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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设备部安规考试.doc

    • 资源ID:60103298       资源大小:68.50KB        全文页数: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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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设备部安规考试.doc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试卷(化验A)姓名: 分数:一、填空(每空2分,共计20分)1、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 )须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定期检查;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 )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 )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找电工修理。 2、 在金属容器(如汽鼓 )、(凝汽器 )、槽箱等 内工作时,必须使用(24V 0)以下的电气工具,否则需使用类工具,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 3、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 )。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 )的地方工作时,如在汽鼓、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 4、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 )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二、问答题:(每题16分,共计80分)1、当浓酸溅到眼睛内或皮肤上时应如何处理?2、化验室应配备哪些用品?3、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如何处理?4、配制稀酸时有何规定?5、员工的工作服是怎样规定的?三、附加题:(10分)你所在的工作岗位有哪些危险源?例举5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试卷(化验B)姓名: 分数:一、填空(每空2分,共计20分)1、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设备 )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发电厂各分场以及有关的施工基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 )工作票制度。2、 所有(楼梯 )、(平台 )、(平台 )、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3、( 门口 )、(通道 )、(楼梯 )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4、生产厂房内外(工 )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5、在(操作盘 )、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有事故照明。 二、问答题:(每题16分,共计80分)1、使用电气工具时有哪些规定?2、配制稀酸时有何规定?3、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做好哪些防范措施?4、化验室应配备哪些用品?5、搬运和使用浓酸或强碱性药品工作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三、附加题:(10分)你所在的工作岗位有哪些危险源?例举5项?第二节 生产厂房和工作场所     第9条 生产厂房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完整。     第10条 在楼板和结构上打孔或在规定地点以外安装起重滑车或堆放重物 等,必须事先经过本单位有关技术部门的审核许可。规定放置重物及安装滑车的地 点应标以明显的标记(标出界限和荷重限度)。     第11条 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悬吊重物和起重滑车。     第12条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井、坑、孔、洞或沟道,必须覆以与地面齐 平的坚固的盖板。在检修工作中如需将盖板取下,必须设临时围栏。临时打的孔、 洞,施工结束后,必须恢复原状。     *第13条 所有升降口、大小孔洞、楼梯和平台,必须装设不低于1050mm 高栏杆和不低于100mm高的护板。如在检修期间需将栏杆拆除时,必须装设临 时遮栏,并在检修结束时将栏杆立即装回。原有高度1000mm的栏杆可不作改 动。     第14条 所有楼梯、平台、通道、栏杆都应保持完整,铁板必须铺设牢固。铁 板表面应有纹路以防滑跌。     第15条 门口、通道、楼梯和平台等处,不准放置杂物,以免阻碍通行。电缆 及管道不应敷设在经常有人通行的地板上,以免妨碍通行。地板上临时放有容易使 人绊跌的物件(如钢丝绳等)时,必须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地面有灰浆泥污,应及 时清除,以防滑跌。     第16条 生产厂房内外工作场所的常用照明,应该保证足够的亮度。在装有水 位计、压力表、真空表、温度表、各种记录仪表等的仪表盘、楼梯、通道以及所有 靠近机器转动部分和高温表面等的狭窄地方的照明,尤须光亮充足。     