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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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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doc

    安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依据梳理结果一、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性质及其法律依据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安图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性质:法定行政机关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二条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4.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五条6. 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7.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炭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四条8.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条二、行政执法依据序号依 据 名 称制定、发布机关生 效 时 间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6年3月17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91年4月9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4年5月12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年4月29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2年6月29日6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国务院2006年1月11日7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2005年9月3日8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国务院1998年1月1日9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7月1日10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4月19日1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12月28日 12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9月1日13吉林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3月31日14吉林省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细则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年2月2日三、行政执法职权(一)行政许可(共1项)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法律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二)行政处罚(共142项)1、生产经营单位决策机构未按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须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生产经营单位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3、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4、生产经营单位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6、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7、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8、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9、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 10、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11、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 12、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13、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1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15、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处罚种类: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16、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 17、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18、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19、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0、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种类:停产停业、责令限期整改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责令停产停业。22、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生产、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筑内或与员工宿舍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23、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24、第八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罚种类: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25、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员监督检查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员监督检查的;26、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提供虚假情况的27、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28、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29、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30、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六)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31、)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七)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32、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重伤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发生三至九人死亡事故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发生十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33、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一)未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34、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二)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35、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三)未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的;36、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四)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37、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五)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有本条第一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给予撤职处分或者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重伤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二)发生三至九人死亡事故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三)发生十人以上死亡事故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38、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39、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40、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1、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42、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五)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43、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六)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44、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员监督检查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监察员监督检查的45、提供虚假情况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提供虚假情况的46、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三)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的47、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安全生产监察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48、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对查封或者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擅自启封或者使用的49、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50、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事故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事故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1、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5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53、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54、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如实向从业人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55、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五)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56、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57、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58、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矿山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59、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60、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五)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61、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62、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63、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八)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64、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九)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65、生产经营单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66、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67、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68、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三)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69、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二)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70、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之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71、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之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72、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种类: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之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三)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73、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经营活动,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4、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一)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75、 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的处罚种类:责令停产停业法律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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