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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管理知识分析准则(77页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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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企业财务会计与所得税管理知识分析准则(77页PPT).pptx

    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 比较分析比较分析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唐国琼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l企业会计准则l2006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财政部还印发了38项具体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企业所得税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一、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的一般分析一、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的一般分析税法和会计的差异永远存在税法和会计的差异永远存在(一)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目标存在差异(一)会计准则与税法的目标存在差异 财务会计目标财务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即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税法的目标:税法的目标:保证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正确处理税收分配关系,国家调控宏观经济。(二)新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适用范围的差异1 1、适用于企业的范围不同适用于企业的范围不同2 2、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非企业组织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非企业组织3 3、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1、适用于企业的范围不同适用于企业的范围不同l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的规定成立的企业l但不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l新会计准则适用于新会计准则适用于:l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2、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非企业组织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非企业组织l企业所得税法不仅适用于企业,还适用于其他取得收入的企业所得税法不仅适用于企业,还适用于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组织,包括包括:l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成立的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成立的事业单位l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社会团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社会团体l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位l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基金会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的基金会l根据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成立的外国商会根据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成立的外国商会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成立的农民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业合作社以及取得收入的其他组织。2、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非企业组织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非企业组织l新会计准则不适用于这些组织,新会计准则不适用于这些组织,其中:l事业单位适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l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适用于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3、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居民企业和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l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l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l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3、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居民企业和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l第三条规定:l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l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l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居民企业企业所得税法适用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l新会计准则不区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新会计准则不区分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l如果套用税法的概念,新会计准则应该不适用于非居民企业。(三)(三)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l纳税主体,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主体,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l从纳税人来说,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l此条规定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企业。此条规定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企业。(三)(三)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l从扣缴义务人来说:l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各项所得应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l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三)(三)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l从扣缴义务人来说,从扣缴义务人来说,l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各项所得是指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l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三)(三)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l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l基本准则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此条规定明确了会计主体的规定。(三)(三)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在一般情况下: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是一致的,一个纳税主体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是一致的,一个纳税主体也是一个会计主体。也是一个会计主体。在特定条件下:在特定条件下:纳税主体不同于会计主体纳税主体不同于会计主体.(三)(三)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纳税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差异按照新税法的规定:分公司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却可能是一个会计主体;未实行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纳税主体,却可能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由企业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等,尽管不属于纳税主体,但属于会计主体,应当对每项基金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四)(四)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原则的差异属原则的差异l新会计准则的会计基础是权责发生制。l基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l即:l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l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四)(四)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原则的差异属原则的差异l 新企业所得税法没有专门条款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这是因为考虑到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在一定的特殊条件下,个别条款或规定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l所以,权责发生制的规定和例外条款或规定,在实施条例中明确。l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l国外的公司所得税,往往允许纳税人选择使用权责发生制或是收付实现制。(四)(四)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原则的差异原则的差异l虽然如此,新企业所得税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基本上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只是在特殊的情况下有例外。l 例外情形至少如下:(四)(四)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原则的差异属原则的差异l第一,事业单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l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以外的,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也规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这就是说,事业单位也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纳税人。l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可采用权责发生制。在确定事业单位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要考虑事业单位的收付实现制基础。(四)(四)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原则的差异原则的差异l第二,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l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把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非居民企业,也列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这些非居民企业在其注册成立的所在国,按照该国的税法可能是可以选用收付实现制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各项所得应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预提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无疑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四)(四)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原则的差异原则的差异l第三,收入总额的确定。