在操作盘、重要表计(如水位计等)、主要楼梯、通道等地点,还必须设有事故 照明。     此外,还应在工作地点备有相当数量的完整手电筒,以便必要时使用。     第17条 生产厂房及仓库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例如:消防栓、水龙带、灭 火器、砂箱、石棉布和其他消防工具等。消防设备应定期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可 用。不准将消防工具移作他用。     第18条 禁止在工作场所存储易燃物品,例如:汽油、煤油、酒精等。运行中 所需小量的润滑油和日常需用的油壶、油枪,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的储藏室内。     第19条 生产厂房应备有带盖的铁箱,以便放置擦拭材料(抹布和棉纱头等), 用过的擦拭材料应另放在废棉纱箱内,定期清除。     第20条 所有高温的管道、容器等设备上都应有保温,保温层应保证完整。当 室内温度在25时,保温层表面的温度一般不超过50。     第21条 在油管的法兰盘和阀门的周围,如敷设有热管道或其他热体,为了防 止漏油而引起火灾,必须在这些热体保温层外面再包上铁皮。不论在检修或运行 中,如有油漏到保温层上,应将保温层更换。     油管应尽量少用法兰盘连接。在热体附近的法兰盘,必须装金属罩壳。禁止使 用塑料垫或胶皮垫。     油管的法兰和阀门以及轴承、调速系统等应保持严密不漏油。如有漏油现象, 应及时修好;漏油应及时拭净,不许任其留在地面上。     第22条 生产厂房内外的电缆,在进入控制室、电缆夹层、控制柜、开关柜等 处的电缆孔洞,必须用防火材料严密封闭。     第23条 生产厂房的取暖用热源,应有专人管理。使用压力应符合取暖设备的 要求。如用较高压力的热源时,必须装有减压装置,并装安全阀。     *第24条 寒冷地区的厂房、烟囱、水塔等处的冰溜子,若有掉落伤人的危 险时,应及时清除。如不能清除,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厂房屋面板上不许堆放 物件,对积灰、积雪、积冰应及时清除。厂房建筑物顶的排汽门、水门、管道应 无因漏汽、漏水而形成冰叠成山的可能,以防压垮房顶。     第25条 厂房必须定期检查,厂房的结构应无倾斜、裂纹、风化、下塌的现 象,门窗应完整。     第26条 生产厂房内应备有急救药箱,存放消过毒的包扎材料和必需的药品。     *第27条 生产厂房装设的电梯,在使用前应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取得合 格证并制订安全使用规定和定期检验维护制度。电梯应有专责人负责维护管理。 电梯的安全闭锁装置、自动装置、机械部分、信号照明等有缺陷时必须停止使 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高空摔跌等伤亡事故。 第三节 工作人员的条件和服装     第28条 新录用的工作人员,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 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 门批准,应调换作其他工作。     *第29条 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详见电 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七,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 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第30条 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瓦斯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 材料的特性及防火防爆规则。     *第31条 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 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 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做,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 员进入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穿高跟鞋,辫子、长 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和穿专用的防护工作 服。     *第32条 任何人进入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 必须戴安全帽。 第四节 设备的维护     第33条 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 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靠背轮和齿轮上取下防护 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第34条 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 撒松香等物。     第35条 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 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 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气源;所有有关闸板、阀门等应关 闭;上述地点都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 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第36条 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的部分,以及把手 伸入栅栏内。