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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8章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8章 第1章设置界标的作用主要包括()。A.便于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减少违法占地和土地纠纷B.界标是实地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土地权属纠纷的依据C.便于对地籍调查的测量成果进行实地检查D.保障准确勘丈、绘制宗地草图、地籍测量E.有利于地籍调查的标准化答案:A,B,C,D解析:除ABCD四项外,设置界标的作用还包括:防止权属调查、勘丈绘制宗地草图与地籍测量对界址点的判别差错;有利于地籍的日常管理工作。1962年甲村将30亩土地无偿赠予乙村用于耕作,但乙村使用了一年后即弃耕,故当地政府又将该宗地转交当地驻军使用,13年后部队撤离时,此宗地转由一国营农场使用至今。则该宗地的所有权应确定给()。A.甲村B.乙村C.国营农场D.国家答案:D解析:对于历史上发生的集体所有土地的事实变动,即当时在没有办理土地征收,又未能办理土地登记(从5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后期,我国没有土地登记)的情况下转归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其他非农民经济组织的原农民集体土地,原则上应确定为国有。王某妻子早亡。其独自抚养儿子王勇和女儿王芳。王勇在与张萍结婚三年后去世。两人并未育有子女。王勇去世后,张萍将王某视为亲父,尽心赡养,而王芳因父亲小时偏心王勇,拒绝赡养王某。后王某突发疾病而死,对于王某遗产的处理和分割,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应适当分配给张萍少量遗产B.应由张萍和王芳平分王某的遗产C.张萍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王某的遗产D.可以将全部遗产留给张萍答案:C,D解析: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张萍作为丧偶儿媳,对公公王某尽心赡养,应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故选项A错误,C正确。继承法第13条第4款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王芳作为王某的女儿,不尽扶养义务,应当少分或者不分遗产,故选项B错误,D正确。正确答案为CD。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的,应当满足()等条件。A.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B.土地使用人为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C.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D.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E.按照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答案:C,D,E解析:参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是对一宗地上已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发生改变而进行的土地登记。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引起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原因包括()。A.依法以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B.因依法买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C.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D.因法人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E.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答案:A,B,D,E解析:根据土地登记办法,引起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原因有:依法以出让、国有土地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因依法买卖、交换、赠与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涉及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兼并、破产等原因致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因处分抵押财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让;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因继承、受遗赠取得土地使用权。C项,仅抵押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未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变更。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8章 第2章下列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的法律特征的描述中,正确的有()。A.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包括乡(镇)农民集体、村农民集体和小组农民集体B.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用集体土地C.集体非农业建设用地应依法按标准严格审批D.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于非农业建设E.集体“四荒”土地使用权可以继承、转让(租)、抵押或者参股联营答案:A,B,C,E解析: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土地登记代理人义务的是()。A.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代理事务B.维护委托人的权益C.及时告知代理事务进展D.承担代理后果答案:D解析: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义务有: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代理事务的义务;及时告知的义务;维护委托人权益的义务;如实提交代理成果的义务;将处理事务的收益和所得交付委托人的义务。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是()。A.孙子女、外孙子女生活困难B.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C.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D.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E.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无力抚养答案:B,C,D,E解析:婚姻法第28条前段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由此可知,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条件有三: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孙子女、外孙子女的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成年。关于我国的土地登记制度,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A.土地登记是土地权利人或者土地权利变动当事人,申请国家主管机关将申请人的土地权利记载于国家土地登记册的事实B.登记决定土地权利的设立、转移、变更、消灭的法律行为能否生效C.土地权利的各项变动都要经过登记,不登记不生效D.