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 帮助中心 好文档才是您的得力助手!
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
全部分类
  • 研究报告>
  • 管理文献>
  • 标准材料>
  • 技术资料>
  • 教育专区>
  • 应用文书>
  • 生活休闲>
  • 考试试题>
  • pptx模板>
  • 工商注册>
  • 期刊短文>
  • 图片设计>
  • 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起施行.docx

    • 资源ID:60106466       资源大小:14.67KB        全文页数:10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9.9金币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9.9金币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起施行.docx

    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起施行备受关注的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方法将于20xx年5月起施行,那么,下面就随第一范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方法将在20xx年5月1日在全市施行。据悉,这是广东省首部消防工作地方性法规,也是江门市其次部地方性法规。据介绍,消防水源对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至关重要。为切实加强江门市消防水源建设、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广泛调研,并充分听取社会群众的建议,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严格论证后,江门市出台了方法这一市政府规章。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方法已经在20xx年3月2日以政府令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方法具有以下五个特色:一是在吸取外省有关立法阅历基础上,尽量精确规范表述消防水源的定义;二是通过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责任,解决市政消防栓欠账的问题;三是明确市政消防水源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中各相关部门职责,解决长期以来消防水源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不清,缺乏相互协调问题;四是将单位和居民住宅区消防水源纳入公共消防水源,统一管理运用,对其建设、维护和经费保障问题进行明确,确保消防用水得到保障;五是规定消防水源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运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用,规定了临时运用消防水源的情形,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有损坏、盗用消防水源行为的,有权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供水单位举报。江门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高诚苗表示,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方法的颁布,无疑对夯实江门市的消防基础建设,严格消防水源管理,动员全社会的力气搞好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会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这是江门市历史上第一部消防工作政府规章,充分体现了江门市政府对人民群众公共消防平安的高度重视。附: 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水源的管理,确保灭火救援用水,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平安,维护公共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防水源的规划、建设、运用、维护和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方法。第三条本方法所称消防水源是指依据城乡规划以及有关国家规范要求设置的市政消火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以及可利用的湖泊、河流等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水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消防水源管理中的有关问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消防水源的监督管理,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详细实施。城乡规划、建设、城管、水务、交通和财政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消防水源管理工作。第五条公安机关会同城乡规划以及相关部门编制消防专项规划时,应当包括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等规划内容,并纳入城乡规划。相关部门应当在项目审批时,落实消防专项规划要求。第六条无市政消火栓、消防给水不足或者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的公共区域,应当修建消防水池。城市建成区和镇建成区范围内水质、水量有保证的湖泊、河流等自然水源均应当设置消防取水设施。第七条市政消火栓、公共区域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的建设,由项目所属人民政府负责,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应当征询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看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根据相关标准建设。建设单位应当对消防水源设置明显标记。第八条消防水源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已建成的消防水源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应当进行改造。第九条消防水源应当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运用。已建城市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未配套建设消防水源的,由项目所属人民政府逐步配套建设。第十条新建城市道路漏建市政消火栓或者已建城市道路补建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刚好核实状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实行措施,予以整改。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的相关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或者备案,竣工后依法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或者备案。市政消火栓、公共区域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竣工验收后七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将竣工图纸报工程项目所属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第十二条消防水源专供灭火救援和日常消防训练运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运用。因绿化、环卫等缘由确需临时运用市政消火栓的,运用单位应当向供水企业办理运用手续,并按实际用水量缴纳水费。临时运用消防水源的,应当根据规定的时间、地点运用,不得损坏、变更消防水源原状;临时运用过程中,遇消防紧急须要,应当马上停止运用,复原原状。第十三条市政消火栓、公共区域的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由项目所属人民政府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或者托付供水企业负责维护保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置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由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居民住宅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消防取水设施,在保修期内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维护保养;保修期满后,依法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维护保养;未托付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区物业进行管理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业主、运用人签订协议,明确维护保养责任。第十四条消防水源的维护保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相关单位配备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巡查、维护和管理制度;(二)确保消防水源设施完好有效,管道无部件缺损和漏水现象;发觉消防水源设施损毁或者接到报修信息的,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修理、更换或者补装;(三)消火栓每半年试水一次;(四)建立完善消防水源档案,内容应当包括消防水源分布图、设置地点、种类、数量、编号等;(五)供水企业应当于每年度结束前将最新消火栓资料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刚好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供应新建、改建等消火栓的设置地点、数量、编号、规格、管径、压力、分布图等资料。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消防水源检查,刚好驾驭本辖区消防水源建设、变更、完好状况。第十六条因工程建设须要拆除或者迁移市政消火栓的,应当通知供水企业,并向辖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拆除、迁移以及修复、重建市政消火栓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担当。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损坏消防水源,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消防水源。任何单位和个人发觉有损坏、盗用消防水源行为的,有权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供水企业举报。第十八条市政消火栓、公共区域的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保养经费应当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置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的建设经费和维护保养经费由单位担当。居民住宅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消防水池以及自然水源消防取水设施的建设经费和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经费由建设单位担当,保修期满后的维护保养经费纳入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没有住宅专项修理资金或者住宅专项修理资金不足的,维护保养经费由业主按约定担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由各业主按其全部的产权的建筑面积占建筑总面积的比例担当。第十九条违反本方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擅自运用消防水源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其次十条违反本方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埋压、圈占、遮挡、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水源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其次十一条违反本方法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惩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十二条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水源规划、建设、运用、维护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赐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十三条本方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注意事项

    本文(《江门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起施行.docx)为本站会员(ylj18****41534)主动上传,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点击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淘文阁 - 版权申诉 - 用户使用规则 - 积分规则 - 联系我们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