过失两种基本形式。所谓故意,是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损害后果,却仍然希望或听任其发生;所谓过失,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后果应当预见或可以预见却未预见,或虽然预见却轻信损害后果不会发生。在民法中,行为人的过错限度是拟定民事责任的依据。四.课堂讨论:你认为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何区别?答:(一)人身权与特定的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人身权是专属于主体的权利,即人身权与权利主体不可分离。这是人身权与财产权等权利相比较所具有的突出特点。不可分离意味着人身权只有权利人本人才干享有,不能通过转让或继承由别人享有。许多国家法律还规定人身权不得抛弃。人身权的专属性还表现在,人身权并不需要有独立意志的个人实际享有,也不需要主体实行一定的行为去实际取得,不管个人是否意识到有这些权利存在,不管主体在年龄、智力、经济实力、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何种区别,都应平等地享有人身权。它随着公民的出生或法人的成立而产生,并随着公民的死亡或法人的注销而消灭。(二)人身权是一种没有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人身权是以主体的特定人身或人格利益为内容的,这一点使人身权与财产权相区别,也就是说,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一般说来,人身权的客体如姓名、生命、肖像、名誉等不是财产,不象有形财产那样可以用金钱来估算与衡量,而是表现为民事主体的精神利益。对人身权的侵害,必然导致主体的精神上的痛苦,损害的只能是主体的精神利益。当然,一些特殊的人身权,如法人名称权,则具有财产权和人格权的双重属性,但这只是例外现象。(三)人身权虽无财产内容,但与权利主体的财产权有一定的关联人身权的非财产性仅是指人身权不具有直接的财产内容,而不是指人身权与财产无任何联系。事实上,人身权与财产有一定的关联性,这是人身权的又一特性。人身权是个人作为社会的人存在的前提,也是个人从事社会交往和活动的必备条件。人身权的享有会直接决定或影响一个人财产权的享有及行使,由此影响一个人获得财产的范围。另一方面,对人身权的损害往往间接带来受害人的财产的损失。在这方面,法人的人格权与财产的相关联性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盗用法人名称或贬损法人名誉不仅会影响法人信誉、导致法人客户减少,还会导致法人与别人之间协议的履行困难及公司管理的混乱,这些无疑都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损失。所以人身权与财产权又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2、网上讨论:你对公民隐私权的看 法?从隐私权的概念来讲,是指公民就自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事情不为别人知悉、严禁别人干涉的权利。保护公民个人的隐私权,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标志,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规定。隐私权是从保护权利主体内心世界不被干扰,正常生活不受干扰等方面来保护权利主体的人格权的,只是公民保持人格尊严和从事社会活动所必不可缺的条件,必须指出的是任何个人隐私必须局限在合法的,合乎公共道德标准和社会需要的范围内,对任何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破坏公共秩序、民俗的行为,别人都有权进行揭露和干涉。名词解释债:是按照协议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按份之债:是指债的多数人主体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一定份额享受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债,涉及按份债权和按份债务。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要约:是订约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缔结协议的建议。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另一方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协议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也许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有权中止履行协议义务。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协议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时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不妥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妥利益并导致别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名誉权:是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著作权: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遗赠:是指公民通过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所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者社会组织,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