主管土地登记的机关必须对申请人及其提交的有关土地权利归属来源资料进行实质性的审查E.主管土地登记的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土地权利归属来源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即可答案:A,B,C,D解析:我国土地制度采实质主义的登记体例,登记机关负有实质审查的义务。甲区公安局乙派出所以汪某向体育比赛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为由,处以300元罚款。汪某不服申请复议,要求撤销处罚决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可以对汪某当场作出罚款决定B.被申请人为甲区公安局C.汪某可以向甲区政府申请复议D.如汪某申请复议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决定撤销罚款处罚时,无权责令被申请人返还罚款答案:C解析:考查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以及行政复议的决定。依据为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第2项。A项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规定,BD与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4款、第29条第2款规定不符。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8章 第3章土地登记代理人违规执业中,侵权责任包括()。A.继续履行合同B.仅限对直接损失的赔偿C.采取补救措施实现合同目的D.赔礼道歉E.对损失的赔偿有时可高于最高损失的限度答案:A,C,D解析:土地登记代理人违规执业中,侵权责任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但以违约方当时可以预见的最高损失为限;赔礼道歉。永福畅合伙企业有甲、乙两名合伙人,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对房屋的份额,乙与丙均表示愿意购买,应如何处理?( )A.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优先购买B.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D.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半的份额,形成共有答案:A解析:本题涉及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和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问题。本题中提出的甲乙为合伙人是迷惑信息,与本题解答无关。按份共有人基于共有关系而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基于承租合同而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按份共有入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物权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债权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我国现行法对这两种优先购买权的效力未作规定,但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理,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故本题答案为A项。土地登记代理成果归档的意义有()。A.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B.保证土地登记代理成果的公正合理C.在必要时刻可以对抗第三人D.便于土地登记代理人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掌握和收集更多的资料E.便于土地登记部门对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及土地登记代理人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答案:A,B,D,E解析:C项,土地登记代理的成果一般不具有排他的法律效力,无法对抗第三人。土地权利人对土地的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两种,下列属于事实上的处分的有()。A.转让B.出租C.建造房屋D.抵押E.挖渠答案:C,E解析:事实上的处分,是指对土地进行实质上的改造等物理上的事实行为;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使土地权利发生变动的法律行为,如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等。CE两项都属于对土地的物理上的改造,不会导致土地权利的变动,属于事实行为。地面地籍细部的测量方法包括()。A.部分解析法B.GPS法C.解析法D.航测法E.遥感法答案:A,C解析:地籍细部测量方法有解析法、部分解析法和图解勘丈法三种。这三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测定界址点所采用的方法不同。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8章 第4章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评定中总分大于()分为优。A.95B.85 C.80D.75答案:A解析:初始地籍调查成果评定中,各单项得分之和便为验收的最后总分。总分大于95分为优;总分大于85分为良;总分大于80分为合格。地籍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中,督办管理功能可以实现()操作。A.对在办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以及对超时项目自动提示和报警B.对在办业务可进行挂起管理C.对挂起的业务在必要的时间进行业务的恢复办理状态D.对不符合现在系统要求的业务流程进行删除E.对在业务中涉及到的权限进行管理和授予答案:A,B,C,E解析:督办功能主要包括对在办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以及对超时项目自动提示和报警;对在办业务可进行挂起管理,在挂起期间,业务不计算办理时间,在必要的时间再进行业务的恢复办理状态;还可授权管理,对在业务中涉及到的权限进行管理和授予。D项是属于业务流程维护的功能。初始权属调查、初始地籍细部测量可只到建成区边缘,初始地籍调查时,地籍控制网应覆盖()。A.建成区边缘B.城乡结合部C.市区D.城镇规划区答案:D解析:初始地籍调查的范围确定,一般要覆盖城镇的规划区,考虑到城镇规模的不断扩大,地籍控制网应覆盖城镇的规划区,而初始权属调查、初始地籍细部测量可只到建成区边缘。相对于一般的财产所有权,土地所有权具有()等特性。A.不可替代性B.稀缺性C.财产性D.支配性E.较强的限制性答案:A,B,E解析:由于土地的基本特性,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具有特殊性。首先,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是人类最基本、最重要的生存条件,具有不可替代性;其次,土地作为人类社会中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稀缺性。由此导致土地的归属和利用对于一国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的确定和运行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国家对私人土地所有权或地产权的限制远远超过对其他私人财产权的限制。李某将其3万元的定期存款单出质给王某,借款2万元,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李某未按约定交付存款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质押合同成立但不生效B.质押合同不成立C.质押合同生效,质权也生效D.