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简介(66页PPT).pptx
环境保护税法简介甘 肃 金 华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崔航 中华人民共和国 015章 0228条 033500余字 042张附表总 述 2016 2016年年1212月月25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于20182018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施行。起施行。015章 0228条 033500余字 042张附表 2016 2016年年1212月月25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于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于2018201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015章 0228条 033500余字 042张附表 015章 0228条 033500余字 042张附表 2016 2016年年1212月月25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于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于2018201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环境保护税法背景定性定性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推进生态 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根据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和 “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要求。要求。必要性必要性 1979 1979年以来实行的排污费制度对环境保护发年以来实行的排污费制度对环境保护发 挥重要作用,但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挥重要作用,但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 干预等问题,有必要实行费改税干预等问题,有必要实行费改税。环境保护税法的作用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制度存在的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 府干预等问题府干预等问题;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环保意识和遵从度,强化企业治污 减排的责任减排的责任;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有利于构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的绿色 税制体系税制体系;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有利于规范政府分配秩序,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强化 预算约束。预算约束。1 1第一章 总 则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纳税人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010203041大气污染物2水污染物3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和医疗废物固体废物4工业生产活动适用固定设备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噪声征税对象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第三条:本法所称应税污染物,是指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废物和噪声。不缴纳情形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属于直接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二)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城乡污水集中环境保护税法第五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处理场所,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生活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不包括为工业园区、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开发区等工业聚集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的场所,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自建自用的污水处理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是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服务,并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是指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服务,并由财政支付运营服务费或者安排运营资金的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厂等生活垃圾集中由财政支付运营服务费或者安排运营资金的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厂等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厂站或者设施。处理厂站或者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不缴纳情形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第五条: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处理场所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税污染物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应缴纳情形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第六条:环境保护税的税目、税额,依照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执行。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确定和调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本地区环境承载能力、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经济社会生态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发展目标要求,在本法所附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案。税目税额20172017年年1111月月3030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通过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甘肃省应税甘肃省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排放口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排放口应税项目数方案项目数方案的决定的决定。我省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我省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以及同一排放口应税项目数为: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排放口应税项目数为:大气污染物适用税额为1.21.2元元/污染当量,污染当量,水污染适用税额为水污染适用税额为1.41.4元元/污染当量。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污染当量。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按照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按照环境保护税法环境保护税法第九条对排放口应税第九条对排放口应税项目数的规定执行,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项目数的规定执行,不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染物项目数。税目税额2 2第二章 计税依据 和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依照下列方法确定:第七条: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依照下列方法确定:(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一)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量折合的污染折合的污染当当量数量数确定;确定;(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二)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排放量折合的污折合的污染染当量数当量数确定;确定;(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三)应税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排放量确确定;定;(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四)应税噪声按照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分贝数确定。确定。污染当量: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污染当量: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者计量单位。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基本相当。(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名词解释第八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第八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以该污染物的该污染物的排放量除以排放量除以该污染物的污染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当量值计算。计算。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每种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具体污染当量值,依照本法所附依照本法所附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执行。执行。污染当量数排放量(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值污染当量数计算方法污染当量数污染当量值排放量单击编辑标题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为污染当量数举 例 以总贡为例20000.0005(千克)1千克总汞第九条:第九条: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本法所附应税污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染物和当量值表,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区分第一类水污染物和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污染物减排的特殊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需要,可以增加同一排放口征收环境保护税的应税污染物项目数,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多种应税污染物共同排放计算方法从两个以上排放口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对每一排放口排放从两个以上排放口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持有排污许的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其污染物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排放可证的,其污染物排放口按照排污许可证载明的污染物排放口确定。口确定。