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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的发行、上市和交易(72页PPT).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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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的发行、上市和交易(72页PPT).pptx

    法律打开发展空间,我们该如何准备法律打开发展空间,我们该如何准备?顾文江顾文江 律师律师1证券法修订概述证券法修订概述n新证券法共有新证券法共有240条,与原来的条,与原来的214条相比,新增条相比,新增53条,删条,删除除27条,从公司法中并入的有条,从公司法中并入的有8条。条。n本次证券法的修订,涉及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本次证券法的修订,涉及证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交易、登记结算、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登记结算、公司治理、投资者保护、市场监管等各个方面,调整幅度很大,内容非常丰富。调整幅度很大,内容非常丰富。n本次修订,在结构和内容上,证券法与公司法做了合理的本次修订,在结构和内容上,证券法与公司法做了合理的衔接安排,将现行公司法中有关股票公开发行、上市、暂衔接安排,将现行公司法中有关股票公开发行、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市的相关内容移至修订后的证券法中进行停上市、终止上市的相关内容移至修订后的证券法中进行调整和规范。调整和规范。2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今日议题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新证券法总则中的的内容变化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证券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上市股票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收购3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n新证券法第一章总则,共九条。内容包括立法目的、适用新证券法第一章总则,共九条。内容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等内容。范围、基本原则、管理体制等内容。n本次主要修订了其中的二条,主要包括:本次主要修订了其中的二条,主要包括:1、调整范围增加了证券衍生品种;22、对混业经营给予了法律支撑,也为以后的金融改革预留了空间。64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新证券法调整范围的变化新证券法调整范围的变化新证券法新证券法n现行证券法现行证券法n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n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上市交易,适用本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n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第四十二条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适用本法。本法未规定的,适用公司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政府债券的发行和交易,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5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为我国金融改革中出现的混业经营预留了空间为我国金融改革中出现的混业经营预留了空间 n现行证券法现行证券法n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国家另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规定的除外。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n新证券法新证券法6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今日议题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证券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上市股票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收购7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有关证券发行的主要修改内容有关证券发行的主要修改内容n新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共二十七条,主要对证券发行新证券法第二章证券发行,共二十七条,主要对证券发行的条件、核准机关、程序、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及承销等的条件、核准机关、程序、申请文件、发行保荐及承销等内容作出了规定。内容作出了规定。n本次修订,修改了十二条,增加了十条,删除了三条,主本次修订,修改了十二条,增加了十条,删除了三条,主要包括:要包括:1、从法律上定义了公开发行;102、增加了发行保荐制度;113、将现行公司法中的有关证券公开发行的条款完善后全部移到了证券法。12-184、增加了IPO申请文件的预披露制度;215、建立证券发行的纠错机制 266、规定了发行失败条件和发行人应负的责任 358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证券发行审核制度证券发行审核制度 n废除审批制,证券公开发行全面实行核准制。废除审批制,证券公开发行全面实行核准制。第十条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者审批;未经依法核准或者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公开发行证券。第十条第十条 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核准;未经依法核准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证券。n现行证券法现行证券法n新证券法新证券法9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n“公开发行”概念最早见于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股票条例第81条进一步规定了该术语的含义,即指发行人通过证券经营机构向发行人以外的社会公众就发行人股票作出的要约邀请、要约或者销售行为。n新证券法第十条二款对“公开发行”进行了界定,有下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一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二二)累计向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向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三三)法律、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n依此,除公开发行者外,其他方式都属于非公开发行。n新证券法第十条三款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10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今日议题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证券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上市股票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收购11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证券发行的分类证券发行的分类 n证券类型证券类型 n股票发行n公司债券发行发行时间发行时间设立发行 新股发行 投资者身份投资者身份和人数和人数 公开发行 非公开发行 发行价格发行价格 面值发行 溢价发行 折价发行 中间价发行 普通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12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设立发行与新股发行设立发行与新股发行n设立发行,指为设立股份公司而首次发行股票,股份公司设立发行,指为设立股份公司而首次发行股票,股份公司因发行完成而设立。因发行完成而设立。n新股发行,指股份公司成立后,为扩大已有的公司规模而新股发行,指股份公司成立后,为扩大已有的公司规模而发行新股,即增资发行。发行新股,即增资发行。13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股份发行的原则股份发行的原则n第一百三十条 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必须同股同权,同股同利。n同次发行的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n第一百二十七条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n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n第一百三十二条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其他种类的股份份,另行作出规定。n第一百六十七条第四款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分配的除外。n现行公司法现行公司法n新公司法新公司法14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n新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共四十新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共四十九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九条,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增加了向特定对象募集的规定;2、降低了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要求;3、放宽了对股东出资的限制;4、取消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批,以登记制度代替审批制度;5、新增董事、监事选举时,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6、对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作出了特别规定。15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n新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向社会公开募集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n其他发行行为其他发行行为n向社会公开募集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设立募集设立n设立方式设立方式n向特定对象募集向特定对象募集私募私募(新增)(新增)发起设立发起设立n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n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向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特定对象发行n向累计向累计不不超过二百人的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发行特定对象发行公开发行公开发行 非公开非公开发行发行 16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n现行公司法现行公司法n第七十七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n(二)发起人认购认购和募集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n(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n(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n(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n(六)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n第七十三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n(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n(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n(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n(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n(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n(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n新公司法新公司法17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n新公司法新公司法发起设立的条件发起设立的条件发起人人数发起人人数五人以上。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n现行公司法现行公司法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最低注册资本额最低注册资本额一千万元人民币五百万元五百万元人民币资本制度资本制度实缴资本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认缴认缴资本制资本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认购购的股本总额出资时间出资时间发起人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发起人交付全部出资后,申请设立登记。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首次缴纳出资后申请设立登记。出资方式出资方式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货币及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但除外。