质押合同生效,但质权未生效答案:D解析: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存款单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出质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权利凭证交付给质权人,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的生效和质权的生效不同,前者只要满足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而质权的生效要求质物的实际交付。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8章 第5章某甲与某乙已登记结婚,但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之后某甲后悔与某乙结婚,进行下列哪种行为后,婚姻关系才能解除?()。A.调解B.宣布婚姻无效C.离婚D.分居二年以上答案:C解析:A项,调解只是离婚的一种程序,并不是解除婚姻关系的理由。B项,尽管某甲与某乙未同居,也未举行婚礼,但某甲与某乙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且不存在婚姻无效的法定事由,他们之间成立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解除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的方式。D项,分居二年以上构成离婚事由的,还需该分居二年是因为感情不合造成的,而且即便是因感情不合而分居二年以上也只是离婚的理由之一,尚需经过协议离婚或判决离婚才能解除婚姻关系。下列各项中,属于只有专职员检查的内容的有()。A.互检记录B.权属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合法C.控制点的埋石数量与质量是否符合要求D.技术设计书执行情况E.资料的分类整理是否符合要求答案:A,D,E解析:专职员检查是作业单位质量管理机构组织对成果质量进行的最终检查。检查内容除与自检、互检相同外,还应检查下列内容:互检记录;技术设计书执行情况;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等的编写以及资料的分类整理和立卷建档是否符合要求。BC两项在作业员自检和作业组自检过程中也会涉及。依法律行为的成立须有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为标准,可将其分为()。A.单方法律行为B.单务法律行为C.双方法律行为D.双务法律行为E.多方法律行为答案:A,C,E解析:根据当事人各方权利享有和义务负担情况,可以将法律行为分为双务法律行为和单务法律行为。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包括()。A.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B.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C.土地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D.债权人宣告破产E.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最高额土地抵押权的事由答案:A,B,C,E解析: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债务人、土地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的,最高额土地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确定。下列有关土地所有权的说法,正确的是()。A.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为国家或农民集体B.土地所有权的权利客体是归国家或特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C.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D.土地所有权与一般财产所有权的特性基本一样E.在我国,土地所有权不能以任何形式进行交易答案:A,B,C,E解析:土地所有权相对于一般财产所有权而言有其特殊性,如不可替代性、稀缺性、限制等。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8章 第6章A县政府对其所管辖范围内的30家啤酒批发商和20家零售商下发文件:从即日起禁止批发或销售B县啤酒厂生产的啤酒。对于这一行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是()。A.B县啤酒厂B.A县啤酒厂C.A县啤酒批发商D.B县啤酒批发商E.A县啤酒零售商答案:A,C,D,E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项规定,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涉及其相邻权或者公平竞争权的,也可以提起诉讼。本题中,A县政府下发的文件属于侵害B县啤酒厂公平竞争权的行为,侵害了B县啤酒厂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影响到其他啤酒批发商和零售商的合法权益,都有权提起诉讼。A啤酒厂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县政府行为而受到侵害,不能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离婚的情形是()。A.夫妻感情确已破裂B.婚姻关系确已破裂C.一方有过错D.双方已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商一致答案:A解析:婚姻法第32条第1款、第2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如果道路拓宽,用模拟法测图,对新测的模拟地图要进行()处理。A.规范化B.矢量化C.模拟化D.统一化答案:B解析:对于城市的旧城改造、连片建设用地开发、道路拓宽等情况,要涉及到大量宗地的变更,而且大都是图形与属性同时变,如果是模拟法测图,对新测的模拟地图进行矢量化处理。下列不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是()。A.聋哑人B.合伙企业C.机关法人D.法人的分支机构答案:D解析: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有责任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不是民事主体。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应当在法庭出示,由当事人质证B.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可以不公开质证C.第二审程序中,所有第一审认定的证据无须再质证D.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无须质证,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第七十条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8章 第7章财产所有权的原始取得不以原所有权人的所有权及转移所有权的意思为依据,而是直接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方法的有()。A.原物的所有人取得孳息的所有权B.房屋所有人取得附合于自己房屋的财产的所有权C.国家取得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的所有权D.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取得遗产的所有权E.丙将丁委托保管的古画直接卖给了不知情的戊,戊取得古画的价有权答案:A,B,C,E解析:原始取得,是指最初取得财产所有权和不依赖原所有人的意志取得;继受取得(传来取得),指通过某种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对某项财产的所有权。当()时,可以利用拟用地界址点坐标与控制点、地物点坐标,计算拟用地界址点相对于控制点、地物点的距离等有关数据,作为关系距离法放样数据。A.建设项目用地条件提供拟用地界址点坐标B.建设项目用地条件提供拟用地界址点相对于控制点及地物点的距离和角度等有关数据C.建设项目用地条件只提供用地图纸,而没有提供拟用地界址点坐标或拟用地界址点相对于控制点及地物点的距离和角度等有关数据D.建设项目用地条件提供拟用地界址点坐标和用地图纸答案:A解析:建设项目用地条件提供拟用地界址点坐标时,利用拟用地界址点坐标与控制点坐标,计算拟用地界址点相对于控制点的角度、距离等有关数据,作为极坐标法放样数据;利用拟用地界址点坐标与控制点、地物点坐标,计算拟用地界址点相对于控制点、地物点的距离等有关数据,作为关系距离法放样数据;利用拟用地界址点坐标与控制点、地物点坐标,计算拟用地界址点相对于控制点、地物点的角度等有关数据,作为前方交会法放样数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应当在法庭出示,由当事人质证B.