l从企业课税考虑,仅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是不够的,因为一旦确定收入,纳税人在一定期限内必须将税款缴纳入库,所以要考虑纳税人的现实支付能力:l当纳税人有较强的支付能力时,即使在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没有确认为所得,在税收上也要按收付实现制征收税款入库;l当纳税人没有现金流入、无支付能力时,即使在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应当确认为所得,在税收上也可考虑按收付实现制不征收税款入库。(四)(四)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原则的差异属原则的差异l第三,收入总额的确定。l前者比如,房地产商已取得房地产的预售收入,在没有办理完工决算的情况下,在会计上未确认为收入时,也应当对预售收入征收所得税。l后者比如,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应收价款日期确定收入的实现;l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和提供劳务,持续时间跨越纳税年度的,应当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定收入的实现;l企业以产品分成的形式取得收入的,应当按照分得产品的时间确定收入的实现等等。(四)(四)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原则的差异属原则的差异l第三,收入总额的确定。l另外,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中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都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四)(四)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新税法与新准则会计基础及其从属原则的差异属原则的差异l第四,扣除的确定。l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l这里税法强调实际发生原则,往往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如企业按照权责发生制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其他准备金,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第八款的规定,在计提时不允许扣除,应在实际发生损失时才允许扣除。(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新企业会计准则把权责发生制确定为会计基础,列入基本准则总则中,而不是在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规定,是因为权责发生制是相对于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贯穿于整个企业会计准则的全过程,属于会计的基本问题,层次较高,统驭作用强。l 在确定会计基础后,新会计准则没有再单独规定配比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因为这两项原则是从属于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其原理已包含在权责发生制之中。l 虽然新会计准则没有这两项原则,但并不影响我们从税法的角度,把这两项从属原则单独进行分析。(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1、配比原则配比原则l企业所得税的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企业所得税的配比原则包括两层含义:l一是因果配比,即是将收入与其对应的成本、费用相配比。其中:l应税收入应与为取得应税收入而支出的相对应的成本、费用相配比;l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应与为取得不征税收入或免税收入而支出的相对应的成本、费用相配比。(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这种因果配比关系,体系在企业所得税法的多条规定中:l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l第十条规定,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l第十一条第五款规定,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l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不得计算返销费用。(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企业所得税的配比原则第二层含义:时间配比。l即是:l将一定时期的收入与同时期的为取得该收入而支出的相对应的成本、费用与损失相配比。l当期的收入应在当期申报,当期的成本、费用与损失应在当期扣除,不允许提前或滞后扣除。(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收入逾期未申报的,应以偷税论处,并加收滞纳金;l已发生的成本、费用与损失当期未扣除的,原则上一般不允许在以后的纳税年度补扣。l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l根据当年的收入与扣除计算的应纳税额是当年结清的。(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过去,我国的企业所得税只规定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没有提出或明确配比原则的适用与否,造成了税法对会计原则的依赖。l实际上,税法上的配比原则的内含,与会计上配比原则的内含是有区别的,因为会计上的收入没有应税收入、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之别,也没有超过纳税年度逾期不允许扣除的规定。会计上允许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而税法上申报不实是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2、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l企业所得税的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是指:l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一个纳税年度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的当年在税前扣除;l凡支出的效益及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纳税年度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不允许当年直接在税前扣除,应通过折旧等项目逐年进行在税前进行摊销。(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收益性支出的规定如下:企业所得税法关于收益性支出的规定如下:l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l第十五条,企业领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资本性支出的规定如下: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资本性支出的规定如下:l第十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l第十二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准予扣除。l第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l(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l(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l(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l(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l第十四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五)准则与税法(五)准则与税法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两项从属原则的差异l如果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没有正确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将原本应计入资本性支出的计入收益性支出,就会低估资产和当期收益,造成多计当期支出的时间性差异,导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减少,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l将原本应计入收益性支出的计入资本性支出,就会高估资产和当期收益,造成少计当期支出的时间性差异,导致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提前缴纳企业所得税。l企业的资本性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等方面的支出,都不允许当年直接在税前扣除。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基本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基本差异比较差异比较项目新准则新税法目标受托责任与决策有用 保证国家取得财政收入,正确处理收分配关系,国家调控宏观经济。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润(利得和损失)纳税人、课税对象、税基(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免税、纳税环节、纳税期限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基本差异比较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基本差异比较项目 新准则新税法原则 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及时性原则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确认的适用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真实性原则、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不重复扣除原则、取得不征税收入相应发生的支出不得扣除原则。(注意国税发200880号及国税发200888号对发票的特别规定: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基本差异比较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基本差异比较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计量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变现净值法现值法公允价值法。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其他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新所得税法除了保留历史成本原则外,也引入了公允价值、重置成本等计量方法。税额的一般计量: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核定应纳税额、定额征收。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基本差异比较二、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的基本差异比较项目新准则新税法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报表附注。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异分析异分析(一)资产方面的差异;(一)资产方面的差异;(二)负债方面的差异;(二)负债方面的差异;(三)所有者权益方面的差异;(三)所有者权益方面的差异;(四)收入方面的差异;(四)收入方面的差异;(五)费用方面的差异。(五)费用方面的差异。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异分析异分析(一)资产方面的差异:(一)资产方面的差异:1、资产计价方面的差异;2、资产折旧和摊销的差异;3、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4、资产损失的差异;5、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6、长期股权投资。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异分析异分析(二)负债方面的差异(二)负债方面的差异1、应付职工薪酬 2、预计负债3、递延收益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异分析异分析l(三)所有者权益方面的差异所有者权益方面的差异所有者权益方面的差异-未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项目新准则新税法盘盈固定资产企业如有盘盈固定资产的,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其他“以前年损益调整”未分配利润收入应计入所得额,部分支出应扣除。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异分析异分析l(四)收入方面的差异收入方面的差异(收入方面的差异(1)项目 新准则新税法收入界定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收入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其他收入。