清拭运转中机器的固定部分时,不准把抹布缠在手上或手指上使用, 只有在转动部分对工作人员没有危险时,方可允许用长嘴油壶或油枪往油盅和轴承 里加油。     第37条 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 行走和坐立,如必需在管道上坐立才能工作时,必须做好安全措施。     *第38条 应尽可能避免靠近和长时间的停留在可能受到烫伤的地方,例如: 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 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汽鼓的水位计等处。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这 些处所长时间停留时,应做好安全措施。     设备异常运行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设备运行。在停止运行前除必须的 运行维护人员外,其他清扫、油漆等作业人员以及参观人员不准接近该设备或在该 设备附近逗留。     第39条 厂房外墙和烟囱等处固定的爬梯,必须牢固可靠,应设有护圈,高百 米以上的爬梯,中间应设有休息的平台,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上爬梯必须逐 档检查爬梯是否牢固,上下爬梯必须抓牢,并不准两手同时抓一个梯阶。 第五节 一般电气安全注意事项     第40条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 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第41条 任何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来放置人员或负责的运行值班人员 外,其他任何人员不准移动。     第42条 不准靠近或接触任何有电设备的带电部分,特殊许可的工作,应遵守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 路部分)中的有关规定。     第43条 湿手不准去摸触电灯开关以及其他电气设备(安全电压的电气设备除 外)。     第44条 电源开关外壳和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 电工修好,否则不准使用。     第45条 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 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注意防止高空坠落。     *第46条 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 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 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对油开关、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 1211灭火器等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 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 空气呼吸器。 第六节 工具的使用 (一)一 般 工 具     第47条 使用工具前应进行检查,不完整的工具不准使用。     第48条 大锤和手锤的锤头须完整,其表面须光滑微凸,不得有歪斜、缺口、 凹入及裂纹等情形。大锤及手锤的柄须用整根的硬木制成,不准用大木料劈开制 作,应装得十分牢固,并将头部用楔栓固定。锤把上不可有油污。不准戴手套或用 单手抡大锤,周围不准有人靠近。     第49条 用凿子凿坚硬或脆性物体时(如生铁、生铜、水泥等),须戴防护眼 镜,必要时装设安全遮栏,以防碎片打伤旁人。凿子被锤击部分有伤痕不平整、 沾有油污等,不准使用。     第50条 锉刀、手锯、木钻、螺丝刀等的手柄应安装牢固,没有手柄的不准使 用。     第51条 砂轮必须进行定期检查。砂轮应无裂纹及其他不良情况。砂轮必须装 有用钢板制成的防护罩,其强度应保证当砂轮碎裂时挡住碎块。防护罩至少要把砂 轮的上半部罩住。禁止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特殊工作需要的手提式小型砂轮除 外)。     使用砂轮研磨时,应戴防护眼镜或装设防护玻璃。用砂轮磨工具时应使火星向 下。不准用砂轮的侧面研磨。     无齿锯应符合上述各项规定。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锯片的侧面,锯片应缓慢 地靠近被锯物件,不准用力过猛。     第52条 使用钻床时,须把钻眼的物体安设牢固后,才可开始工作。清除钻孔 内金属碎屑时,必须先停止钻头的转动。不准用手直接清除铁屑。使用钻床不准戴 手套。     第53条 使用锯床时,工件必须夹牢,长的工件两头应垫牢,并防止工件锯断 时伤人。 (二)电气工具和用具     *第54条 电气工具和用具应由专人保管,每六个月须由电气试验单位进行 定期检查;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 使用;使用时应按有关规定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须立即 找电工修理。     第55条 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     第56条 使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     *第57条 在金属容器(如汽鼓、凝汽器、槽箱等)内工作时,必须使用24V以 下的电气工具,否则需使用类(结构符号)工具,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 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且应设专人在外不间断地监护。漏电 保护器、电源联接器和控制箱等应放在容器外面。     