排放口的确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固体废物的排放量=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置量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国家和地前款规定的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处置量,是指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固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的固体废物数量;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是指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是指按照国务院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进主管部门关于资源综合利用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进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数量。行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数量。应税固体排放量确定第十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第十条: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的排放量排放量和噪音的和噪音的分贝数分贝数,按照下列,按照下列方法和顺序计算方法和顺序计算:(一)纳税人(一)纳税人安装使用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按照污染物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自动监测数据计算;(二)纳税人(二)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监测数据计算;(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三)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四)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排放量计算顺序 属于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纳税人,属于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纳税人,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有自行对污染物进行监测所获取的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视同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项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视同环境保护税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规定的监测机构出具的监测数据排放量计算顺序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产生量作为污染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物的排放量:(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一)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二)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三)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五)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特殊情况-大气、水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一)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一)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二)进行虚假纳税申报。(二)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特殊情况-固体 01自动监测设备 02监测机构 03排污系数物料衡算 04抽样测算法核定排放量计算方法 排除法排污系数排污系数: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应排放的污染物量的统计平均值。物料衡算物料衡算:根据物质质量守恒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和产生的废物等进行测算的一种方法。01自动监测设备 02监测机构 03排污系数物料衡算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大气、水污染物)具体适用税额单击编辑标题单击此处可编辑内容,根据您的需要自由拉伸文本框大小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为污染当量数固体废物为排放量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噪声为超出国家标准的分贝数分贝数(噪声)排放量(固体废物)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第十一条: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税。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计算举例 某企业8月直接排放污染物情况如下:1、大气污染物 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千克,一氧化碳、氯化氢各100千克,假设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按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最低标准1.2元计算,该企业只有一个排放口。请计算企业8月大气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结果保留两位小数)2、水污染物 向水体直接排放第一类水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银各10千克。排放第二类水污染物悬浮物(SS)、总有机碳(TOC)、挥发酚、氨氮各10千克。假设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按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最低标准1.4元计算,请计算企业8月水污染物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结果保留两位小数)3、固体污染物 产生尾矿1000吨,其中综合利用的尾矿300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贮存200吨。计算该企业8月尾矿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计算举例 第一步,计算各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 二氧化硫:10/0.95=10.53 氟化物:10/0.87=11.49 一氧化碳:100/16.7=5.99 氯化氢:100/10.75=9.3 第二步,按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排序 (每一排放口或者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氟化物(11.49)二氧化硫(10.53)氯化氢(9.3)一氧化碳(5.99)选取前三项污染物 第三步,计算应纳税额 氟化物:11.49*1.2=13.79(元)二氧化硫:10.53*1.2=12.63(元)氯化氢:9.3*1.2=11.16(元)大气污染物第一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总汞:10/0.0005=20000总镉:10/0.005=2000总铬:10/0.04=250总砷:10/0.02=500总铅:10/0.025=400总银:10/0.02=500第二步,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五项征收环境保护税)总汞(20000)总镉(2000)总砷(500)=总银(500)总铅(400)总铬(250)选取前五项污染物第三步,计算第一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总汞:20000*1.4=28000(元)总镉:2000*1.4=2800(元)总砷:500*1.4=700(元)总银:500*1.4=700(元)总铅:400*1.4=560(元)水污染物第四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的污染当量数悬浮物(SS):10/4=2.5总有机碳(TOC):10/0.49=20.41(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中,对同一排放口中的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总有机碳,只征收一项。按三者中污染当量数最高的一项收取)挥发酚:10/0.08=125氨氮:10/0.8=12.5第五步,对第二类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排序(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照前三项征收环境保护税。)挥发酚(125)总有机碳(20.41)氨氮(12.5)悬浮物(2.5)第六步,计算第二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挥发酚:125*1.4=175(元)总有机碳:20.41*1.4=28.57(元)氨氮:12.5*1.4=17.5(元)水污染物(1000-300-200)*15=7500(元)固体污染物3 3第三章 税收减免第十二条: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第十二条: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一)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二)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三)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四)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保护标准的;(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五)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前款第五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委员会备案。免征情形第第十十三三条条 :纳纳税税人人排排放放应应税税大大气气污污染染物物或或者者水水污污染染物物的的浓浓度度值值低低于于国国家家和和地地方方规规定定的的污污染染物物排排放放标标准准百百分分之之三三十十的的,减减按按百百分分之之七七十十五五征征收收环环境境保保护护税税。纳纳税税人人排排放放应应税税大大气气污污染染物物或或者者水水污污染染物物的的浓浓度度值值低低于于国国家家和和地地方方规规定定的的污污染染物物排排放放标标准准百百分分之之五五十十的的,减减按按 百百分分之之五五十十征征收收环环境境保保护护税税。减征情形排放标准30%50%按75%征收按50%征收环保税征收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是指纳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所称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是指纳税人安装使用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税人安装使用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当月自动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时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再平均所得数值,或者或者监测机构当月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的平均值。监测机构当月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浓度值的平均值。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的,前款规定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的,前款规定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浓度值的小时平均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以及监测机构当月每次监测的应度值的小时平均值或者应税水污染物浓度值的日平均值,以及监测机构当月每次监测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均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均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对依照环境保护税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减征环境保护税的,应当对每一排放口排放的不同每一排放口排放的不同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应税污染物分别计算。减征情形根据根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分为如下四类:规定,环境噪声分为如下四类:1 1、工业噪声: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工业噪声: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音。