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财政拨,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收入方面的差异(收入方面的差异(2)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视同销售一般不确认收入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偿债,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和利润分配,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和提供劳务,企业未作为收入处理的,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应作为视同销售收入。(注意:2008年10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是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的基数(国税函2009202号)收入方面的差异(收入方面的差异(3)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收入时间同时满足2个条件才能确认: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方面的差异(收入方面的差异(4)项目新准则新税法分期收款业务的会计与税收差异 收入准则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收入方面的差异(收入方面的差异(5)项目新准则新税法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业外收入(专项应付款)。(一)财政拨款;(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条例第二十六条)收入方面的差异(收入方面的差异(6)项目 新准则新税法免税收入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投资收益会费收入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3)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三、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具体差异分析异分析l(五)费用方面的差异(五)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工资税工资税工资税工资税前扣除前扣除前扣除前扣除全额计入当期费用或成本等企业发生的企业发生的企业发生的企业发生的合理合理合理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除除除(条例第三十四条条例第三十四条条例第三十四条条例第三十四条)。合理的判定标准:(一)有较为规范的工资薪金制度;(二)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三)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四)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工资薪金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职工福职工福职工福职工福利费利费利费利费全额计入当期费用或成本等企业企业企业企业发生发生发生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总额工资薪金总额14%14%14%14%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条例第四十条条例第四十条条例第四十条条例第四十条)。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职工教职工教育经费育经费全额计入当期费用或成本等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2.5%2.5%的部分,准予扣的部分,准予扣除;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结转扣除(条例第四十二条条例第四十二条)。工会经工会经费的扣费的扣除除:全额计入当期费用或成本等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额2%2%的部分,准予扣除。的部分,准予扣除。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业务招待费全额计入当期费用企业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营业)收入的5。集团的业务招待费:国税函2010(79号)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全额计入“销售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全额计入“销售费用”(1)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知(财税200920097272号)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全额计入“销售费用”2)对采取特许经营模式的饮料制造企业,饮料品牌使用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0097272号)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全额计入“销售费用”3)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饮料品牌使用方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剔除。财政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0097272号)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 新准则新税法利息支出企业为筹集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借款利息除了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利息以及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予以资本化外。日常经营发生的借款利息应作为企业的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记入:固定资产、存货、财务费用 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公益性捐赠支出全额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2)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的通知(财税200985号)3)关于确认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财税201037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管理费全额计入相关费用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26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不得扣除的项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研究开发费用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五个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1、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全额计入相关费用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扣除。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资产损失减除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经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董事会)批准计入当期损益。当期:计入相关费用以前年度:计 入未分配利润自行申报扣除;批准扣除:以前年度财产损失:追补确认在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变该项资产损失发生的所属年度。(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前年度未扣除资产损失损失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2号)费用方面的差异费用方面的差异项目新准则新税法住房公积金全额计入相关费用 最高按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5倍,缴存比例为520%。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企业出资筹集企业年金费用在工资总额以内的部分,可以在经营成本中列支,超过4%部分在企业自有资金中列支;各个省可能不一样。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财税200927号)四、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的四、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处理原则及方法(一)纳税人纳税义务的确定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一)纳税人纳税义务的确定以会计核算为基础 目前,我国并没有独立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之外的税务会计核算体系,因此当各税种的税制要素确定后,纳税人纳税义务的确定依赖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1、纳税人是否发生了纳税义务,应依据税法,按照企业会计核算记录的企业经营信息进行判断;2、纳税人发生了某种税的纳税义务,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按照 会计记录的数据,并对税法和会计的差异进行调整后确定。四、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的四、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处理原则及方法(二)处理的原则:1、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要、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严格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求进行;2、在纳税申报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在纳税申报时,必须按照税法的要求进行,纳税调整是在纳税申报表上完成。纳税调整是在纳税申报表上完成。四、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的四、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差异的处理原则及方法处理原则及方法(三)处理的方法:(三)处理的方法:1、一般不需在发生差异的当月进行处理,、一般不需在发生差异的当月进行处理,而而采用年末纳税调整方法处理;采用年末纳税调整方法处理;2、所得税会计;、所得税会计;3、建立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台帐或备查簿。、建立所得税纳税调整的台帐或备查簿。所得税的计算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益应税收益)税率税率所得税的计算(1)(1)税率的确定(我国采取比例税率)税率的确定(我国采取比例税率)l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25%。l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为20%20%。l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l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l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所得税的计算(2)(2)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益应税收益)的确定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收入入总总额额-不不征征税税收收入入、免免税税收收入入、各各项项扣扣除除以以及及允允许许弥弥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的以前年度亏损 或或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益应税收益)=会计利润会计利润(利润总额利润总额)调整项目调整项目(此处掌握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区别此处掌握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的区别)l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doc.doc讲解结束,谢谢大家!讲解结束,谢谢大家!1、有时候读书是一种巧妙地避开思考的方法。11月-2211月-22Monday,November 7,20222、阅读一切好书如同和过去最杰出的人谈话。14:24:2414:24:2414:2411/7/2022 2:24:24 PM3、越是没有本领的就越加自命不凡。11月-2214:24:2414:24Nov-2207-Nov-224、越是无能的人,越喜欢挑剔别人的错儿。14:24:2414:24:2414:24Monday,November 7,20225、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11月-2211月-2214:24:2414:24:24November 7,20226、意志坚强的人能把世界放在手中像泥块一样任意揉捏。07十一月20222:24:24下午14:24:2411月-227、最具挑战性的挑战莫过于提升自我。十一月222:24下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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