第58条 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在梯子上使 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 工作场所或暂时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须立即切断电源。     第59条 用压杆压电钻时,压杆应与电钻垂直,如压杆的一端插在固定体中, 压杆的固定点须十分牢固。     第60条 使用行灯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行灯电压不准超过36V。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时, 如在汽鼓、凝汽器、加热器、蒸发器、除氧器以及其他金属容器或水箱等内部, 行灯的电压不准超过12V;     (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汽鼓、燃 烧室及凝汽器等的内部;     (3)携带式行灯变压器的高压侧,应带插头,低压侧带插座,并采用两种不能互 相插入的插头;     (4)行灯变压器的外壳须有良好的接地线,高压侧最好使用三线插头。     第61条 电气工具和用具的电线不准接触热体,不要放在湿地上,并避免载重 车辆和重物压在电线上。 (三)风 动 工 具     第62条 不熟悉风动工具使用方法和修理方法的工作人员,不准擅自使用或修 理风动工具。     第63条 风动工具的锤子、钻头等工作部件,应安装牢固,以防在工作时脱 落。工作部件停止转动前不准拆换。     第64条 风动工具的软管必须和工具连接牢固。连接前应把软管吹净。只有在 停止送风时才可拆装软管。     第65条 在移动的梯子上使用风动工具时,必须将梯子固定牢固。 (四)喷 灯     第66条 不熟悉喷灯使用方法的人员不准擅自使用喷灯。     第67条 喷灯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才可以点火:     (1)油筒不漏油,喷火嘴无堵塞,丝扣不漏气;     (2)油筒内的油量不超过油筒容积的3/4;     (3)加油的螺丝塞拧紧。     第68条 用喷灯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点火时不准把喷嘴正对着人或易燃物品;     (2)油筒内压力不可过高;     (3)工作地点不准靠近易燃物品和带电体;     (4)尽可能在空气流通的地方工作,以免燃烧气体充满室内;     (5)不准把喷灯放在温度高的物体上;     (6)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     (7)喷灯用毕后,应放尽压力,待冷却后,方可放入工具箱内。     第69条 喷灯的加油、放油以及拆卸喷火嘴或其他零件等工作,必须待喷火嘴 冷却泄压后再进行。 第二章 热力机械工作票制度     第70条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或安装工作时,为了能保证有安全的工作条件和 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发电厂各分场以及有关的施工基建单位必须严格 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的内容和工作票的形式,可参考附录各项制订。     第71条 下列工作人员应负工作的安全责任:     (1)工作票签发人;     (2)工作负责人;     (3)工作许可人。     注:整台机组的检修工作,除各个班组应有工作负责人外,有关分场应另指定 一个工作领导人领导全部检修工作,并对工作的安全负责。     第72条 工作票必须由分场主任或副主任签发,或由分场主任提出经企业领导 批准的人员签发,其他人员签发的工作票无效。     第73条 运行班长必须在得到值长许可并做好安全措施之后,才可允许检修人 员进行工作。     第74条 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2)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3)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第75条 工作负责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2)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3)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76条 工作许可人(值长、运行班长或指定的值班人员)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1)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     (2)安全措施确已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3)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哪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等。     第77条 检修工作开始以前,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应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 措施确已正确地执行,然后在工作票上签字,才允许开始工作。     第78条 需要按照工作票施工的具体工作项目,由发电厂自行规定。各发电厂 可根据具体条件制订出需要执行工作票制度的工作项目一览表,并应经企业总工程 师批准。