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18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发起设立的程序发起设立的程序n 明确发起人各自明确发起人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的权利和义务 n由发起人承担公由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申司筹办事务,申请公司名称预先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核准n 发起人共同制发起人共同制订公司章程订公司章程 签订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协议制定章程制定章程缴纳出资缴纳出资/验资验资选举董选举董/监监事会事会申请设立登申请设立登记记n 发起人一次缴纳发起人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续。n 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票面金额n同次发行的同种类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件和价格应当相同。n 发起人首次缴发起人首次缴纳出资后,应当纳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事会n董事会选举董事长、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经理经理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n监事会选举监事会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主席n由董事会向公司登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由依法设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设立登记。公司成立公司成立交付股票交付股票 n 营业执照签发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期为公司成立日期。n 公司成立后即向股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东正式交付股票。n 置备股东名册置备股东名册。19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n公开发行公开发行募集设立的条件募集设立的条件发起人人数发起人人数同右n向特定对象募集向特定对象募集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发行对象发行对象:认股人认股人二百人以下特定对象不特定对象累计超过二百人的特定对象资本制度资本制度同右实缴资本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出资时间出资时间同右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核准发行申请核准发行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认购股份同右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保荐承销保荐承销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保荐人。20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募集设立的程序募集设立的程序特定对象人数不超过200人由特定对象中的认股人填写认股书由特定对象中的认股人填写认股书2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签订发起人协议,承担公司筹办事务1同发起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发起人、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发起人、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3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进行进行验资。验资。4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发起人发起人提前十五日提前十五日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召集,召集创立大会。创立大会。5创立大会由发起人、认股人组成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621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程序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的程序创立大会对创立大会对新公司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新公司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7 (一)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二)通过公司章程;(三)选举董事会成员;(四)选举监事会成员;(五)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六)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对上述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过半数通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经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公司设立的,可以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一)公司登记申请书;(二)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三)公司章程;(四)验资证明;(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六)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公司住所证明。8同发起设立 公司成立后公司成立后,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即向股东正式交付股票。公司成立前不得向股东交付股票。9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下列文件,申请设立登记:22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募集设立时,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程序募集设立时,向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程序 报送募股申请报送募股申请文件文件中中国国证证监监会会核核准准签订发起签订发起人协议人协议制订公司制订公司章程章程制作招股制作招股说明书说明书验资验资召开公司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申请设立申请设立登记登记公司成立,公司成立,交付股票交付股票向特定对象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募集股份缴纳股款缴纳股款n向累计超过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 23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募集设立时,募集设立时,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n现行公司法现行公司法n第十二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规定的条件和经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批准的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定的其他条件的其他条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一)公司章程;(二)发起人协议发起人协议;(三)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 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 及验资证明;(四)招股说明书;(五)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六)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n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的发行保荐书。n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批准文件。n第八十四条 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一)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二)公司章程;(三)经营估算书;(四)发起人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五)招股说明书;(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 地址;(七)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 协议。n新证券法新证券法24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募集设立时,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募集设立时,公开发行股票的程序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承担公司筹办事务1同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向向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报送募股申请和报送募股申请和新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新证券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文件文件2包括: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因公司尚未成立,故与公开发行新股不同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3新证券法第21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发审发审委委审核审核,证监会,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依法核准核准4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在在股票股票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公开发行前,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5新公司法第86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发行人不得在公告公开发行募集文件前发行证券证券公司承销证券证券公司承销证券6新公司法第88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新证券法第28条,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的,发行人应当同证券公司签订承销协议。证券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第33条,证券承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25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程序向社会公开募集设立的程序新证券法第35条,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百分之七十的,为发行失败发行失败。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7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进行进行验资验资8发起人发起人提前十五日提前十五日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召集,召集创立大会创立大会9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三十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10创立大会对创立大会对新公司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新公司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1112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文件,申请设立登记于创立大会结束后三十日内,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公司成立公司成立,申请上市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申请上市或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13第三十九条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26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n第九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 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股份总额应当相等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经批准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应当依照本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办理。n第九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并依照本法有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办理。n第九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第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n现行公司法现行公司法n新公司法新公司法27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发起人的责任和义务发起人的责任和义务n第八十条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承担公司筹办事务。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n第八十四条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责任。