涉及商业秘密的证据,可以不公开质证C.第二审程序中,所有第一审认定的证据无须再质证D.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认定的事实无须质证,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答案:D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对当事人依法提供的新的证据,法庭应当进行质证;当事人对第一审认定的证据仍有争议的,法庭也应当进行质证。第七十条规定,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甲与乙两人的农场相邻,为了运输方便,二人约定甲每年付给乙200元,甲可以在乙的农场上以合适的方式通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这一权利为相邻权B.二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登记,合同才成立生效C.二人可以办理登记,登记不仅是该权利的对抗要件而且是合同的生效要件D.如果甲违反约定滥用该权利,乙有权解除合同答案:D解析:本题中,甲与乙形成地役权关系。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甲住在村主干道的西面,在其住宅与村主干道间有一片宽约20米的菜地。几十年来,甲一家人都是穿过该菜地上的一条小路到达主干道的。后该菜地被本村村民乙承包,甲及其家人仍继续在该小路上通行。2022年,甲家里购买了汽车,为了使汽车能直接从村主干道开到家里,甲找到乙协商,由甲将原来的人行小道拓宽为车行道,占用乙的一部分菜地,并由甲一次性补偿乙2000元钱,乙表示同意。路拓宽后,甲家里人进出十分方便,乙也没有意见,双方相安无事。2022年,乙一家人获得了城市户口,该菜地由村委会收回并另行承包给了丙。丙是村里的种菜能手,他将路挖掉,在整块菜地上盖起了蔬菜大棚。甲和丙由此发生矛盾。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有()。A.甲仍享有对其门前菜地的地役权B.丙挖掉道路的行为侵犯了甲的通行权C.甲要求丙拆掉大棚,恢复车行道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D.如果甲被迫另开通道,丙应对其进行适当的补偿E.甲不再享有对其门前菜地的地役权答案:B,C,D,E解析:本题中,甲在该菜地小路上的通行权系历史形成的,是宅基地所有权的延伸,属于相邻关系的保护范畴,没有时间限制;而拓宽的车行道,是通过协议设定的地役权,由于没有登记,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其效力仅存在于甲和乙之间,而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由此可见,丙的行为侵犯了甲基于相邻关系而形成的通行权,却没有侵犯其地役权。如果该通道是必经通道,丙有义务恢复甲在其菜地上的通行,如果有条件另开通道,丙也应该予以一定的补偿,但甲关于恢复车行道的诉请不应得到支持。2022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真题及答案8章 第8章刘某与高达公司签订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后某区房地产管理局对该预售契约作出预售预购备案登记。后刘某了解到高达公司向其销售的房屋系超出规划面积和预售面积的超层部分,刘某遂以区房地产管理局违法办理备案登记,以自己购买的房屋为违法建筑为由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区房地产管理局的备案登记行为不是对预售合同效力的确认行为B.备案登记行为没有对刘某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C.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D.区房地产管理局在备案登记时没有尽到审查职责,应当对刘某的损失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答案:D解析:登记备案行为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因与被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通过申请或法院通知形式,参加到诉讼中来的当事人。这种利害关系既包括与被诉行政行为的利害关系,也包括与诉讼结果的利害关系;不仅包括直接利害关系,也包括间接利害关系。本题中,高达公司与本案的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下列关于土地登记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由于土地登记的专业性和政策性比较强,所以在对土地登记成果进行审核时,应注意土地登记代理过程及结果是否符合土地登记的有关技术规定B.土地确权、代理解决土地纠纷时土地权属状态可以从各种资料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获得,因此不需要进行土地现场勘界C.对于提交书面报告的,应在报告对土地登记代理成果的有关前提条件、假设条件以及代理成果的使用限制等予以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风险D.初审即由土地登记代理人对土地登记代理的成果内容进行初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E.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在出具正式代理成果时,应将成果连同初审意见、复审意见一并送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并出具最终成果,提交给委托方答案:A,C,D,E解析:B项,考虑到土地确权、代理解决土地纠纷的复杂性,土地登记代理人应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并应实地查勘现场,以了解宗地的实际产权状况和利用情况。关于各级检查验收的比例,下列叙述错误的有()。A.作业人员自己进行的重复检查,检查比例,可根据本身的作业水平决定B.作业组之间的交换互检,内业检查比例为100C.作业组之间的交换互检,外业组检查比例为1D.专职员检查:内业为100,外业实际操作检查不低于20,巡视检查不低于70,检查结果要有详细记录E.验收时,内业抽检2050,外业实际操作抽查比例视内业抽查情况决定,一般为25答案:C,E解析:C项,作业组之间的交换互检,检查比例为:内业100,外业组可针对内业检查发现的问题或有疑问的地方重点检查,但要有详细记录;E项,验收时,内业抽检3050,外业实际操作抽查比例视内业抽查情况决定,一般为35下列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说法正确的是()。A.有无地上建筑物不影响抵押B.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C.应当办理抵押登记,不办理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D.抵押人无需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答案:B解析:根据物权法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该条规定修改了原先担保法的相关规定,使得担保法中在此处的对抗效力变成了生效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中均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才能抵押: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依照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抵押的。不服下列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是()。A.行政机关调解因环境污染所引起的损害赔偿的行为B.行政机关颁发有关市场管理收费规定的行为C.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D.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答案:C解析:参见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