下列工作项目一般应执行工作票制度:     (1)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4)送风机、吸风机和排粉机的检修;     (5)主要汽、水、油(包括燃油)、瓦斯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6)磨煤机、煤粉管道、粗粉分离器、旋风分离器、给粉机的检修;     (7)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     (8)螺旋运煤机、运煤皮带、斗链运煤机、轮斗机、翻车机、桥型运煤机和升降 机等运煤机械的检修;     (9)在煤斗、煤粉仓、各种水箱、井沟道内的检修工作;     (10)汽轮机、水轮机、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给水泵、热交换器的检修,凝汽 器的清洗和检修;     (11)在容器内、槽箱内和在瓦斯管道上的焊接工作。     一台机组或一个管路系统的检修工作,也可以签发一张总的工作票,在全部工 作期间有效。     第79条 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进行许可工作 的审查程序:     (1)部分检修的设备将加入运行时;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全工作规程或工作票内所填写的安全措 施,制止检修人员工作并将工作票收回时;     (3)必须改变检修与运行设备的隔断方式或改变工作条件时。     第80条 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经工作票签发人审核签字 后,由工作负责人一并交给工作许可人办理许可手续。     第81条 工作票不准任意涂改。涂改后上面应由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签名或 盖章,否则此工作票应无效。     第82条 许可进行工作前,应将一张工作票发给工作负责人,另一张保存在工 作许可人处。     第83条 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 完工时间)必须记在运行班长(或值长)的操作记录簿内。     第84条 全部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退出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和运行班长(或 值长)应在工作票上签字注销。注销的工作票应送交所属单位的领导。     工作票注销后应保存3个月。     第85条 工作如不能按计划期限完成,必须由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第86条 在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以及夜间必须临时检修工作时,经值长许可 后,可以没有工作票即进行抢修,但须由运行班长(或值长)将采取的安全措施和没 有工作票而必须进行工作的原因记在运行日志内。     第87条 运行班长(或值长)在工作负责人将工作票注销退回之前,不准将检修 设备加入运行。 第五节 在井下和沟内的工作     第328条 没有得到运行班长许可时,禁止进入电缆沟、疏水沟、下水道和 井下等处工作。在开始工作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这些地点是否安全,通风 是否良好,并检查有无瓦斯存在(应用小动物、仪器或矿灯检查,不准用明火检 查)。     第329条 进入下水道、疏水沟和井下进行检修工作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 蒸汽或水在检修期间流入工作地点。有关的汽水门应关严、上锁并挂警告牌。     第330条 沟道或井下的温度超过50时,不准进行工作,温度在4050 时,应根据身体条件轮流工作和休息。若有必要在50以上进行短时间的工作时, 应订出具体的安全措施并经厂(局)主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     第331条 在沟道或井下进行工作时,地面上须有一人担任监护。进入沟道或 井下的工作人员须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的绳子应绑在地面牢固物体上, 由监护人经常监视。     第332条 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应清点人员和工具,查明确实无人或工具留 在井下或沟内后,将盖板或其他防护装置装复,并通知运行人员工作已经完毕。 第八章 管道、容器的检修 第一节 汽、水管道和瓦斯、油管道的检修     第353条 汽、水管道及瓦斯、油管道的检修工作,必须经分场领导批准和 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并应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应熟悉管 道系统的连接方式及各阀门和配件的用途和检修方法。     第354条 在许可开始检修前,运行值班人员必须作好一切必要的切换工作, 保证检修的一段管道可靠地与其他部分隔断,放去内部的汽、水、油或瓦斯。各 有关阀门应上锁,并挂警告牌,对电动阀门还应切断电源,并将这些操作以及发 出许可工作的通知,详细地记录在值班日志中。     第355条 检修人员只有在接到运行值班人员关于许可工作的通知以后,始可 进行工作。开始工作前,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会同值班人员共同检查,需检修的一 段管道确已可靠地与运行中的管道隔断,没有汽、水、油或瓦斯流入的可能。     第356条 在汽、水管道上进行长时间的检修工作时,检修管段应用带尾巴的 堵板和运行中的管段隔断,或将它们之间的两个串联严密不漏的阀门关严,两个串 联阀门之间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予打开。关闭的阀门和打开的疏水门或放水门应上 锁并挂警告牌。     第357条 管道检修工作前,检修管段的疏水门必须打开,以防止阀门不严密 时漏泄的水或蒸汽积聚在检修的管道内。拧松管道或阀门的法兰盘螺丝时,须先把 法兰盘上离身体远的一半螺丝松开,再略松近身体一半的螺丝,使存留的汽、水从 对面缝隙排出,以防尚未放尽的汽、水烫伤工作人员。附近如有电器设备,应加以 遮挡以防汽、水喷到上面。如果管道上没有疏水门,则须在检修工作负责人的监护 下由熟练技工进行松螺丝工作。     如果检修的管段上没有法兰盘而需要用气割或电焊等方法进行检修时,应开启 该管段上的疏水门,必要时尚应小心地慢慢松开疏水门上的格兰,证实内部确无压 力或存水后,方可进行气割或焊接工作。     