2 2、建筑施工噪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建筑施工噪声: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3 3、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4 4、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环保税法仅对工业噪声征税。环保税法仅对工业噪声征税。噪声的情形噪声的情形噪声征税说明:噪声征税说明:1.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沿边界长度超过100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2.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3.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4.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5.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噪声的情形4 4第四章 征收管理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税由第十四条:环境保护税由税务机关税务机关依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管理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征收管理征收管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依照本法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负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责对污染物的监测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门和其他相关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税务 环保部门职责环保部门的信息税务环保部门职责 数据共享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第十五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税务机关应当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环保税共享数据库地税部门的信息纳税申报纳税申报税款入库税款入库减免税额减免税额欠缴税款欠缴税款风险数据风险数据疑点数据疑点数据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排污数据排污数据环境违法和行政处罚环境违法和行政处罚情况情况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纳税人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数据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交送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数据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送的数据确定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税务环保部门职责 数据资料比对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第二十条:税务机关应当将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交送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比对。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或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环者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可以提请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复核,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税务机关的数据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到税务机关的数据资料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出具复核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核的复核意见。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复核的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数据资料调整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税务环保部门职责 数据资料比对 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纳税人的纳税环境保护税法第二十条第二款所称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数据资料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申报数据资料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一)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纳税人当期申报的应税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年同期相比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一年同期相比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二)纳税人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与同类型(二)纳税人单位产品污染物排放量与同类型纳税人相比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纳税人相比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税务环保部门职责 数据资料比对第二十一条:依照本法第第二十一条:依照本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定计十条第四项的规定核定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由税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由税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务机关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部门核定污染物排放种类、数量和应纳税额。数量和应纳税额。税务环保联合核定第十六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第十六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染物的当日。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第十七条: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地点第十八条:环境保护税第十八条: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第十九条:纳税人应当自季度或者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第十九条:纳税人应当自季度或者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纳税申报第二十二条:纳税人从事海洋工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第二十二条:纳税人从事海洋工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固体废物,申报缴纳域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或者固体废物,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税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规定海洋主管部门规定。海洋工程环保税管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环境保护: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纳税人加大环第二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纳税人加大环境保护建设投入,对纳税人用于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境保护建设投入,对纳税人用于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投资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备的投资予以资金和政策支持。责任,支持5 5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五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第二十五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一)污染当量,是指根据污染物或者污染排放活动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的有害程度以及处理的技术经济性,衡量不同污染物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对环境污染的综合性指标或者计量单位。同一介质相同污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当量的不同污染物,其污染程度基本相当。(二)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二)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所应排放的污染物量的统计平均值。生产单位产品所应排放的污染物量的统计平均值。(三)物料衡算,是指根据物质质量守恒原理对生产(三)物料衡算,是指根据物质质量守恒原理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和产生的废物等进行测算的过程中使用的原料、生产的产品和产生的废物等进行测算的一种方法。一种方法。其他条款第二十六条: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第二十六条: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除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环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境保护税外,应当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第二十七条: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第二十七条: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依照本法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境保护税,不再征收排污费。第二十八条:本法自第二十八条:本法自20182018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其他条款谢谢1、每一个成功者都有一个开始。勇于开始,才能找到成功的路。11月-2211月-22Wednesday,November 9,20222、成功源于不懈的努力,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怯懦。08:49:3708:49:3708:4911/9/2022 8:49:37 AM3、每天只看目标,别老想障碍。11月-2208:49:3708:49Nov-2209-Nov-224、宁愿辛苦一阵子,不要辛苦一辈子。08:49:3708:49:3708:49Wednesday,November 9,20225、积极向上的心态,是成功者的最基本要素。11月-2211月-2208:49:3708:49:37November 9,20226、生活总会给你另一个机会,这个机会叫明天。09十一月20228:49:37上午08:49:3811月-227、人生就像骑单车,想保持平衡就得往前走。十一月228:49上午11月-2208:49November 9,20228、业余生活要有意义,不要越轨。2022/11/98:49:3808:49:3809 November 20229、我们必须在失败中寻找胜利,在绝望中寻求希望。8:49:38上午8:49上午08:49:3811月-2210、一个人的梦想也许不值钱,但一个人的努力很值钱。11/9/2022 8:49:38 AM08:49:3809-11月-2211、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出第一步。11/9/2022 8:49 AM11/9/2022 8:49 AM11月-2211月-22谢谢大家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