n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承担连带责任。n第一百四十二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不得转让。28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新股发行的种类新股发行的种类n公开发行新股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n非公开发行新股非公开发行新股非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n首次公开发行新股首次公开发行新股n非公开发行新股非公开发行新股证券法调整证券法调整公司法调整公司法调整 29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程序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程序(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非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删除了现行公司法第删除了现行公司法第137条、第条、第139条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和审批要求条规定的发行新股的条件和审批要求1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董事会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新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规定新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相关规定2发行条件发行条件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缴足前,不得向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他人募集股份。新公司法第81条召开股东大会召开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及其他发行新股事项作出决议新公司法第104、134、136条缴纳股款缴纳股款同设立程序新公司法第179条变更登记变更登记新股发行募足股款后,必须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新公司法第137、180条30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程序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程序证券法新增条款:n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核准。n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31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程序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和程序(首发、上市公司再融资)(首发、上市公司再融资)n现行公司法现行公司法n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健全且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的组织机构;(二)具有具有持续盈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n第八十一条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n第二十一条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n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发行新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n新证券法新证券法32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申请公开发行,准备工作的变化重点申请公开发行,准备工作的变化重点nTextnTextnTextnTextnTextnText33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发审委重点关注发审委重点关注 的的“四个能力四个能力”n一、独立经营能力一、独立经营能力1、关联交易2、同业竞争3、实质控制人的风险n二、持续经营能力二、持续经营能力1、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变化 2、主营业务、收入的变化n三、独立盈利能力三、独立盈利能力盈利的来源和渠道n四、四、持续盈利能力持续盈利能力34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判断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主要方面判断是否具备持续盈利能力的主要方面n公司经营方面公司经营方面n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投向n知识产权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否拥有自主n行业前景和行业地位行业前景和行业地位n公司治理方面公司治理方面 35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上市公司再融资,还应关注:上市公司再融资,还应关注:n一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一是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1、是否按承诺使用:数量,进度。如有变更则关注: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数量、变更程序、变更效果、不变如何等。新证券法 第十五条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招股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不得非公开发行新股。2、是否达到承诺效益:如未达到承诺效益,则关注:原因、差距、对策等。n二是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情况二是本次募集资金投向情况1、是否以募集资金实施多元化投资或业务转型,如有,则存在较大风险,对于风险对策的有效性予以重点关注:2、是否以募集资金提高产能以达到同业产能前列;3、是否在提高产能的情况下对市场有较好把握与判断。n三是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三是公司规范运作情况1、公司治理结构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2、公司决策程序是否严格按照章程规则进行;3、公司信息披露是否违反及时、准确、完整原则;4、公司交易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担保、占用资金等“一票否决”情形。n四是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有)四是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如有)1、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是否合理;2、重大资产重组的程序性是否合规;3、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允性是否存在;4、其他。36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流程图首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流程图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保荐人进行辅导保荐人推荐、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 预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证监会初审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证监会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公开发行股票 保荐人推荐、向证券所申请 股票上市交易报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派出机构出具辅导监管报告接收反馈意见,并答复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就募集资金项目征求发改委意见37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今日议题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证券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上市股票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收购38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有关证券上市的主要修改内容有关证券上市的主要修改内容n新证券法第三章第二节证券上市共十五条,规定了申请股新证券法第三章第二节证券上市共十五条,规定了申请股票上市应具备的条件、法定程序以及需要公告的内容格式,票上市应具备的条件、法定程序以及需要公告的内容格式,并规定了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并规定了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其依法审核同意;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和终止证券上市由其依法审核同意;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和终止证券上市交易的条件,以及对上市决定不服的复核程序。交易的条件,以及对上市决定不服的复核程序。n主要修改内容包括:主要修改内容包括:1、增加了上市保荐制度;492、规定由证券交易所审核证券上市申请,由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和终止证券上市交易;48/52/53/55/56 58/59/60/613、将公司法中有关上市条件、暂停和终止上市条件的内容移至新证券法;50/55/564、新增对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决定的复核程序的规定。6239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今日议题今日议题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新证券法总则中的内容变化证券发行证券发行股票发行股票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司债券发行证券上市证券上市股票上市股票上市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债券上市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证券交易及禁止的交易行为 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上市公司收购40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衔接股票公开发行及上市的衔接 n目前,我国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实行“发行上市审核一体化“。“强制上市制度”下发行审核完全取代上市审核,成为唯一的市场准入门槛。n新证券法规定的股票发行上市审核制度:分离发行、上市审核权,建立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发行分离发行、上市审核权,建立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发行上市审核体制,实现上市市场化。上市审核体制,实现上市市场化。41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股票上市的条件股票上市的条件n现行公司法现行公司法n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三千万元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以上;(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n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n第一百五十二条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n新证券法新证券法42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股票上市的程序股票上市的程序n现行证券法现行证券法n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证券交易所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文件。n第四十五条 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交易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n新证券法新证券法43兰州商学院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法学院股票上市的程序股票上市的程序n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n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n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与证券交易所签订上市协议 n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公告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 n上市交易上市交易44兰州商学兰州商学院院 法学院法学院暂停和终止股票上市交易暂停和终止股票上市交易n第五十五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证券交易所决定证券交易所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一)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二)公司不按照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可能误导投资者可能误导投资者;(三)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四)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五)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n第五十六条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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