第358条 检修工作完毕后,检修工作负责人应会同运行值班人员检查工作确 已完结,加装的堵板已经拆除,管道已恢复常态,工作场所已经清理完毕,所有检 修人员已经离开,然后才可取下警告牌和锁链。拆除堵板时,必须先把堵板的另一 侧积存的汽、水放尽。     第359条 不准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任何检修工作。     对于运行中的管道,可允许带压力紧阀门盘根和在管道上打卡子以消除轻微的 漏泄,但必须经分场领导批准并取得值长同意,并由分场领导人指定熟练的人员, 在工作负责人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在工作中还要特别注意操作方法的正确性(如 螺丝不要紧得过度,紧度要均匀,注意操作位置,防止汽、水烫伤等)。     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在有压力的管道上进行检修工作时,应按照第189条的规定 执行。     第360条 安装管道法兰和阀门的螺丝时,应用撬棒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 伸入螺丝孔内触摸,以防轧伤手指。     第361条 在瓦斯管道上进行检修工作(如更换石棉垫、阀门、焊接支管等),应 将检修的一段管道与运行中的瓦斯管道可靠地隔断(关闭阀门并加堵板),然后用压 缩空气或蒸汽通入管道进行吹洗,将残留的瓦斯完全排出,并用小动物和仪器试 验,证明管道内确无瓦斯存在,始可开始工作。     第362条 在可能有瓦斯的地方进行检修工作时,应遵守下列各项。     (1)必须戴防毒面具,并尽可能在上风位置上工作。     (2)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二人,其中一人担任监护工作。     (3)在管道内部或不易救护的地方工作,应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 在监护人的手中,监护人随时与管道内部工作人员保持联系。     (4)应使用铜制的工具,以避免引起火花(必须使用钢制的工具时,应涂上黄 油)。禁止穿有铁钉的鞋。     (5)工作人员感到不适时,应即离开工作地点,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休息。     (6)应准备氧气、氨水、脱脂棉等急救药品。     第363条 禁止用捻缝和打卡子的方法消除瓦斯管道的不严密处。     第364条 严禁一切火源接近运行中的瓦斯管道。可用仪器或肥皂水检查瓦斯 管道是否漏泄,禁止用火焰检查。瓦斯管道内部的凝结水发生冻结时,应用蒸汽或 热水熔化,禁止用火烤。     第365条 检修后的瓦斯管道,须进行瓦斯泄漏试验,经检验合格后,才可恢 复管道的使用。     第366条 检修油管道时,除应遵守本章的有关规定外,必须特别作好防火措 施。     第367条 禁止在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在拆下的油管上进行焊接时,必须 事先将管子冲洗干净。 第二节 地 下 管 道     第368条 地下管道的检修,应遵守本章第1节的规定。     第369条 在地下维护室内对设备进行操作、巡视、维护或检修工作,不得少 于2人。     第370条 开闭地下维护室的人孔盖,必须使用适当的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开 闭。     第371条 打开地下维护室的人孔进行工作时,必须在打开人孔周围设置遮 栏,夜间还应在遮栏上悬挂红灯。     在人孔盖下面应装有上下用的脚蹬(间距3040cm)或固定的铁梯。     第372条 进入有水的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进行操作或检修,工作人员应穿橡 胶靴。     第373条 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工作,禁止使用煤油灯照明,可用1236V 的行灯。在有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工作,应使用携带式的防爆电灯或矿 工用的蓄电池灯。     第374条 地下维护室及沟道内须保持清洁,出入口不准堆积任何物品。     第375条 在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使用汽油机或柴油机时,应把汽油机或柴油 机的排气管接到外面,并有良好通风,否则不准使用。     第376条 进入有有害气体或温度高的地下维护室之前,应至少打开维护室的 二个人孔,并在每个人孔上面放置通风筒或导风板,其中一个正对来风方向,另一 个正对去风方向,以加强通风。     第377条 在地下维护室内进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室内有无有害气 体,检查的方法是可用仪器测量,也可使用绳子吊下专用的矿灯或小动物作试验, 但禁止用燃烧着的火柴或火绳等投进地下维护室内来检查,以防止发生爆炸。在有 有害气体的维护室内不准吸烟。     第378条 有关分场领导应掌握有那些地下维护室经常发生有害气体,并在图 表资料上注明。在检修开始前,应通知有关工作人员注意。     第379条 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或沟道内进行工作的人员,除必 须戴防毒面具外,还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绳子的一端紧握在上面监护人手中。 如果监护人必须进入维护室作救护,应先戴上防毒面具和系上安全带,并应另有其 他人员在上面作监护。     预防一氧化碳及煤气中毒,须戴上有氧气囊的防毒面具。     第380条 在有有害气体的地下维护室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班倒换工作。     地下维护室和沟道内的温度超过50时,不准进入工作。在4050温度 内工作,也应适当地轮换工作和休息。 第三节 容器内的工作     *第381条 工作人员进入容器、槽箱内部进行检查、清洗和检修工作,必须经 过分场领导人的批准和得到运行班长的许可。作业时应加强通风,但严禁向内部输 送氧气。     采用气体充压对箱、罐等容器、设备找漏时,应使用压缩空气。压缩空气经可 靠的减压控制阀门控制在措施规定的压力下方可进行充压。对装用过易燃介质的在 用容器,充压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和置换。禁止使用各类气体的气瓶进行充压找 漏。     第382条 在盛过易燃物品的容器内部或外部进行焊接工作,应按照第478条 的规定进行。     第383条 若容器或槽箱内存在着有害气体或存在有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残留 物质,须先进行通风,把有害气体或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物质清除后,工作人员始 可进内工作。工作人员应轮换工作和休息。     第384条 凡在容器、槽箱内进行工作的人员,应根据具体工作性质,事先 学习必须注意的事项(如使用电气工具应注意事项,气体中毒、窒息急救法等), 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其中一人在外面监护。在可能发生有害气体的情况下, 则工作人员不得少于3人,其中2人在外面监护。监护人应站在能看到或听到容 器内工作人员的地方,以便随时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准同时担任其他工作。     第385条 在容器、槽箱内工作,如需站在梯子上工作时,工作人员应使用安 全带,绳子的一端拴在外面牢固的地方。     第386条 在容器内衬胶、涂漆、刷环氧玻璃钢时,应打开人孔门及管道阀门, 并进行强力通风。工作场所应备有泡沫灭火器和干砂等消防工具,严禁明火。对这 项工作有过敏性的人员不准参加。     第387条 在关闭容器、槽箱的人孔门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工具, 检查确实没有人员或工具、材料等遗留在内,才可关闭。 第九章 化 学 工 作 第一节 取 样 工 作     第388条 汽、水取样地点,应有良好的照明。取样时应戴手套。     第389条 汽水取样必须通过冷却装置,应保持冷却水管畅通和冷却水量充 足。     第390条 取样时应先开启冷却水门,再慢慢开启取样管的汽水门,使样品温 度一般保持在30以下。调整阀门开度时,应避免有蒸汽冒出,以防烫伤。     第391条 取样过程中如遇冷却水中断,应即将取样管入口门关闭。     第392条 在电气设备上取油样,应由电气分场指定的人员操作,化验人员在 旁指导。在运行中的汽轮机上取油样,应取得值班运行人员的同意,并在其协助下 操作。     第393条 在皮带上用人工取煤样时,工作人员应扎好袖口,人要站在栏杆的 外面。取样时要握紧铁锹,并逆向煤流的方向取煤。     第394条 上煤车取煤样,应事先与燃料值班人员联系好,只有确信煤车在取 样期间不会移动,才可上煤车取煤。     第395条 在制氢系统和发电机氢冷却系统上取样,必须事先与有关值班人员 联系,并应遵守本规程第十章内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化验工作一般注意事项     第396条 化验人员应穿工作服。化验室应有自来水,通风设备,消防器材, 急救箱,急救酸、碱伤害时中和用的溶液以及毛巾、肥皂等物品。     第397条 禁止将药品放在饮食器皿内,也不准将食品和食具放在化验室内。 工作人员在饭前和工作后要洗手。     第398条 禁止用口尝和正对瓶口用鼻嗅的方法来鉴别性质不明的药品,可以 用手在容器上轻轻扇动,在稍远的地方去嗅发散出来的气味。     第399条 禁止用口含玻璃管吸取酸碱性、毒性及有挥发性或刺激性的液体, 应用滴定管或吸取器吸取。     第400条 试管加热时不准把试管口朝向自己或别人,刚加热过的玻璃仪器不 可接触皮肤及冷水。     第401条 不准使用破碎的或不完整的玻璃器皿。     第402条 每个装有药品的瓶子上均应贴上明显的标签,并分类存放。禁止使 用没有标签的药品。     第403条 不准把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他容易互相起反应的化学药品储放在 相邻近的地方。     第404条 凡有毒性、易燃或有爆炸性的药品不准放在化验室的架子上,应储 放在隔离的房间和柜内,或远离厂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易爆物品、剧毒 药品应用两把锁,钥匙分别由两人保管。使用和报废药品应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 有挥发性的药品亦应存放在专门的柜内。使用这类药品时要特别小心,必要时要戴 口罩、防护眼镜及橡胶手套;操作时必须在通风柜内或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并应 远离火源;接触过的器皿应彻底清洗。     第405条 蒸馏易挥发和易燃液体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须完整无缺陷。蒸馏时禁 止用火加热,应采用热水浴法或其他适当方法。采用热水浴法时,应防止水浸入加 热的液体内。     第406条 用烧杯加热液体时,液体的高度不准超过烧杯的2/3。 第三节 水处理药品的使用     第407条 储存生石灰、菱苦土、凝聚剂及漂白粉等药品的房屋应通风良好, 保持室内干燥无潮气。     第408条 使用和装卸这些药品的工作人员,应熟悉药品的特性和操作方法。 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防护眼镜、口罩、手套,穿橡胶靴。在露天装卸这些药品 时,应站在上风的位置,以防吸入飞扬的药品粉末。     第409条 工作地点应装有自来水,并备有毛巾和肥皂。     第410条 当凝聚剂或漂白粉溶液溅到眼睛内时,必须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漂白粉溶液溅到皮肤上时,应立即用水和肥皂冲洗。     第411条 不准把装过漂白粉的空桶放在厂房内。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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